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小建筑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来源:小学作文 发布时间:2021-02-26 点击:

  1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第三章 项目部成员的岗位职责、职权和任职条件 第四章 项目薪酬绩效管理 第五章 项目前期准备 第六章 公司的管理控制 第七章 项目部的内部管理 第八章 竣工验收阶段 第九章 附则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重庆蓝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目标,规范工程项目的管理、控制项目的成本,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推动公司快速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是指在一定时间里,在预算规定的范围内,需要达到预定的质量水平的一项一次性任务。项目管理是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对工程项目实行有效地计划、组织、控制,确保实现项目目标的管理体制。

 第三条 凡是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均按此制度实施管理。

 第二章 项目经理部的组建 第四条 项目经理部是代表公司实施项目管理的临时组织机构,不是常设的建制单位,项目工程竣工标志着其使命已经完成,经公司批准后即行解体。项目在建期间,必须接受公司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项目经理部设项目经理 1 人,副经理 1 人,总工程师 1 人,上述人员组成项目部领导班子;总工程师可以兼任副经理,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由经营班子决定总工程师是否兼任副经理。

 第六条 项目经理部从实际出发,按照精干高效、统一、务实的原则设立若干个职能部门并报公司批准。根据项目的大小和项目的难易程度,部门负责人及人员数量由有公司生产部审核,报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审批。审批后,生产部需将审批情况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3 第七条 本着德才兼备的原则,项目经理在组织考察基础上择优选拔,由总经理聘任;或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内部竞聘的方式产生,经总经理批准后聘任。

 第八条 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等人选由项目经理负责提名,经总经理批准后聘任; 第九条 项目部部门负责人(项目主办会计除外)由项目部提出人员聘任方案(人员总数要在批准的数目范围内),报生产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

 第十条 项目部主办会计、项目出纳岗位人员由财务部提出人选,行政人事部备案、总经理批准后派出。

 第十一条 项目部其他人员聘任由项目部提出聘任方案,经被聘任员工所在部门审核、行政人事部审批后由行政人事部下发人员调配通知单。

 第十二条 项目部所需临时工由项目部提出用人计划,由生产部在公司临时工名单中根据上一期间考核结果择优选用,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经生产部批准由项目部负责组织招聘,新录用名单应及时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批准备案。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部的班子成员及主要部门负责人要保持相对稳定,除特殊情况外,项目在竣工交验以前不调动工作。

 第三章 项目部岗位职责、职权和任职条件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部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对项目工程全面负责,实行集中统一指挥,领导和带动员工齐心协力,实现项目目标。

  4 第十五条 公司对项目部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度,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具体格式参见《项目目标责任书》),经营目标的确定以标后预算为基础,竞聘产生的项目经理经营目标根据竞标结果由经营班子确定,任命的项目经理经营目标由经营班子确定。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在重大问题决策时,要听取多方意见,由项目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应按要求制定管理制度和议事制度。

 第十八条 项目经理是管理项目的核心,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项目经理是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以及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职权、任职条件见《AB 集团岗位说明书》。

 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部成员的绩效考核工作,项目经理(或委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应按时参加公司绩效考核工作会议,并按时完成绩效考核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绩效考核工作,项目经理要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 项目经理负责对部门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前应征求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的意见和建议,不能以不了解情况对考核出现的问题寻找借口。

 第二十二条 项目经理可以委托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对员级员工进行绩效考核,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或建议,不能以不了解情况对考核出现的问题寻找借口。

  5 第二十三条 除岗位说明书中规定的权利外,项目经理还有以下权利:

 (一)有权按程序决定采购在规定范围内的工程材料和设备配件,工程用材如沥青、水泥、钢材以及机械、设备由公司统一订购。特殊情况,因工程项目所在地点原因,需要外购材料、设备,项目经理部应提出书面报告,经过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有权根据工程需要购买单价在 2 万元以内,总价不超过 8 万元的小型机具、设备、仪器等,购买单价在 5000 元以内的、总价不超过 2 万元的办公用具用品。以上购买的物品必须按公司有关设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验收、建帐、立卡等各种手续。

