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5篇

来源:国家公务员 发布时间:2022-03-09 点击:

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5篇

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篇1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市普法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今年“12·4”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做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党的xx届x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重大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决定》进一步阐述了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更加突出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将产生深刻影响。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全民性,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实现宣传活动社会全覆盖。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重点性,加大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精心设计宣传教育平台和载体,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社会性,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大力宣传宪法和宪法知识,及时推广宪法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长久性,既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形式生动活波、群众容易接受的日常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扎实深入。

  二、突出宣传重点

  (一)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及宪法知识作为重点,抓出特色、亮点和成效,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以及推进宪法实施的具体要求和举措。

  (二)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

  (三)突出宣传与保障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生态文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宪法赋予的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

  (四)注重宣传推进《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法治山东建设纲要》,为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明确了具体规范和准则。在加强宪法法律宣传的同时,要注重抓好《纲要》宣传推进工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宪法和法律在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引领、促进、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法治山东建设具体实践,为建设法治山东、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认真落实全市部署要求、抓好面上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全县安排下列活动: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人人学宪法”活动。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党的、xx届三中、x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切实提_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灵活安排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确保活动期间每名干部职工学习不少于5个学时。

  (二)在中小学校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各中小学校积极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活动期间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至少为在校学生讲一堂高质量的宪法课。授课过程中,要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学习阶段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片、影像,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全面、深入普及宪法及其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知识,让中小学生真正热爱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三)在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普法惠民生”活动。各窗口单位日常工作中要在依法高效办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职能,采取展板、电子显示屏、咨询台、宣传单等灵活形式,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各乡镇(街道)利用集市日,组织各执法、执纪基层单位,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县普法办组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城设立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县直部门集中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动员发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大众日报》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县普法办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电视竞赛。

  (六)县普法办以宪法和党的xx届x中全会《决定》为重点,组织举办全县公务员年度普法考试活动。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可行性俱强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采取集中学法、专题讲座、讲师团宣讲、文艺汇演、现场咨询、上门服务等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群众欢迎的形式,尽可能多地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努力增强和扩大宣传教育效果。“12·4”全国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活动照片,于12月25日前报县普法。各级各部门单位活动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典型案例及有关法治理论文章等,及时报县普法办公室。

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篇2

  为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贯彻和落实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__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年初的工作计划,制定本活动方案,请各地认真遵照执行。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法治太湖”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实力太湖、魅力太湖、活力太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系列宣传活动自文件下发之日至12月20日结束。

  四、宣传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1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五、重点活动安排

  1、各级各部门要集中时间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精神,认真领会“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要将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行动中,在学习与实践中全面提升全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全面推进“法治太湖”建设。

  2、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地要严格按照县法治办〔20__〕8号文件中规定的法律六进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在全县掀起新一轮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活动的高潮。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举办一期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文明执法理念和执法相对人的普法培训,努力提升执法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加大以案释法典型案件宣传力度。

  4、在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发表电视讲话。

  5、县法治办全面收集整理我县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的图片资料,在县政府网、县普法网、法治太湖微博等网络媒体上开辟专栏予以宣传,展示我县各行各业各部门开展普法活动的成果。

  6、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县法治办、教育局、团县委牵头编撰全县青少年法制有奖征文比赛获奖作品集(电子版网上刊出),并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好全县中小学生法制演讲比赛。

  7、开展一期人民调解典型案例宣讲比赛活动。

  8、各乡镇集中举办一次辖区内村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层层发动,以一带十,以全面提升村民的遵纪守法意识、依法办事观念,坚决杜绝邪教和违法信访现象发生,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表达利益诉求。

  9、围绕全县重点建设项目和“护航工程”举办一期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

  10、接受法制宣传教育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各单位要利用好新媒体时代的特点,开设手机短信应用平台、通过电视滚动字幕、网络微博等方式创新丰富活动内容,公职人员要利用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学习法律法规知识。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地各单位要把此次宣传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全年“法治太湖”绩效考核的重要部分抓紧抓好,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和方案规定,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2、因地制宜,特色鲜明。要结合各单位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设计组织好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努力拓宽法制宣传渠道,创新法制宣传方式,确保法制宣传效果。

  3、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突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法制宣传栏、标语横幅、手机短信等载体发挥好舆论宣传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新闻媒体要加强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和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宣传标语附后)。

  各地各单位系列宣传活动期间的工作开展情况(含图片、资料)于12月20前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霞,电子邮箱:。

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篇3

  为深入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进一步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六五”普法期间师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师生遵纪守法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法治如东、幸福如东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关于开展20__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校开展“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

  20__年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中旬。

  三、活动内容及主要形式

  1.营造一种浓厚法制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学校黑板报、手抄报、校园广播电台、校园网、电子显示屏、班会、晨会、家校通等宣传平台的作用,整合多种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2.举行一次以普法为重点的国旗下讲话。结合“12.4”法制宣传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我国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进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3.召开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为重点,举行知识问答、法制恳谈与心得交流活动。

