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机构改革派驻事业单位

来源:高中作文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关于机构改革后派驻乡镇事业单位运行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总结我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成果,了解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按照县委、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三个单位4名工作人员组成一个专题调研组,由县委编办副主任包雪梅带队,于2012年3月16日至3月21日,赴我县柑子镇等10个乡镇,对2008年机构改革以来乡镇派驻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调研。

 一、当前现状

 此次调研的10个乡镇包括坛同镇、九峰乡、牟家镇、太和乡、柑子镇、冷家乡、两河乡、袁市镇、八耳镇、兴仁镇。调研组采取大镇与小乡相结合、中心镇与偏远乡相结合的方式,对乡镇的书记、乡镇长、财政所长、各派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个别座谈的方式进行调研,所选乡镇极具代表性,反映的问题真实可靠,能集中反映出全县机构改革之后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

 自2008年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以来,出现过两种运行模式。一是派驻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由县级主管部门直管。根据邻委办[2008]39号文件规定,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派驻乡镇或跨乡镇设置的事业单位人、财、物的管理,年度考核、各类业务培训等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二是派驻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由乡镇管理。根据邻人社发[2010]33号文件规定,派驻事业单位的人、财、物下放到乡镇,县级业务部门分片区对辖区内乡镇的派驻事业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一)派驻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由县级主管部门直管

 县级部门认为:更加有利于本职业务工作的开展,人员之间能够更好的协调配合。

 中心场镇认为:资金充足,便于开展业务工作,工作性质更加单纯,工作职责更加明确,不会出现“串岗”的现象。

 一般乡镇认为:派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好管理,他们业务工作相对来说较少,但在政府安排其他中心工作时,往往出现推诿现象,没有乡镇直属事业单位容易管理。

 (二)派驻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由乡镇管理

 县级部门认为: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如果遇到大型突发事件的发生,不便于协调各个站所开展应急工作。

 中心场镇认为:人头经费划拨到片区内其他乡镇,导致工作不能宏观调控、开展,并且在其他乡镇开展业务工作产生的经费无处报销,业务工作也得不到乡镇的支持。

 一般乡镇认为:人头经费在手中,有利于对人员的管理与合理调配,对事业人员工作中产生的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工作人员也愿意这样的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派驻事业单位的人财物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直管

 1.从管理上看。派驻事业单位主要以业务主管部门管理为主,但其主要职责是为乡镇服务,由于大部分派驻事业单位的人事和财物由业务部门直接管理,派驻乡镇事业单位往往只承认“条管”的领导,不服从乡镇领导的安排,使乡镇领导在管理上出现一种尴尬的局面,这样在人员管理上有脱节的现象。

 2.从运行上看。条块容易处于分割状态,主要体现在权力在“条”上,责任在“块”上,上划和集权化的趋势比较明显,这种运行不规范、不合理。

 3.从乡镇的角度上看。政府人员较少,空缺编制严重,但是工作量特别大,有时候人手少、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参与到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应急工作中来,否则有可能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4.从派驻事业单位本身看。一些需要政府协助开展的业务工作,乡镇政府的积极性不高。

 5.从责权上看。目前在乡镇设派出机构都以乡镇为工作对象,除党团关系在乡镇外,其它的人、财、物权力和业务管理权都在上级部门,乡镇无权过问。致使乡镇的职责过大,而对应的权利却很小,表现为乡镇有发展经济、促农增收的责任,却无独立的财政权力;有提供公共服务、发展民生的责任,却无支配公共资源的职能;有推进民主、促进和谐的责任,却无司法管理的权力,属于典型的“小马拉大车”,责任与权力之间的不平等,使乡镇履行职能受到限制,开展工作力不从心。

 机关都招有一定的数量的公务员,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人大多已被机关借走或,造成了招人的机关用不了人,,严重影响了基层机关对人才的培养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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