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篇

来源:职称计算机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 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市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国家和省、市市场监管工作要求,依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现制定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全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等方面的领导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广大干部职工、有关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1、强化学习教育。要定期进行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特别对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监管干部,要通过专题会议、外学外训、网络学习等方式,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

 2、深入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积极利用融媒体做好对“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播放专题宣传片,推动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系统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研究,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有效防范安全风险。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依法强化市场监管范围内的安全、消防、危化品等有关工作的许可准入,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手段,强化隐患整治,全力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

 (二)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开展三年行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以严格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执行严格高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先进适用的安全设施设备体系、全员覆盖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文化体系为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体系,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实化、有形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的高质量发展。

 1、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认真贯彻执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督促企业加强安全考核,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 年底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重点企业,具备符合法规要求的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的人员或团队。

 2、强化企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配合市应急局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实现可防可控。

 3、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机制。促使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检查规则,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细化工作责任。

 4、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安全生产诚信等制度实施,提高专业技术机构服务水平,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高有效技术支撑。

 (三)加强安全生产“强基固本”的落实。利用三年时间着力打基础、促基本,到 2022 年底,企业安全水平和市场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安全监管体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与风险防控体系、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逐步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巩固提升。

 1、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服务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领域的落地实施。

 2、广泛实施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加强本单位安全教育培养,通过相关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深化安全教育效果。

 3、开展风险隐患大家防行动。加强对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监测预警,对可能出现的舆情监测强化应对处置,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 12315的投诉举报作用,营造人人关心安全、全力消除身边安全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市关于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落实市党政领导干部及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制任务分解方案》、《市食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

 (五)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市关于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

 (六)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

 (七)大力推动相关领域安全整治。通过开展企业年报、联合惩戒、企业信息共享、标准执行及发布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等领域的市场监管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方面。

 (1)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负责做好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2)负责做好对危险化学品压力管道和压力容器安装和检验检测单位的监督。

 (3)做好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和危险化学品(含废弃品中转贮存、危废品处置)单位营业执照,依职权查处各类市场主体违法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2、消防安全整治方面。

 (1)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生产领域消防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加强流通流域、生产领域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管,做好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2)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在药品经营领域、食品餐饮领域、气瓶充装站,按照省市场监管厅制定的各监管范围内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分别在每个县区至少创建1 家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

 (3)通过实施联合惩戒,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打通“生命通道”工作。

 (4)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采取缺陷产品召回、认证管理、强制性标准执行、严格执法

 等方式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水平。

 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面。

 (1)按照《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治理,落实好“严格客货车安全监管及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中有关工作。

 (2)配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厅做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加大大中型客、货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

 (3)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

 (4)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落实好“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中有关市场监管职责。

 (5)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协助有关部门推动企业规范经营,对清理的不合规企业,按程序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或变更相关经营范围。

 (6)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按照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及常压罐式车辆罐体质量违法行为和常压罐式车辆罐体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合格证书的行为。

 (7)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

 4、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方面。

 按照《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信用监管,实施联合惩

 戒,强化有关工作治理效果,对违规的运营主体单位,结合有关部门要求,按程序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或变更相关经营范围;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范围内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

 5、城市建设安全整治方面。

 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监管职责,依法做好“指导地方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有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城市安全隐患执法工作,配合市住建局做好既有建筑物(含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加强市场监管范围内城市热力设施的相关监管。

 (八)系统内部安全专项整治。系统内机关各科室、分局、事业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单位内部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在单位内部安全管理方面。加强单位内部的水、火、电、气、暖等重点方面,库房、实验室、公物仓、锅炉房等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严防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2、在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方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加强安全教育,做到文明出车、安全出行。

 三、进度安排 从 20xx 年 8 月至 2022 年 12 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 年 8 月底前)。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由药品科、食品流通科、医疗器械科、特设科负责牵头,分别结合实际制定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二)排查整治(20xx 年 12 月底前)。各有关科室要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业务范围内,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监管范围内的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

 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 年 12 月底前)。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各业务领域可通过采取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 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工作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好的经验,形成一批实践成果,在全系统推广,总结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工作思路、工作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市场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将工作开展成效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特种设备科要做好统筹安排,定期进行研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相关科室、基层分局、综合执法大队要明确相应的牵头机构,协调推动本地区、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工作落实。结合辖区监管实际,加强工作落实,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局机关有关科室、分局,特别是负责有关工作的具体部门,要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涉及到本业务领域的工作范围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项工作执行,既要注重过程留痕,更要突出工作实效,坚决防范在迎接各类考核出现工作开展不到位、印证资料不全的问题发生。要通过工作开展,切实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点、缺陷,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切实达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整治目标。

