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672

来源:选调生 发布时间:2020-10-17 点击:

  项目编号:5113252018000081

 西充县 2017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采购人:西充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采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8 年 3 月 共同编制

  1 目

 录

 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须知表 .......................................... 2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6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 10 第三章

 供应商、产品及服务的资格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 19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需求)

 ..................... 22 第五章

 报价要求 ............................................... 28 第六章

 谈判程序 ............................................... 29 第七章

 评审程序、方法、标准和成交、评审纪律 ................... 30 第八章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35 第九章

 质疑投诉 ............................................... 38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50

 —— ※特别提示:请各位供应商在制作谈判文件前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相关内容 ——

 2

 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须知表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采购人

 采 购 人:西充县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四川采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水郡路一段 41 号龙呤锦城一幢 2 单元 402(大润发 正阳店 四楼)

 邮

 编:637000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符合谈判要求的报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应当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由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财务状况报告和其他供应商报价情况对其书面说明进行评价比较,决定是否有效。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参加谈判供应商来源

 公开征集供应商 采 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评审方法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考察现场、答疑会

 政府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另行书面通知 报价人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报名成功并获得谈判文件起至谈判时间前一工作日内。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文件

 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报价有效期

 响应文件开启后90天 谈判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 6000 元整; 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2、银行电汇形式。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通过网上银行转帐的,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上必须有银行的相关凭证)。

 收款单位: : 四川采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果州支行 帐

 号 : 2000044935000012

  到账截止时间:2018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7:00(北京时间)。超过此时限到账导致报价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退款方式:原渠道退还缴款账户

 3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咨询电话:0817-2926609 联系人:唐老师 注:(1)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交纳谈判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备选报价

 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报价方案和多个报价。(注:每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响应文件份数

 ① ①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 1 份(详见第三章要求内容,仅需提供正本1 1 份,以下同);②技术、服务及 商务 响应文件正本1 1 份;副本2 2 份;③用于报价的“报价一览表(作为本项目的第一轮报价)”1 1 份; ;

 响应文件的装订

 资格性响应文件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技术、服务及商务响应文件正本(含商务、技术、商务及其他部分)胶装后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胶装后的所有副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用于报价的“报价一览表(作为本项目的第一轮报价)” 单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报价人共提交四个密封袋,报价人不得到现场封装。

 响应文件

 封面的标注

 谈判项目名称、谈判编号、分包号(如有)、报价人名称、年 月 日、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及商务响应文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

 密封袋的标注

 谈判项目名称、谈判项目编号、分包号(如有)、报价人名称、技术、服务及商务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资格性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水郡路一段 41 号龙呤锦城一幢 2 单元 402开标一室(大润发 正阳店 四楼)

 邮

 编:637000

 (如有变动,请留意现场通知)

 报价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含样品,如有)者须为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现场 须 单独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 书原件 )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现场须单独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报价时间和地点

 报价时间:同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报价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履约保证金

 成交金额的 5%。

 交款方式: 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拒绝现金进账。

 收款单位及账号: 采购人指定账户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2011]181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8%-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中,对

 4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给予10%的价格扣除;小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给予8%的价格扣除。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中,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监狱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节能、环保

 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非清单内产品不能参与投标。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其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2一致,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人需购买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在谈判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凡与谈判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环保标志产品清单附件2性能参数不一致的台式计算机,不得作为环保产品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及加分。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17-2922209 供应商 质疑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17-2922209 联系地址:

 四川采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充市顺庆区水郡路一段41号龙呤锦城一幢2单元402(大润发 正阳店 四楼)

 邮政编码:

 637000

 5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评标工作咨询、成交通知书领取

 联系电话:

 0817-2922209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四川采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充市顺庆区水郡路一段41 号龙呤锦城一幢 2 单元 402(大润发 正阳店 四楼))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

 0817-2922209

 0817-2926609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关于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1、根据与委托代理人的约定,本项目的委托代理费由中标企业支付。

 2、支付标准: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 号等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

 3、代理费缴纳账号:

 收款单位: 四川采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果州支行 帐

 号: 2000044935000012 4、咨询电话:0817-2926609 5、联系人:唐老师

 6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采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西充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拟对委托方西充县 2017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参加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征集来源: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公开征集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的方式进行。

