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
来源:高中作文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附件3
贺州市企业供电办理事项表
业务类别
办理环节
需要用户提交资料
办理要求
办理时限
居民、低压用电
用电报装
1、用电主体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1、用户通过远程渠道办理的,可通过供电企业网络营业厅、微信营业厅、公众号等渠道自行提交填报用电申请材料,实现申请和受理。
2、用户到政务服务大厅“水电气”窗口办理的,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业务人员需一次性告知用户。
当日办结
装表接电
无
用户配合确定低压线路路径,电表安装位置。供电企业现场装表接电。
居民接电时间无外线工程的不超过1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接电时间无外线工程的2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的7个工作日。
高压用电
用电报装
1、用电主体有效身份证明。
2、用电地址的物业权属证明。
3、用电工程项目批文。
1、用户通过远程渠道办理的,可通过供电企业网络营业厅、微信营业厅、公众号等渠道自行提交填报用电申请材料,实现申请和受理。
2、用户到政务服务大厅“水电气”窗口办理的,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业务人员需一次性告知用户。
3、若非本人办理业务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个人身份证明)
当日办结
确定供电方案并答复客户
无
供电企业将供电方案答复用户。
供电方案答复时限自受理用户申请之日起,10kV高压单电源用户不超过12个工作日;10kV高压双电源和35kV及以上客户不超过19个工作日。
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
用户提交受电工程竣工报告
用户组织受电工程设计、施工、试验单位人员完成竣工检验准备,确保工程具备检验条件。
供电企业业务人员组织专业人员现场检验,工程检验合格后,安排装表送电。
对检验不合格的,业务人员需一次性书面告知用户问题清单。
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期限自受理用户竣工检验申请之日起,高压单电源供电用户不超过8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用户不超过10个工作日。以上时间不包含业扩配套项目和客户受电工程建设时间以及不采用典型设计方案的设计修改时间。
附件4
贺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指标百日攻坚工作进度安排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实施内容
完成时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进一步减少用电报装办理环节
各供电企业制定方案,减少用电报装办理环节。
2019年3月31日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供电企业
2
进一步精简用电报装申请材料
1.各供电企业制定方案,精简用电报装申请材料。
2019年3月31日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供电企业
2. 各县、区人民政府对用电报装申请材料进行梳理,不得要求供电企业让客户额外提供除本方案要求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不得要求供电企业代行行政审批职责。
2019年3月31日前
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供电企业
3
进一步压缩“获得电力”时限
1.各供电企业制定方案,压缩用电报装办理时限。
2019年3月31日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供电企业
2.各供电企业在各地方政务服务大厅单独设立业扩办理绿色通道。
2019年3月31日前
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供电企业
3.各供电企业进一步优化互联网平台业务功能。
2019年6月30日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供电企业
4
合并办理相关审批事项
各级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牵头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水电气”业务受理专窗,实现水电气业务综合受理“一窗对外”服务,开展水电气报装和相关行政审批业务‘一事通报’工作,确保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许可证”和“市政(公路)开挖许可证”批复。
2019年4月30日前
市行政审批局
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供电企业
5
加快城市电力管沟(廊)建设
加强电力管沟(廊)建设计划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衔接。
持续推进
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各供电企业
6
进一步优化低压业扩投资界面延伸
在城市区域、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区实施160kVA容量及以下低压接入工作。
2019年6月30日前
市工业和信息局
各供电企业
7
建立服务跟踪制度
各电网企业建立服务跟踪制度,对申请用电报装的用户,供电企业落实专人进行跟踪、指导、提醒。
持续推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供电企业
8
提升办电信息透明度,切实保障客户用户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各供电企业通过公司门户网站、网厅、互联网统一服务平台等渠道公布公司办理用电业务流程、所需资料和时限,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3月31日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供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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