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卫生行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人力资源 发布时间:2020-11-25 点击:

江阴市医疗卫生行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常委会第98次(扩大)会议、市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精神要求,决定在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开展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复杂形势,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按照“严标、严管、严查、严控、严处”的工作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手段、最过硬的措施,深化安全集中整治,确保全市医疗卫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全力遏制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按照“摸清底数、发现隐患、彻底整改、签字上报”的检查要求,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安全集中整治,确保隐患整治“零漏洞”、安全责任“零缺位”、安全问题“零容忍”,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卫生健康事业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医疗卫生行业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卫生健康委主任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公用事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分管领导任成员。市卫生健康委为牵头部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四、检查重点 1.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明确,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责任追究是否落实,绩效奖惩制度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齐全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等。

2.燃气使用安全。开展食堂燃气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每季度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油烟管道清洗,主动配合相关机构定期开展燃气设备设施检查维保,每年组织食堂员工针对燃气使用安全开展应急演练,配齐灭火毯、灭火器、燃气泄露自动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等消防设施。

3.交通安全。定期开展全体员工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合理调度出行车辆,不开疲劳车、带病车,检查公用车辆驾驶人是否存在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未办理降级换证、取消驾驶资格等情形。

4.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开展电梯、氧气罐、消毒锅等特种设备定期检查和维保,公用压力管道落实安全检验,建立健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台账资料。

5.消防安全。检查单位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员工宿舍、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布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消防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善有效;
单位员工、实习生、规培生消防安全知识是否掌握;
是否开展电气火灾、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冬季膏滋药房安全等综合治理;
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是否管理到位。

6.危化品安全。开展危化品管理的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人员资质、存放与使用管理、事故应急准备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危化品底数及安全现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危化品存储、使用、管理全过程安全。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主体是否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否到位,临时用电防雨措施是否可靠,是否严格动火管理,是否存在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现象。

8.食品安全。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检查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各环节是否严格把关,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及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等情况。

五、时间安排 1.自查自改阶段(10月31日前)。在前期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三自主”要求(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对照检查要点逐项自查,全面梳理单位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安全集中整治全面无死角。在此期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业力量,对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检查,属地政府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2.整改督查阶段(11月1日—15日)。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安全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医疗卫生行业安全督查。同时,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积极接受和配合属地政府及消防等部门的安全检查,根据排查出的隐患,主动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

3.“回头看”阶段(11月16日—12月31日)。各医疗卫生单位针对隐患整改、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安全集中整治“回头看”,严防安全生产管理懈怠、松劲现象发生,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在确保整体安全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上述八类风险,加大管控力度,确保不出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和苗头。

六、具体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多部门配合的联动检查机制,落实行业监督指导职责。属地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深入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民营医疗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问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自查自改,并主动接受属地及有关行业监管部门的检查。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宣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加强组织学习《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和《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对标找差,结合实际情况整改落实;
强化培训警示教育,安全管理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积极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增强专业素养,提高管理能力,积极组织从业人员观看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按规定开展消防演练等应急演练。

(三)进一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要推进建立安全生产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按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区分,实行分层分级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一律实施挂牌督办制度。要认真对照所查所列隐患问题清单,全面抓好整改落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坚决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使检查、整改、销号形成完整的闭合管理。强化交叉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医疗卫生系统及专业机构专家力量,对一线安全生产人员培训情况、岗位责任落实情况、应急演练开展情况进行交叉督促检查。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注重强化执法检查,各单位要加强与消防等部门开展安全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切实摸清摸透各类安全风险,找准查实突出问题,强化执法检查,发现在自查、排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

(五)进一步落实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建立隐患整改报告制度,医疗卫生单位对集中整治期间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并制定合理有效的整改措施,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上报,相关档案资料要留存备查。从即日起至12月底前,按照“严标、严管、严查、严控、严处”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日报制,将本单位每日安全生产情况通过QQ工作群上报,并做好每周汇总填报工作。

(六)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市卫生健康委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在市安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专业委员会,建立安全隐患抄送函告机制,进一步压实相关单位及属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依法管理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以上率下抓、融入日常抓、深入具体抓、破解难题抓,落细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守稳筑牢安全防线。

各单位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总结于2019年12月底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联系人:黄梦达;
联系电话:86861216;
邮箱:jyswjw@163.com;
传真:86860577。

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 2.江阴市医疗卫生行业安全集中整治周报表 3.江阴市医疗卫生行业安全集中整治检查表 附件1 安全生产责任告知书 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除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当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并形成书面材料

附件2 江阴市医疗卫生行业安全集中整治周报表 序号 隐患部位/科室 隐患种类 隐患级别 (一般/重大)
隐患描述 是否完成整改 (未整改原因)
采取的工作措施 危化品、消防、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等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填报人(签字):
审核人(签字):
注:在做好安全情况日报的基础上,各单位将每周安全集中整治情况汇总,并于每周五上午11:00前报委办公室,统计时间区间为上周五至本周五,遇特殊情况随填随报。电子版发送至委办邮箱:jyswjw@163.com,纸质版盖章传真至86860577。

附件3 江阴市医疗卫生行业安全集中整治检查表 被检单位:
检查日期:2019年 月 日 督查项目 督查内容 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 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部署及组织实施情况 1.是否制订下发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2.是否全面动员部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3.是否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建立隐患清单 安全集中整治情况 安全集中整治情况 1.燃气使用安全 2.交通安全 3.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 4.消防安全 5.危化品安全 6.建筑施工安全 7. 食品安全 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1.是否制定整改方案 2.是否形成安全隐患检查、整改、销号闭合管理 安全负责人参加培训情况 安全科长、安全员是否参加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注:此表原件由检查组收回并交由委办公室汇总,相关整改方案请于7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检查组。

检查组签字:
被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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