 (三)有权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项目部人员的聘用方案,有权解聘各部门负责人级以下人员(项目主办会计、项目出纳除外)。但必须先聘用本单位、本企业的在职人员;雇用临时工时,需向公司上报用工计划、管理办法等,待批准后方可实施,劳务协作队伍必须按照程序报批方可使用。

 (四)有权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罚。

 第四章 项目薪酬绩效管理 第二十四条 项目部成员的薪酬管理依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成员的绩效考核管理依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6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理若对企业作出独创性的、被公认并具有科学测算数据,对公司效益作出特别贡献者,公司可据具体情况予以特别奖励。

 第二十七条 由于项目经理的个人行为,对项目、企业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了按有关规定扣除收入和奖金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一次性罚款、降级、降职处分,直至撤消项目经理职务。被撤消职务的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安排到同等或高于原职务的岗位上工作。

 (一)不深入工地加强现场管理,且质量、安全制度及机构不键全、人员未到位、致使项目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给公司财产、员工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连续两年完不成责任目标书中规定的经济指标的; (三)项目经理本人及下属在业务往来中以权谋私,贪图享乐、接受回扣、收受贿赂而不交公的; (四)弄虚作假,提供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表的; (五)公款高消费、项目业务招待费超标准而又不思悔改的; (六)超越权限,发放工资奖金(包括实物)、购置设备、通讯器具、扩大工程成本开支的; (七)违反规定或未经批准,擅自雇用临时工队伍或私自将工程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的;

  7 (八)不按公司规章制度办事,或者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我行我素的; (九)其他不良行为引起职工反映强烈的。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成员触犯法律的要依法处置。

 第二十九条 为了加强项目的成本核算,为公司投标决策提供客观依据,项目部设备折旧科目数据由设备管理部提供的机械使用费入账,公司折旧费用由财务部根据税收政策考虑税务筹划要求入帐。设备在项目部使用期间的经常修理费用在项目部入帐,大修理费用在设备管理部入帐。

 第三十条 为了加强项目的基础管理,强化项目核算工作质量,公司要求各项目部遵照有关会计核算和成本控制的规定,严格控制各项费用开支,正确归集各项成本费用,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具体内容参见《工程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核算管理制度》。

 第五章 项目前期准备 第三十一条 项目部组建后,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应主要包括承包投标标底和承包议标单价确定、合同交底、现场准备、物资准备、设备准备、技术准备、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施工队伍准备。

 第三十二条 标后预算作出后,由招投标小组确定各项承包工程采取招标还是议标等方式,招议标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经营管理部、采购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项目财务负责人等。对于招标项目由小组确定标底,

  8 对于议标项目的承包单价由公司议标小组根据标后预算的情况讨论确定,确定后项目经理部无权更改。具体内容见《工程承包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项目班子及主要部门负责人确定后,由经营管理部组织行政人事部、技术质量部、采购部、设备管理部、财务部及综合管理部等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要求及施工合同要求对项目部以会议的形式进行交底。经营管理部负责作好会议记录。

 第三十四条 经营管理部交底内容 (一)工程项目前期开发的有关情况; (二)对业主的有关承诺与主要条款的内容说明; (三)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合同风险分析及对策; (四)经营部在投标过程中的操作情况与思路; (五)项目预期受益的设想; (六)项目部制度建设的要求; (七)工程项目主要进度目标; (八)施工队伍配备要求。

 第三十五条 行政人事部交底内容

  9 (一)项目班子的组成; (二)介绍项目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三)项目人员调动手续的要求。

 第三十六条 技术质量部交底内容 (一)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及质量要求; (二)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的措施; (三)工程中项目部技术管理的要求; (四)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要求; (五)工程安全目标及注意事项; (六)组建项目实验室的有关要求。

