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篇,区人民法院工作汇报材料(通用)

来源:心理咨询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2 2 篇

 区人民法院 0 2020 年工作汇报材料 (通用)

 篇一:

 一、全力以赴,确保做好疫情防控

 二、齐心合力,确保抓好执法办案

 三、围绕中心,确保服务发展大局

 四、有机结合,确保智慧法院升级

 五、牢记使命,确保司法公信提升

 六、填补空白,确保夯实基层基础

 七、持续发力,确保建设过硬队伍

  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行职责,勇于担当作为,按照省、市法院安排部署,做到“十个确保”,突出“一个主题”,实现“两个目标”,努力在服务保障“一谷一城”建设、江源绿色转型全面振兴中展现更大司法作为。

 一、全力以赴,确保做好疫情防控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省高院、市中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职责使命,始终保持疫情防控高压态

 势,不大意、不松劲,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双驱动、两不误。成立法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江源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组织干警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积极推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司法信息 120 余条,悬挂宣传条幅 6 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 100 余份、撰写疫情防控宣传报道 17篇,转发推送宣传信息 74 篇,其中《战“疫”场上那些可爱的人——卡点上的礼物》被最高院、省高院转发。在机关、法庭、各出入口及安检场所配备体温检测仪,设立测温点,对所有入院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机关大楼进行全面消毒杀菌,食堂取消早餐,午餐实行盒饭分餐制。填写《江源区人民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干警外出汇总表》,累计排查隔离人员 12 人。严格进行关口排查登记。累计登记车辆 3047 辆 8109 人。累计出动车辆 220 余台次,运送盒饭 800余盒,热水 400 多壶,暖贴 120 余副,累积行程超过 4600 公里,投入防疫资金 8 万余元。组织自愿捐赠活动 1 次,捐赠口罩 10 个,消毒液 76 千克,面包、八宝粥、自热类食品 100 余份,暖贴 1000 余个。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我院通过网上发布公告、张贴告示等方式向群众推广网上立案、网上开庭、视频调解、电话咨询等信息化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发布网络公告 1 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1 次,网上开庭 6 次,执行案件 57 件。

  二、齐心合力,确保抓好执法办案

  2020 年 1 月-5 月,受理各类案件 898 件(旧存 102 件、新收

 796 件),诉讼 540 件、同比下降 39.59%,执行 358 件、同比下降23.50%;审执结 720 件(诉讼 415 件、执行 305 件),同比下降26.83%;结案率 80.18%。平均审限 21.8 天。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

 2020 年 1-5 月,受理刑事案件104件263人(旧存30件,新收74件)同比下降14.75%,结案 57 件,结案率 54.81%。受审涉黑、恶案件 10 件 84 人。判处罚金

 万元,执行

 万元。认真开展“一案三查”“一案一整治”等专项活动,排查梳理出线索

 条。

  有效化解民商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秩序。密切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生产销售、餐饮旅游、房屋租赁、劳动用工领域等发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因疫情影响产生的矛盾纠纷要主动评估法律风险,前移纠纷化解关口,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妥善审理合同、不当得利案件

 件;婚姻家庭、继承

 件;劳动争议

 件。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调撤

 件,调撤率

 %。发挥法庭的前沿作用,巡回办案

 次,审理“三农”案件

 件。

  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注重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作用,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妥善审理涉及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民生案件,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加大行政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

 适用率

 %,平均审限

 天。调解撤诉

 件,调撤率

 %。行政首长出庭

 次,出庭率

 %。为行政机关提供司法服务

 件次,发司法建议

 份,向区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

 份。

  扎实推进综合治理,构建执行长效机制。继续坚持建立长效机制,集中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行动,突出“五类重点案件”,接续推进执行攻坚。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开展了集中执行

 次,拘留

 人。执行工作

 项核心指标数据超过全国平均值,执行局

 次在省高院月调度会上作经验介绍,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提升”现场推进会在江源法院召开,执行局被省院确定为全省全流程网上办案的试点单位。

  三、围绕中心,确保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聚焦大局、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省高院出台的服务企业发展“十项措施”,切实推进各项惠企政策和暖企措施落地。3 月 31 日下午,江源区人民政府与江源区人民法院联合召开第一次院府联席会议,围绕助推依法行政、加强多元化解、完善执行联动等议题共同会商、形成共识。研究制度《江源区法院关于为“一谷一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为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打下了良好法治基础。组建了人民调解指导队伍和速裁审判团队,实现“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四维立案模式。积极开展“六清一改”,“五净一规范”活动,投入资金 15 万元,对帮扶村民居家环境进行改造,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四、有机结合,确保智慧法院升级

