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是个好单位吗_县安监局&扫黑除恶心得体会3篇合集

来源:实践技能 发布时间:2020-03-12 点击:

  县安监局“打非治违”工作总结 

 *月**日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月**日**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省、市、县政府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开展了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为目标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为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9名业务骨干成立了三个“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盘山县安监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重点范围、重点内容和时间步骤等,并印发至各镇、园区、重点企业,要求按照方案认真组织自检、自查。 

 二、加强宣传,层层动员 

 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我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气象大喇叭等宣传平台,通过印发宣传单、法律法规单行本、《致企业负责人的一封信》及深入企业讲课等方式,借助政务公开日、“安

 全生产月”咨询日、优质服务杯竞赛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动员和引导各镇、各企业及职工,全面理解、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累计短信宣传范围达7000多人次,发放宣传单4000余张、宣传册5000本、宣传挂图400张,培训企业人员400余人,企业参与竞赛人员达3000余人,营造了浓厚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社会氛围。 

 三、全面打击,突出重点 

 我们集中力量对直接监管的391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共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423起,其中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规定的11起;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42起;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6起;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3起;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361起。 

 在全面排查打击的同时,我们重点突出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对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

 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存在15种危险化工工艺末进行自动控制改造仍进行生产;末进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未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评估、备案;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末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违法经营礼花弹或含有氯酸钾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实施打击,共检查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89家,出动执法人次711,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08起,为规范我县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奠定了基础。 

 四、注重结合,确保实效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我们将“打击治违”工作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城市燃气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标准达标工作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并按照专项行动时间安排稳步扎实推进,注重实效。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月执法监察计划开展监察,共检查企业654家次,排查治理各项事故隐患524项。 

 二是加强联合执法,与县住建、交通、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对我县辖区内10家城镇燃气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3家已关停燃气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关停,确实不再经营;发现的经营企业安全教育不到位、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建设、特种设备未检测等问题,县直

 相关部门均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同时对1家气瓶许可证到期的企业进行了暂扣燃气经营许可的决定。 

 三是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目前,我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7户全部进行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达标自评员培训,有5家评审机构深入我县进行咨询指导、评审工作;计划内有31户签订了咨询指导、评审合同,计划外有21户签订了咨询指导、评审合同;生产企业66户签订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承诺书;已有5户企业完成了标准化达标。 

 目前,我局“打非治违”工作进入第四阶段,已顺利通过了市局督查组的督查,下一步将以现有成果为基础,在全县范围做好总结交流,将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推进,以加快形成严格规范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6篇

 【篇1】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践,不少传统的黑恶势力逐渐销声匿迹。不过我们也应看到,在有些地区、行业、领域黑恶之风狠刹不止,甚至滋生了新类型。消除黑恶势力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仍然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自今年1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依法严惩了一批欺压残害百姓、破坏营商环境、侵蚀基层政权等的黑恶团伙,深挖查处了一批“保护伞”,极大鼓舞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获得了广大群众的点赞叫好。

 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的直接受害者,对扫黑除恶工作最期盼、最有发言权。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扫黑除恶顺民心、合民意,也必然深入人心,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形成人人参与的局面,进而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不断夺取新胜利。

 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

 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篇2】

 在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在河北试点结束之后,8月27日至9月1日,督导组也完成了对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九省(市)的进驻工作。(9月7日,新浪网)

 “扫黑除恶”是贯彻中央部署“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方针,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胜利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的环境。

 扫黑除恶,加大宣传,扩大范围。基层各党组织通过横幅、LED、公示栏、宣传卡、坝坝会、农民夜校等方式,专题宣传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目标任务等相关内容,把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的要求传达给人民群众,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度,掀起扫黑除恶的氛围,团结人民群众的力量与一切黑恶势力做斗争,发挥好“群众”的基础作用,确保民强则国强。

 扫黑除恶,抓在“常”,更在“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须性。引导全党同心、全民同心、同心同行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

 项斗争这场攻坚仗,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形成震慑力,推向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扫黑除恶,明确责任,排查整治。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层层签订责任清单,打好组合拳,切实将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措施和实际行动,动真碰硬,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同时,检察机关对人民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排查风险防控点,对不稳定因素、不稳定人员、黑恶势力“保护伞”、“腐败”行为,运用法治的手段重点管控,强化组织力量,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建设法治中国保航护驾。

 【篇3】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

 主要做到以下两点:(总结为一个提高,七个下功夫)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我们一定要认识到,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是服务和保障南票振兴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我们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要突出重点,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关键在“七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深入摸排、边查边治上下功夫。要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集中排查,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网络。对重点地区、行业、领域,要滚动式排查,深挖线索、摸清底数。对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等深挖隐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建立台帐,逐条明确核查措施,集中开展核查攻坚。要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抓住战机、果断出手、迅速侦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战果。二是在突出重点、精确打击上下功夫。要重点打击以下10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即: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要把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各地各部门要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三是在依法严惩、除恶务尽上下功夫。扫黑除恶工作要在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保持严打高压态势。要建立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紧密对接、高效运行的联动机

 制,确保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要从黑恶势力谋求的经济利益着手,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彻底摧毁其经济基础。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要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办案等措施,坚决排除任何阻力。四是从严把握法律底线,确保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政法各部门之间要统一思想,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合力,严格把好办案原则和方向。要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试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以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五是在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上下功夫。黑恶势力犯罪是造成刑事犯罪高发、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我们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抓住当前与刑事犯罪做斗争的关键点,进一步增强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重点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做到“打一伙、保一片,铲一批、稳一方”,切实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六是在强化领导上下功夫。基层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区委要求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层层抓好落实。要依法办案、快审快结,严格考核、督查问责。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七是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上下功夫。要把扫

 黑除恶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综治优势,加强日常监管;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基层“拍蝇”、打击“保护伞”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要把扫黑除恶与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严防黑恶势力染指基层政权;要把扫黑除恶与加强普法教育、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引导群众树立正气,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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