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国土资源局

来源:国家公务员 发布时间:2020-08-14 点击:

 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责任清单

 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 注 1 、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 任。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 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问题平衡的政策建 议,参与全县经济运行、 区域协调、 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 起草有关本县国土资源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 组织落实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实施有关国土资 源管理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 组织执行国家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政策措施。受理群众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举报; 负责本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 负责矿山开发利用统计工作; 编制土地利用管理形势分析报告; 组织国土资源重大课题调研;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措施; 拟订全县地质勘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 负责各类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的相关调查研究与技术开发。

 承担与国土资源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审核工作;

 组织协调机关有关立法的具体工作; 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的宣传教育; 办理有关听证、行政复议、应诉等事宜;

 调研和起草全县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综合性政策建议; 承担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调处有关工作; 组织开展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受理群众对土地、矿产违法行为的举报; 组织开展对土地、矿产规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土地征收、征用,农地转用,土地资产处

 置,建设用地供应,土地、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土地、矿产资源的登记发

 证,土地、矿产资源市场的监督检查;

 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 注

  3 、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实施本县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 项规划、 计划。

 组织编制矿产资源、 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 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4 、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 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组织承办和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

  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 、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实施土地用途管理,确保规划 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牵头拟订并实施耕 负责本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查处。负责土地年度利用计划的编制和管理; 依法指导和审核国土资源相关规划; 参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 组织编制资源调查评价、勘查专项规划; 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 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持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

 况。

 负责全县地籍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土地确权、登记、争议调处工作,调处土地权属争议; 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 负责全县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变更工作及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接边和汇总工 作; 负责市区城镇地籍数据库的更新与维护及全市范围内的各种地籍变更测量及数据汇

 总入库工作。

 牵头拟订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政策; 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工作;

 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 注 地保护政策, 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 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 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 承担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

 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6 、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实 施地籍管理办法, 组织土地资源调查、 地籍调查、 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开展城乡地籍调查、 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7 、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 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 政府土地储备、 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

 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全县在职责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抵押、交易和政府收 购等管理办法及全区建设用地管理办法, 建立基准地价、 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

  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 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和指导工作。

 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落实情况; 承办报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用地事项的审核工作;

 负责全县征地批后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依据土地调查、监测、统计的规程、规范、标准; 组织开展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工作;

 组织开展城乡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抵押、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

 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划拨用地目录等工作。

 负责全县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抵押、交易、

  政府收购、储备和全县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工作 拟订并实施全县土地供应、土地价格、土地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土地分等定级、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工作;

 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

 承担改制企业国有资产的处置工作。

 8 、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 负责管理采矿权市场;

 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 注 用地利用情况, 监管地价, 提出土地市场调控措施,

 规范和监督矿业权市场, 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 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负责监管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 承担城乡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管理工作; 执行国家土地估价管理办法和行业技术规范; 负责对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组织和土地估价机构、人员进行监管; 负责管理探矿权市场; 负责监管矿产资源勘查活动; 调处重大采矿权、探矿权权属纠纷;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9 、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 证和转让审批登记,

 负责国家和自治区规划矿区、 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的管理, 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 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10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县 地质调查评价、

 矿产资源勘查,

 管理全县地质勘查项目, 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 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

 承担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管理工作;

 组织划定全县规划矿区,编制实施采矿权设置方案;

 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指导和监督探矿权审批登记发证的相关工作,编制实施探矿权设置方案; 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实施国家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 拟订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管理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

 管理国家和自治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自治县重大地质勘查专项;

 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 注 地质勘查成果,

 统一管理全县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

 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地质遗迹、 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 保护地, 依法管理水文地质、

  工程地质、 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承担城市地质、 农业地质、 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负责地热、 矿泉水资源管理。

 12 、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 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管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地质勘查资质; 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 承担、矿产地储备、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的事项; 承担矿业权评估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 承担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工作;

 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 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 坏;

 负责地热、矿泉水资源调查评价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指导应急处置,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

 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 、依法依规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实行土 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配套政策。

 依法组织土地、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

  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地方收益分配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指导、