 第三十七条 采购部交底内容 (一)项目设备采购的有关要求; (二)物资材料及周转性材料的准备情况及要求; (三)办公用品采购的有关要求。

 第三十八条 设备管理部交底内容 (一)机械设备的配置情况及要求;

  10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有关要求。

 第三十九条 财务部交底内容为公司主要财务管理规定及制度。

 第四十条 综合管理部交底内容为项目后勤保障的相关要求。

 第四十一条 项目部负责进行现场准备工作。

 (一)工程定位测量。由项目测量工程师对工程引用水准点和导线控制点进行校核,校核准确后由测量员对工程进行定位放线,报监理复测,项目部质检员验收定位,填写相关记录。

 (二)工程现场四通一平(水、电、路、通讯畅通,场地平整)。明确合同中业主提供的现场条件,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地方协调,划定界线。按文明施工要求实施工程三通一平工作,若遇外部阻力,须及时与业主、监理沟通,通过业主等方面协调共同解决。

 (三)施工临设。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组织完成生产所必须的临时设施搭设,包括办公室、员工宿舍、堆放砂石的材料场地以及贮存水泥、钢筋及小型机具、配件等的库房。

 (四)原材料的试验。由试验负责人负责对进场原材料进行试验检验工作。

 (五)上述未提及的现场准备工作,根据具体情况由项目经理或总工负责组织完成。

 第四十二条 物资、设备准备

  11 项目经理部全面负责组织施工所需物资、设备进场工作:采购部负责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的采购、进场准备工作;设备管理部负责所需施工设备进场准备;技术质量部负责试验检测设备的进场准备工作。材料入库时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具体执行《材料库管理办法》。

 第四十三条 技术准备 (一)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在进场后一个月以内编制完成,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报技术质量部审批,并报经营管理部备案。

 (二)编制专题施工技术方案。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含安全方案)由项目经理部各专业工程师组织编制,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重大方案报技术质量部审批。具体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题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办法和流程》中相关内容。

 第四十四条 建立项目管理制度 根据施工项目管理的需要,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编写符合公司管理制度的项目管理制度,报各职能部门审批、经营管理部备案。

 第四十五条 施工队伍准备 项目施工队伍的准备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配备,承包工程的队伍选择和承包单价的确定按《工程承包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十六条 工程开工申请

  12 (一)当技术和现场准备充分,已具备正式开工的条件,由项目总工组织编写开工报告。

 (二)内部审查。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写,必须由公司审定,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开工报告,由项目经理部自审,涉及到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施工方案应得到公司技术质量部批准后上报监理。

 (三)符合开工条件的主要内容有:

 1、设计图纸已具备,施工图已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审查批准。

 2、施工组织设计已经批准,并进行了交底。

 3、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已进行技术交底。

 4、大型临时设施已满足后期施工要求。

 5、有关机械设备、材料已进场,通过验收。

 6、施工人员已调集,关键工种人员已到齐,特殊工种生产人员具有上岗操作证。

 7、永久性或半永久性测量标志已设置,能满足施工需要。

 8、质保机构已建立,人员到位。

 9、周围环境已得到保护。

 10、施工放样已得到验收。

  13 (四)项目部收到业主的开工指令,工程才能正式开工。

 第六章 公司的管理控制 第四十七条 公司总部在对工程项目的控制中,各职能部室应围绕与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条款对项目部进行检查、指导和服务。

 第四十八条 资产管理。生产类固定资产中机械设备、生产类低值资产归口设备管理部管理,试验和测量装置归口技术质量部管理,非生产类固定资产及低值资产中归口综合管理部管理,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归口财务部管理。

 第四十九条 经营管理(归口经营管理部管理)

