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实施方案

来源:职称计算机 发布时间:2021-01-25 点击:

XX投资有限公司 XX工程 监 理 实 施 方 案 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X月X日 目 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 第二章 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 第三章 监理目标 第四章 监理机构和职责范围 第五章 监理仪器、工具和设备 第六章 开工准备 第七章 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 第八章 施工阶段的工程进度控制 第九章 施工阶段的投资(造价)控制 第十章 安全控制 第十一章 合同管理 第十二章 组织协调 第十三章 信息管理 第十四章 监理质量保证措施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XX工程 1.2建设单位:XX投资有限公司 1.3设计单位: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1.4勘察单位:勘察工程公司 1.5工程地点:
1.6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24090平方米 1.7项目工期: 26个月 1.8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一类 1.9使用功能:商住小区 第二章 监理范围和工作内容 2.1 监理范围 监理范围为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建筑、安装、消防、智能化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进 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管理及与工程建设相关事宜 的协调与控制)。另外电梯工程的监理要求积极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项目监理部将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进行包括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组织协调在内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2.2 监理工作内容 2.2.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施工准备阶段审核确认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选择,这对于工程施工顺利开展,确保工程质量十分关键。因此监理工程师应积极配合业主做好这一阶段的各项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为:
2.2.1.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设计;

2.2.1.2审查施工单位的“三大体系”;

2.2.1.3审查施工单位的主要材料、设备的报验工作;

2.2.1.4审查签发开工令;

2.2.1.5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各项报建手续。

2.2.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施工阶段是本项目的实施阶段,监理工程师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动态跟踪监理,重点做好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的事前控制、过程控制和最终控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并做好合同管理和现场协调工作,其工作内容为:
2.2.2.1全面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开工的有关手续;

2.2.2.2协助业主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2.2.3参与审查和确认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2.2.2.4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2.2.2.5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开工报告,及时签发开工令;

2.2.2.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2.2.2.7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

2.2.2.8审核工程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和数量;

2.2.2.9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2.2.2.10组织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确认;

2.2.2.11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2.2.2.12组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2.2.13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和竣工衅图、工程结算书等;

2.2.2.14做好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记录和总结

2.2.3 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在工程竣工、签发竣工验收证书(移交证书)后,工程即进入保修期阶段,此阶段监理工作主要内容为:
2.2.3.1定期回访工程质量状况,对反映的工程质量缺陷原因和责任进行调查和确认,参与质量责任的鉴定;

2.2.3.2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对保修责任期内质量缺陷的修复,对非施工单位责任的质量缺陷,协助主业做好费用评估和修复工作。

第三章 监理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以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依法签订的工程承包商合同,按监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独立、公正、科学、有效地履行监理义务,与承包商共同努力,实现业主与承包商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目标及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3.1质量控制目标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和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质量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

3.2进度控制目标 以计划工期为控制目标,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工期为进度控制依据,确保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工。

3.3投资控制目标 以项目建设静态总投资作为投资控制目标,按工程承包合同签订的造价为投资控制的依据,严格现场计量和技术方案审核工作,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3.4安全控制目标 以“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健康至上、科学管理、环保创优”为安全监理目标,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意识,使员工自我保护和环境保护能力明显加强;
防止一切伤害事故、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安全生产考核达标率100%;
加强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追求零事故目标,使HSE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第四章 监理机构和职责范围 4.1本项目监理部机构设置及人员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专业分工 职称 岗位职务 执业/岗位证书号 1 薛景春 男 建筑工程 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44010834 2 刘少军 男 工民建 工程师 总监代表 专监(岗B11-00659)
3 冯伟 男 给排水 高工 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册监理(岗0055316) 4 叶剑飞 男 电气安装 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监(岗BC03-0901)
5 吴承海 男 土建 助工 监理员、资料员 C08103911201000342 注:本人员根据现场工程实际进展情况陆续进驻。

4.2监理职责 4.2.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负责项目监理部的组建、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以及日常内部管理等工作;

·主持项目监理部的工作,对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和组织编制项目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保持与建设单位的密切联系,弄清建设单位建设意图和对监理工作的要求;

·建立与施工单位负责人的联系,在监理工作中协调与施工单位相互配合的问题;

·审核或授权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施工技术方案,提出监理修改意见;

·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签暑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组织有关部门处理工程中发生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审查批准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随时或定时检查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和投资使用情况,督促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履行监理职责;

·审核并签署工程进度报表及工程款支付凭证;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和纠纷,组织处理重大索赔事务,向建设单位提供所有索赔和争议的资料,提出监理方的意见;

·组织工程竣工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并移交工程竣工资料;

·参与审查工程结算,审核工程的最终造价;

·主持工程例会,并签发会议纪要;

·定期或不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实施的情况报告,主持编写和审定《监理月报》和《监理总结》,签发监理部向外发送的文件。

4.2.2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 ·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4.2.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直接对项目总监负责,其工作的职责和权限由项目总监授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在项目总监领导下编制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具体组织实施专业监理工作;

·组织、检查和指导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

·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与本专业有关的施工计划、施工技术方案、申请及报告等,并向项目总监提交审查意见;

·负责本专业的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负责本专业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抽检、试验与使用的审批;

·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

·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的记录,提出与本专业有关的工程质量评估意见,参与编写本专业的有关监理报告;

· 负责审核与本专业有关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整理本专业有关的监理文档资料;
及时、全面地向项目总监报告所负责的监理工作情况。

