国有企业工程项目审计办法模版

来源:小学周记 发布时间:2020-11-05 点击:

 *工程公司

 工程项目审计办法

 编号:SJ--03

 批准:

 制订部门:审计法律部

 批准年月:

  年 4 月

 1 总

 则

 1.1 为了规范*工程公司本部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加强工程项目管理、降低项目风险、提高项目实施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审计办法》、公司《内部审计规定》等,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代建等工程项目的审计,各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对本单位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1.3 工程项目审计是指公司对工程项目的实施管理、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的全面审核、审计与评价。包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收尾等全过程,涉及合同管理、成本控制、进度控制、变更管理、财务收支、项目结算、内部控制管理等。

 1.4 审计采取日常过程审计监督和完工审计相结合的方式。

 1.5 工程项目审计由审计法律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和相关部门应做好审计的配合工作。

 1.6 审计法律部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对由公司层面管理的所有工程项目和由部门归口管理的 EPC 项目按本办法实施审计,对由部门承接管理的 工程代建、项目管理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或领导需求实施审计。

 2 审计内容

 2.1 合同总体履行情况。包括:

 2.1.1 合同责任和义务的总体履行情况,收款和付款情况;

  2.1.2 项目计划(包括管理计划和实施计划)的编制、执行情况;

 2.1.3 工程分包合同分包方责任和义务的总体履行情况;

 2.1.4 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合同供应方责任和义务情况的总体履行情况。

 2.2 项目进度控制情况。包括:

 2.2.1 项目进度管理目标的确定情况;

 2.2.2 项目总进度计划的编制、控制、检查和调整情况;

 2.2.3 项目分项、分部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控制、检查和调整情况。

 2.2.4 项目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原因,进度控制奖罚情况。

 2.3 成本控制情况。包括:

 2.3.1 合同金额和管理目标责任书中项目成本目标(成本基线)的确定;

 2.3.2 项目成本计划编制、控制、核算、分析与考核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2.3.3 管理成本目标的确定;

 2.3.4 管理成本计划编制、控制、核算、分析与考核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2.4 项目变更控制情况。包括:

 2.4.1 变更工作程序是否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4.2 变更联系单、签证单的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

 2.4.3 变更资料是否有专人负责、保管和整理,

 2.4.4 变更对工程投资的影响;

 2.5 资产与财务管理。包括:

 2.5.1 财务计划的编制、批准、执行、调整、差异分析、改进措施;

 2.5.2 融资、垫款、担保、收付款;

 2.5.3 款项支出的授权、签发、核准、执行、记录;

 2.5.4 项目部现场办公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项目结束处理情况。

 2.6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包括:

 2.6.1 岗位分工与授权控制。包括人员配备、岗位责任制建立情况,授权审批、廉洁自律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6.2 决策控制。包括招标、签约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和记录。

 2.6.3 风险管理。包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的风险管理计划编制、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计划编制和风险控制情况。

 2.6.4 采购控制。包括工程分包和设备、材料、服务采购的采购计划编制,合格供方评价、询价比较、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评审、开标、评标、决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等工作程序的建立,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的运输、验收、移交以及公司各项采购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6.5 质量和安全管理。包括对勘察设计、材料设备、施工安装等质量和安全的控制措施和效果,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使用情况。

 2.6.6 工程物资管理。包括材料和设备的监造、验收、交接、保管、发放、使用、退料、盘点和安全防范等。

 2.6.7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评审、合同变更管理、合同争议处理、索赔管理、合同文件管理和合同收尾工作等。

 2.6.8 沟通和信息管理。包括沟通的内容、方式、渠道和协调程序,项目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反馈和传递情况,以及工程项目档案立卷归档情况。

 2.6.9 收尾管理。包括竣工收尾计划、竣工决算、尾款收付计划、质量保修、考核评价等方面的管理。

 3 审计程序

 3.1 审计立项。审计法律部在每年年初制定工程项目审计工作计划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和工程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制定具体项目审计计划。项目审计计划应包括审计目标、范围、重点、审计风险评估、审计人员构成及时间安排,项目具体审计计划由项目审计人员在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下编制,并报审计法律部负责人批准。

 3.2 审计通知。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部相关资料准备基本齐全向主管部门备案和规划验收之前实施审计。实施审计前,审计法律部应至少提前10 日向项目部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主要内容包括:审计的工程项目名称、时间范围、要求、审计组成员、需项目部提供的有关资料清单等。审计通知同时发送资产财务部、生产经营部、项目实施部门。

 3.3 审计准备。项目部收到审计通知后,项目经理应通知项目组项目部相关人员,要指定专人配合审计工作,按照审计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及时提交给审计组。其他相关部门根据项目管理归口职能准备审计要求的相关资料并及时提交审计组。审计人员根据项目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整理有关的基础资料,以及向有关部门人员了解基本情况,明确审计工作重点。

 3.4 审计实施。审计组按照本办法开展审计工作。审计人员采用适当的审计技术和方法对项目部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对统计分析,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观察,与项目部相关人员或业主方进行询问谈话,取得或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现场审计时,项目部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按照审计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审计组要主动和项目部沟通情况,保证审计信息相关、充分、可靠。项目经理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应充分关注,并积极主动予以配合。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审计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及时协调解决。

 3.5 审计报告。审计组在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底稿和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形成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制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审计组应将审计报告的内容与项目部进行充分沟通。

 审计报告由审计人员编写,审计部门负责人复核。审计法律部向公司主管领导提交审计报告,并根据批示意见报送相关部门。

 3.6 审计跟踪检查。审计法律部对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应进行跟踪检查。

 3.7 审计归档。公司主管领导签批相关意见、跟踪审计完成后,每年 12 月底以前,审计人员整理与工程项目审计有关的审计通知、审计方案、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文件材料,建立档案,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和归档。

 4 审计报告主要内容

 4.1 项目概况

 4.2 项目进度控制情况

 4.3 项目成本控制情况

 4.3.1 项目工程成本结算情况

 4.3.2 管理成本开支情况

 4.3.3 项目效益情况分析或预测

 4.4 项目变更控制情况

 4.5 项目其他管理情况

 4.5.1 人力资源管理情况

 4.5.2 采购管理情况

 4.5.3 项目收尾情况

 4.6 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审计建议

 4.7 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

 4.8 审计评价

 4.9 审计报表,作为审计报告的附件。

 5 附

 则

 5.1 本办法由审计法律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董事长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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