  继续坚持“抓应用、填空白、补短板、深融合”的工作方针,持续向信息化要质量、要效率、挖潜力,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迈进。持续巩固深化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完善电子卷宗全流程网上应用和阅卷功能,统筹抓好智能辅助办案,实现诉讼全流程在线流转。江源区法院坚持加强管理同智慧法院建设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组织开展了法院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培训;构建了智慧庭审(3 个法庭)及院庭长监督管理系统;配置了诉讼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和排队(叫号)主机、执行指挥系统应急调度服务平台设备;在区看审所内看中建设刑事审判科技法庭;对全院电气线路及监控设备、机房、司法警察羁押室进行升级改造。通过深化信息化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大力加强政务管理系统、队伍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拓宽了智慧法院的覆盖面,更好的服务于审判体系和审判执行能力现代化。

 五、牢记使命,确保司法公信提升

  牢牢把握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依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全面落实最高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要求,积极构建“一个中心、九大平台”,推动形成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贯通大厅、热线、网络、移动端服务,“一网解纷、一网通办、一站通办”全流程业务诉讼新模式。3 月16 日,成立“白山市江源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5 月 22 日,“江源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在江源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乡镇设

 巡回审判点。调解案件 210 件,非诉调解司法确认 40 件,占民商事案件 46%。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

 万余元。

  六、填补空白,确保夯实基层基础

  全面提升法院管理水平。深化“加强管理年”活动开展以来,江源区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制度建设、强化科技支撑,紧盯目标任务不放松,持续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加强管理年”活动各项工作初见成效。紧盯问题清单,将尚未完成整改的顽固问题,反复出现的反弹问题持续深入查摆问题,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做为现阶段重点整治任务。深入分析问题成因,研究整改措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整改。查找发现党组问题 4 个,部门问题 11 个,已制定整改措施 15 项,整改标准 15 项,按照整改时限完成整改问题 10 个,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把制度建设贯穿加强管理始终,推动形成覆盖三大管理领域的基本制度体系。新制定《窗口立案工作规范文明接待制度》《江源区人民法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等制度规定 10 个,修订完善《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年度目标责任制公共部分考核办法》等制度办法 4 个。江源区法院正在逐步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管案管权的工作格局。

 七、持续发力,确保建设过硬队伍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干警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开

 展好最高院组织的“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以案三释”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教育活动,认真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努力把支部建成扎根于庭室的战斗堡垒,制定《江源区法院“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切实提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召开各类党的会议 42 次,院级领导讲党课 3次。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2 人。坚守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全面夯实“两个责任”,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零容忍。加强对党纪党规的专题学习,加强审务督查,召开提醒履责谈话会议 3 次、查岗9 次,观看警示教育片《国家监察》第一集《擘画蓝图》,向区委报告重大事项 3 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集中执行 1 次,联络、走访人大代表 9 人次。

  2020 年上半年,我院有 31 人,6 个庭室受到上级表彰。

  2020 年江源区法院团支部被省人社联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做好今年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埋头苦干,为推动江源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新发展,为江源绿色转型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二: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全面贯彻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9 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 2020 年工作任务。

 2019 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是在旗帜鲜明讲政治上有新提升。制定党组政治责任清单,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整改意见建议 56 条,健全完善制度 44 项,梳理提炼近年来 24 个改革创新举措推动落实。

 坚持“党务就是第一业务” ,认真落实市委党建“四句话”要求,以“五个做实”推进“五个融合”实现“五个转变” ,经验做法受到市委肯定,先后被山西省委组织部官方网站、太行日报等媒体刊发推广。

 二是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上有新成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审审结黑恶案件 102 件 666 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202 人。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严惩张正武等 23 人特大贩毒案、李喜柱等 8 人

 跨省贩毒案等毒品犯罪,对 398 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坚持宽严相济,对 2087 人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对 32 人免予刑事处罚。

 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依法宣告 2 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 11 名自诉案件被告人无罪。

 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庭审规范化、实质化,经验做法被中国社科院《实证法学研究》推广。

 三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上有新作为。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成立全省首家破产管理人协会,引进温州等南方发达地区破产审判经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办理破产指标和知识产权保护指标均位列全省第三。

 两次召开晋城、长治两市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建立府院联席会议、诉前沟通协调等四项工作机制,实质性化解“官民纠纷”效果显著。

 连续两年发布司法白皮书,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推动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坚持“法治宣教是暖人心的司法”理念,“儿童公园落水身亡案” “殴打公交司机获刑案”等案例得到广泛传播,充分发挥了典型案件的法治教化功能。

