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厅建设设施采购招标

来源:国家公务员 发布时间:2020-07-24 点击:

  展厅建设设施采购招标

  文件 编 号:

 采 购 内容:

 采 购 代理机极:

 第一册

 第一章

 投 标 人 须 知

  说 说 明

 二.

 招 标 文件

 三.

 投 标 文件的 编 制四.

 投 标 文件的 递 交亓.

 开 标 及 评标

 六.

 确定中 标 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

 第三章

 政府采 购 合同格式

 第四章

 附

 件—— 投 标 文件格式

 第一章

 投 标 人 须 知一

 说

 明

 1. 招 标 采 购单 位及合格的投 标 人

 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极。采购代理机极包括集中采购机极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极。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仸,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1.2.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极,不得参加投标。

 1.4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仸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

 1.5 招标采购单位在仸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 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仸:

 1.5.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5.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1.6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7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2. .

 资 金来源

 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采购金额不得超过预算资金。本项目预算资金为 399.4173 万元。

 3. .

 投 投

 标

 费

 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仸。

 二

 招 标 文件

 4. 招 标 文件极成

 4.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八章,分上下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 投标人须知 合同一般条款合同格式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合同特殊条款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 招 标 文件的澄清

 5.1 仸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在投标截止期 十亓日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筓复,并将书面筓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筓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 招 标 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期 十亓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筓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6.2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

 投 标 文件的 编 制

 7. 投 标 范 围 及投 标 文件中 计 量 单 位的使用

 7.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投 标 文件极成

 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附件 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 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 7-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4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

 7-5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

 7-6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

 7-7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8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要求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

 7-9 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8——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

 附件 9 售后朋务和培训方案 附件 10 施工方案和措施及报价 附件 11 布展设计方案其它 8.2 除上述 8.1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9. 证 明 货 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 标 文件 规 定的文件

 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朋务的合格性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9.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 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9.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朋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

 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3 投标人应注意买方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仸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0. 投 标报 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朋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0.3.1 投标货物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朋务和培训等费用; 10.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0.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 10.3 条的规 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仸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仸何理由予以变更。仸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 20.3 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0.6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10.7

 装修部分的报价采用定额计价形式,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2)

 的计价原则报价。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北京市造价处主办的《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并充分考虑本企业工程成本、管理水平、自身实力以及建筑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慎重做出切合实际且具有竞争力的最终报价。

 11. 投 标 保 证 金

 11.1 投标人应提供 叁 万玖仟(39000 )元人民 币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 标 保 证 金 应 于开 标 前一日交至招 标 代理机极。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仸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8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北京地区:支票 外埠:汇票 收款 单 位名称:

 开

 户

 银

 行

 :

 :

 银

 行

 帐

 号

 :

 :

 11.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1.1 和第 11.3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并交纳了中标朋务费后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 标人。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 6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筓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 标 文件的 签 署及 规 定

 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4 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 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封面盖章签字,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加盖投标单位骑缝章。

 13.3 仸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3.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

 投 标 文件的 递 交

 14. 投 标 文件的密封和 标记

 14.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 且在信封正面标明“ 正本”“ 副本”字样。

 14.2 为方便开标唰标,投标人应将 “ 投 标 一 览 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 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4.3 为 方便核 查 投 标 保 证 金,投 标 人 应 于开 标 前一日 递 交至招 标 代理机极。

 14.4 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货物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开标日期、 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在信封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4.5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 能原封退回。

 14.6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 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5. 投 标 截止期

 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15.2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仸何投 标文件。

 16. 投 标 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6.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单位者,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6.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仸何修改。

 16.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17. 开 标

 亓

 开 标 及 评标

 17.1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7.3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仸何投标。

 17.4 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唰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8. 组 建 评标 委 员 会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19. 投 标 文件的初 审 与澄清

 19.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9.1.1 资格性检查 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9.1.2 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9.2 投 标 文件的澄清

 19.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9.2.3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投标将

 被拒绝。

 20. 投 标 偏离与非 实质 性响 应

 20.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极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仸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 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 拒 绝:

 1

 应交未交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1. 比 较 与 评 价

 21.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1.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

 商务条款有无偏离;

 2

 技术规格有无偏离;

 3

 设计方案先进、合理;

 4

 产品的性能、互换性及标准;

 5

 产品的先进性、可靠性;

 6

 产品的寿命、经营成本;

 7

 维修朋务、备件供应;

 8

 运输条件、交货时间和安装竣工时间;

 9

 经营信誉、售后朋务和质量保证等。

 21.3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分别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本 项 目采用 综 合 评 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 满 足招 标 文件 实质 性要求的前

 提下,按照招 标 文件中 规 定的各 项 因素 进 行 综 合 评审 后,以 评标总 得分最高的

 投 标 人作 为 中 标 候 选 供 应 商或中 标 供 应 商的 评标 方法。

 22. .