4.2.3现场监理员职责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第五章 监理仪器、工具和设备 根据本工程监理的特点和要求,为保证有效、准确地进行监理工作,本项目监理部将利用自备或施工单位的测试仪器、工具和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办公电脑 组装 台 1 2 打印机 CanonLBP2900 台 1 3 钢卷尺 50m 盘 1 4 游标卡尺 1000×0.02 个 1 5 混凝土回弹仪 ZC3-A 台 1 6 塞尺 个 2 7 数码相机 1000E 台 1 8 水平检测器 2m 套 2 9 卷尺 5m 个 5 10 量角器 个 2 11 线坠 个 2 12 计算器 个 5 13 水平尺 个 2 主要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 第六章 开工准备 做好开工准备阶段的工作对于顺利开展项目施工、保证监理目标的实现十分重要。它不仅要求监理工程师自身做好进场监理各项准备工作,同时也要求对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施工机械设备、材料、人员、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和方法等进行全面审查,为工程正式开工做好充分准备。

6.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6.1.1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核对施工图纸,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对于分阶段出图的工程,可以分阶段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6.1.2监理工程师在图纸会审前应对施工图纸进行认真阅读和消化,领会设计意图,并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

6.1.3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图纸了解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要求、设计意图、设计原则和构思以及对施工的要求。对设计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认真听取和记录设计单位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提出的施工图纸中每一个问题的答复。

6.1.4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应有记录,会后组织施工单位整理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纪要应经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认并加盖公章。

6.2审查和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6.2.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将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审查批准;
对于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应编制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查批准;
对于分期出图的工程,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分阶段报审施工组织设计。

6.2.2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在审查过程中,应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如需要施工单位修改,返还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审或补充。

6.2.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是否合理;

·工期安排是否满足施工合同的要求,各项工作搭接是否合理,进度计划是否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性,所需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是否与计划进度协调;

·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是否键全;

·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先进性。

6.3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6.3.1在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正确无误地提供原始基准点坐标和标高,施工单位建立测量控制网,填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单》;

6.3.2监理工程师应对测量控制网进行复制,在复核基础上由国土规划部门进行验线;

6.3.3监理工程师应指示并监督施工单位对测量控制网进行有效保护。

6.4第一次工地会议 6.4.1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出席会议的应有建设单位授权代表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全体监理人员,必要时也可邀请分包单位参加;

6.4.2会议主要内容为:
·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介绍各方组织机构、人员及专业分工、联络方法;

·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施工准备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交底,介绍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控制基本程序和方法、有关报表报审要求;

·确定现场监理例会制度,明确例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例会内容。

6.4.3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会议纪录,并及时整理签发会议纪要。

6.5核查开工条件 6.5.1满足开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6.5.2监理工程师审核开工的下列条件:
·已办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设计图纸已会审;

·施工组织设计已审定;

·测量控制网已建立并复核合格;

·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已到位、施工设备已进场、主要材料供应已落实;

·现场施工道路、水、电、通讯已达到开工条件。

6.5.3经审核认为具备开工条件时,报送建设单位批准,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

第七章 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控制 7.1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7.1.1以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现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目标。

7.1.2对工程项目施工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7.1.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并正常发挥作用。

7.1.4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7.1.5严格执行质量监理例行程序,规范施工报验和质量验收行为,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签认,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质量管理程序。

7.2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 7.2.1以事前控制为主,严格执行现场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见证取样送检的比例不应低于总送检、试验数量的30%。

7.2.2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及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患。

7.2.3设立工序质量分级控制点,对工程的关键工序和重点部分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7.2.4采用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试验手段检测施工质量。

7.3工程质量控制的程序 7.3.1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控制 7.3.1.1凡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实行进场质量报验制度,经监理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用于工程;

7.3.1.2根据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检验可采用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和抽样试验三种形式: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的预先鉴定试验,一般由厂方或供应商进行,施工单位应提供验证试验的有关证明文件,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可随机进行抽样复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在施工前进行的数据采集试验,包括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及各种关系、相容试验,一般由施工单位先行完成,并提出试验报告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标准试验用样品应取自现场,必须按规定的取样方法经监理人员见证取样送检;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的符合性检查试验,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有时也包括化学性能)、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的测定和试验、混凝土抗渗性能试验,施工单位应在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按规定的取样频率,取样方法进行取样,并见证送检至有相应资格的试验单位进行检验。

7.3.1.3在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应分别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并附产品合格证书和(验证)试验报告送监理审查;

7.3.1.4在施工单位提出进场报验后,监理人员应对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外观质量、品种和数量的检查确认,并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检验报告,在报验单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在工程中采用这些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7.3.1.5经现场检查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材料,如不需要检验的,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使用;
如需抽样检验的,应按建材取样送检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

7.3.1.6经见证送检合格的材料,施工单位应提交材料送检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认报审表,批准同意使用;

7.3.1.7经见证送检检验不合格,按规定可加倍抽样检验的,按加倍方法见证取样送检,仍判定不合格者,监理工程师应令施工单位办理见证退货;

7.3.1.8凡工程使用的新材料、新品种,必须提供该材料的产品鉴定报告,并报建设单位、设计、质监、监理认可,需要进行性能试验的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7.3.1.9凡工程使用的内外装饰材料,必须坚持先看样后订货的原则,样品应经建设单位、设计认可后予以封存,实际使用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与样品相符;

7.3.1.10凡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实行使用许可制度的材料,必须采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许可使用的材料品牌和规格;

7.3.1.11施工单位利用自有的试验室进行材料检验,应得到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的认可,并按规定的百分率抽样另行复检;