 (一)按月对项目部各类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履行《工程承包招标管理办法和流程》所规定的管理职责; (三)按月收集项目部上报的各类统计报表,并进行汇总、分析,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项目部进行整改,具体执行《工程统计管理办法》; (四)按《工程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及时调整工程项目经济指标,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的目标成本执行情况; (五)按《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和流程》监督检查项目部内外部结算工作情况。

 第五十条 质量管理(归口技术质量部管理)

 (一)制订公司年度质量工作目标计划,将质量目标纳入与项目部签订的管理合同中;

  14 (二)汇编各项目部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分析工程质量状况,对现场进行质量检查; (三)主持分析重大质量事故分析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四)协助省局质量监督中心站活动; (五)考核项目部质量完成情况,参与合同兑现。

 第五十一条 进度管理(归口经营管理部管理)

 (一)各项目部根据月度汇报材料的要求上报经营管理部,经分析、汇总后报分管副总; (二)根据要求召开生产协调会议,负责组织协调、解决项目部之间、项目部与施工队之间、施工队与施工队之间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确定项目部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移交的范围、标准和时间。为项目部竣工技术资料标准表格提供样本,监督检查竣工技术资料的整理情况。

 (四)负责项目部与业主之间的协调工作。

 第五十二条 技术管理(归口技术质量部管理)

 (一)负责工程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等收集及配置,以满足工程需要; (二)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检查考核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 (三)审批重要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

  15 (四)协助项目部解决施工现场遇到的技术难题; (五)与项目部采用的新技术、工艺、材料等科技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按季度收集科技项目进展情况资料并进行检查、考核; (六)负责公司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

 第五十三条 合同管理(归口经营管理部管理)。工程合同的管理按照《合同管理制度》执行;若施工过程中业主提出变更要求,内容涉及总包合同的变更,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按照《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和流程》中相关内容执行。

 第五十四条 材料采购管理(归口采购部管理)

 (一)负责区内工程的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和供应; (二)对辅助材料供应分承包方进行考察和评审,确定合格分供方,提交合格分供方名单给项目部; (三)建立物资采购价格指导、监督体系,并及时跟踪、管理; (四)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检查项目部辅助物资的采购工作; (五)每季度对项目部的物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六)执行《采购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 安全管理(归口技术质量部管理)

  16 (一)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将安全目标纳入与项目部签订的管理合同中; (二)汇编各项目部月度安全统计报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公司安全状况,每季度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三)主持重大安全事故的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上报生产副总; (四)检查项目部安全施工管理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五)协助上级安监部门进行各类安全大检查; (六)考核项目部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参与合同兑现。

 第五十六条 财务管理(归口财务部管理)

 (一)负责对各项目部财务人员的委派; (二)不定期的对项目部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每半年对项目部的会计基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比; (四)汇总编制各项目部的财务报表,及时掌握各项目部的财务状况; (五)不定期的对项目部的业务进行指导; (六)对项目部经济活动进行专项分析;

  17 (七)定期对项目部进行审计,执行《财务稽核管理制度》。

 第五十七条 人力资源管理(归口行政人事部管理)

 (一)按月度、季度组织对项目部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二)按照《项目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和流程》中相关要求调配进出项目部的人员; (三)每季度对项目部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四)每季度对项目部劳动人事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第五十八条 后勤保障(归口综合管理部管理)

 (一)负责项目部与公司行政信息的传递,及时传达公司有关的行政指令并督促落实; (二)每季度检查项目部后勤管理工作。

 第五十九条 设备管理(归口设备管理部管理)

 (一)负责对项目机械设备进行合理配置,根据施工要求及资源情况进行调拨; (二)负责项目大型、特大型机械的租入及租出手续的办理,并负责费用结算;

