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旺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单一来源成交公告14

来源:普通话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项目编号:旺政采〔 2018 〕2 52 号

 旺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采

 购

 人: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8 2018 年 年 6 6 月

 目 目

 录 第一章

 邀请函………………………………………………………………………………3 第二章

 投标须知……………………………………………………………………………5 第三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9 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0 第五章

 技术规格及要求……………………………………………………………………11 第六章

 响应文件部分格式…………………………………………………………………15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范本)…………………………………………………24

 第一章

 邀请函

 旺苍云欣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为委托方所需的旺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组织政府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相关服务。

 如贵公司同意,请按本邀请函的要求,及时制作投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旺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旺政采〔2018〕52 号。

 3、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服务共 1 包,即:旺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4、预算金额:共计人民币 17.6 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所需资格资质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18 年 6 月 11 日至 2018 年 6 月 13 日。

 2、获取方式: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获取。

 四、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到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二楼评标室现场递交。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8 年 6 月 20 日 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开标地点

 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 D 区)。

 六、联系方式

 采 采 购 人: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旺苍县东河镇兴旺大道 联 系 人:昝先生 联系电话:18908124038

 采购代理机构: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旺苍县政务服务集中区 D 区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

 系

 电

 话:0839—6201668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项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2 服务时间及地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完成系统的运营维护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供货地点: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采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人民币 17.6 万元; 4 评标方式 最低评标价法 5 投标有效期 60 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6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拒绝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7 投标保证金 ⑴缴纳数额:3000 元。

 ⑵ 交款方式:

 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形式缴纳,并在单据上注明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旺苍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广元旺苍支行 银行账号:70031900000029 电

 话:0839-6201670

 ⑶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18 年 6 月

  19 日 17 时前到达收款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8 履约保证金 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形式 交纳数额:合同总金额的10%。

 交款方式:转账或电汇 户

 名:旺苍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旺苍支行 银行账号:28310121050000088 交款时间:签订合同前 ▲特别提醒:供应商转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用途:县人社局旺政采(2018 )52 号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单一来源的采购人是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2 “采购执行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单一来源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单一来源的采购执行机构是旺苍县人民政采购中心。

 2.3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执行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按照本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

 3. 询价 3.1 由本次采购人派出代表组成的单一来源评审小组,向应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3.2 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3.3 评审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符合要求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其报价以投标人第二次报价的总报价为准。

 4. 有关要求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报价有效期 5.1 报价有效期为采购文件规定的询价之日后 60 日。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6 6 . 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6.1 投标文件分正副本装订,其中正本 1 1 份,副本 2 2 份。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文件,并在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

 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6.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规定签字处除外),并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6.3 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6.4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7.1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年月日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7.2 投标文件应封装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上“投标文件”字样,并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年月日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7.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供应商印章)。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7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采购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采购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10 .投标保证金 10.1 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

 10.2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3 投标供应商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0.4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0.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执行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供应商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不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导致终止本次采购活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 (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1. 履约保证金 1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1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 履行合同 1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1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2.3 政府采购合同期限。采购人可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通知》(川财采[2014]66 号)文件执行。

 13. 验收 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旺苍县财政局《关于旺苍县政府采购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旺财采〔2013〕7 号)文件规定,履行验收职责。

 14. 付款

 14.1 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旺苍县政府采购项目付款意见书》和《旺苍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后,按照旺苍县财政局关于调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财政资金支付方式的通知〔旺财库(2014)2 号〕进行支付。

  14.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之日起满 6 个月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已完成的服务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签订合同之日起 12 个月后,采购人对项目进行综合考评、全面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开具有效正式发票。

 第三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原件。

 2、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必须提供);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回单复印件)。

  ▲特别说明 1 1 :本章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书面承诺在承诺函中进行表述。

 ▲特别说明 2 2:

 :按照国家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不再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特别提醒:以上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法定名称)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同时,以上材料应逐一审查通过。

 第五章

 技术规格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1. 项目概述

 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专业性强、结构复杂,系统运维涉及专业多,信息安全要求高,采购人不能独立完成运维工作。本项目是原有采购项目质保期后的后续服务。本服务项目包括:服务器、网络系统、LED 系统、会议系统、监控系统、软件维护、其他硬件系统,信息安全等。运维服务要确保服务范围的软硬件运行正常、网络通畅,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服务器信息安全,确保采购人在全县 38 个乡镇人社所、社区、人社局机关、两定点医疗机构的信息化办公顺利开展。

