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溪水利枢纽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招标文件

来源:国家公务员 发布时间:2020-11-05 点击:

 温 州 市 国 有 企 业

  采

 购

 文

 件

  项 目 编 号 :

 GYSXCG-202006 采 购 项 目 :

 珊溪水利枢纽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采 购 方 式 :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浙 江 高 申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二 〇 年 十 月

 目

 录

  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 错误! 未定义书签。

 征求意见公示 ................................................................................................................................. 5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 6 一、 说明 ................................................................................................................................ 8 二、 采购文件 ........................................................................................................................ 8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 8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1 五、 开标和评审 .................................................................................................................. 11 六、 授予合同 ...................................................................................................................... 13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 15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 22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 ................................................................................................. 23 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 40 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 54

 注:本采购文件中加“▲”并加下划线的条款,为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响应“▲”条款的作无效标处理),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温州市公用集团珊溪公司关于珊溪水利枢纽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珊溪水利枢纽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GYSXCG-202006 四、项目名称:珊溪水利枢纽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五、采购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预算金额:95 万元 七、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珊溪水利枢纽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项目需要的软件以及系统集成设备及安装调试,工期为 30 日历天,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人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zc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企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 5、投标所选用的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需提供由中国电科院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 08:30-11:30,下午 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购领采购文件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592 号新益大厦 1 栋 1302A 室;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 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购买标书及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政采云报名):请投标人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czs://zczcygov.cn/),进入“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并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并缴纳标书购买费。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 1268 号温州市民中心 A 座 3 楼)。

 十二、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区。

 十四、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 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形式缴纳并到帐,汇出账号须为投标人银行帐户)

 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09:30 整(北京时间)。

  3.

 户

 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账

 号:19000101040027621000000144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4.

 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

 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复印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十五、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592 号新益大厦 1 栋 1302A 室,联系人:肖女士,联系电话:0577-89887233。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77- 5890273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592 号新益大厦 1 栋 1302A 室 联系人:项炳锡

 联系电话:0577-89887233

 传真:0577-88120158 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100267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

 温州市公用集团珊溪公司关于珊溪水利枢纽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采购项目的

 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珊溪水利枢纽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下午 17 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592 号新益大厦 1 栋 1302A 室,外地可传真送达,传真:0577-88120158,传真件必须签字(盖章)。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379443850@qq.com。

 联系人:项炳锡

 联系电话:13732056561。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8 日

  6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名称 珊溪水利枢纽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2

 采购编号 GYSXCG-202006

 3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方式:

 0577-58902738

 4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 592 号新益大厦 1 栋 1302A 室 联系人:项炳锡 联系电话:13732056561/ 0577-89887233

 5

 采购内容 珊溪水利枢纽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项目需要的软件以及系统集成设备及安装调试,工期为 30 日历天,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采购公告中的要求 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 9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0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0 2020 年 年 1 11 月 月 4 04 日下午 7 17 时 时 0 00 分前(以公告为准)

 质疑文件提交:质疑文件加盖公章后以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79443850@qq.com 1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证照、证件和证明文件原件除外 13

 偏离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条款“23.投标文件的澄清” 1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 90 天。

 15

 投标保证金 见采购公告内容

 16

 投标文件份数

 提供技术资信标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提供商务(报价)标一式伍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1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 2020 年 年 1 11 月 月 8 18 日上午 9 9 时 时 0 30 分 递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 (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 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 A 座 3 楼) 18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区 19

 开评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授权代表到场; 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

  7 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分别开启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开启商务(报价)文件; 6.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7.宣布开标结束。

 8.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0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 5 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评标专家库中按规定抽取产生。

 2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采取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 5%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要求向采购人一次性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22

 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备案

 (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 2 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备案。邮箱:379443850@qq.com。

 23

 注意事项 1、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中如有前后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3、本采购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 4、监管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88100267

  8 一、

 说明

 1. 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组织和实施的。

 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 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现场勘察及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召开标前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召开标前会。

 5.2

 为了便于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采购文件

 6.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等组成。

 7. 采购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8. 采购文件的修改 8.1

 采购单位如需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对采购文件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国企采购平台等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作出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在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等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以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投标人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3 本项目投标人均可在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 投标文件由由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两部分构成:

 (1 1 )技术资信标

 序号

 内容

 备注

 1) 投标函

 附件一

 2)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二

 3) ▲ 资格证明文件(本部分为投标人资格审查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附件三 (2)

 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资料( 中国电科院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

 (3)

 投标声明书 附件四

 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在投标声明书中如实填写

  截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zc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企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请在投标声明书在如实填写,并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概况 附件五 5) 资信证明文件(本项为评分量化内容,非强制性要求)