7.3.1.12建筑安装材料质量控制工作程序,见下图1《建筑安装材料质量控制工作流程》。

图1:建筑安装材料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附质量保证、出厂合格证等原件 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进行外观检查 退 货 按规定现场见证抽取试样 合格 否 是否需要抽样试验 按规定加倍 抽样检验 不合格 见证送样检验 合格 施工单位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不合格 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返施工单位一份 退 货 用于工程 7.3.2 测量放线的报验 7.3.2.1测量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应协助建设单位准确无误地向施工单位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并对施工单位测量控制网进行复核和确认;

7.3.2.2 施工单位在完成测量放线后,应填报《施工测量放线报验申请表》,随表附上测量成果(报告),由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测量放线进行检查复验,复验合格,测量监理工程师在报验单上签署意见;

7.3.2.3在施工过程中,测量工程师对工程轴线、标高和尺寸等随时进行监督检查;

7.3.2.4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对所有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的保护,直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7.3.3 施工过程的旁站监理 7.3.3.1 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其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包括以下两类内容:
·基础工程:土方回填,后浇带、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

·主体结构工程;
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

7.3.3.2 旁站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装备情况;

·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7.3.3.3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7.3.3.4如果旁站监理人员或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则施工企业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也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7.3.3.5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监理时,如果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制止并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
如果发现施工企业的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制止危害工程质量的行为。

7.3.4工序交接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7.3.4.1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隐蔽工程完成工后应首先进行自检、专检,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7.3.4.2实行工序、隐蔽工程报验制度。在自检合格基础上,施工单位填报《 工程报验表》,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验,由监理工程师及时进行检查验收,未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作业或隐蔽;

7.3.4.3工序或隐蔽工程检查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对不合格工序或隐蔽工程进行缺陷修补、整改或返工,并重新报验;
一般缺陷在施工单位返修后由监理工程师复验合格后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7.3.4.4经检查验收合格的工序和隐蔽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在《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上签认,《验槽记录》需要有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方签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作业或工序隐蔽;

7.3.4.5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施工单位自行进入下一道工序作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建设单位同意后,有权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可要求进行开槽、回弹等检验;

7.3.4.6对未进行检查验收而隐蔽的工序,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剥离检查,不论检查是否合格,所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拖延由施工单位负责;

7.3.4.7重要工序和部位、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应会同设计、质监共同进行;

7.3.4.8工序交接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程序,见下图2《工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流程》。

图2:工序、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流程 返工 工序施工 施工单位自检 同 不合格不合格不合 不合格 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意 进 填报《工程报验单》随报《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一份)《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一式四份)
入 下 一 填发《不合格工程通知》
监理工程师确认检查验收时间《工程报验单》返施工单位一份 工 序 施 监理工程师、质监、设计检查验收 不合格 有缺陷 返 修 工 合格 签认《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返施工单位三份 7.3.5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的处理 7.3.5.1在各项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或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发现质量缺陷,应根据缺陷发生的时间和严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警告,警告可以是口头形式或书面通知。

·发现质量缺陷,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后补书面通知;
在施工单位采取了足以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暂停施工指令和恢复施工指令均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当质量缺陷将对下道工序产生质量影响时,应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返工处理。

7.3.5.2监理工程师无法用目测检验方法对工程质量做出准确判断,或目测的判定不能被施工单位所接受时,可对质量缺陷进行检验测试,依据检测结果确定质量缺陷性质;

7.3.5.3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应由施工单位提出修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设计、质监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

7.3.5.4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影响工程安全时,应通过建设单位请设计单位现场诊断并提出处理方案;

7.3.5.5施工单位在完成对质量缺陷的修补后,应由监理工程师会同设计、质监进行检查验收;

7.3.5.6构成质量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及时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按建设部有关规定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7.3.5.7重大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须召开有专家参加的会议,进行分析论证。处理方案须经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7.3.5.8在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施工单位应提出详细的《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建设、监理单位。

7.3.6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7.3.6.1按照《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划分原则,工程在完成一个分段的一个分项或一个分部后,应进行分项、分部工程的中间验收,当单位工程达到交工条件时,应进行竣工验收;

7.3.6.2分项工程的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施工单位在一个分段分项工程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监理;

·监理工程师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抽检;

·对符合质量要求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自评质量等级,由监理工程师核定;

·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由施工单位整改返修后重新评定验收。

7.3.6.3分部工程的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评定结果汇总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监理;

·监理工程师根据分项工程评定结果,核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基础分部施工完成后,进入主体结构施工前,应进行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若采用桩基础,还应对桩基础分项工程进行单独验收;
主体结构施工完成后,进入装饰施工前,应进行主体分部工程验收;

·基础分部和主体分部工程的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质监部门监督。

7.3.6.4单位工程的竣工初验按以下程序进行:
·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自检合格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填写《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和《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并将全部竣工资料报监理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部人员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核查,提出核查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完善;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设计和施工单位共同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现场检查;

·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应由施工单位进行试验,提出试验报告,重要的试验应由建设单位、设计、监理共同参加;

·对验收中提出的需要局部进行整改或修补的,应在整改或修补符合要求后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复验;

·经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后,评定单位工程初验的质量等级,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验收记录上签认盖章。

7.3.6.5下列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进行专项验收:
·消防工程由市消防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地下室人防工程由市民防办进行专项验收;

·工程档案资料由市城建档案馆进行专项验收;

·环保工程由环保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工程规划由国土规划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通风空调、燃气、玻璃幕墙由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监理协助建设单位向质监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应通知质监部门派员进行验收监督。

7.3.6.6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单位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各专业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监理协助建设单位向质监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应通知质监部门派人进行验收监督;

·施工单位将经初验核查完善,并经监理审查合格的质量保证资料报质监部门核查;

