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区开展“清洁家园”暨“除四害”活动方案的通知 清洁家园

来源:雅思 发布时间:2020-04-03 点击:

  沙卫创指〔2016〕29号

 关于印发《**区开展“清洁家园” 暨“除四害”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创卫各工作专班、包路专班,区直各部门: 按照**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关于开展“清洁家园”暨“除四害”活动的通知》(荆创卫指[2016]3号)要求,**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组织落实。 附件:1、**区开展“清洁家园”暨“除四害”活动方案

  2、区“四大家”领导参加“清洁家园”暨“除四害”

  活动包社区,包路段工作安排

  3、区直单位和部门对口联系表

  4、“清洁家园”活动倡议书

 **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 2016 年6 月22日

  **市**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

 2016年6月22日印发

 附件1:

 **区开展“清洁家园”暨“除四害”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决定在全区开展“清洁家园”暨“除四害”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实现中心城区“干净、整洁、有序、文明”为目标,以“清洁家园”为载体,以社区、庭院、学校为重点,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群策群力打响创卫百日攻坚战,促进城市环境面貌的显著提升。 二、活动组织 1、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要积极行动起来,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同广大市民一起迅速掀起“清洁家园”暨“除四害”活动的高潮。 2、属地管理,统一指挥。活动以街道(乡镇)为责任主体,各街道(乡镇)、社区(村组)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统一进行组织、领导、部署、调度和指挥;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医院、学校等要自行管理好、维护好院落环境卫生、花草树木和车辆秩序,并积极参与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组织的“清洁家园”暨“除四害”活动;包路专班在做好所属单位环境卫生的基础上,参与包保路段所在社区的集中行动。 三、活动时间 6月23日全天,开展第一次“清洁家园”暨“除四害”集中行动,由各社区组织辖区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医院、学校等按照“门前三包”范围开展搬家式大扫除,同时做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并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从7月1日起原则上每双周末下午开展一次全区集中行动。 四、重点区域和内容 1、城区主次干道路面及道路两侧。重点清除主次干道路面及其两侧绿化带、路肩、树穴内的各类垃圾和杂物;清洗行道树、绿化带植物叶面,清洗维修交通护栏、公交站牌、路名牌、公用电话亭、路灯杆、公共座椅、垃圾桶和果皮箱等城市家具及其它公共设施;清除“三乱”广告、牛皮癣。 2、居民小区及单位庭院。采取搬家式大扫除的方式,重点清理邻间巷道、仓库、厕所、食堂、车库、沟渠、河道、塘堰、下水道等卫生死角的积存垃圾、灰土、废旧建材、砂石杂物、废弃家具和散养家禽家畜等,清除室内外积水,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整理楼顶、楼道、阳台、窗户上的乱牵乱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规整空中管线,治理油烟扰民,清理房前屋后的杂草等。 3、背街小巷及医院、学校等周边。集中力量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和医院、学校、商场、广场、旅游景点、集贸市场等人群聚集场所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秩序,清理整顿废品收购站、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等场所,切实做到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盖、无乱停乱放、无污水漫溢、无油烟噪声扰民、无乱贴乱画。 4、“门前三包”。对“门前三包”的范围,要“各自打扫门前雪,自己的孩子自己抱”。社区居委会要广泛动员、督促临街商住户、单位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切实履行“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义务,确保市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序。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区“四大家”领导按照参加“清洁家园”暨“除四害”活动包社区、道路工作安排表,实施包社区“清洁家园”,包路段“门前三包”(有包路任务的领导在包路路段参加劳动;未明确包路任务的领导在包保社区参加劳动)。各街办(乡镇)也要明确一名包社区、包路段的责任领导,统筹协调属地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同时,要划定垃圾堆放区域,并安排城管部门集中清运。区直单位和部门按照所包社区“清洁家园”和包路段“门前三包”安排落实劳动任务,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医院、学校要明确责任领导,安排落实本单位“清洁家园”活动。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卫达标要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迎接省、市专家和领导的检查验收工作。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展板、电子显示屏、网站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相关知识。各社区、各包路专班要督促属地范围各临街经营门店在电子显示屏、广告牌等增添创卫宣传标语。 3、加强督办,严格追责。区创卫指挥部绩效考核和问责专班要对各单位开展“清洁家园”暨“除四害”活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不定期暗访和专项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履责不到位,不服从调度,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并适时启动问责机制。城管、工商、食药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的门店,特别对乱扔、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以及出店占道经营的要予以严管重罚。