 2. 需运维的设施设备

 (1)服务器:备用服务器、网站服务器、财务服务器、杀毒服务器、档案服务器、存储服务器、就业服务器、磁盘阵列等运维服务。

 (2)网络系统:硬件设备(路由器、防火墙、核心交换机、接入交换机),网络(金保网、内网、党政网及互联网)等运维服务。

 (3)LED 系统:室内全彩屏(2*10 平方)、室外全彩屏(1*70 平方)、室内单彩屏(1*6 平方)、室内单彩屏(3 个)等运维服务。

 (4)会议系统:集中控制主机(1 台)、五险真彩画中画超薄触摸屏(1套)、会议中控无线接收器(1 套)、电源控制模块、音量控制模块、数字会议系统主机(2 台)、数字会议系统主席机(2 套)、数字会议系统代表机(8 套)、高速球型摄像机(2 套)、音视频矩阵(1 套)VGA 矩阵(1 套)、音箱系统(1 套)、工程投影仪(1 台)、视频会议终端(1 套、含 2 高清摄像头)、便携式投影仪(2 台)、电动屏幕(2 幅)等运维服务。

 (5)监控系统:红外半球摄像机(25 个)、增强型全天候高速球机(6个)、Dvr 及其他硬件(1 套)等运维服务。

 (6)软件维护:网管软件、档案管理软件、防病毒软件(江民科技)、LED 控制软件、门禁系统控制软件等运维升级。

 (7)其他硬件系统:精密空调、门禁系统、UPS 供电系统、Ups1 供电系统、台式电脑 280 台、机房消防系统等运维服务。

 3. 运维服务要求

 (1)故障解决时限表: 故障级别

 解决时限

 一级故障

 6 小时

 二级故障

 24 小时

 三级故障

 3 天

 四级故障

 一周

 注,故障定义:

 一级故障:现有的设备停机,或对单位的业务运作有严重影响。

 ②二级故障:现有设备的操作性能严重下降,或由于设备性能明显下降,使最终的业务运作重要影响。

 ③三级故障:设备的操作性能受损,但大部分业务运作仍可正常工作。

 ④四级故障:在产品功能、安装或配置方面需要信息或支援。

 (2)硬件保养:日常巡检、故障处理、设备维修,设备设施扫灰除尘(二次/年);当部分设备无法现场维修,须迅速提供备机替代原机以保障业务不中断。

 (3)每月一次设施设备巡检,查验服务器、路由器、防火墙、核心交换等设备的运行日志或报警记录,排查服务器信息安全隐患,网络信息安全隐患;巡检网络设施设备运行状态。

 (4)能熟练安装、配置、优化 windows、Linux 服务器版操作系统;

 能熟练安装、配置、优化 Oracle、SqlServer 数据库;能熟练配置、优化 Oracle Rac 系统,并能熟练处理系统出现的各类问题,保持系统稳定运行;

 (5)熟悉 HP、DELL 等厂商的各型号服务器配置和性能;熟悉 HP 存储配置及功能;熟悉迈普网络设备的配置及功能,合理配置服网络链接,保证存储区域网络以及办公网络(金保网、内网、党政网及互联网)稳定运行。

 (6)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现场巡查与远程监控相结合方式,严密监控服务器、网络设施设备以及网络信息安全,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隐患; (7)软硬件维护和检修必须严格遵照信息系统规范要求和生产厂家的技术要求,科学运维,运维质量接受业主监督。

 (8)凡维修必须有维修单,并报采购人确认签字。

 (9)在每次巡查或检修结束后,出具巡检或检修报告(综合考评、验收的重要依据)。

 (10)必须更换零部件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配件(生产厂商正常经营),确保配件兼容及质量。

 (11)服务供应商须制定科学完备运维制度。建立针对本项目的日常维护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实现维护工作有章可循,杜绝维护工作的随意性给系统正常运行带来的危害。

 (12)在服务期间,服务供应商因工作的疏忽,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服务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13)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本项目进行综合考评、验收。服务供应商向采购人移交服务日志、维修记录、更换配件记录(被更换的配件交采购人)、材料记录(采购人相关部门签字确认)、合理化优化建议等文本

 材料(装订成书盖服务供应商鲜章,一式二份)。

 (14)提供 7x24 小时技术服务支持,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

 第六章

 供应商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投

 标

 函

 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 承诺函

 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旺苍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四、服务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1

  2

  3

  4

  5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18

  21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 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22 七、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 验收 备注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23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投标日期:

  24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合同编号:

 XXXX。

 签订地点:

 XXXX。

 签订时间:

 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 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

  25 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XX 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XX 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 XX 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 1、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26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30%)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计算款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后的

 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

  的价款; 2、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

 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

  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项:¥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货物验收合格满

 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

  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

 元, 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XX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

  27 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XX 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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