 四是在回应人民司法需求上有新举措。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全年受理诉前调解案件 4662 件,调解成功 2333 件,同比分别提升 21.56%和 19.34%。

 大力推行诉前司法鉴定,2019 年诉前鉴定案件数量首次超过诉中鉴定,该做法被中国社科院《法治蓝皮书》收录。

 以“一次办好”为目标,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年网上立案 1101 件,跨域立案 24 件。

 坚持内外两手硬,强化诉讼生态治理,对内坚持过问案件登记常态化,对外坚持打击虚假诉讼常态化,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多个国家级媒体报道。

 五是在兑现群众胜诉权益上有新成果。受理执行案件10615件,同比上升 9.82%,实际执行到位率高出全省平均数 18.85 个百分点,实际执结率高出全省平均数 8 个百分点,执行工作在全省平安建设考核中被评为一类等次。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强化“三统一”执行管理,两级法院握指成拳,一体推进。

 健全执行工作机制,推进执行流程标准化、执行事务集约化、执行手段信息化、执行行为规范化、执行过程阳光化,2 项机制入选全省法院“十佳执行工作创新机制” 。

 严厉打击拒执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拘留失信被执行人 229 人次,罚款19 人,追究拒执犯罪 9 人,有力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六是在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上有新突破。建立审判委员会听证制度,被业内专家称为“审判委员会制度里程碑式的改革” ,改革经验入选最高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

 推行审判管理“五四工作法” ,审判管理模式从“单一静态”转向“全面动态” ,经验做法受到最高法院领导肯定,被《人民法院报》推广。

 在市委大力支持下,全市法院两年接收 20 名大学生军转干部,首次面向社会为阳城法院公开选调 8 名公务员,法官断档难题得到明显缓解。

 推进繁简分流,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 17189 件,同比提升 46.48%,案件审理平均用时降至 44 天,正义的实现进一步提速。

 七是在过硬法院队伍建设上有新进展。连续三年实施“大培训、大调研、大比武”工程,着力培养高层次审判人才,5 名法官被聘为市委联系专家,13 名法官被评为全市“专家型法官” ,19 篇调研课题被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评为优秀小微课题,2 篇调研论文分别荣获全国

 法院论文评选二等奖、三等奖。全市法院 14 个集体、40 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市中院 5 个单项工作获最高法院表彰,沁水法院荣获“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

 总体来看,2019 年,全市法院在挑战中前行,经受住了考验,取得了新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市法院干警的不懈努力和辛勤付出,在此,我代表中院党组对大家的辛劳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成绩必须充分肯定,问题也必须充分揭示。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发现,全市法院系统还存在不少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第一,党的建设方面。一是有的党员身份感不强,标准不高,不熟悉党员的义务、权利,特别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义务履行得不好,不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诉求,不积极宣传党的主张,解答群众疑惑,甚至附和迁就一些错误言行。

 二是有的党员干部主体责任发挥不够,只知道自我约束,不懂得管理下属,对一些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漠不关心,不敢坚持原则,不敢亮明态度,缺乏理直气壮、旗帜鲜明的斗争精神。

 三是有的基层党组织“基本功课”做得不够,对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的“三会一课”等基本动作,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等基本职责,落实得不够严格,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不够突出。四是党务业务深度融合不够,这两年,我们在融合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只是刚刚破题,具体做得不够,还没有形成更好的品牌。

 五是对群团工作重视不够,缺乏有力的领导和支持,特别是

 共青团的工作,有的法院有青年无组织、有组织无活动,工作机制不健全。

 第二,办案理念方面。一是缺乏方法论。具体表现就是不善于解释法律,机械办案。法律解释的方法很多,有文义解释、目的解释、逻辑解释、立法解释等,但有的法官仅局限于法律规则,而忽略了立法目的、法律原则,以致出现了一些公众不接受的判决。比如违约金过高的调整问题,违约金的性质是“以补偿为主、以惩罚为辅” ,计算违约金过高的比例是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 30%,造成的损失是衡量违约金高低的基础考量,当然还要结合履行情况、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综合评判,最终还要以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全面衡量。“法律是一门平衡的艺术” ,在适用合同法 114 条时,要讲究审判策略。守约方起诉违约,违约方坚持抗辩无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经释明违约方坚持不提出调整违约金请求的,一般不予调整,但若违约金巨高,法官可以依职权调整,法律依据就是合同法 5 条、6 条的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这里面涉及到一个法律解释的方法论问题,要树立逻辑和价值相统一思维,平衡好各方利益。说到底还是不能做到融会贯通。