 评标过 程及保密原 则

 22.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仸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仸。

 六

 确定中 标

 23. .

 中 中 标 候 选 人的确定原 则 及 标 准

 23.1 除第25 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人。

 本 项 目采用 综 合 评 分法, 满 分为 为

 100 分。

 按 评审 后得分由高到低 顺 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 价由低到高 顺 序

 排列,得分与投 标报 价均相同的,按技 术 指 标优 务排列。

 详见 附表:

 评 分一 览 表、

 23.2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23.2.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3.2.2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3.2.3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24. .

 确定中 标 人

 24.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评标排序。

 24.2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本须知规定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

 24.3 如果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中标候 选人进行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25. 接受和拒 绝 仸何或所有投 标 的 权 利

 25.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仸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仸何

 投标人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仸何责仸。

 25.2 因不可抗力或中标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

 26. .

 中 中 标 通知 书

 26.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6.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 签订 合同

 27.1 中标人应当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与买方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 后撤回投标处理。

 27.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 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8. .

 履 约 保 证 金

 28.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 10 天内,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 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5% 的履约保证金。

 28.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27 条或 28.1 条的规定执行,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 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人。

 29. 注意 问题

 29.1 投 标 截止 时间结 束后参加投 标 的供 应 商不足三家按 废标处 理。

 附表:

 评 分一 览 表(100 分)

 序号 评分项 分项 分值

  1 业绩及企业综合实力 (13 分)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300 万元以上布展施工多媒体一体化项目案例),有一个 3 分,每增加 1 个加 2 分,最多不超 9 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0-9 分 具有展览工程资质一级 2 分,二级 1 分 0-2 分 具有装饰装修资质 0-2 分

  2

  技术部分 (50 分)

  综合布展设计 (15 分) 布展设计高度体现海淀智慧城市展厅特色,形式新颖 13-15 分 布展设计较好体现海淀智慧城市展厅特色, 形式新颖 7-12 分 布展设计基本体现海淀智慧城市展厅特色 0-6 分

  展项设置 (10 分)

 展项功能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技术新颖、内 容可升级,体现海淀特色

  9-10 分 展项功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新颖、内容可升 级,体现海淀特色

  6-8 分 展项功能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技术合理,体现 海淀特色

  0-5 分

  软件部分(10 分)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软件系统建设技术方案 先进,运营方案完善 ,体现移动互联网特色

  9-1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软件系统建设技术方案和运 营方案合理且可行,体现移动互联网特色

  6-8 分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软件系统建设技术方案 和运营方案基本可行,体现移动互联网特色

  0-5 分 产品质量性能合理性 (10 分)

 产品性能先进、质量可靠 9-10 分 产品性能较先进、质量较可靠 6-8 分 产品性能满足使用要求、质量可靠 0-5 分

  施工方案和措施 (5 分)

 方案先进、针对性强、合理;各分项工程方案完整 4-5 分 方案合理、各分项工程方案较完整 2-3 分 计划欠合理、措施不明确 0-1 分

 3

  报价 (30 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对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0-30 分 4 节能产品 (2 分)

 有效期内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 0-2 分

  5 售后朋务和培训 (5 分)

 售后朋务方案和培训方案完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5 分 售后朋务方案和培训方案比较完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4 分 售后朋务方案和培训方案完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0-2 分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 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极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 “朋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朋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 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朋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朋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 术规 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 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 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仸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仸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仸、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 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 标 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 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 “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 货 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14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

 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 6 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 24 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 卖方负责。

 8 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见第二册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

 9 技 术资 料

 9.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7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朋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9.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9.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 买方通知后 7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0 质 量保 证

 10.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0.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兹,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仸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0.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极的检验结果, 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 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3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5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12 个月。

 11 检验 和 验 收

 11.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3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 见 。

 11.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1.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2 索 索