 (三)完善工作机制。要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推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有关意见的贯彻落实,制定完善全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强化保障能力。积极发挥各地食安委作用,将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方面监管工作,融入到地方大安全工作格局中,完善相应工作政策体系,积极争取市委和政市府政策支持,强化和地方财政对相应工作的经费保障,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监管。

 (五)改进监管方式。要通过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寓管于服,充分发挥技术专家作用,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严格问效问责。要加强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监督,市局机关有关科室要强化业务指导,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在本业务领域取得实实在在整治成效。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开展。局机关纪检监察室要强化工作监督,对整治工作中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 2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总书记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安委会的部署要求,按照《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廉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制定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扎实推进市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为重要抓手,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和综合治理,建立健全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为我市全力加快城市建设、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明显增强,“三个责任”“三个必须”进一步得到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初步建立,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数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书记黄健担任,副组长由镇委副书记、镇长伍君虹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分别由镇安委会各成员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工作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负责人李成迁兼任,副主任由派出所、规划建设办、农村办、应急管理办、消防中队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工作办公室成员由上述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三、重点任务

  (一)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有关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和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并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调研,形成破解本地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调研报告,确保理论学习取得实效。〔应急办牵头,组织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主要媒体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全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应急办牵头,教育管理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广东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湛江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等制度。参照制定《党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各有关单位落实由领导班子中排名第一位的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和细化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内设机构、岗位,切实消除监管盲区。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办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出台《青平镇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建立地区、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配合廉江市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特别加强电力、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应急办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快形成企业安全发展内生机制

  1.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一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在位,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带班值班制度。2020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部安装使用“广东应急一键通”移动客户端。二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2020年底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企

 业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三是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率100%;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应急办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一是推动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二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配合省在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应急办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一是完善落实企业安全承诺制度。2020年底前制定完善涵盖所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落实率100%;实施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措施落实率100%。二是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落实率100%。三是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2021年底前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四是开展典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2020年底前实现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100%;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约谈通报率100%、安全生产再培训率100%。(应急办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着力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科学规划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和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等高风险化工项目。2022年底前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

 二是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三是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如期完成。

 四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2022年底前危化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应急办牵头,派出所、人社所、规划建设办、市场监督管理所、消防中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提高安全准入门槛。关闭(或注销)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全部落实到位。

 二是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按照《广东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办法(试行)》,选择重点企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试点建设。推进实施非煤矿山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积极采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装备,提高非煤矿山装备水平。

 三是紧盯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切实防范化

 解安全风险,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显著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应急牵头,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消防安全 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建立消防车通道联合执法管理机制,开展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

 二是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全面排查摸清高层建筑底数,逐年分类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高层建筑消防队伍建设。

 三是实施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工程;到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率实现100%。

 四是实施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治理工程,抓好老旧小区、电动车、“三现”交易批发市场、新材料等突出风险排查整治。

 五是实施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升级工程,聚焦乡村消防基础设施、城中村、小微工业企业、民宿(农家乐)等领域,确保到2022年乡村消防基础明显提升。

 六是实施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管理创建工程,教育、民政、文化广电、卫生健康、民族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三年整治目标任务,落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是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到2022年消防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八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和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推广使用全民消防学习云平台,发展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2022 年底前,社区、农村消防微体验点普遍建立。〔消防中队牵头,教育管理组、派出所、规划建设办、公共服务办公室、应急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按规定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全面排查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的桥梁、隧道、边坡、急

 弯陡坡、长纵坡、临边临水临崖临村镇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针对风险和隐患桥、隧、点、段,制定完善整治提升计划,实现三年重大隐患存量清零。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开展“一灯一带”建设、“平安村口”二期建设和升级工作。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卧铺客车和载重货车的重点监管。强化客车安全防护,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有序推动公交车科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张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推进治超站称重联网,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三是严格落实对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以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式车辆罐体、可移动罐柜罐箱的监管,严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对企业的考核监督检查。推进实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管理,实现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货物、运输线路、货物装卸全链条和全流程监管。

 四是严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检查;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履责监管,“两客一危”企业主要负责人100%落实安全生产“八个一”措施,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依法依规对“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予以曝光。

 五是构建常态化共建共治机制。完善各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重大问题会商研判,利用数字政府等平台实现成员单位之间信息共享和执法互认,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形成联防联控常态化机制,凝聚交通治理合

 力。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黑网站”。(派出所牵头,应急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邮政安全整治。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平镇分公司负责邮政安全专项治理)

  6.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城市危险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改建改用为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非法违法改建改用行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闭环整治措施。

 二是根据城市建设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和参建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是开展摸底调查,加强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