  18 (三)按月核查项目机械、设备的分布及数量,每月 1 日前要向财务部、经营管理部提供各个项目部的上个月度的机械使用费数据;按季检查项目机械使用状况,适时安排机械大修理,并负责监控、验收工作; (四)按季汇总、统计项目部主要机械完好率、利用率,定期对项目部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经济分析; (五)每季进行一次机械设备的检查、考核工作,监督施工队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对机械缺陷进行消除,解决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性能问题; (六)对项目的报废机械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办理有关手续并负责处理; (七)负责机械采购计划、报停、封存、归库管理等工作; (八)项目结束时对项目设备利用进行专业分析; (九)执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第六十条 信息管理(归口经营管理部管理)

 (一)确定项目工地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移交的范围、标准和时间。为项目工地竣工技术资料标准表格提供样本,监督检查竣工技术资料的整理情况; (二)负责项目工地与公司联网、项目软件等方面的技术支持,保证信息传递通道的畅通。

 第六十一条 精神文明建设(归口综合管理部管理)

  19 (一)指导和帮助项目部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制度,完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制; (二)确定各项目部的精神文明建设的指标; (三)按季汇总各项目部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并形成资料; (四)每季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部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公司安排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的完成情况。

 第七章 项目部的内部管理 第六十二条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履行与业主、公司签订的合同,及时做好工程计量和结算、设计变更及索赔等工作。

 第六十三条 合同管理 (一)合同是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的法律性文件,作为实现项目最基本的条件。

 (二)搞好合同管理必须做到 1、项目经理部设置由项目经理直接领导的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配备业务能力强,政治品德好的 1~2 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合同管理的具体工作。

  20 2、从事本项目工程的全体人员,尤其是中层以上的负责人,要努力学习合同管理的基本知识,学习菲迪克条款,熟悉掌握本合同的基本内容,特别是与自己职责相关的内容,做到对照责任履行一切承诺,努力利用权利获得最大的利益。

 3、各个职能部门的人员都要按照合同要求,作好各种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保管,并按照程序传递和交流。

 4、职能部门的现场工程师要经常利用标书、图纸等文件,规范对照检查自己所作的工程,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必要时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并取得工艺、质量、单价、效益及经济利益补偿等方面的认可和签证。

 5、通过各方面扎实的工作,把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减少合同纠纷,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聘请法律顾问妥善解决处理合同纠纷。

 6、合同的管理具体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第六十四条 计划与统计管理 (一)在项目工程正式开工前,项目经理部要按合同要求做好该项目的总体计划,包括:形象进度、质量目标、材料设备、劳动力配置、资金供应、各项费用、成本效益等分项计划。使一切经济活动在总体计划的控制下有序地进行,避免盲目性造成的管理混乱、资源浪费、形象不佳、效益不好。

 (二)每年年初作好项目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综合经营计划),据此指导项目施工及各项管理工作,完成责任目标确定的经营指标,每月底做好下月的施工作业计划。总计划及年度综合计划上报告公司经营管理部。

  21 (三)计划应产生在对合同条款的熟悉,对现场工程进度的了解,对人员、机械、材料动态状况掌握等基础,要结合实际,留有余地,不允许主观判断和形式主义。

 (四)计划职能人员要求会应用价值工程、网络技术、流动计划等现代管理方法,搞好计划工作。

 (五)项目部应按公司有关要求及时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进度、完成产值、计量产值、质量状况、设备状况、安全状况及人工、机械及材料等方面消耗的原始数据每日进行记录,每周、月进行统计,核算分项工程的成本,月统计报表上报公司经营管理部。

 第六十五条 项目的安全管理 (一)项目必须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实行安全负责制,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层层把关。

 (二)坚持安全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使安全工作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三)对各种车辆、机械设备执行定机定员,所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任何人员无证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四)在施工路段、便道及交通要道,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在桥涵施工中,应设立必要路障及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过往车辆的安全。

  22 (五)在夜间施工必须设有照明设施,施工生活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油库、材料库等重点部位夜间应安排专人值班。

 (六)项目经理部应对民用爆炸性物品加强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公安部门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并且在现场专人管理,单独存放,要求进出库必须有严格的记录和登记手续。