 2016 年6 月22日

 附件2: 区“四大家”领导参加“清洁家园”暨“除四害”活动 包社区、道路工作安排表 联系领导 社区 道路 包路联系部门 道路起止点

 崇文街道惠工社区      

 胜利街道玉龙桥社区      

 中山街道长港路社区      

 立新乡荆沙河社区      

 崇文街道洪垸社区 长港路 区政法委、区总工会 三湾路至塔桥路

 胜利街道王板桥社区      

 解放街道白云桥社区 武德路 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 学苑路至318国道

 立新乡江津西路社区 江汉路 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地税局 徐桥路至荆江大堤

 胜利街道青龙台社区      

 中山街道文化宫社区 南湖路 区公安分局 白云路至学苑路

 解放街道白云路社区 金龙路 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 北京路至武德路

 崇文街道滨湖社区      

 朝阳街道东苑社区 红星路 区司法局、区统计局、区规划分局 荆沙大道至荆江大堤

 立新乡东岳社区 沿江路 区财政局、区国税局 红星路至白云路

 中山街道植物园社区 三湾路 区民政局、区河道分局 沙岑路至荆江大堤

 胜利街道章华台社区 公园路 区政府办公室、区住建局、区食药局、区民宗局 塔桥路至北京路

 解放街道北湖路社区 红门路 区人大办公室、环保分局、区发改局、湖北银行**支行 张沟路至跃进路

 崇文街道凤台坊社区      

 崇文街道公园社区 太岳路 区安监局、区经信局 荆沙大道至荆江大堤

 解放街道绿化村社区 白云路 区农林水局、区城管局 江津路至廖子河

 胜利街道永红社区 园林路 区卫计局、区商务局、团区委 徐桥路至北京路

 解放街道荆江亭社区 江津路 区信访局、区国土分局 东门至东方大道

 解放街道兴盛街社区 豉湖路 区政协办公室、工商分局、区招商局 沙岑路至北京路

 胜利街道石闸门社区      

 胜利街道红门路社区      

 朝阳街道红星路社区      

 朝阳街道跃进路社区 工农路 区科技局、区教育局 徐桥路至碧波路

 朝阳街道海洪社区 塔桥路 区法院 北京路至318国道

 中山街道文化坊社区 荆沙大道 区检察院、区烟草局 **大道至东方大道

  附件3: 附:区直单位和部门对口联系表 序号 单位 联系社区 社区主任联系电话 1 区商务(粮食)局 解放兴盛街社区

 2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解放绿化村社区

 3 区文化旅游局 解放荆江亭社区

 4 区法院 朝阳海洪社区

 5 区经信局 解放九曲桥社区

 6 区残联 解放荆襄河社区

 7 区河道分局 8 区委政法委 崇文洪垸社区

 9 区公安分局 中山文化宫社区

 10 市建设银行**支行 11 区医疗保险局 解放武德路社区

 12 市工商局江津分局 13 区招商局 解放迎喜门路社区

 14 区委组织部 解放白云桥社区

 15 区农林水局 解放北湖路社区

 16 区养老保险局 解放北菱社区

 17 区审计局 解放北帆社区

 18 区劳动就业局 解放北莲社区

 19 区规划分局 解放北荷社区

 20 区民政局 崇文凤台社区

 21 区委办 崇文惠工街社区

 22 区地税局 崇文公园路社区

 23 高炮四团 崇文滨湖社区

 24 区纪委 胜利王板桥社区

 25 区委宣传部 解放白云路社区

 26 区财政局 中山健康巷社区

 27 区旧城改造办 中山江汉社区

 28 区港航管理处 中山梅台巷社区

 29 区长湖管理局 中山黄家塘社区

 30 区检察院 中山文化坊社区

 31 区政协办 中山长港路社区

 32 区统计局 中山植物园社区

 33 区妇联 胜利文星楼社区

 34 市工商局**分局 35 区信访局 胜利工农村社区

 36 区信用联社 37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胜利章华台社区

 38 区质监分局 39 区安监局 胜利永红社区

 40 区委党校 解放十方庵社区

 41 团区委 42 区政府办 胜利玉龙桥社区

 43 区公路运输管理局 胜利红门路社区

 44 市农业银行**支行 45 区科协 朝阳玉和坪社区

 46 区科技局 47 区交通局 胜利蛇入山社区

 48 湖北银行**支行 49 区人武部 朝阳杨林堤社区

 50 区国土分局 朝阳跃进路社区

 51 区档案局 52 区总工会 朝阳豉湖路社区

 53 区环保分局 54 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朝阳东苑社区

 55 区国税局 朝阳朝阳路社区

 56 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局 朝阳红星路社区

 57 市工商银行**支行 58 区发改(物价)局 朝阳肉联路社区

 59 区人大办 立新荆沙河社区

 60 区委统战部 胜利青龙台社区

 61 区民宗局 62 区工商联 63 区烟草专卖局 朝阳银海社区

 64 区教育局 立新江津西路社区

 65 区住建局 立新东岳社区

 66 区城管局 胜利石闸门社区

 67 中国银行**支行 68 区委老干部局 立新张居正社区

 69 区委编办

  附件4: “清洁家园”活动倡议书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环境卫生事关群众的健康福祉,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为全面打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百日攻坚战,区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决定在全区开展“清洁家园”活动。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一、积极行动,人人参与。城市是我们共同的家园,我们希望每位市民都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做到“不乱贴乱画、不乱堆乱放、不乱扔乱倒、不乱晾乱晒、不乱停乱靠、不破坏公共设施、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家齐心协力营造一个美好的城市环境。 二、共树新风,营造氛围。每位市民都要讲卫生、讲健康、讲科学、讲文明,积极传播健康文化理念,引领健康生活潮流,学习健康教育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关心创卫,支持创卫,宣传创卫,积极参与创卫的各项活动,主动为创卫献计献策,用实际行动为创卫增光添彩。 三、全民监督,共同维护。积极维护城市的清洁卫生,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的热切期盼,让我们一起当好城市卫生的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义务,为共同维护城市清洁卫生,建设美好家园,出一份心、尽一份力。 一直以来,广大市民的支持和参与是创卫的底气和动力,我们热切地希望您们一如既往地支持创卫、参与创卫,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到“清洁家园”行动中,通过大家的努力,让**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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