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创建结核病综合示范区自评报告】

来源:网络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04-04 点击: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创建结核病

 综合示范区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全县有疾控中心各1个,妇幼保健站1 个,乡镇卫生院23个、**县人民医院为结核病定点医院,配备了5名接受过省级结核病防治相关培训的医务人员,(其中包括2名专职网报、管理护理人员、1名专职医生及2名兼职的感染科临床医生)负责结核病人的初诊,治疗、转诊、随访、追踪、以及结核病人的网络直报、健康宣教、药品免费发放等工作。

 二、创建示范区主要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核病防治工作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县委、政府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建立了在县委、政府领导下的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结核病防治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下发了《**县创建陕西省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方案 》,积极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认真落实专病专策防控策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用实际行动遏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同时疾控中心针对各乡镇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肺结核患者追踪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目标及防治措施。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委、政府主管领导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解决,为结

 核病控制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项目实施以来,我们充分发挥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群策群力,基本实现了“高发现率、高治愈率” 的目标,切实为保护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做出努力。

 (二)大力实施结核病规范化管理工作。根据《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实施细则》及、省级有关文件精神,县委、政府及时与县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单位,认真落实双向转诊工作。并将“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了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项目规定的病人发现、报告、转诊、定诊以及病人的管理等主要任务目标作了明确规定,有效地降低了误诊、漏诊的发生,提高了病人的发现率和涂阳病人检出率。首先是加强对学生肺结核的筛查力度,规范实施学生体检,做好重点学校的PPD集中筛查。其次是卫计局与乡镇、社区加强配合,全面把结核病筛查纳入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县卫计、教育、公安、司法、人社、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协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羁押人员等特殊群体及高危人群的结核病筛查工作。通过各种渠道筛查发现的病人要及时送县医院就诊并进行规范管理。定点单位均按照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病人登记、转诊工作,发现可疑及确诊病人一律转县人民医院,杜绝了变相截留及只治不管现象出现。

 (三)强化结核病实验室的规范运行

 1、提升实验检测能力。县医院按照实验室规范化建设要求,进行硬件改造和设备配置,建立为患者诊疗服务的独立的结核病临床实验室,达到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要求,能够开展痰涂片和痰培养工作。县疾控中心建立了符合国家生物安全二级或以上防护要求的合格实验室,开展疫情监测、病例筛查、应急处置、质量控制、人员培训等工作。

  2、规范实验检测工作机制。县疾控中心和县医院实验室建立了实验室工作机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县医院实验室开展了痰涂片检查(或发光二极管LED镜检)发现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对涂阴患者痰标本进行培养,并运送涂阳和涂阴培阳标本到榆林市定点医院进行耐药快速检测。县疾控中心结核病实验室对县医院实验室进行质量控制。

 (四)加大结核病保障力度

 1、县财政部门将结核病防治工作配套经费按人均0.5元纳入财政预算,并定期对结核病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每月一次免费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党和政府的免费政策和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教育局将结核病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大力开展对 教师、学生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县疾控中心设立了项目资金独立帐户,由单位财务人员负责财务管理,专款专用,制定了项目经费的使用计划,严格执行项目

 规定,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病人报病费、管理费、密切接触者筛查费等费用按时发放,及时接受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各项支出均按照项目经费使用范围和要求支出,符合预算标准。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用于病人诊断、病人管理、人员培训、督导访视、宣传教育以及其他费用、项目管理等项目基础工作费用的支付,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的有关计划使用。

 2、加大医疗保障力度,县卫计局、人社局要将普通肺结核和耐药肺结核门诊、住院纳入辖区新农合、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医保,不设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切实降低患者自付费用,医保报销比例高于省上出台的标准。县民政部门出台对贫困患者和耐药患者的医疗救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结核病患者按规定纳入低保;县大病救助基金会也要加大对肺结核患者的救助力度。

 3、做好病人治疗管理工作。今年县结核病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结核病防控工作督导考核2次,对项目工作实施进度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解决存在的问题 ,确保了项目工作顺利进行。县疾控中心结防科每季度对各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服药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免费化疗的病人实行全程督导化疗,今年我县共登记结核病人 211例,管理病人170例,管理率81%。累计督导乡级23乡次,访视病人130人次。

  三、2016年和2017年1-8月份指标完成情况

 结核病防治工作指标

 2016年完成情况

 2017年1-8月份完成情况

 登记管理率≥95%

 77.6%

 95.3%

 可以症状者就诊率≥2.5%

 1.6%

 0.8%

 查痰率≥95%

 100%

 100%

 病原学阳性率比例≥25%

 4.4%

 6.5%

 转诊率≥95%

 85.4%

 75.0%

 转诊到位率≥75%

 89.9%

 98.2%

 总体到位率≥95%

 93.1%

 91.8%

 新涂阳患者治愈率≥90%

 100%

 100%

 涂阳患者治疗成功率≥90%

 97.7%

 98.5%

 涂阳密切接触者筛查率≥95%

 100%

 100%

 四、创建目标完成情况

 1.建立健全“县医院负责病例诊断治疗、基层卫生院负责患者访视管理,疾控中心负责规划管理”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2.县结核病防治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协调推进结核病防治有关事宜。

 3.县财政局把结核病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经费人均0.5元以上,县医院和疾控中心按40%、60%比例补助,且每年投入没有减少,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增长幅度。

 4.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结核病项目,切实提高患者随访管理和疑似病例的推介转诊,有效控制结核病报告发病率。

 5.加大医疗保障力度,新农合、医保要提高报销比例,肺结核患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医保达到100%,报销比例不低于80%。

 6.县疾控中心和县医院分别建立独立的符合生物安全二级标准的结核病实验室,能够开展痰涂片和痰培养工作。

 8.创建期间结核病防治各项指标均达到省上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十二五”规划100%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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