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助学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实践技能 发布时间:2021-01-21 点击:

自考助学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按照《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上级教育机构和各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社会助学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损失或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事件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秩序失控和混乱。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部署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4、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坚持安抚情绪和教育疏导为主,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对于坚持错误、不听劝阻的,要善抓时机,果断处置,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要加强对各助学单位自考助学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对于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党委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社会助学组织要按照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和省自考办的要求,健全助学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改进机构内部管理,加强管理者和全体教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设;
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应急设施、设备和经费落实。我院自考办要与各社会助学合作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开展助学工作检查,重点检查事件多发、易发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事件发生。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可能危害安全稳定的问题要全面落实整改,坚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组织机构 成立自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杨虹副校长任组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熊卫平任副组长,下设自学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成员由继续教育学院副书记、副院长、自考办主任组成,同时责令各社会助学合作单位设自考应急处置小组,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长,具体负责我校管理范围内的自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
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上级教育考试机构、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做好有关学生及家长的安抚慰问和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保持助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各类突发事件预案实施细则 (一)社会助学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措施 1、 社会助学招生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事 件 处置单位及程序 自考应急处置办公室 自考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助学组织在招生过程中使用模糊语言,不注明“自学考试”、“颁发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   1、立即检查、核实情况,责令该助学组织撤销涉及虚假、模糊内容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2.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媒体的宣传工作。立即将情况和处置决定报学校行政党委。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助学组织盗用普通高校名义虚假招收统招生的  1、立即检查、核实情况,责令停止招生活动,情节严重的, 停止与其合作办学关系。2.立即向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助学组织在招生过程中虚假宣传助学专业、助学方式、助学场地、考试通过率等 1.责令助学组织立即撤销涉及虚假内容的招生简章,停止媒体广告等的宣传活动。

2.立即将情况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必要措施落实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 社会助学组织擅自提高助学收费标准  1.立即调查并核实情况,责令并全程监督助学组织做好已招收学生的协调解释工作,退还相关费用。

2.立即向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委托非法中介或个人招生  1.立即调查并核实情况,责令停止委托非法中介或个人招生。

2.立即将情况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必要措施落实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

不具备办学资质或不具备自考助学资质的组织或个人非法开展助学  1.立即调查并核实情况,联合办学许可部门暂停或取缔其自考助学活动,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立即向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2、社会助学教学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事 件 处置单位及程序 助学组织应急处置小组 自考应急处置办公室 自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助学组织虚假招生导致学生受骗,引发群体性事件 1.立即做好学生安抚工作,确保学生情绪稳定。

2.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做好学生安置、退费等事宜。

3.立即向我校应急处置办公室、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及时与当地助学组织协商,安置学生。

2.监督助学组织做好学生安置、退费等事宜。

3.协助教育、公安等部门查明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责任,处理善后事宜。

4.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协调各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媒体的宣传工作。立即将情况和处置决定报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备案。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助学组织招生超员导致学生宿舍、教室等设施严重不足  1.立即做好学生安抚工作,确保学生情绪稳定。

2.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学生住宿、教室等问题。3.无法解决的,妥善做好学生安置、退费等事宜。4.立即向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报我校应急处置办公室。

1.在助学组织无法解决住宿、教师等问题的情况下,及时与当地助学组织协商,安置学生。2.监督助学组织做好学生安置、退费等事宜。3.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助学组织夸大宣传、虚假承诺教学条件和教学资源导致学生不满、引发群体性事件  1.立即做好学生安抚工作,确保学生情绪稳定。2.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解决教学条件和教学资源等问题。

3.无法解决的,妥善做好学生安置、退费等事宜。4.立即向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在助学组织无法解决教学资源等问题的情况下,及时与当地助学组织协商,安置学生。2.监督助学组织做好学生安置、退费等事宜。3.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助学组织教师不具备任职资格、助学质量和水平低下、缩减助学课时等导致学生不满,引发群体性事件  1.立即做好学生安抚工作,确保学生情绪稳定。

2.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解决教师资格、助学质量等问题。3.无法解决的,妥善做好学生安置、退费等事宜。4.立即向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在助学组织无法解决教学质量等问题的情况下,及时与当地助学组织协商,安置学生。2.监督助学组织做好学生安置、退费等事宜。3.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助学组织教学过程中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或收退费不规范引发学生不满的  1.立即做好学生安抚工作,确保学生情绪稳定。2.立即取消未经审批、备案擅自设立的收费项目,规范收退费制度。3.立即向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监督助学组织做好学生收退费等事宜。

