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防治牲畜口蹄疫措施方案

来源:高中作文 发布时间:2020-08-30 点击:

 卫生局防治牲畜口蹄疫措施方案

 一、 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牲畜口蹄疫等

 情况,应及时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市动物防疫站报告。

 市动物防疫站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场 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牲畜口蹄疫疫情,应在 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告到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经确认后,立即报

 市政府。

 二、 疫情确认 牲畜口蹄疫疫情认定程序:

 (一)现场临床诊断。市动物防疫站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 派出两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符合牲畜口蹄疫典 型症状的可确认为疑似病例。 (二)对疑似病例或症状不够典型的病例,市动物防疫站应当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动 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如确认牲畜口蹄疫疫情, 依照有关办法予以公布。三、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一)成员单位:

 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外经贸局、 商业局、工商局、农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驻**部队。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发局。各乡镇都要成 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系统。 (二)部门分工 牲畜口蹄疫应急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 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

 市农发局负责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负责

 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 物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 和紧急免疫接种。 2.发展计划、财政、经贸、卫生、公安、交通、商业、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以及 各乡镇,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 急处理经费落实、防治技术研究、应急物资运输、社会治安 维护、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保障、口岸检疫、防疫知识 宣传等工作。四、控制措施 一旦发生牲畜口蹄疫疑似或确诊病

 例,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易感动物,彻底 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牲畜口蹄疫疫情扩散。(一)分析疫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

 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 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动物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 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并按规定进 行无害化处理。 (二)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 1.将病畜所在养殖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 点;散养的,将病畜所在自然村划为疫点。 2.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 3公里内的区域划为疫区。 3?将距疫

 区周边10公里内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三)疫点内

 应采取的措施 1.封锁疫点。 2.扑杀所有的病畜及 同群畜,并对所有病死畜、被扑杀畜及其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其他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强制

 免疫,并加强监测。 4.对动物排泄物、被污染饲料、

 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 用具、圈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四)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市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在疫区

 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 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 2.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强制免疫,并加强监测。 3.关闭活畜及

 其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交易和运出。 对

 有关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五)受威胁区应采取措施 1.对所有易感动物进行紧

 急强制免疫。 2.开展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六)解除封锁 疫区内所有动物及其产品按规定

 处理后,经过14天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病例,经市动 物防疫站审验合格后,由市农发局向市政府申请解除圭寸锁。(七)疫情档案市农发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纪录疫情应急 处理过程,做好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八)非疫区应采取的措施 要做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

 案,加强疫情检测,防止疫情蔓延。 上述(三)、(四)、

 (五)所列措施,必须在市动物防疫站的监督下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建立动物防疫物资 储备制度,储备相应量的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物资。储备物 质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储运条件,且相对安全的区域(二)资金保障 口蹄疫应急所需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

 同时,积极申请国家扑杀病畜及同群畜补贴和强制免疫费 用。 (三)技术保障 1.市牲畜口蹄疫诊断实验室必须符合《辽宁省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实验室标准》的规定;

 免疫、检疫、监测、消毒、扑杀、无害化处理等必须符合

 相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四)人员保障 1.

 成立市牲畜口蹄疫现场诊断专家组,负责牲畜口蹄疫现场诊

 断,提出控制、扑灭技术方案和建议。 2.市政府组建

 牲畜口蹄疫疫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市防治牲畜口 蹄疫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预备 队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人员、 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有关专家、 执业兽医、卫生防疫人员等组成。

 公安局依法协助执行任务。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牲畜口蹄疫科普知识宣传,依 靠广大群众,对牲畜口蹄疫实行群防群控,把各项防疫措施 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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