 二是缺乏能动性。具体表现就是不善于行使释明权,这一点尤为突出。司法的基本属性是中立、被动,但并不否认适当的能动性。释明权是法官的职责,中院早在 2017 年 12 月就出台过规范法官释明的 36 条指导意见,但执行得不够好。比如合同无效时的释明问题,长期以来解决得不好。原告起诉合同有效,要求继续履行,被告抗辩合同无效,或者原告起诉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返还财物,被告抗辩合

 同有效,有的法官机械适用“不告不理”原则,仅就当事人诉求审理,把本来能一次性解决的问题让当事人打几个官司,造成诉累。说到底还是为民情怀不够。。

 三是缺乏大众思维。具体表现就是过于专业自信,自以为真理在手,逻辑严密,但判决出来大众却不认可。比如侵权类案件,对公共场所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认定,既要从专业角度思考,还要从常人的思维思考,合理界定,把握好尺度。法律是实践科学,“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 ,法律思维是建立在大众思维基础之上的,法律思维如果与大众思维背道而驰,要么是法律有问题,要么是法官有问题。说到底还是不接地气。

 四是缺乏创新思维。具体表现就是墨守成规。“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 ,法律永远是滞后的,法律永远存在漏洞,而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刚刚基本形成,还不完善,就需要我们去创新去完善。尤其在执行、立案、信访、减刑假释、司法鉴定等工作中,创新的空间很大。有的同志不敢创新、不善创新,说到底还是标准不高、业务不精,“艺高人胆大”嘛。五是缺乏政策思维。具体表现就是埋头办案、不看方向。对政治与法治、政策与法律的关系理解得不深不透。法治和政治是辩证统一的,世界上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法治当中有政治。政策是法律的渊源之一,法律是政策的条文化、定型化。服务大局是司法的基本要求,而有的法官平时不注重学习时事政治,对大势、形势把握不准,甚至对本地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不了解不掌握,就案办案,导致判决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不好。说到底还是大局观念不强。

 六是缺乏正义思。

 维。具体表现在:对妨害审判、执行的行为打击不力,甚至不敢打击;

 对更深层次的虚假诉讼制裁尤为不力,不是没有能力发现,而是缺乏制裁的勇气;对办案中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不敢移交;对干预、违规过问案件不敢登记;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重罪与轻罪、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不敢坚持原则。说到底还是缺乏斗争精神,怕担责、不担当。

 七是缺乏统筹思维。具体表现在:对关联案件不主动沟通、不统筹考虑,造成当事人的纠纷不能一揽子解决;同一个法院的法官办案不沟通,出现类案不同判或相互矛盾的判决;中级法院法官改判基层法院案件不沟通、不了解案件的综合情况,造成改判效果不佳;中级法院业务部门对基层法院缺乏统筹指导,造成辖区不同法院类案判决明显失衡;对涉及外地法院的案件不主动联系,造成当事人有情绪、不配合等等。说到底还是格局不大、特别是院庭长的管理能力不够。

 第三,审判管理方面。

 一是院庭长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不留痕的问题依然存在,也有的法官不能正确认识放权与监督,对院庭长监督管理有抵触心理。

 二是案管办职能发挥不够,流程监管不到位,也存在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

 三是结案均衡度与全国平均水平及先进法院相比还有较大差距。2019 年结案均衡度全市平均为 57.65%,全国平均为 69.31%,上海平均为 92.04%。

 四是存在隐性超审限现象,审批不严,操作不规范,变相超审限。

 五是卷宗管理不到位,扫描、归档不及时。

 六是文书上网不规范,不该上网的文书上了网,造成重大事故等等。

 第四,业务工作方面。

 一是立案环节信息录入不完整,释明不到位,类案检索不到位。

 二是信访工作信息化水平不够。

 三是审判环

 节代理人资格审查不严格,判决书说理不充分,甚至根本不说理的情况依然存在,二审发还裁定书尤为突出。

 四是执行环节信息不透明,造成申请人不理解、不了解甚至误解,引发上访告状的案件时有发生;执行日志缺失,不能反映工作过程,留下失职追究的隐患;刑事案件财产性判项及二审诉讼费用的执行不规范;全市一盘棋即“三统一模式”实质运行仍处于较低水平。

 第五,纪律作风方面。2019 年,全市法院处理违纪干警 9 人,有的因接受宴请,有的因收受礼品,有的因工作失职,有的因酒后驾车,有的因违规办案,此外还约谈、函询 48 人,提醒谈话 43 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有的宗旨意识淡薄,对待群众高高在上、冷硬横推的情况依然存在。