 二、谈判项目编号:5113252018000081

 三、项目名称:西充县 2017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项目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预算 30 万元,超过预算的作无效报价。

 五、项目简介:完成西充县 2017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服务工作(详细内容请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资格要求: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报价人未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有效期内的),以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信 息 记 录 平 台http://www.ccgp.gov.cn/cr/list 查询结果为准。

 3、报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具备国家或省级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资质,且业务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名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请于 2018 年 4 月 3 日至 2018年 4 月 4 日 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采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充市顺庆区水郡路一段 41 号龙呤锦城一幢 2 单元 402)进行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本次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报名获取谈判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2.授权代表身份证(上述所有证明资料,留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通过四川采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的供应商才具备谈判报价资格,且谈判报价资格不得转让。报名供应商名称、报名项目编号和分包编号与参加谈判报价供应商名称、投标项目编号和分

 8 包编号必须一致,不一致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政府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若有澄清或者修改的,以信函、电子邮件、短信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方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四川采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领取),并同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8 年 4 月 11日 14:30。

 谈判文件必须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报价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谈判地点:四川采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充市顺庆区水郡路一段 41 号龙呤锦城一幢 2 单元 402)开标一室 十、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报价才被接受:

 1、报名成功,报价现场递交报价文件者须为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须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或其委托的授权代表(须单独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并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西充县国土资源局 通讯地址: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天宝路 278 号

 9 邮

 编:

 637000 联系电话:

 0817-4202446、13989183055 联 系 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采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水郡路一段 41 号龙呤锦城一幢 2 单元402(大润发 正阳店 四楼)

 邮编:637000 询介文件获取及报名咨询电话:

 0817-2922209(办公室)

 收退保证金联系电话:

 0817-2926609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817-2922209(办公室)

 电子邮箱:1302329851@qq.com

 2018 年 4 月 1 日

 10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或服务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采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报名成功拟参加和竞争性谈判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竞争性谈判方式

 3.1 由采购代理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

 3.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11 3.3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 参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数量规定 4.1 报名供应商不少于 3 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2 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 3 家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谈判保证金。

 5.1 报价人报价时,须以人民币提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允许联合体报价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2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谈判保证金没有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到达规定账户的; (2)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与报价人名称不一致的; (3)所提供的银行回单无法进行到账认定的; (4)缴纳的保证金金额低于谈判文件规定金额的。

 5.3 报价人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不计利息。

 5.4 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缴款账户。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因供应商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的,以及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不计入退还保证

 12 金时限之内。

 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四川采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

 (1)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因成交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的; (4)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报价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6)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或者采取其他方式恶意诋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其他报价人,影响和干扰正常政府采购秩序的。

 6.谈判有效期 6.1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响应文件开启之日后 90 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拒绝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13 7.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7.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报价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报价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报价人,其他报价人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报价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7.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报价,报价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报价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报价人,其他报价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报价,报价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报价人,其他报价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7.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

 14 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7.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9.进口产品采购 9.1 采购进口产品必须具备相关审批手续,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 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9.2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报价。

 10. 知识产权 10.1 参加谈判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提供产品的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0.2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10.3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0.4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

 15 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0.5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二、谈判文件构成

  谈文件是供应商准备谈判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谈判邀请;

 (2)谈判须知; (3)供应商及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4)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5)采购项目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 (6)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7)谈判程序

 (8) 评审程序、评审办法、评审标准和成交 (9) 质疑投诉 (10) 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11)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2)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 三、谈判文件的发布和修改 1.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网站公告提示等其中至少一种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需要纸质文件的供应商自行到四川采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领取),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4.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四、付款 成交供应商依照谈判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四川采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五、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缴纳纳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 六、合同履行及验收 1.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货物(设备)或服务按照采购合同中规定的试用期满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与供应商应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货物(服务)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供货物必须满足。

 4. 合同分包 4.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4.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4.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5.合同转包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

 18 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相关行为要求 1.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 年 2 月 6 日发布)、《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成交)无效;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法院征信系统中有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未被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

 19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及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 1.1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 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 报价人未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有效期内的 )