  4.组织一堂宪法课。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校外消防辅导员、交通安全辅导员作一次法制宣传教育讲座,突出宪法主题,紧扣各学段学生中易出现的现象、问题,突出形势教育与案例佐证,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5.开展一次普法服务活动。结合“小手拉大手”学生带法回家活动,通过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六五”普法应知应会普法宣传卡、“家校通”发送法制短信等途径,开展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环境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6.开展一次“学法留言”活动。各校可以通过组织撰写“守法倡议书”、征集普法漫画、做守法小公民的签名、举办法制故事会等形式让学生在动笔、动口、动脑的过程中增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篇4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根据市普法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今年“12·4”期间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做好今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重大任务作出全面部署。《决定》进一步阐述了宪法的精神和原则,更加突出了宪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将产生深刻影响。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全民性,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推进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实现宣传活动社会全覆盖。要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的重点性,加大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宪法宣传教育,精心设计宣传教育平台和载体,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社会性,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及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大力宣传宪法和宪法知识,及时推广宪法宣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的长久性,既要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又要组织开展好形式生动活波、群众容易接受的日常活动,确保活动有声有色、扎实深入。

  二、突出宣传重点

  (一)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把宪法及宪法知识作为重点,抓出特色、亮点和成效,在全社会努力形成坚持党的领导、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浓厚氛围。重点宣传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宣传宪法精神、宪法原则以及推进宪法实施的具体要求和举措。

  (二)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

  (三)突出宣传与保障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生态文明、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宪法赋予的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

  (四)注重宣传推进《法治xx建设纲要》。今年上半年出台的《法治xx建设纲要》,为推进法治xx建设明确了具体规范和准则。在加强宪法法律宣传的同时,要注重抓好《纲要》宣传推进工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宪法和法律在经济政治生活中的引领、促进、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宪法意识、法律意识,引导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法治xx建设具体实践,为建设法治xx、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三、扎实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在认真落实全市部署要求、抓好面上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全县安排下列活动: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人人学宪法”活动。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以宪法为重点内容的学法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学习宣传党的和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和水平。各单位要灵活安排学习方式和学习时间,确保活动期间每名干部职工学习不少于5个学时。

  (二)在中小学校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各中小学校积极发挥课堂教育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主渠道作用,活动期间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至少为在校学生讲一堂高质量的宪法课。授课过程中,要结合不同年龄阶段、学习阶段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片、影像,用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全面、深入普及宪法及其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等知识,让中小学生真正热爱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三)在窗口服务单位开展“普法惠民生”活动。各窗口单位日常工作中要在依法高效办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职能,采取展板、电子显示屏、咨询台、宣传单等灵活形式,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四)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各乡镇(街道)利用集市日,组织各执法、执纪基层单位,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县普法办组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县城设立宣传点进行集中宣传,县直部门集中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参加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广泛动员发动,组织各级各部门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大众日报》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在此基础上,县普法办选拔优秀人才参加全省宪法知识电视竞赛。

  (六)县普法办以宪法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为重点,组织举办全县公务员年度普法考试活动。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操作性、可行性俱强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采取集中学法、专题讲座、讲师团宣讲、文艺汇演、现场咨询、上门服务等灵活多样、喜闻乐见、群众欢迎的形式,尽可能多地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努力增强和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20xx年“12·4”全国宪法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开展活动情况总结、活动照片,于12月25日前报县普法。 各级各部门单位活动开展的好经验好做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典型案例及有关法治理论文章等,及时报县普法办公室。

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篇5

  一、宣传形式:全县各级各部门自主宣传与政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开展集中宣传相结合。

  二、宣传内容:宪法法律知识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部门法相结合;

  三、具体方案:

  1、全县各级各部门自主宣传。

  由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和县委法治办四家联合行文,对”12.4“国家宪法日的宣传做出安排部署,必须做到做到人员、资料、咨询台、横幅“四到位”。

  2、政法机关及行政执法单位的联合集中宣传。

  ①时间:2017年12月4日上午9:00—10:30。

  ②地点:进公安局路口左侧步行街售楼部前广场。

  ③参加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电视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森林公安局、交警队、消防大队、安监局、林业局、国土局、工商局、环保局、农业局、交通局、卫生局、计生局、人社局、住建局、房产局、水利局。

  ④宣传方式:展板、咨询、宣传资料

  ⑤活动筹备:a、12月2日,由县委、县政法委书记、县依法治县办主任田刚主持召开参加集中宣传的24家单位分管领导会议,对集中宣传活动进行安排部署;b、县委宣传部、电视台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县依法治县办、司法局负责活动展板的制作,场地的布置;c、其余20家单位必须印制200份彩色宣传资料,派出2名宣传员(有制服的必须着制服)到场宣传。

  四、活动要求:

  1、各级各部门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切实搞好自主宣传活动。

  2、参加集中宣传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活动分工,认真做好各自工作,为保证活动圆满开展,对各单位宣传人员实行签名。

  3、活动效果纳入普法工作年度考核。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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