 有的干工作不考虑实际情况和实际效果,时常浮在表面、流于形式。

 有的把职责当权力,在工作中摆架子、摆资格,盛气凌人、官气十足。

 有的个人主义严重,在工作中拈轻怕重、偷奸耍滑、自私自利、耍小聪明,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任务,有的甚至拿着工资长期不上班。

 有的缺乏人生追求,年纪不大、暮气沉沉,对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

 有的拖延办案、选择性办案,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没有敬畏之心。

 第六,干部素能方面。一是业务不精不专,缺少学术带头人,缺少在全省、全国叫得响的专家法官。

 二是缺乏唯先必争、唯旗必夺的氛围,精气神不够,缺少全省、全国级的模范带头人。

 三是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去年我们梳理提炼了近年来 24 项改革创新举措推动再落实,可以说初有成果,但要形成更多的可复制的全省、全国品牌,

 还任重道远。

 四是信息化能力不够,我们队伍中的“信息化盲”不在少数,特别是一些老一点的同志和领导干部,这是个短板,缺乏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的思想自觉。总的来说,我们还缺少在全市过得硬、全省叫得响、全国有影响的“标兵” “标杆单位” “工作品牌” ,这种状况与我们晋城深厚的文化底蕴、与“九头十八匠”的工匠精神、与市委对我们的要求、与市民对我们的期盼、与我们承担的审判执行任务是不相称的。如果看不到这一点,我们想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是根本不可能的。

 以上用这么大的篇幅谈问题,并不是妄自菲薄、自轻自贱,我们这几年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有目共睹,我们充满自信。但今天开的是内部会、工作会,把问题尽量说透说尽说具体,目的是引起大家重视,把工作干得更好。希望大家结合“强化担当落实、践行‘两个维护’ ”警示教育月活动,树立问题思维,把我讲到的、没有讲到的问题好好梳理一下,认真讨论一次,重整行装再出发。我们只要能始终发扬好的方面,努力改进不足的方面,我们就能不断进步。

 新的一年,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坚持“精学、实做、创优”的工作作风,全面落实全省法院队伍素能、司法质效提升三年工程,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保持全市法院整体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持续打造晋城法院品牌,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为夺取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

 展新胜利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

 第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党的政治建设决定了党的建设的方向和效果。不讲政治,犹如蒙眼走路,各项工作都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偏离方向。

 一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为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筑牢坚实思想根基。

 二是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实际行动坚定践行“两个维护” 。

 三是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省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细则》,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民法院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四是要毫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为民意识,增强群众感情,并坚持司法为民和制裁打击相结合,做到两方面的态度都要鲜明,两手都要硬。

 五是要强化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意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第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近几年,我们坚持“党务就是第一业务” ,认真落实市委党建“四句话”要求,大力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明显提升,初步实现了“五个转变” ,即:工作格局由单一发力向合力推进转变;组织保障由党内职务行政职务松散联系向紧密结合转变;干警素质由重业务向党务业务并重转变;工作落实由行政单向推动向党组织和行政双向推动转变;支部考核由党务考核向

 党务业务同时考核转变。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党支部的组织力得到了充分彰显。

 下一步,我们要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为重点,努力做到“四个提升” :

 一是突出政治功能,提升政治引领力。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对所属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督促作用,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坚定党员政治信仰。

 二是突出主体功能,提升组织凝聚力。要把党支部书记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平台,把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双过硬”的干部选任为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党员的教育监督管理,积极探索不合格党员处置机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是突出实践探索,提升创新创造力。要创新工作机制,探索改进政治理论学习、党员教育管理、积极分子培养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效果。

 四是突出全面从 严治党,提升自我革新力。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首要职责,党支部书记首先要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书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使党员、干部在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中加强党性锻炼,锤炼政治能力,提高思想境界和政治觉悟。

 。

 第三,以深度融合为切入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很多,核心是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促进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 。把握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定位,关键是要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理念上要再解放。党建管思想,业务是行为,思想决定行为,思想和行为本身就是不可分的,不能从潜意识里就非要把党建和业务分开,开会是党建,随时随地的谈心也是党建,党建和业务没有那么泾渭分明。我们既要反对把党建和业务割裂开来的倾向,也要反对以业

 务代替党建的倾向,要毫不动摇地增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政治性和严肃性。

 导向上要再鲜明。党建工作的成效最终要靠工作上的成效来检验。市中院连续两年实施党支部星级创建工程,其中工作实绩和品牌创建考核占 70 分,树立了鲜明的考核导向。要继续做实、完善党支部星级创建,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切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品牌上要再强化。打造品牌的过程,就是工作创新创优、争创一流的过程。要开展“一支部一特色” “一部门(小组)一品牌”活动,坚持在“融合”二字上大胆探索、务实实践,推动党建业务从“物理式”互动结合变为“化学式”深度融合,进一步做精做优我们的党建品牌。