 , 以 政 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信 息 记 录 平 台http://www.ccgp.gov.cn/cr/list 查询结果为准。

 3) 报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具备国家或省级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资质,且业务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0 二、参加谈判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1 本谈判文件第十章“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中承诺函”原件; 1.2、企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事业法人: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其他组织: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均为复印件)

 1.3.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4.由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5. 报价人 2016(或 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2016(或 2017)年度报价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

 21 产负债表)或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一年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报价人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自然人可提供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1.6 报价人 2017(或 2018)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各一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印章)。

 1.7 报价人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平台(http://www.ccgp.gov.cn/cr/list)的失信行为查询结果(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报价人鲜章)。报价人应据实提供,如经核实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价或成交资格。

 1.8 报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记录查询结果(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报价人鲜章)。报价人应据实提供,如经核实属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价或成交资格。

 1.9 具备国家或省级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资质,且业务范围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注:

 1.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 章为无效投标。

 2. 以上资料各提供一份,必须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资格性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拟参加项目的名称和分包号( ( 如有分包) ) 。

 22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采购需求)

 一 、采购内容 及 数量 :

 根据 2017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相关技术要求,并以国土资源部要求的时间为变更统一时点,对国家下发的全部遥感监测图斑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完成西充县 2017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技术服务工作,具体包括:

 (一)土地变更调查 1、土地现状变更调查。

 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和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归并要求,结合国家下发的年度新增建设用地遥感监测成果,调查年度各类土地利用的实际变化情况,实地核实监测图斑变化情况。以 2017年 12 月 31 日为统一时点,整理汇总形成 2017 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数据。

 2、新增耕地变更。

 (1)2017 年度验收的土地整治项目,或 2017 年以前验收的项目,往年未完成变更的,按照部综合监管平台备案的范围和项目竣工验收图件资料,在土地整治范围内,整治工程实际施工点位进行新增耕地标注,确保实地、竣工验收图件以及变更调查数据库三者一致。土地整治新增耕地范围内的田坎、沟渠、农村道路等达到上图标准的线性地物,必须按线状地物或地类图斑进行上图入库。

 (2)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新增耕地。增减挂钩新增耕地,必须在项目拆旧区范围内;工矿废弃地复垦新增耕地,必须

 23 在项目复垦区范围内。

 将土地利用现状图与坡度图套合,确定新增耕地坡度分级。对坡度大于 2°的耕地,区分梯田和坡地。

 3、土地权属变更调查。根据所收集的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和承包地到农户到地块实测成果,更新地类图斑权属性质和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涉及的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使用的土地)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

 4、用地管理信息调查。在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调查的同时,会同规划、耕地保护、用地审批、执法监察、地籍等相关部门,在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本年度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耕地保护基金发放数据、农业结构调整、国土综合整治以及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日常管理工作情况,开展用地管理信息调查,收集掌握各类用地管理信息。包括新增耕地来源、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建设用地细化分类等调查。

 5、基本农田变更调查。根据所收集的合法有效的基本农田划区定界(或依法占用、调整等)资料,调整数据库中基本农田图斑的位置和范围,更新形成基本农田数据层,汇总形成基本农田面积汇总表。

 6、数据库更新与汇总分析。对年度内发生变化图斑进行逐地块变更,并按照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汇总的要求,运用土地调查数据库汇总功能,逐级汇总年度内每块土地的利用变化情况,形成年度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汇总结果,形成 2017 年度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生成 2017 年度增量数据包及变更调查统计报表,并对土地

 24 调查数据库及增量包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同时结合年度土地管理各项工作情况,编写县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7、土地变更调查成果汇总和上报。利用数据库汇总功能,汇总县级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形成县级土地变更调查成果。经检查后,逐级报送。同时,据部下发的用地管理信息界线,自行叠加套合,形成所需的各类用地管理信息。

 8、西充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1、在西充县国土资源局配合下,对国家下发的卫片执法检查图斑进行实地调查,按部、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对图斑进行分割、合并。调查每宗地的详细座落位置、项目名称、用地单位、土地权属、实际用途、动工时间、实测占地面积、地上建(构)筑物等情况,并现场拍照,填写相关表册。