  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征收和使用。

 参与管理土地、 矿产等资源性资产, 参与管理国家 依法承担国土资源专项收入征收管理相关工作;

 承担有关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和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和内部

 审计有关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 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承担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 注 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 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的工作,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 资产管理与监督。

 矿业权权益的有关工作; 承担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事项; 组织实施国家测绘工作法律法规; 制定本县测绘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测绘成果质量监督工作;

 审核辖区内测绘单位资格、管理测绘市场。

 14 、贯彻执行国家测绘工作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本县测绘 行政管理职能; 制定本县测绘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 负责测 负责全市范围内测绘行政管理,维护测量标志; 负责测绘技术管理与成果质量监督; 绘成果质量监督工作; 审核本辖区内测绘单位资格; 测绘市场。

 依法管理 负责全市测绘队伍资质管理。

 15、承办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 的其他事项。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管理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事项

 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指导监督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 、林业登记 、草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规范性文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拟订不动产权属争议的 调处政策;推动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会同自治县林业局负责全县国有林区森林、

 林木、林地的登记发证。

  大化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不 动 产 登 大化瑶族自治县农村经记

 济经营管理局

 大化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负责拟订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协同自治

 区国土资源厅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不再承担城镇土地使用权

 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等职责。

 负责指导耕地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

 做好与中央、自治区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衔接,耕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自治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会同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指导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自治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全县国有林地保护利用规范并监察实施,依法承担

 应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收、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指导林地、林木承包经营

 及有关合同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林权流转交易,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

 森林、林木林地权属纠纷等。配合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完成森林、林木、林地的登记发

 证等工作。

 自治区编办关于整合

  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

 知(桂编办发 〔 2014 〕77

 号)、大化瑶族自治县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设立大化瑶族自

  治县不动产登记局的

  通知(大编发〔 2015 〕 82 号 )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管理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事项 负责指导草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 大化瑶族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 权属纠纷等。为与中央、自治区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衔

 接,草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自治县

 水产畜牧兽医局会同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负责指导草地、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统一

 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自治县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古 生 源局

 主管本行政区域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 例》 ( 国土资源部令第 物 化 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负责打击盗掘、非法买卖、走私古生物化石等违法犯罪行为。

 石 保 护 管 理 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局 负责查处非法买卖重点古生物化石行为。

  钟 乳 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 主管本行政区域钟乳石保护工作。

 石 资 源局 源 保 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负责打击擅自开采、非法经营钟乳石违法犯罪行为。

 57 号 , 2012 年 12 月 11 日国土资源部 第 4 次部务会议通 过 , 自 2013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 第五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钟乳石资源保护条例》 ( 2002 年 5 月 31 日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管理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事项 护 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 理 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 大化瑶族自治县工商局 自治县工商局 负责查处非法买卖钟乳石行为。

 通 过 , 自 200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第五条

  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服务事项 主要内容 承办机构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国土资源政策法规信 息发布 对新出台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及自治区人民 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媒体和厅网站上发布。

 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办 公室、执法监察股 唐之棱 0778-5812352 按照活动周主题,结合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建设绿色矿山、保 “ 4.22

 ”世界地球日主 题宣传活动 护地质(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等内容,向公众宣传资源国情 国策,普及国土资源科学知识,推广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引 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地 籍利用股、矿管股 韦启祥 0778-5818640 导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 进生态文明建设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共同推 “ 6.25

 ”全国土地日主 开展土地资源国情国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宣传服务活动 题宣传活动 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办 公室、执法监察股(大队)

 韦敏扬 0778-5828321 “ 12.4

 ”法制宣传日主 题宣传活动 深入宣传宪法、 国土资源等法律法规知识, 引导广大老百姓保护土 地资源,提高广大被征地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大化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执 法监股察(大队)、耕地保护股 韦智军 0778-5826329

  大化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附件 大化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8 年 5 月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职位计划表 招聘范 招聘单位 招聘职 招聘岗 计划招 技术资 资格审 资格审查 备 序号 招聘单位 年 龄 学 历 专 业 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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