 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第一,刑事审判(警务)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去年扫黑除恶工作扣了0.5分,拉了市里的后腿,说明我们的工作做得还不到位,包括和省高院的沟通对接也不到位,责任在院庭长。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坚决完成好这项任务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中央“一十百千万” 、省委“双线作战” “三打四建” 、市委“五大攻坚战”的部署要求,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进入起诉审判高峰期的实际情况,集中优势兵力,加快审判进程,加大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力度,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二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好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实现庭审实质化、定罪精准化、量刑规范化,提升证人出庭率。

 三是稳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

 度,既不能拖延不前,也不能过于冒进。

 四是大力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健全完善审委会听证制度及审判管理“五四工作法” ,是我们申报的重点改革项目,已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2020 年工作要点,市委要求每月要报改革进度,对这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重点推进。

 五是推进常见犯罪量刑规范化。刑事案件的上诉率比较高,要在类案同判上下功夫,要制定危险驾驶罪等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在晋城形成统一标准,可以把意见抄送检察院、律协,加大公开力度,凝聚共识,引导被告人理性评判一审结果,减少上诉,统一两级法院裁判标准,减少发改案件。

 六是推进刑罚变更案件庭审规范化、实质化。制定办案流程,细化监狱、检察院、法院职责,完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

 七是开展久拖不决和判处实刑罪犯未收押专项清理活动。

 八是加紧协调市公安局搞好看守所法庭建设工作。

 九是推进“206”系统(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提升办案智能化、规范化水平。

 十是继续完善“六专四室” (专用囚车、羁押通道、电梯、座椅、车库、卫生间、羁押室、枪弹室、装备室、监控室)建设,突出抓好安全,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警务保障。

 第二,民事审判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建立八项工作机制。要推动建立家事案件、涉农土地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破产案件、环境资源案件、仲裁案件、金融案件、劳动争议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纠纷化解合力。

 二是制定八类案件审理指南。中院要牵头制定家事案件、物权案件、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侵权类案件、破产案件、买

 卖合同案件、借贷合同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各基层法院要积极配合,并结合各自情况做好类案审理规范工作。

 三是注意发现典型案例。要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社会基本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的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指引评价功能,办好、用好、宣传好典型案例,让“小案件”发挥出大效应,特别是院庭长要把好关。

 第三,行政审判(赔偿)和司法鉴定工作。行政审判(赔偿)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机制。要积极转变行政审判理念,综合运用调解、协调和依法裁判、司法建议、司法救助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从实质上妥善化解。

 二是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积极开展联动救助。

 三是畅通府院联动机制,与长治法院行政审判业务交流常态化。

 四是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作行政审判白皮书常态化。

 五是发掘典型案例,打造行政庭审课堂,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

 司法鉴定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依托三大平台(对外委托机构、人员信息平台,专家库信息平台,组织诊断工作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司法鉴定公开化运行,增强司法鉴定透明度。

 二是规范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工作流程,严把监外执行审核关。

 三是拓宽诉前司法鉴定范围,更好地发挥制度作用。

 四是强化流程管理,规范司法鉴定程序,完善透明、便民、高效、规范、低廉的鉴定机制。

 第四,执行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在执行体制上再发力。要优化升级“三统一”管理体制,三月底前出台管理规定,对两级法院一体推进的执行体制进行规范和强化,中院对基层法院的执行管理工

 作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地管起来,要实现“三统一”管理有突破、有实质性进步。

 要优化升级“协作式”执行团队,完善“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法警+书记员”办案模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在编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和聘用制书记员转为司法警察和辅警,编入警队管理,派驻执行局工作。

 要优化升级“社会化”执行辅助,引进专业化社会力量辅助执行,建立仲裁、公证、审计、律师、网格员等机构和人员深度参与的执行机制。

 二是在执行机制上再发力。要保障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编制执行案件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手册,做到事务工作集约化、工作流程标准化。

 要进一步加强对执行款物的管理和风险防控,规范执行款物“一案一账户系统”管理,规范诉讼费移送强制执行程序。

 要发挥司法警察在打击拒执犯罪收集证据方面的优势,采取“公诉+自诉”两条腿走路,逐步向自诉渠道为主过渡。

 要探索建立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守信激励和信用修复制度。

 三是在执行模式上再发力。简单地说就是推进执行信息化, 要不断完善“1+2+N”执行信息化系统应用,“1+2+N”即:以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为核心,以四级法院统一的办案系统和执行公开系统为两翼,以网络查控、评估拍卖、信用惩戒等 N 个执行办案辅助系统为子系统的执行信息化系统。