·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

·施工单位对核验中提出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在符合质量要求后,由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署《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由业主向建设主管部门填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7.4.1给排水UPV管线安装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阶段 控制点名称 类别 控制内容 承包 监理 业主 准备阶段 图纸会审 C 设计文件图纸有效、完整、正确、合理、可行性 √ √ √ 基槽验收 B 坐标、标高、坡度、尺寸,沟底密实平整程度 √ √ 材料配件检验 B 核对材质、规格、数量,质量证明,外观检查,质量抽查 √ √ 方案报审 B 施工方案有效、针对、正确、完整、合理、可行性 √ √ √ 施工能力 A 安装工艺评定及资格 √ √ 开工报审 A 人员、设备进场、管理到位,各种手续 √ √ √ 安装阶段 分段试压 A 试验压力 √ √ 管道安装 B 管线及支管标高、坡度 √ √ 系统试压 A 试验压力,保压时间,接头质量,渗漏检查 √ √ 总体检查 A 复测管线坐标、标高,附件安装 √ √ √ 工程隐蔽 A 回填步骤,回土质量,管线保护 √ √ 阶段性核验 A 按质监站要求 √ √ √ 交工阶段 二查四定 B 查漏项、未完,定任务、人员、措施、时间 √ √ √ 交工验收 A 质量评估、评定 √ √ √ 交工技术文件 A 文件完整,数据真实、准确,评定合格 √ √ √ 7.4.2消防管道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阶段 控制点名称 类别 控制内容 承包 监理 业主 准备阶段 图纸会审 C 设计文件图纸有效、完整、正确、合理、可行性 √ √ √ 材料检验 B 核对材质、型号规格,质量证明,外观质量及抽查 √ √ 方案报审 B 施工方案有效、针对、正确、完整、合理、可行性 √ √ √ 开工报审 A 场地准备,人员、设备进场、管理到位,各种手续 √ √ √ 安装阶段 涂刷油漆 C 油漆牌号、厚度,外观质量 √ √ 附件组焊 C 支撑圈、钩钉尺寸、位置、数量,焊接牢固 √ √ 工程隐蔽 A 各层隐蔽检查 √ √ 阶段性核验 A 按质监站要求 √ √ √ 交工阶段 三查四定 B 查漏项、隐患、未完,定任务、人员、措施、时间 √ √ √ 交工验收 A 工程中间交接条件(九完五交),质量评估、评定 √ √ √ 交工技术文件 A 审签齐全,文件完整,数据真实、准确,评定合格 √ √ √ 7.4.3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阶段 控制点名称 类别 控制内容 承包 监理 业主 准备阶段 图纸会审 C 设计文件图纸有效、完整、正确、合理、可行性 √ √ √ 工程交接 C 配合土建预埋与验收,预埋件位置、尺寸、数量,接地检查 √ √ 材料设备检验 B 核对材质、型号规格,质量证明,外观质量及抽查 √ √ 方案报审 B 施工方案有效、针对、正确、完整、合理、可行性 √ √ √ 开工报审 A 场地准备,人员、设备进场、管理到位,测试仪器,各种手续 √ √ √ 安装阶段 变压器安装 B 变压器吊芯,抽真空,密封,油分析,防爆标志 √ √ 照明安装 C 照明盘垂直度,器材接地,漏电开关试验 √ √ 配电盘安装 C 成套柜安装,平直度及盘间隙 √ √ 电缆工程 A 全长余量电缆头密封,防潮,耐压试验,铠装层接地,电缆 槽架走向,直埋深度,绝缘电阻 √ √ 电气装置接地 C 接地装置敷设,接地体连接符合要求 √ √ 阶段性核验 A 按质监站要求 √ √ √ 调试阶段 电气设备调试 B 互感器、变压器、真空开关操作机构、避雷器试验 √ √ 耐压试验 A 绝缘电阻,耐压试验 √ √ 高、低压受电 A 先空负荷,后带负荷 √ √ √ 高、低压送电 A 逐步送电,单机试车 √ √ √ 交工阶段 三查四定 B 查漏、隐患、未完,定任务、人员、措施、时间 √ √ √ 交工验收 A 工程中间交接条件(九完五交),质量评估、评定 √ √ √ 交工技术文件 A 审签齐全,文件完整,数据真实、准确,评定合格 √ √ √ 第八章 施工阶段的工程进度控制 8.1 进度控制的原则和方法 8.1.1 进度控制应以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的总体安排和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作为依据。

8.1.2 控制工程进度应贯彻合理工期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8.1.3 应采用动态控制方法,对进度进行主动控制,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异的图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

8.2 进度计划的编制和审查 8.2.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并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编制年、月进度计划,对于在项目上起关键作用的重点工程应单独编制专项工程进度计划。

8.2.2 施工单位在进度计划编制完成后,应向监理填报《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8.2.3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的现场工作条件、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施工人力物力的配置和技术水平,全面分析施工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特别是对关键线路进行分析,注意分项进度计划与施工总进度计划的一致性,主要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与施工计划的一致性。

8.2.4 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查意见,若对进度计划有重要的修改意见时,施工单位应重新申报。

8.2.5 进度计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在监理工程师具体审查后,分别由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批准实施。

8.3 进度计划的实施监督和检查 8.3.1 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在《监理日志》中对每日实际完成的形象进度进行记录,在进度图表上进行标记。

8.3.2 在每期例会上,监理工程师应对本期工程进行检查、分析和评价,当工程进度发生偏离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工程进度偏离的措施。

8.4 进度计划的调整 8.4.1 当监理工程师发现进度偏离是由于施工单位的现场组织安排或施工顺序不合理、人力物力的投入不足时,应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但这种调整应不改变施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

8.4.2 当进度偏离出现在非关键线路上,这种偏离不影响关键线路上的工程进度时,监理工程师可向施工单位做出提示,但不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度进行调整。

