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来源:心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1-01-21 点击:

海东市民政工作会议发言材料 互助县民政局 (2020年3月25日)
各位领导:
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我就近年来互助县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作一简要发言,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互助县辖8镇11乡294个行政村,1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总人口40.1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62万人。截至目前,全县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4.6万,占全县总人口的11.5%;
目前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对象2342人 (其中A类1979人,B类363人)建有农村互助幸福院156个、标准化老年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个,覆盖率分别为52.5%、62.5%;
养老机构3家(公建公营、家、公建民营、民建民营各1家)。被省民政厅评定为四星级养老机构1家,三星级1家,二星级1家;
二星级日间照料中心5家,二星级幸福院3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两项保障”不断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近年来,我县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强化组织制度和监督考核“两项保障”,不断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一是夯实组织制度保障。坚持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全县社会发展规划的“总盘子”,严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协同联动”的要求,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民政、财政、发改等部门为成员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互助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分档补助办法》、《老年互助幸福院星级评定办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等5项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和制度,在有效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同时,又为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扎紧了制度的“笼子”。二是全力保障监督考核基础。坚持把绩效考核作为规范和提升服务的有力抓手,不断优化考核细则、方式、时间,做到监督考核人员和时间相对固定、细则规范、部门协作,真正发挥监督考核的激励鞭策作用,积极打造优质服务队伍和南街日间照料中心、吉家岭幸福院等一批养老服务典型,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2016年以来,累计向全县居家服务对象提供室内清扫、床单被褥清洗、助浴、代办等照料服务13.8万人次,满意度达98%以上,拨付服务费2170万元。

(二)“三个提升”增强养老机构服务功能。一是全力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我县先后投资990万元,在威远镇5个社区配套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聘用2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向3000余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投资640万元,在全县156个人口相对集中的行政村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并配备老年人娱乐和健身器材,极大的满足了老年人“老有所乐”的美好愿望。累计投资220万元,先后对县社会福利中心和县敬老院消防设备、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提升改造和适老化改造,全县养老机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二是通过监督管理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和人员素质。以全县3家养老服务机构为重点,通过定期考核、抽查等方式,督促养老机构认真履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合同职责,在确保服务对象“吃、穿、住、医、葬”有保障的基础上,加强内部管理和人员培训,做到用餐科学营养、搭配合理,定期更换衣物,室内卫生整洁,护理较为规范,组织护理人员培训达1200人次,机构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三是不断提升服务对象“幸福感”和“满意度”。充分利用养老机构内部设施和积极协调县安娜歌舞团等组织,积极组织老年人参加健身、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等活动,使其“老有所乐”。几年来,累计组织观看电影、文艺表演等活动50余场,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竞赛活动10余次,赴周边旅游景点“一日游”30余次,入住老人“幸福感”和“满意度”逐日提升,得到家属和社会的肯定。

(三)“四个加大”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加大精准服务和健康档案建档力度。对老年人生理、心理、精神、经济条件和生活状况等进行的综合分析评估,应评尽评,为准确量化老年人真正需求和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与恒生康复护理院签订了服务协议,累计为240名老年人提供定期巡诊、体检等服务,并建立了健康档案。二是加大老年人意外险工作力度。累计投入资金69.5万元,为全县累计39808名老年人购买意外险,不断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抗风险能力。三是加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力度,积极鼓励全县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入住3家养老机构,确保其生活有保障,目前机构供养特困老人140人。四是加大“医养融合”力度,以恒生长者照护中心为引领,辐射带动全县养老机构探索创新医养有机融合发展模式,实现医疗、护理、康复、生活照料、临终关怀“五位一体”的医养融合发展,基本做到机构入住老人就医“不出机构”。

三、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养老观念对老年人的影响较深。因“养儿防老”传统观念在农村老人思想中根深蒂固,缺乏对养老理性理解,许多家庭或老人担心进敬老院“声誉”不好听,会给子女增加经济负担,以及进敬老院后,将来会被火化等顾虑,情愿独居或依靠亲戚生活,也不愿进入养老院,导致农村留守老人、空巢老人、特困老人的散居面较大,出现现有养老机构床位闲置。

(二)养老服务人才缺乏,影响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因养老服务业待遇低、社会认同感低、专业技能低的“三低”问题,人才招聘难度大,流动性大,制约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二)服务方式有待进一步规范。虽我县从2019年起逐步向康复护理、心理慰藉、文化娱乐等方面拓展服务,但因专业人才缺乏等原因,居家养老服务停留在家庭卫生清洁、衣物及床上用品清洗等方面,对部分群众对康复护理、心理慰藉等服务的需求还未真正得到满足。

(三)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运转困难。因缺乏运转经费,我县现有156个农村幸福院除集体经济较强的几个村运营较好外,其他都是断断续续的运营,运营困难,基本处于停运状态;
5个日间照料中心目前我局委托居家养老服务承接机构运营,但都在亏本运营。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相关建议 (一)努力引导群众转变传统养老观念。家庭小型化趋势已难以满足老人的养老需求,在未来,越来越多的老人将会加入到机构养老的队伍中去。通过大力宣传引导加大对农村地区群众传统养老观念转变工作,让群众放下思想包袱,积极鼓励在生活和心理上得不到关心关爱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

(二)加强专业人才培育,引导树立“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光荣”的新风尚。加快培育从事社会养老服务的志愿者队伍,逐步形成“专业人员+志愿者”的联动工作机制,为有需求的老年机构提供各种公益服务。同时,通过县电视台、各类媒介加强对各类养老服务行业先进典型事迹报道,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投入社会养老事业。

(三)探索困难老人代养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县有部分困难老人因女儿出嫁或子女残疾且残疾等级达不到规定条件不能纳入特困供养范围,这部分人员中存在子女因各种原因无法照顾,进入机构供养又没有经济能力负担机构所需费用的现象,建议省市出台困难老人代养的具体细则,明确补助标准,解决这部分人的养老问题。

相关建议:
(一)解决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的运转经费。一是建议将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院运行刚性支出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二是完善星级评定办法,星级评定奖励资金是解决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运转经费的一个有效措施。建议上级适当提高星级评定补助标准,同时对一星级的幸福院也设立一定的奖励资金,比如可以设为3万元,以此激励老年协会做好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运营。

(二)建议将所有特困供养老人、80周岁老人纳入居家服务范围。一是目前享受了护理补贴的特困供养老人不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而实际情况是护理补贴由监护人或老人挪作它用,对改善特困供养老人生活状况作用发挥不够。二是因政策调整后除对80周岁以上老人空巢老人提供服务外,其余取消服务的80周岁老人意见较大,建议将所有特困供养老人纳入服务范围,对80周岁以上老人恢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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