 要依托中院微信公众号建立执行信息反馈平台,推进本市不动产查询控制“点对点”平台建设,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市政务网络对接,实现信息共享、自动惩戒功能。

 四是在执行措施上再发力。要扎实开展刑事财产刑执行专项清理行动,务求实效。

 要强化立、审、执衔接,执行局要与案管处搞好对接,要将判决内容的可执行性纳入审判管理范

 畴。

 要制定包括涉诉信访、涉执信访、超审限案件在内的“一案双查”细则,加强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

 第五,立案信访工作。立案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把“两个一站式”紧紧抓在手上。要按照上级法院部署狠抓落实,中院立案庭要编制操作手册,要统筹好、协调好、指导好、总结好,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对我们近几年推行的行之有效的好做法,比如诉调对接“6+N”等进一步提升完善。

 三是对检察建议纳入案件化办理。

 信访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提高涉诉信访信息化应用水平,做到有访必接、有访必录,尤其是院长来信要一律录入信访系统,留痕监督,跟踪到底,督促到位。去年我收到的群众来信有 56 封,今年已收到 17 封,绝大多数是反映案件的,今年的来信已全部录入信访系统办理。办理群众来信是我们加强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种方法,基层法院院长一定要重视。

 二是规范办理涉诉信访案件,做到“五个到位” ,即:法律问题解决到位、执法过错追究到位、案件释法明理到位、家庭困难救助到位、符合条件终结到位。

 第六,新闻舆论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树理念。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法治宣教是暖人心的司法”理念,把新闻舆论工作紧紧抓在手上。

 二是大格局。新闻舆论工作不是宣传部门一家之事,是大家的事,要大家想大家说大家做,各业务庭庭长、员额法官要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广大干警要树立“人人都是宣传员”的理念。

 三是正导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至关重要,具体来说, 要讲真

 话,真实是新闻的生命; 要有情商,宣传的最高境界是润物细无声;要有灵魂,必须旗帜鲜明引领价值导向; 要圈粉丝,不断提升传播力、影响力; 要贴大局,在大局中定位、在大局下行动。

 四是全媒体。要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各有优势,必须兼顾,要推进深度融合,多方联动,多元传播。信息简报工作必须加强,不能削弱。

 五是强队伍。要加强新闻舆论工作队伍建设,通过跟班学习、外出培训等多种方式,抓好现有人才培养,同时加强外联,善借“外脑” ,不求所有,但为所用,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补强作用。

 三、扎实推进“三年规划” ,对标全国、引领全省

 要按照省高院即将出台的《全省法院队伍素能、司法质效提升三年规划》,结合我市法院工作实际,尽快拿出具体落实细则,把任务细化到每一年,在抓落实上走在前、做表率。

  第一,全面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在队伍素能部分,《规划》明确了要提升的七项素能,分别是:思想政治素能、纪律作风素能、司法业务素能、综合保障素能、保障大局素能、为民服务素能、科技应用素能。这七项素能如何提升,省高院的《规划》要作具体部署,有的我在前面也从不同侧面提到了,在这里,我想强调一下纪律作风、司法业务和科技应用素能的提升问题。

 关于纪律作风素能。要按照上级法院部署,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活动。抓好纪律作风,一靠自觉,二靠监督。在监督方面,党组负责全面监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责任;基层党组织和各部门负责日常监督。同时,驻院纪检监察

 组和法院监察处是专责监督机关,今年要做到“六个常态化” :

 一是对党组、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理论学习检查常态化; 二是对过问案件登记制度检查常态化; 三是对信访和超审限案件“一案双查”常态化; 四是对窗口部门检查常态化; 五是对生效案件、执行完毕案件的当事人随机回访常态化; 六是对工作日中午饮酒、出入高档场所检查常态化。“六个常态化”的监督工作要建立通报制度,通报对象是问题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和院领导,通报重点是督促院庭长落实主体责任,并纳入支部星级创建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