 (七)项目部在工地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离施工工地,一经发现有私藏、偷窃爆炸物品者,经查实后,将交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八)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各类事故,项目经理要迅速作出处理,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尽量减少损失,把不利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并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不得隐瞒。必要时要保护现场,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处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因项目主管人员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责任,而引发的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2、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或在工程施工中不执行工艺要求,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伪造施工记录而造成事故。

 3、发生事故而隐瞒不报,在调查过程中又不如实汇报实情。

  23 第六十六条 技术质量管理 (一)项目领导必须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妥善处理好发展速度、经济效益与工程质量的关系,把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强化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二)加强员工队伍的质量教育工作,努力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职工的质量意识。

 (三)项目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总工程师对项目的技术、质量工作全面负责。在确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前提下,由总工程师主持制订质量目标和包括内部自检体系等质量保证措施并付诸实施。

 (四)项目在技术、质量管理方面必须做到 1、所有技术人员都要熟悉掌握设计文件和图纸,对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工程地质等重要技术资料了如指掌; 2、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认真按照技术要求与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管理; 3、优选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定额; 4、建立与工程相适应的试验室; 5、搞好计量测量,并做好原始记录;做好施工日志;

  24 6、按时提供工程清算和交竣工必备的文件、资料;交工后,搞好技术总结; 7、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表彰和奖励质量有功的技术人员。

 8、具体执行《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

 第六十七条 材料、设备的管理 (一)项目机料管理应始终贯彻权衡利弊、购租结合、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的原则。

 (二)采购人员要对自己所采购的材料、设备负责到底,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若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要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是党员还要给予党纪处分。

 (三)材料进场时要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材料试验,机械性能试验,并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不符合工程要求的材料不允许进场。

 (四)材料设备进场后,要进行严格的计量和检验,履行严格的交接验收、签字手续,属固定资产的要按程序办理进帐、立卡手续,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五)机械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和“三定制”(定人、定岗、定额),把设备的产量定额、耗油定额、维护定额和完成操作者的个人工资性收入紧密联系起来。

 (六)机械操作手在上岗前,项目要严格考核,凭证上岗;大型专用关键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允许临时抽调人员凑合作业。

  25 (七)必须按规程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经理部授权设备管理人员,应对不爱惜机械设备的操作手随时令其离岗,对造成机械设备损失的,按直接费 50%赔偿。

 (八)合理利用设备,优化调度方案,防止空载耗损功率,防止用大型工程机械充当运输工具,提高动力的有效利用率。

 (九)具体执行《采购管理制度》、《施工设备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 成本与支付、结算管理 (一)成本控制:执行《工程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二)支付与结算:执行《计量业务支付管理办法和流程》、《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和流程》。

 第六十九条 财务管理 (一)资金管理: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 (二)会计核算: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办法。

 第七十条 人力资源管理 (一)项目必须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职能管理,考核资料要按时上报公司行政人事部。

 (二)项目管理要逐步向管理型过度,按项目规模组织精干人员,不搞照顾、搭配,不允许拖家带口。

  26 (三)项目所需人员优先从公司现有员工中选拔,不足部分可通过调剂解决。外聘人员,需经公司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录用,项目部不得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内部职工,而私自安排和聘用外来人员。

 (四)项目部所有人员的调配以行政人事部的人员调动单为准,退场后分别回到原属的公司职能部门。

 (五)项目部要关心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晋升,按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的通知及时申报。

 (六)项目人员的调配及动态管理,执行《项目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和流程》。

 (七)项目人员的薪酬、考核执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七十一条 后勤保障。项目部的后勤保障工作参照公司综合管理部相关制度和要求执行。

 第七十二条 精神文明建设。按公司及上级有关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并落实。

 第七十三条 环境控制 (一)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 (二)采取切实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农田、水利建设,居民生活的影响。