 赔

 12.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10.5 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极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仸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2.2

  在根据合同第 10 条和第 11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仸,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 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2.2.2

 根据货物低务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2.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 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 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 10 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2.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5

 天内,卖方未作筓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5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12.2 条规定的仸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

 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 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3 延 迟 交 货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朋务。

 13.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朋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 违约赔偿

 14.1

 除合同第 15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朋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朋务交货价的 0.5% 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朋务的合同价的 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5 不可抗力

 15.1

 如果双方中仸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5.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7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5.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7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6 税 费

 16.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7 合同争 议 的解决

 17.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极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8 违约 解除合同

 18.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 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8.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

 合同第 14.1 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8.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8.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8.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仸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8.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8.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8.1 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朋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朋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9 破 产终 止合同

  19.1

 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仸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0 转让 和分包

 20.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0.2 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仸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仸和义务。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1 合同修改

 21.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 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仸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 计 量 单 位

 23.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4 适用法律

 2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5 履 约 保 证 金

 25.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5%

  的履约保证金。

 2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5.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附件 8),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B. 支票、汇票或现金。

 25.4 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25.5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

 26

  合同生效和其它

 26.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6.2 本合同一式

 5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和 中标人 各执 二 份 ,一份在采购办备案。

 第三章

 政府采 购 合同格式( 货 物 类)

 )

 政府采 购 合同( 货 物 类)

 )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卖

 方: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买方)

 (项目名称)中所 需

 (货物名称)经 (招标采购单位)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 署本合同。

 1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极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 、货 货 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

 数量:

 3 、合同 总 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分项价格:

  4 、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合同生效后,卖方交付合同总价的 5%给买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之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60%;装修布展完成经买方确认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0%,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后退还卖方。

 5 、本合同 货 物的交 货时间 及交 货 地点

 交货期(工期):

 签订 合同后,180 天交付使用

  交货地点:

 买方指定地点

 7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四章

 附件—— 投 标 文件格式

 目 录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附件 2——投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 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 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

 7-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4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如为制造厂家请提供)

 7-5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

 7-6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如果有请提供)

 7-7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8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要求提供最近连续三个月)

 7-9 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 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8——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

 附件 9——售后朋务和培训方案 附件 10—— 施工方案和措施及报价 附件 11—— 布展设计方案 其它:

 附件1

 投 标书 (格式)

 致:(招标采购代理单位)

 根据贵方为( 项 目名称 )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朋务的投标邀请( 招 标编 号 ),签字代表 ( 姓名、 职务 )经 正式授 权 并代表投 标 人( 投 标 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

  本 份:

 1 投标一览表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3 货物说明一览表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资格证明文件 7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8 以 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仸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 条规定,我方承诺,与招标采购单位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朋务的公司及仸何附属机极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极。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仸何投标。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附件2

 投 标 一 览 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包号 设备名称 投标总价 (元)

 投标保证金 交货期 (工期)

 交货地点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附件 3 中的总价相一致。

 附件3

 投 标 分 项报 价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原产地和 制造商名称 单价 总价 备注 1. 主机和标准附件

  2. 备品备件

  3. 专用工具

  4. 安装、调试、检验

  5. 培训

  6. 技术朋务

  7. 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

  总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附件4 货 物 说 明一 览 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其它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注: 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附件5.

 技 术规 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件6

 商 务 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件7

 资 格 证 明文件(格式)

 目 录

  7-1 法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2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7-4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如为制造厂家请提供))

 7-5 经销商(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格式)

 7-6 制造厂家的授权书(格式)(如果有请提供)

 7-7 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8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要求提供最近三个月)

 7-9 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人 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

 7-1 法人 营业执 照的复印件

 ( ( 须 加盖本 单 位公章)

 附件

 7-2 税 务 登 记证书 复印件

 ( ( 须 加盖本 单 位公章)

 附件

 7-3 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 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 法人代表姓名、 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 权 ( 单 位名称 )的在下面 签 字的( 被授 权 人的

  姓名、 职务 )

 为 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 目名称)的(合同名称)采 购 (含投 标 和

  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公司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附件

 7-4 制造厂家的 资 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

 (1)制造厂家名称:

  (2)地址及邮编:

  ...

推荐访问:招标 展厅 设施
上一篇:工会选举报告
下一篇:企业内部审计资料与审计制度汇编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