8.4.3 当进度偏离出现在关键线路上,或虽然出现在非关键线路上,但由于偏离已使非关键线路变为关键线路,施工单位应提出进度计划调整的书面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8.4.4 施工单位提出的进度计划调整影响施工合同总工期时,按工程延误处理,施工单位应填报《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报监理审核,并报建设单位批准执行。

8.4.5 进度控制的工作程序,见下图3《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8.5 本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重点在于大罐基础流水施工、设备的采购、和管道设备的安装。根据审核确认的总包方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进度计划以及每月、每周的施工作业计划逐步控制落实,确保合同工期的实现。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总进度计划   不同意 不同意 建设单位代表审批 施工单位编制年/季/月实施计划 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计划 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 不同意 同意 不同意 建设单位代表审批 同意 施工单位组织实施进度计划 监理单位检查计划实施情况 修 改 计 划 YES NO 实际值与计划值偏离否 实施下一期计划   图3:进度控制工作流程 第九章 施工阶段的投资(造价)控制 9.1 投资(造价)控制的原则和方法 9.1.1 投资(造价)控制应严格控制施工合同所确定的总价、单价和工程款支付办法。

9.1.2 工程量的计算应符合规定的计算规则。

9.1.3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或报验资料不全的工程不予计量。

9.1.4 由于工程变更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坚持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9.1.5 对有争议的工程计量和支付,应采取协商的办法解决,在协商无效时,报总监理工程师处理。

9.1.6 建立工程款支付台账,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控制值进行比较、分析。

9.1.7 进行工程风险分析,对工程造价最易突破部分,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部位和原因,制定防范性对策和措施。

9.1.8 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9.1.9 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建立工程预决算和价格信息系统。

9.2 工程计量 9.2.1 工程计量应是经验收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其范围包括合同内工程,合同外的工程变更和费用。

9.2.2 施工单位应在计量周期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工程计量申报表,并提供与计量有关的证据资料,报监理审核。

9.2.3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申报进行核实,对施工单位提供证据资料不全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有权暂不计量,或计量后暂不支付,对工程计量有较大差异的地方,同施工单位协商一致确定。

9.2.4 监理工程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量和单价的核实,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计量凭证。

9.3 工程款支付 9.3.1 所有工程款支付先由监理工程师核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建设单位审批。

9.3.2 工程预付款支付按以下程序办理:
·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限向监理工程师填报《预付款支付申请表》;

·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的规定核算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预付款支付清单》,上报建设单位审批;

·施工单位凭《预付款支付清单》办理支付手续;

·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的规定,及时在期中支付中扣回预付款。

9.3.3 期中支付按以下程序办理:
·期中支付一般按月进行,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限向监理工程师填报《工程款支付申报表》;

·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的规定核算付款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期中支付清单》,上报建设单位审批;

·若施工合同中规定有保留金的,那么从第一期期中支付开始,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百分比在已完工工程款中扣留保留金,保留金的返还按施工合同规定执行;

·施工单位凭《期中支付清单》办理支付手续。

9.3.4 竣工结算支付按以下程序办理: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核算,并就结算中存在的问题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和协调,提出监理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根据竣工结算书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施工单位办理竣工结算和支付有关事项。

9.3.5 最终(保修金)支付按以下程序办理:
·在保修责任期满并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提出最终支付申请;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在保修责任期内由建设单位支付了但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的费用进行核算,在保修金中扣除这部分费用;

·监理工程师对剩余保修金的支付及解除施工单位的银行履约保函提出监理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凭最终支付证明办理支付手续。

9.3.6 工程计量和期中支付的工作程序,见上图4《计量支付工作流程》。

工程计量 质 量 认 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和单价,在工程量完成统计表、工程预算书上用红笔将审核结果标出 征求建设单位代表意 见 造价监理工程师复核支付申请,在申报表及支付清单上填写审核数,填写工程付款报告 施工单位提出支付申请 填报:
《工程支付申请表》(A-09一式三份)
《工程款支付清单》(A-10一式三份)
随报:
工程量完成统计表 工程预算书 现场签证单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支付清单加盖公司印章 建设单位代表审批 支 付 图4:计量支付工作流程 第十章 安全控制 10.1安全控制目标 以“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健康至上、科学管理、环保创优”为安全监理目标,不断提高全体员工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意识,使员工自我保护和环境保护能力明显加强;
防止一切伤害事故、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安全施工考核达标率100%;
加强施工管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追求零事故目标,使HSE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10.2安全控制方法 10.2.1安全文明施工的事前控制 ⑴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⑵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⑶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单位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⑷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HSE-MS体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现场环境保护计划、现场人员健康保证计划),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负责人,明确职责。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⑸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对于5m以上深基坑、连续排架面积100m2以上模板及支撑架体、悬挑和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拆除爆破、大型结构或设备吊装、施工起重机设备装拆等高危作业,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编制分项实施HSE计划。

⑹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⑺监督承包单位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包括防火、防灾、防毒、防洪、安全用电、安全运输、安全操作等。

⑻加大培训力度,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安全文明施工,先培训后上岗。

10.2.2安全文明施工的事中控制 ⑴监督承包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到位,使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得到控制。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⑵监督承包单位全面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文明施工计划,使施工现场的材料、物资、配件划区、堆码整齐、道路畅通,安全设施可靠,做到材料堆放整齐有序,施工程序安排合理,工完场清、现场整洁卫生。

监督承包按单位图施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以质量保安全,实现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临建搭设、材料堆放应严格按照土建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进行。