 (1)

 投标人获得的各种认证证书及资信证明文件情况(如有,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六 6)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情况表 附件七 7) 珊溪水利枢纽网络安全监测装置实施方案

 对本项目基本情况提出自己的合理建议和服务方案 附件八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8)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跟本次投标有关的其他资料和说明

 ★技术资信标说明:

 1)投标人可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以及技术资信评分表,提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投标文件中应承诺: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

 4)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有效的公章。

 5)投标人可在采购文件中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和要求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出详细说明。

  (2 2 )

 商务(报价)标

 序号 内容 备注

  10 1) 开标一览表

 附件九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十

 11.2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以活页夹形式装订投标文件,须按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包装于各自标函袋中(标函袋不做统一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3) 投标文件尽可能简练有针对性,双面打印/复印后装订。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投标人的价款:

 (1)

 投标价格为运到规定交货 (交工)

 地点 —— 温州国贸大厦和赵山渡 电厂工地现场(瑞安市高楼镇)

 的固定价格(含运输 装卸 费 、 保险费 、安装调试、验收工作、与电力系统协调网络接入等技术服务所有费用 )。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格固定不变,不受任何调价因素和汇率变化影响。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合同执行期内的各种风险。

 (2)投标价格是指提供投标设备、软件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相关软件提供、设备本体、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检测、验收、税费、试验费、设备出厂包装、发运、运输、保险、其他有关设备承包人配合协调费、现场安装服务费、人员培训费、技术资料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3)交钥匙工程,凡本项目实施所需要的所有工作内容,不论招标文件是否名列,都应该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因素自行考虑含入投标总价。

 12.2 投标人必须按第四部分附件中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2.3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如需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投标报价中。

 12.4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 / 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

 12.5 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2.6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7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13.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并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后且合同经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3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 5) 经国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 拒绝。

 14.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4.3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5.1 投标人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各一式伍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 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

 15.3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15.4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1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否则将不予受理。封袋封条由投标人自制。

 16.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 ▲ ▲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7.2 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证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派投标人代表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原件)(如密封在。

 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标开启后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采购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18.2 “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8.3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9.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 拒收:

 19.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9.2 未购买采购文件; 19.3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19.4 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

 开标和评审

 20. 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12 22. 开标、评标 22.1 开标程序: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授权代表到场; (3) 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 (4)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 开标顺序:分别开启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开启报价文件; (6) 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授权代表对开标书面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7) 宣布开标结束。

 (8) 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2.2 评标程序: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然后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资信标评审,技术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再对各有效标进行商务价格评审。

 22.3 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审查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以及投标文件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能证明符合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技术资信标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审查确认未通过的技术资信标不予评审。

 22.4 ▲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2) 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服务要求的;

 3) 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人投标报 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 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7)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关证书、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8) 评标委员会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5

 “技术资信标”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标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前款优先顺序为 1)→2)→3)→4))。

 5)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投标须知第 1 23.1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

  13 处理。

 22.7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8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2.9 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22.10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2.11 ▲如果投标人 的报价超出 采购 预算金额,则该投标人的报价作废标处理。本次采购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 采购 预算金额, 则本采购项目做流(废)标处理。

 22.12 如投标截止时间至评审期间,出现有效投标人不足 3 3 家时,本项目做流标处理。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以书面形式, 并加盖公章, 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3.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4. 确定中标候选人 24.1

 本次采购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24.2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即技术资信分与商务(报价)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前 1 名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序第一;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在所有得分均相同者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名为名次优先者)。

 24.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名为中标人。

 24.4

 采购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

 24.5

 采购单位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25. 评标细则详见本采购文件《评标原则及方法》。

 26. 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六、

 授予合同

 27.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等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示,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评审结果最后确定中标人。

 28. 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4 28.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 授标时更改采购项目数量的权力 29.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指定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30.2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人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30.3 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0.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30.5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文本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否则会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31. 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买方一次性提交合同总价 5 5% % 的履约保证金。

 31.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2.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采购代理服务费为 壹万壹仟 元整,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

 728000120190013153

 开户名称:浙江高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城分行营业部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15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注:如甲、乙双方同意,合同格式也可以按照其他形式 , 具体条款以甲方为主协商确定。但合 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以下要求的内容相一致。

 采购人: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

  (项目名称、编项目号)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乙方名称)为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则,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二、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合同文件如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以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1、合同书及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2、中标通知书 3、承诺书(含询标记录和优惠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文件 三、合同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 数量 单价 交货期 备注

  四、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服务:

 1、产品的设计及制造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或国际)最新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及甲方认可的国际标准。凡需国家强制性认证或认可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和认可的标志。

  16 2、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的,表面无划伤,无碰撞,其技术规格、标准必须符合甲方需求书要求和国家检测标准。质保期内,由乙方联同厂家共同负责相关售后服务工作。

 3、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授权书或厂家提供质保的承诺书。

 五、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 4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包装要求

 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储存等并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复杂情况(例如恶劣天气)和温州地区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问题。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2、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合格证和齐全的技术资料等。

 3、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侧用不可擦除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标注下列标记:

 (1)收货人

  (2)货物名称和箱号

  (3)合同号

  (4)发货标记(唛头)

  (5)到达站或到货地点

  (6)外型尺寸(长×宽×高用厘米表示)

  (7)毛重/净重(用公斤表示)

 4、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乙方应在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同时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还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防潮”、“此端向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志。

 七、完工期

 1、货物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现场。

  17 2、工期 30 日历天。

 八、 货物的到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1 1 、到货

 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货物的供货、安装及验收。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必须派员工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检验,按供货清单验收,若有缺少或损坏,乙方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并承担相关费用直至使甲方满意为止。对于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甲方将会组织专家组提前进行到货验收,乙方必须全力配合。

 2 2 、安装

 (1)为确保安装调试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要求乙方在货物运抵安装现场前 3 天内,向甲方提供一份详细的安装、调试验收计划和所采用的标准及方法,现场负责人、工程师和参与安装人员的名单,此计划和采用的标准一旦被甲方确认就不得随意更改,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货物的安装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安装过程中甲方将对货物的安装质量进行监督。

 3 3 、调试

 3.1 乙方负责联系调度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查,并获得通过。

 3.2 货物安装就位、校准后,乙方应按事先被甲方认可的调试验收计划对货物进行调试,并对货物所标注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测试,测试报告将在货物验收完毕后提交给甲方,但乙方应对测试的各种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甲方也可以要求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用专用仪器进行功能 、性能测试,乙方负责测试和调试所需的一切费用,并填写测试报告交由甲方存档。

 4 4 、验收

 (1 1 )

 乙方将所有供货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整理齐全后,交付甲方保管。

 (2)

 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等; ②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 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上述标准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货物经过试运行考核无故障(或存在的故障和隐患均已全部排除或解决),所有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已向甲方提交并被接受,验收视为合格,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若因乙方产品质量或安装技术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5、若因乙方产品质量或安装技术问题导致货物超过二次不能验收合格,甲方有权选择退

  18 货,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6、乙方在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和验收期间应接受甲方的协调和管理,乙方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及其发生的一切费用。

 九、 货物 售后服务

 1、乙方应有完整的售后服务网点。服务网点需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维修需求。

 (1)服务网点地址:

 (2)联系方式:

 (3)人员配置(含负责人)

  (4)其它:

  2、乙方负责合同执行过程中和质量保修期内的技术服务和支持,提供法定每个工作日随时的下述服务,以解决甲方在使用中遇到的所有问题:电话热线支持、邮寄方式服务、用户间的交流。

 3、在质量保修期内货物一旦发生故障,而甲方无法自行排除的,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迅速作出反应,在 24 小时内派人到达现场处理问题,使货物恢复正常运行。技术人员如在24 小时内现场不能解决问题而影响使用时,应立即免费提供备机或备品备件予以更换,保障货物的正常运作;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更换配件的质量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4、维保点的检测人员不能排除故障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书面通知,负责生产厂家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故障问题,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确保货物的正常运转;必须配合甲方做好技术支持。

 6、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专业工程师对货物进行再一次检查,出现的任何故障须由乙方自费解决并需取得甲方的认可。故障消除后,乙方需提供报告给甲方,内容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费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日期等,建立系统货物维修档案。

 7、人员培训:

 乙方在货物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应立即派具备同类产品 3 年以上技术人员对甲方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主要货物的安装、使用、基本维护知识)。

 十、款项的支付

 1、合同签订前,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 5%作为履约保证金。

 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相应额度的收款凭证,经甲方审核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同总金

  19 额的30%作为预付款。

 3、在合同设备全部到货,最后一台设备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100%合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

 4、履约保证金转为质量保证金,待全部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后,经甲方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十 一 、辅助服务

 1、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货物的中文技术文件 (1)随机的易损件、备品备件及特殊专用工具清单。

 (2)货物生产厂家的产品检测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产品说明书、中文技术资料、中英文操作手册和相关图纸等。

 (3)货物随机提供的装箱清单(每箱一单)。

 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帮助完成甲方少量需安装可利用的原有旧货物; (2)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3)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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