  27 第七十四条 外部关系。项目部要保持与业主、设计、监理及其他相关方的良好关系,保持工程施工现场周边良好的环境,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七十五条 其他方面的管理 (一)

 项目不仅要注重物质文明建设,同时还要注重精神文明的建设,根据情况配备娱乐器具,提倡高雅文明的娱乐活动。

 (二)

 严禁任何人员组织邪教传播,杜绝赌博行为和封建迷信活动的存在。

 (三)

 项目要严肃查处各种类型的违纪行为,特别是黄、赌、毒、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现象,对违纪当事人,必要时要立即解聘,以建立良好的工程施工秩序。

 (四)

 项目要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遵守乡规民约,要与当地居民、政府、驻军互相尊重、友好相处。

 (五)

 项目部要搞好卫生和疾病的防治工作,保证职工队伍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为企业树立优良形象。

 第八章 竣工验收阶段 第七十六条 项目部在竣工验收前必须作好以下工作 (一)合同工程已经实质上竣工; (二)工程质量通过验收,并得到工程检验认可书;

  28 (三)完成质量评定工作; (四)编制竣工文件并移交业主。

 第七十七条 项目部必须作好质量评定工作 (一)质量评定程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复评,业主终评,评定结果。

 (二)质量评定工作由总工负责,技术质量部组织施工单位自检员进行自评; (三)质量评定工作应按业主要求和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七十八条 竣工资料编制 (一)竣工文件资料应包括施工检验资料、施工原始记录、有关照片、录像、竣工图、施工总结等; (二)竣工文件的编制应由项目总工组织有关施工技术人员成立专门编制小组集中编制; (三)竣工文件具体编制办法按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四)竣工文件编制应在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移交,资料移交应有交接清单,双方签字认可。

 第七十九条 项目部必须按程序竣工验收工作

  29 (一)项目部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业主,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二)竣工验收对竣工资料进行检查验收,项目经理部按合同要求向业主移交全套竣工资料,按相关要求办理移交手续,另项目经理部应按《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归集整理工程档案资料,向经营管理部交验。

 (三)竣工验收小组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工程实体全面验收,进行质量评定。

 (四)项目经理部与业主会签竣工证书,工程正式移交,合同终止。

 (五)竣工验收不合格或存在问题即返工或补救,整修后重新申报。

 第八十条 在工程项目移交的同时,项目部须编制退场计划并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审查批准后,项目部负责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人员、机械设备等的撤离。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验收。

 第八十一条 项目部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等迁移基本完毕,由项目经理提出项目部解体报告及项目留守工作组的成立报告,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公司下达撤消项目部并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留守工作组文件; 第八十二条 留守工作组主要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以及解决与业主等各方的有关遗留事宜; 第八十三条 留守工作组负责工程结算、价款回收及工程分包、材料采购等债权债务的处理。

  30 第八十四条 技术质量部负责提出质量回访计划,由项目总工组织人员进行质量回访工作。

 第八十五条 技术质量部组织项目部等参与进行工程的总结及创优资料的整理。

 第八十六条 竣工验收结束后,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施工总结报告,并提交经营管理部。

 第八十七条 工程移交三个月内,由项目部留守工作组配合财务部出具工程财务决算报告。

 第八十八条 项目效益审计。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由财务部承办,经营管理部配合,再对项目的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具体执行《财务稽核管理制度》及《工程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核算管理制度》相关内容。

 第八十九条 解散留守工作组。在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项目审计结束后,留守工作组解散。

 第九十条 目标责任书的兑现。项目经审计验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项目考核工作,经营管理部负责提供项目的实际毛利等数据,设备管理部、财务部、技术质量部、采购部、综合管理部负责提供其他考核相关数据,行政人事部负责提出考核兑现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九章 附则

  31 第九十一条 本制度由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九十二条 经营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修改。

 第九十三条 本制度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重庆蓝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 0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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