⑶监督承包单位执行施工工序和工艺规程,有条不紊的进行施工作业。

⑷检查承包单位现场警示标志是否齐全醒目,人员是否按章操作,杜绝野蛮施工。

⑸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写出未遂事故报告,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
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业主;
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⑹组织协调,对现场发生严重的不文明施工现象和较严重违章作业,监理人应当立即组织承包单位进行分析,吸取教训,统一认识,统一步调。

⑺实施安全监理旁站工作:
①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特种作业人员、司机等的工作状态,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②边坡开挖检查边坡的安全稳定性,注意孤石、松动颗粒及时清除,及时指出安全隐患,监督整改。

③检查现场用电安全,用电设备、操作是否规范,电工是否持证上岗。

④对照批准的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措施,检查现场施工过程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⑤检查承包的单位安全组织机构是否落实,工作是否到位。

⑥现场检查各种安全标志、安全工作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⑦专业监理工程师定期对现场安全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形成检查报告,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效果。

10.2.3安全文明施工的事后控制 ⑴分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与计划的差异,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计划的实现。

⑵总结监理工作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10.3安全控制措施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10.3.1组织措施 ⑴项目监理机构全员参加,总监负责。

⑵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常检查安全文明施工落实情况。

⑶改善外部配套,改善劳动条件。

⑷定期召开安全文明专题会议。

10.3.2经济措施 ⑴建议监理内部安全文明责任制度,奖惩分明,把安全文明施工列入奖惩条款。

⑵严格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对安全、文明措施达不到要求的,要责令整改,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将安全、文明达标情况,作为工程进度的付款条件之一。

10.3.3技术措施 ⑴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检查安全文明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⑵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制度,以制度规范施工内容。

⑶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⑷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月报。

⑸编写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报业主和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10.3.4合同措施 ⑴承包合同要明确因承包单位原因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引起安全事故,造成业主的经济损失的要进行赔偿。

⑵对照合同规定,督促承包单位严格履行安全文明生产合同条款。

⑶与承包单位签定合同时,要明确施工工期的安全、文明施工总目标;
明确安全责任范围,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的奖罚条款。

第十一章 合同管理 11.1合同管理的原则和方法 11.1.1监理工程师必须以公正、公平的原则监督管理合同的执行,处理合同违约事件。

11.1.2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跟踪合同的履行,及时督促和纠正施工单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提前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

11.2工程变更的管理 11.2.1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工程变更和洽商必须由监理工程师颁发变更令后生效,并由监理工程师指示施工单位实施变更工程。

11.2.2工程变更实行技术核定单制度,任何形式的变更均由工程例会或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确认,在项目变更实施后,由施工单位填写技术核定单,并由相关单位进行签署。

11.2.3工程变更和洽商的文件资料应完整,表达应准确,工程变更和洽商的内容应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

11.2.4工程变更和洽商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变更费用估价表,监理工程师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审核:
工程计量依据变更通知、变更设计图纸及现场计量;

除施工合同另有规定外,单价一般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采用原工程量清单内相应的单价和费率 ——采用广东省、惠州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定的综合价格及发布的价格信息 ——参考施工单位的实际支出证明,协商价格 ——采用计日工方法 上述审核办法的选用须报建设单位批准。

11.2.5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或施工单位为方便施工而提出的变更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所节省的费用分成办法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11.2.6工程变更的工作程序,见下图5《工程变更工作流程》。

设计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位》
建设单位提出变更提示 承包人申请变更报告 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建议书 工程例会或专题会议讨论确认 监理工程师发出变更通知 施工单位实施变更 填写《技术核定单》
质量认可 工程计量 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核实技术核定单 建设单位代表审查 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签署技术核定单 图5:工程变更工作流程 11.3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11.3.1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发《工程暂停令》:
·应建设单位的要求,工程需要暂停施工时;

·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时;

·为避免安全隐患发生,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危及人身安全时;

·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

11.3.2 除紧急情况外,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

11.3.3如工程暂停是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时,监理工程师应在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发工程工程复工指令,批准施工单位复工。

11.3.4如工程暂停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施工单位在暂停原因消除、具备复工条件时,应提出《工程复工报审表》报监理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批准复工意见。

11.3.5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诱发的各类问题。

11.4费用索赔的管理 11.4.1监理工程师将受理施工合同中规定的下列原因之一引起的费用索赔:
·由于战争、入侵、叛乱、暴乱等特殊风险致使工程材料或施工单位其他财产遭受破坏或损失引起的更换、修复所发生的费用;

·由于地震、山洪暴发等无法预测和防范的异常气候和自然力导致的施工费用的增加;
由于地下障碍物导致的施工费用的增加;

·由于建设单位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未按规定付款、延期提供图纸、提供的书面数据不准确等导致的承包费用的增加;

·由于监理工程师延误签发图纸,负责提供的书面数据不准确等导致的施工单位费用的增加;

·由于非施工单位引起的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费用的增加。

11.4.2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报建设单位批准,监理工程师才能受理费用索赔:
·必须是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索取额外的费用;

·必须在引起索赔事件的规定期限内,提出索赔意向;

·必须在索赔事件终止后规定期限内,提出正式索赔申请;

·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证明。

11.4.3 施工单位提出费用索赔申请时,必须填报《费用索赔申报表》。

11.4.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的索赔意向后,应向建设单位转送索赔意向,立即做好与索赔事件有关的现场情况调查和记录,收集来自场内外与索赔事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

11.4.5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的正式索赔申请后,应从以下方面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查:
·索赔申请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和理由是否正确、充分;

·申请索赔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手续齐备;

·申请索赔的计算原则和方法是否合理、恰当。

审查通过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11.4.6监理工程师在审查索赔申请过程中,应就其中的工程数量、单价、索赔数额等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或协调。