 四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安全管理。

 五是狠抓施工现场重大风险防控,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交通工程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稳步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能力。(规划建设办牵头,教育管理组、派出所、应急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形成危险

 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全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实际需要总体基本匹配,布局趋于科学合理。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开展以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酸、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四是加大力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组织各单位对申报登记数据进行校核,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

 五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效率,强化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应急办牵头,派出所、规划建设办、农业农村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工矿商贸企业粉尘,特别是镁铝金属粉尘等废物的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农业农村办、应急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形成较为成熟的青平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1.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运输、农村自建房等易造成群死群伤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应急办、司法办、规划建设办、消防中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改进监管方式。一是推进信息化监管。建立安全生产大数据,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执法手册APP,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制度,推行“远程监管”“线下执法”等“互联网+监管”模式。

 二是建立研判预警制度。综合分析地区、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趋势,及时发现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及早进行精准预警、靶向治理。

 三是推行信用监管。依据企业信用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

 四是推进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推动安全监管“三个转变”,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安全三问”,严格落实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等。坚持寓执法于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以点带面解决共性问题。(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共同治理。一是建立完善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其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的作用。

 二是建立完善以联合惩戒“黑名单”为基础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制度,强化联合惩戒措施。

 三是建立完善群众自觉排查风险隐患的群防群治体系。建立“吹哨人”等制度,鼓励企业职工、社会公众等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

 四是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6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2个专题、8个专项实施方案。指导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全面部署启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全面实施(2020年7-12月)。各有关单位要通过重点实施我镇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任务,深入研究本地、本行业领域制约安全发展的瓶颈、薄弱环节及重大问题,分析主客观原因,全面排查治理重点地区、重大企业、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重点攻坚(2021年)。抓主线、抓重点,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落实“一事一策”,综合运用领导分片包干、现场推进会、“开小灶”、专家指导、学习借鉴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集中力量重点攻坚,有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一批重大项目,出台一批重大举措,推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逐步完善,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完善提升(2022年)。全面梳理、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经验做法、成效与问题,抓住共性、基础性、根本性、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

 各有关单位每年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开展情况报送应急办,应急办汇总梳理后上报市安委办。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议事日程及报告工作的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坚定不移、扎实推进全镇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方案,将其作为我镇高质量落实全国、全省、全湛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创新举措,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专项整治工作。

 各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即 应急办、交通运输运输部门、规划建设办、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农业农村办、消 防中队,下同)要负责做好牵头的相关专题(专项)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详见附件1),并加强实施过程检查督导 。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支持保障,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安全生产的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举措,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优先保障项目、措施落地见效。强化各级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重的领域及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装备等方面保障。持续推进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工程,配齐配强专业监管力量,建立完

 善激励和奖惩机制措施,强化干部队伍担当作为。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三)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要加快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加快实现监管部门与企业在线联网,对重大危险源实现远程监管,确保重大风险隐患看得见、管得住、可追溯。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管”模式,将企业生产过程监控视频和安全生产数据接入监管平台,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监管系统,运用大数据发现系统性问题,有效解决监管执法力量不足、能力不强问题,提高执法针对性和安全风险处置能力。

  (四)落实“一图两清单”。

 各实施方案牵头单位根据《廉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制定“一图两清单”:

 “一图”即《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根据《廉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细化分解任务,把我镇当前正在实施的安全生产领域七大专项整治主要任务纳入三年行动计划的今年重点,制定《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明确任务内容、时间节点、责任部门; “两清单”即《问题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并动态更新。其他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各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做好“一图两清单”制定工作。

  (五)实施“三会三报”制度。各有关单位要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扎实推进落实各项目标任务。领导小组建立“三会三报”制度:

 一是“三会”制度,即领导小组季度会、

 办公室成员月度会、办公室小组周例会等。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季度会,与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委会全体会议等套开,研究解决安全专项整治重大问题;办公室成员每月召开一次月度会,研究三年整治日常工作;办公室小组每周召开专班小组会,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三报”制度,即周报、月报和年报等。

 周报由各牵头单位每周四报送近一周(上周五至本周四,7天为一个周期)的工作情况,按《近一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见附件2)表格填报。

 月报是 每月28日前报送近一个月的工作情况,其中,牵头单位按“两清单”表格填报。

 年报由应急办报送本地区三年整治行动年度(三年)总结。

  (六)严格督导考核。

 领导小组建立“三查”制度,即市领导小组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调度(随机)抽查、综合督查等;各牵头单位也要建立完善“三查”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建立全过程工作台账,动态更新“一图两清单”,确保各项整治目标全面实现、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七)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推进实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深入报道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善于总结提升,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力度,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畅通社会公众参与渠道,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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