 关于司法业务素能。一是提升办案理念。在 2017 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我曾就执行工作提出一些理念,比如:“审判讲理、执行讲力;审判讲中立,执行讲站位;审判讲独立,执行讲配合;审判讲被动、执行讲主动;审判讲质证,执行讲查证;审判讲判断,执行讲发现;审判讲公正,执行讲效率;审判讲不告不理,执行讲主动作为” ,目的是遵循执行规律,给执行干警解放思想,强化执行工作。今天我再就审判工作提出一个理念,供大家讨论,就是“把住两基、力争两性” 。“两基”是基础法律关系和基本公平正义;“两性”是实质性解决纠纷和一次性解决纠纷。, 把住基础法律关系,就是要善于理清基础法律关系,善于用穿透式思维去发现当事人的真实目的,寻找真实的法律关系。基础法律关系就是一个案件的“纲” ,纲举才能目张,越是复杂的案件,越要理清、把准基础法律关系。, 把住基本公平正义,首先是寻找事实。寻找事实不仅指法律事实,还要最大限度接近客观真实,每个法官都要知道,用举证规则裁判原本是因无法还原事实而做出的妥协,是不

 得已而为之,法官还是要尽最大努力寻找客观事实,形成内心确信,只有这样,才能生产出更加真实可靠的公平正义。其次是寻找法律。寻找法律不仅指法律条文,还有规则、道德、公序良俗等,要做价值判断,要兼顾国法天理人情。寻找法律要先从普通人的视角、从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去研判案件,再从法律人的视角去研判案件,如果两者基本一致,那么就可以作出判决,如果两者大相径庭,那么就要再研判,看是否是法律找错了或者对法条的理解出了问题,重新再做寻找法律或者解释法律的工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情、理、法有机统一,才能不偏离基本的公平正义。

 力争实质性解决纠纷,就是对于一些非具有典型意义和引导示范效应的一般性民间纠纷,要充分运用多元解纷和调解等手段,尽量通过相对平和的方式进行化解,最大限度地钝化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力争一次性解决纠纷,就是要充分行使释明权,并统筹考虑关联案件审理,尽量通过一次诉讼解决相关的所有纠纷,避免当事人程序空转、无效诉讼。

 二是创新培训方式。就是要按照省高院要求,大力推行菜单式、定制式培训,从“大水漫灌”变为“精准浇注” ,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干警参与培训的自主性。

 三是加强人才培养。就是要落实好省高院的“三年三百”工程,要开展法官登台讲课活动,这个要尽快出计划,大家要积极报名。要继续做实优秀裁判文书、司法调研、案例编报等“九个一”大比武活动,不断提升司法能力。要探索审判业务专家动态管理,提高标准,增加含金量,做足成色。

 关于科技应用素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实现信息化和法院工

 作的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信息化是新时代干部的必备素质,不懂信息化就干不好工作。

 二是强化技能培训。要把科技应用作为推进司法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使信息化应用成为法院干警开展工作的基本技能。

 三是严格技能考核。把信息化应用水平纳入法院干警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考核项目,倒逼广大干警成为熟练应用现代信息化手段办公办案的行家里手。

 第二,全面提升司法工作质效。在司法工作质效方面,《规划》包含了审判质效、执行工作质效、司法服务工作质效、信访工作质效四部分内容。执行工作、司法服务工作、信访工作我前面已经讲到了,这儿我说一下审判质效。

 从省高院下发的《规划》征求意见稿来看,共确定了 20 项审判工作质效指标,3 项指标因缺乏参考值,无法比较,另外 17 项指标中,我市法院有 4 项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是:简易程序适用率、民事一审案件调撤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庭审直播率;有 10 项指标好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是:上诉率、一审判决案件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发回重审率、生效案件改判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结案均衡度、12 个月长期未结案件占受理案件比、久押不决案件清理率、当庭宣判率、裁判文书上网率;有 3 项差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别是:一审判决案件改判率、申请再审率、案件信息合格率。

 从总体情况看,我市法院的审判质效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对这一点,我们应当充分自信,我们有基础、有能力把我们的工作干得更好。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妄自尊大,山西的审判质效在全国排 26

 位,我们的多数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这说明从全国范围看,我们仍处于三流水平,也就是末尾水平。省高院定的目标是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全省法院工作全面步入全国先进行列,我们的目标是“对标全国、引领全省” ,因此,我们必须用全国一流法院的标准来谋划工作。我安排案管处和上海法院对标了一下,在有对标参考值的 13 项审判工作质效指标中,我们仅有 1 项好于上海法院,就是民事一审案件调撤率。这说明,我们还得下大力气提高质效。我们要严格按照省高院的《规划》要求抓好落实,尤其要抓好平时考核。市中级法院被市委组织部确定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联系点,中院党组已经研究通过了《目标责任平时考核工作方案》,要以季度为单位对各支部、各部门及全院干警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这对我们抓好均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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