11.4.7监理工程师在完成对索赔申请审查和索赔费用评估后,应提出索赔审查报告,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索赔金额后,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11.4.8 费用索赔受理工作程序,见下图6《费用索赔受理工作流程》。

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 填报《索赔申请表》一式三份 随报索赔有关证明、资料 建议申 请人收 回申请 监理工程师进行索赔评估 否 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 时限、内容等资料 是 不批准 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受理 批准 监理工程师提出评估报告并在《索赔报告》签署意见 建设单位代表批准索赔 图6:费用索赔受理工作流程 11.5工程延期的管理 11.5.1监理工程师将受理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下列原因之一引起的工程延期:
·非施工单位的原因工程不能按原定时间开工;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停止;

·非施工单位原因的停电、停水时间超过施工合同的规定;

·工程量变化或工程变更使施工单位增加额外或附加工作;

·非施工单位的其他原因。

11.5.2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报建设单位批准,监理工程师才能受理工期延期:
·由于非施工单位的责任,不能按原定工期完工;

·必须在延期情况发生的规定期限内提出延期意向;

·必须在延期事件终止后规定期限内提出正式申请;

·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提交了有关延期的详细资料和有关证明。

11.5.3 施工单位提出工期延期申请时,必须填报《工程临时延期申请表》。

11.5.4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延期意向后,应分析延期意向,立即做好与延期事件有关的现场情况调查。

11.5.5 监理工程师对延期申请进行审查:
·延期申请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理由是否正确;

·申请延期的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申请延期天数的计算原则和方法是否合理、恰当。

审查通过后,报建设单位批准。

11.5.6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延期申请过程中,应就其中延期的天数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协商或协调。

11.5.7 监理工程师在完成对延期申请和延期评估后,应提出延期审查报告,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延期天数后,签发《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

11.5.8 工程延期受理的工作程序,见下图7《工程延期受理工作流程》。

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 填报《延长工期申请表》
随报索赔有关证明、资料 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 时限、内容等资料 建议申请人收回申请 否 是 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受理 不批准 批准 监理工程师进行延期评估 监理工程师提出评估报告在《延长工期报审表》签署意见 建设单位代表审定延期 图7:工程延期受理工作流程 11.6工程分包的管理 11.6.1严禁施工单位将整个工程分包出去,任何分包均应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并报经监理批准同意,按规定办理工程分包手续。

11.6.2批准工程分包不解除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规定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1.6.3 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实施的分包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分包审批手续:
·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分包申请,填报《工程分包报审表》,提供分包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有关许可证、业绩证明及分包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明;

·监理工程师对分包申请进行审查;
提出监理审查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分包报审表》。

11.6.4建设单位可根据合同规定指定分包,指定分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分包协议,指定分包单位应保护和保障施工单位免于承担由于指定分包单位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11.6.5监理工程师通过施工单位对分包工程进行管理,也可以直接对分包工程进行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处理。

11.6.6 监理工程师通过施工单位的期中支付,由施工单位向分包单位支付。

第十二章 组织协调 12.1 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充分运用现场协调的方法正确处理业主、施工和监理之间的关系,解决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中各类问题,并积极协调与设计、质监、建设主管等部门的关系。

12.2 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重视做好各专业、各施工工序之间的协调工作,特别是各专业的交叉作业区或作业点,要通过协调方法明确各自施工界面间的连接方法,防止在交叉作业区或作业点出现不协调。

12.3 监理例会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调和落实的手段,其目的是使监理工作和施工活动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12.3.1监理例会一般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也可委托总监代表主持,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监理机构整理后在会后第二天送达与会单位。

12.3.2 监理例会有第一次工地会议、定期工地监理例会和专项监理会议。

12.4 工地监理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2.4.1 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12.4.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12.4.3 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12.4.4 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12.4.5 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12.4.6 其他有关事宜。

12.5 专项监理会议 12.5.1在工程施工过程上,遇特殊情况需要通过会议协调和解决时,由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召开专项监理会议。

12.5.2专项监理会议所要协调和解决的问题:
 ——情况紧急需要立即解决的问题;

——专项研究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十三章 信息管理 13.1 信息管理的一般规定 13.1.1 信息管理是监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手段,通过准确及时地收集、整理、保存大量的信息,使监理部能随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工程进度、质量和造价的动态控制和分析,以达到工程建设速度快、投资省、质量优的目的。

13.1.2对来自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方面的信息,项目监理部将根据采集及时、内容真实可靠、分类整理、保管和收发登记的原则进行信息处理。

13.1.3 信息处理的形式将采取计算机辅助管理,将配置一套电脑由项目监理部使用。

12.1.4监理记录、报告和监理报表是工程项目监理过程中最直接的记录,是工程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程竣工后,将其进行整理作为工程竣工资料归档保管。

13.2 监理日志 13.2.1监理部应建立一本监理日志主册,监理日志主册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填写,可与土建专业监理日志合并,由土建专业监理人员填写,各专业监理人员填写本专业的监理日志。

13.2.2 监理日志应记载下列主要事项:
·施工现场气象状况 ·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 ·其他事项 13.2.3 监理日志应按日及时填写,并由填写人签名。

13.3 旁站监理记录 13.3.1 监理部将按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13.3.2 旁站监理记录应记载下列主要事项:
·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装备情况;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旁站监理记录的相关内容可记入监理日记内。

13.4 监理月报 13.4.1 监理部每月编制一期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便建设单位对工程现状有一个清晰、全面的了解。

13.4.2 监理月报应陈述下列主要内容:
·本月气象状况,因天气影响、停水停电或机械故障等原因停工天数及有效工作天数;

