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来源:国家公务员 发布时间:2020-11-11 点击:

 财政专项资金自检自查情况的报告

 森工总局:

 按照森工总局财函字 20XX 年第 3 号《关于认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林业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对我局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检范围 20XX 年度中央、省、总局下拨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补助金、森工棚户区改造投资、森林植被恢复费、病虫害防治费、财政燃油价格补贴、财政贴息资金等各种财政专项资金。

 二、自检内容 1、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

 2、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资金的分解情况。

 4、资金的使用支付情况。

 5、资金的管理情况。

 6、资金的使用效益情况。

 三、领导小组

 组长:黄政 副组长:龙跃光柴金山 成员:徐永华刘铁华于明利王显明高运辉 南继辉张军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组。

 第一组:

 组长:曹国民 成员:张德训郑文志刘孝民夏淑云 检查范围: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补助金,社保资金,教育经费,再就业资金。

 第二组:

 组长:王宝平 成员:宣兆贵赵丽杰刘敬国李祥平王景涛 检查范围:非经营性投资、棚户区改造工程,森林植被恢复费,病虫害防治费,燃油补贴,财政贴息,基本建设投资,家电下乡。

 四、自查时间 1、2 月 4 日至 2 月 5 日,各科室为整理填报工作。

 2、2 月 6 日至 2 月 8 日,下基层检查。

 3、2 月 9 日至 2 月 10 日,汇总、向林业局汇报。

 4、2 月 11 日,形成材料上报总局。

 五、基本情况 1、森林防火阻隔公路到位资金 1,300 万元。

 2、棚户区改造计划投资:584 户,29,200 平方米,总投资3,504 万元,其中:国家 876 万元,省级配套 584 万元,企业与职工自筹 2,044 万元。

 3、廉租户补助:货币补助 235 万元,实物补助 170 万元。

 4、排水工程计划 380 万元。

 5、卫生院计划 157 万元,已经通过总局基建局进行验收。

 6、通村公路计划投资 2,004 万元,已通过总局农路办验收。

 7、湿地保护计划 521 万元,已通过基建局验收。

 8、社保资金:上级拨入养老金5,839万元,实际拨付离退休费5,839 万元。

 9、再就业资金上级拨入资金 305 万元,实际支付 305 万元。

 10、天保资金上级拨入天保资金 3,853 万元(不含教育),实际拨付 3,853 万元。

 11、教育资金教育拨入资金 2,286 万元(含天保 718 万元),实际拨付 2,004 万元。

 12、病虫子害防冶投资 11 万元。

 13、植被恢复费 19 万元。

 14、小额贷款贴息 52 万元。

 15、一事一议 25 万元。

 16、家电下乡 67 万元。

 17、派出所建设计划投资 59 万元。

 18、湿地鸟类观测站 25 万元。

 19、燃油补贴 268 万元。

 六、存在问题 1、部分单位财务无公示表。

 2、部分单位无统计报表。

 3、医院备查帐印章不全。

 4、幸福林场管护专责的管护费使用记录不全。

 5、棚户区改造工程内业资料不全。

 6、派出所建设计划投资 59 万元,09 年资金未到位。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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