助学组织突发教师集体离职或罢教无法正常进行教学活动  1.立即做好学生安抚工作,确保学生情绪稳定。

2.立即与教师协商恢复教学或聘请其他教师恢复教学。3.立即向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在助学组织无法自行解决师资问题的情况下,积极与本部二级学院协商,指派教师临时恢复教学。2.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助学组织与租赁方就办学场地发生合同纠纷等情况,导致学生生活和学习无法正常进行  1.立即做好学生安抚工作,确保学生情绪稳定。2.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纠纷,保障教学和生活条件。

3.无法解决的,妥善做好学生安置、退费等事宜。4.立即向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在助学组织无法保障教学和生活等条件的情况下,及时与当地助学组织协商,安置学生。

2.监督助学组织做好学生安置、退费等事宜。

3.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助学组织债务纠纷无法进行正常教学或中止助学 1.立即做好学生安抚工作,确保学生情绪稳定。2.妥善做好学生安置、退费等事宜。3.立即向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在助学组织无法恢复助学能力的情况下,及时与当地助学组织协商,安置学生。2.监督助学组织做好学生安置、退费等事宜。3.立即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二)社会助学组织校园管理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1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事件 处置单位及程序 备注 助学组织应急处置小组 自考应急处置办公室 学校自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因政治事件等各种因素导致学生大量聚集,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游行、集会、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 1.助学组织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到现场,查明原因,对事件进行紧急处理。

2.立即向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3.加强校园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做好对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4.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各社会助学组织要派人劝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维护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从中寻衅滋事,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  立即将情况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必要措施落实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将情况和处置决定报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备案。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群体性事件达到相应规模,按照国家社会安全相关预案的规定及程序办理。

2 、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处置 事件 处置单位及程序 备注 助学组织应急处置小组 自考应急处置办公室 学校自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助学班学生自杀、失踪、出走以及其他非正常伤亡等突发事件   1.立即出动保安等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准确认定事件性质。

2.立即向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3.组织人员查找失踪者,找回失踪或出走的学生。

4.协助公安机关查明事件真相和处理善后事宜。

立即将情况报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必要措施落实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将情况和处置决定报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备案。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助学组织发生火灾、交通、建筑物倒塌、校园伤害、后勤安全保障等事故灾难突发事件  1.立即向消防、交通、公安、卫生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报告。

2.根据事故相关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的指示做好相应工作。

3.根据事故灾害进展情况随时向事故相关部门和考试机构续报情况并听候进一步的指示。

立即将情况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必要措施落实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将情况报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备案。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事故灾难若造成相应危害,按照湖南省“教育系统事故灾难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及程序处理。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的处置 事件 处置单位及程序 备注 助学组织应急处置小组 自考应急处置办公室 学校自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助学组织学生食物中毒、传染病、预防接种造成不良反应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1.立即向卫生防疫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报告。

2.根据卫生防疫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的指示做好相应工作。

3.根据事件进展随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续报情况并听候进一步的指示。

立即将情况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必要措施落实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将情况报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若造成相应危害,按照教育部“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及程序处理。

4 、考试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 事件 处置单位及程序 自考应急处置办公室 学校自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自学考试报考中出现漏报、错报学生报考信息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1.立即调查了解漏报、错报的原因,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分别处理。

2.在可以补报的情况下,予以补报;
无法补报或无法修改报考信息的,责成助学组织退回学生报考费用,并做好学生解释工作。

3.立即将情况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将情况和处置决定报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备案。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助学组织与命题教师串通搞考前押题猜题,进行突击复习和考试提示,引发考生大范围或群体性考试作弊等事件 1.深入社会助学组织单位对助学组织负责人、教师及考生进行调查,了解考试作弊事实。

2.立即将情况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将情况和处置决定报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备案。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以助学机构为单位有组织的实施考试作弊、散布有害信息等事件    1.立即向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采取必要措施,落实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示。

3.根据事件进展随时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续报情况并听候进一步的指示。

  将情况和处置决定报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备案。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三)社会助学网络、新闻媒体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置 事件 处置单位及程序 自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学校自考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互联网上出现与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有关的有害信息 1.保存发现的有害信息内容及网址,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公协助查处(先删后查)。情况有新的进展应随时续报。

2.立即将情况报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联系、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新闻媒体上出现有关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负面报道 1.保存相关负面报道,客观深入地核查报道中所反映的有关情况。

2.将了解核实的情况向学校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有新的进展应随时续报。

1.根据了解核实的情况进行相关处理或决定应对措施,积极引导媒体报道导向。根据情况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2.立即向省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情况有新的进展随时续报。

四、其他 学校突发事故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要指导、监督事发社会助学组织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突发事件的善后与恢复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保障助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对于积极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调解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社会助学合作单位应急处置小组、学校应急处置小组办公室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给予积极正面的引导。总结经验教训,调查、总结原因,找出预防、预警和处置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管理上的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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