 2、对经分割合并后的图斑,逐个叠加前时相影像图、后时相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征(供)用勘界图等数据,在内业分别分析并计算出各图斑的现状(地类)、规划、征供地等相关数据。

 3、根据部、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要求,制作所需图斑的土地利用现状截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截图、征(供)地勘界图、前时相影像截图、后时相影像截图、实地照片等相关图件,制作卷宗封面、地块情况说明等资料。

 4、根据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要求,在系统中填写相关数据,协助系统数据修改、统计、上报和验收工作。

 5、西充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二、技术标准

 25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1010-2007) (4)《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5)《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范》 (6)《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2007 (7)《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技术规范(试行)》 (8)《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试行)》 (9)《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10)《关于开展 2017 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31 号)

 (11)《土地变更调查技术规程(试用)》(2017 年修订)

 (12)《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 2017 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8 号)

 (13)与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相关的其他技术文件 三、提交成果及要求 (一)土地变更调查成果

 1.外业调查成果:外业调查表册及实地照片。

 2.数据库成果:更新后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数据包。

 3.各类统计汇总表:《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设施农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临时用地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拆除图斑核实记录表》、《农用地变更为未利用地图斑核实记录表》、《土地变更一览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表》、

 26 《农村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面积按权属性质统计汇总表》、《耕地坡度分级面积统计汇总表》、《可调整地类面积汇总表》。

 4.文字成果:《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5.部、省、市对变更调查成果上报所需的其他成果。

 以上成果提供电子光盘二套,达到市局、省厅对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用与遥感监测工作的要求,并通过部、省国土部门的检查入库。

 (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果 1、涉及图斑的前时相或后时相影像叠加图、规划叠加图; 2、涉及图斑宗地的照片图; 3、涉及宗地的登记卡; 4、填报的信息系统数据 5、组卷资料及其他相关数据和成果。

 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以上成果和数据及其填报的相关表册必须符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二、 商务要求

 (一)工期及要求 1、土地变更调查。

 在收到国家下发的遥感监测成果后 40 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项目成果,同时满足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项目工期和成果的要求,同时按照国土资源部项目成果质量要求与实践要求完成项目成果修改并提交合格成果。

 2、卫片执法检查。

 27 国家卫片执法检查图斑下发后,在部、省、市规定时限内完成此项工作。

 (二)成果质量与验收 根据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以达到通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或国土资源部核查入库备案后为成果质量验收标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成果以达到通过市局或省厅的检查通过为验收标准。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 1 个及以上(含 1 个)四川省内的省级土地变更调查审查业绩(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现场审查合同原件)

 (四)售后服务 服务期限 1 年。在服务期内为用户提供 7x24 小时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为用户指定专门联络人和负责人,在服务期限内定向为该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包括跟踪对用户提供问题的解决情况以及后续应用情况,专门的负责人需由符合技术要求及资质的人员组成,其技能水平能够覆盖本次项目建设所涉内容。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应在 12 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提供上门服务,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 12 小时内解决的,应在 48 小时内启动应急机制,使用户能够正常使用。

 (五)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定,在成交供应商完成土地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工作后,采购人支付合同经费的 30%;在成交供应商完成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并提交全部成果,成果通过市局和省厅审查,并按国家核查意

 28 见对成果修改完善后,通过部核查确认后,采购人支付合同经费的 30%;成交供应商完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所提交的成果经国家验收通过后,支付剩余的全部款项。

 注:带“★”的要求必须响应,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五章

 报价要求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三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

 29

 第六章

 谈判程序 1、供应商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依据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2、 采购代理机构当场宣布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未通过的原因。

 3、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抽签确定谈判顺序。

 4、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抽签顺序分别进行谈判。

 5、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6、谈判小组确定谈判轮次及最后报价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密封递交评审委员会。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如有保证金的应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8、 谈判小组按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

 第七章

 评审程序、方法、标准 和成交、评审纪律 一、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谈判小组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国务院第令 74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 号)、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谈判小组需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 2/3。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3、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

 31 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的主要内容:见第四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5、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谈判小组成员应独立评审,评审报告应当由评审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2 7、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8、解释说明。发现谈判文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可以拒绝评标,并向采购代理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9、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组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报价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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