·工程进度评述:进度比原定计划落后,说明延迟的原因和已采取或将要采取的措施;

·工程质量评述:对施工中已存在或将可能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的事件进行分析和提出应采取的措施;

·本月完成投资(造价)报表;

·施工活动资料及主要职员的变动情况;

·监理活动资料及主要监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下月工作安排和建议。

13.5 监理用表 13.5.1为了规范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行为,使工程施工有序进行,在监理过程中,将制定一系列工程监理程序和一整套工程监理用表,要求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工程监理程序,采用统一的工程监理用表进行操作。

13.5.2 监理用表分成A、B、C三类,其中A类表格是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申报的报表,B类表格用于监理向施工单位发出通知、指令和审批施工单位申报的报表,C类表格是监理内部工作记录用表。

13.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监理总结报告 13.6.1在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监理部应向建设单位提出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理部应向建设单位提出整个工程的质量评估报告。

13.6.2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工程概况 ·材料、设备的进场检验 ·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基础、主体分部工程的中间验收 ·专业工程的专项验收 ·质量保证资料及其他应归档资料的检查验收 ·工程初验及质量评定 13.6.3 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部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总结报告。

13.6.4 监理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工程概况、施工单位及施工项目;

·监理组织机构、人员及监理工作起止时间;

·关于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监理及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价;

·工程造价分析;

·对工程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工程照片或录像、光盘附件。

第十四章 监理质量管理保证措施 14.1 监理工作的质量要求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方针是: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
恪守“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原则;
精益求精,不断创新;
提供满意的工程监理服务。

14.1.1监理工程师在履行其义务时,将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执行、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职责,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使本工程建设达到“质量优、进度快、投资省、效益高”的目的。

14.1.2监理工程师在履行其义务时,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全面维护建设单位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建设单位利益和任何第三者利益,不得泄漏涉及工程的任何机密。

14.2 影响监理工作质量的不利因素及其对策 在本项目的监理过程中,一切外部或内在的不利因素,均可能影响本工程的监理质量,因此在组建项目监理部以及制订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制度过程中,均应考虑这些不利因素,并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这些不利因素对监理工作的影响,从而保证整个监理过程达到监理工作的质量要求。

14.2.1 监理人员技术素质的不利因素 在组建项目监理部和配置监理人员时,将充分考虑了工作经历、专业配套、人员齐备、各层次监理人员具有相应工作经验和实际能力的原则。但是,若出现某一阶段监理工作繁忙而出现人手不够或有个别人员不能胜任监理工作要求时,公司将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监理力量或调整监理人员。

14.2.2 监理人员品行素质的不利因素 监理服务给建设单位提供的应是独立、公正、科学的技术服务,要求监理人员不得损害建设单位利益和任何第三方利益。但在现实生活中,大环境的不良风气和小环境中某些施工单位的非法行为,可能会对监理人员产生腐蚀作用。对此,本公司和项目监理部已充分考虑这个不利因素,并且在监理过程中将会采取一系列监控措施排除这些不利因素对监理工作的影响。其对策是:
·在项目监理部进行《监理条例》、《监理守则》和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将本公司制订的《监理守则》和《职业道德》张贴在监理部现场办公室,以便警示监理人员并随时对照检查,接受外界监督;

·严禁监理人员接收施工单位或设备、材料供应商的宴请,严禁监理人员将自已的亲属安排在所监理项目承包单位去工作并领取报酬;

·经常听取建设单位和其他方对监理人员的意见,对监理人员出现的不良行为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严肃处理;

·对于个别监理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予以公开处罚,并报建设单位同意调离其工作岗位;

·项目技术经济签证及月进度款计量审查等牵涉到工程计量和支付的事项将建立逐级审查制度,以便互相制约和监督。

14.2.3 工作计划、管理制度的不利因素 本公司虽然已有较完整的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程序和相应的监理统一用表,项目监理部仍将会根据这一工程的特点制订更为周密的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但是随着工程的进展,外部变化会导致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发生不相适应的地方,而监理人员也可能由于外界因素影响而放松对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的执行,这将对监理工作质量造成影响。对此项目监理部的对策是:
·在监理过程中,根据工程实际及时完善和修订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及工程程序;

·对各分项、分部工程制订详细的监理实施细则;

·每月召开项目监理部全体监理工程师会议,分析、讨论监理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

·公司将定期、不定期对项目监理部进行检查,同时按公司制订的《工程监理服务检查控制程序》对项目监理部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监理人员奖惩的依据。

14.2.4 监理技术手段的不利因素 监理人员除了运用自身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进行监理外,还需要采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检验。本项目监理部已配备了若干检验、检测用设备。但是大量的工程质量检测需要具备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和专业设备才能进行。设备的误差、检测的偶然错误均可能对监理工作质量造成影响。对此,项目监理部采取的对策是:
·对自备仪器设备定期进行鉴定和校验;

·从事检测的人员必须熟悉仪器的使用,施工过程中的测量监理将配备一名具备中级职称的测量监理工程师,及时核验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

·在借用他人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前,必须了解其仪器设备的可靠性、准确性,必要时先校验,后使用;

·对抽查的材料试样以“见证送检”的方式送往具备资格的试验单位检验。

14.2.5 外部条件的不利因素 设计文件质量、施工单位的技术水平、施工环境等外部条件,亦可能对监理工作质量造成影响,项目监理部将采取以下对策克服这些不利因素:
·认真审查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通过建设单位及时要求设计单位解决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使用于施工的设计文件尽可能完整、正确、合理、可行;

·协助施工单位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现场管理制度;

·熟悉施工环境及有关规定,跟踪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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