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城乡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卫生资格 发布时间:2020-11-06 点击:

2021城乡环境卫生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建设幸福、美丽,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创建优美整洁和谐的人居环境,结合《市城乡环境卫生百日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制定县“城乡环境卫生百日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条块结合、分工负责、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目标。

全面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为根本,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开展环境卫生进社区、楼院、单位、企业、门店、农村活动,全力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努力建立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依法治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通过开展百日清洁行动,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品位,营造整洁有序、生态宜居的城乡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百日清洁行动,努力解决好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树立起城市街景容貌新样板,建立起城乡环卫保洁新机制,打造亮丽洁净的城乡环境容貌,努力实现城乡清洁工程全覆盖,切实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

三、整治范围任务、标准与责任分工。(一)开展环卫保洁和街景容貌示范街示范村创建。开展创建环境卫生保洁示范街道和街景容貌示范街道活动,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进行管辖区域的环卫保洁和街道容貌清洁整治,通过开展城区、乡镇示范街和乡村示范村活动,促进城乡市容市貌的全面改变,实现“变粗放管理为精细管理、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理、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的目标,将城区、乡镇、村打造成为“设施完善、设置规范、道路通畅、整洁有序、环境优美”的城市名片和美丽乡村。

(二)开展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X.严禁门店店外经营、店外堆放物品。(X)加强对商业门店、饭店的管理,禁止店外经营(商店、饭店等“伸舌头”占道经营),取缔马路仓库马路工厂(铝合金门窗、防护网加工店)、马路洗车、修车点。(X)不得在店外以任何理由摆放任何商品、物品,更不得在店外占道摆放夜市摊点。

(此项工作由工商局、城市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责任范围负责完成)
X.整顿、取缔马路摊点。实行门前“四包两禁止”:(X)取缔主次干道两侧所有马路摊点、马路市场。(X)严格控制开业庆典活动,经批准的活动必须做到人走场地净,不得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X)严格管理早夜市和早餐点,经营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问和划定的范围内经营,需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做到摊位走,地面清。(此项工作由城市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责任范围负责完成)
X.清理违章、违法建筑物。清理、拆除违章、违法和临时建筑物。(X)主要包括过去历年来拆除不到位的违建、临建和各种临时厅棚、围墙、延伸的门脸、大型广告、标志牌、闲置电线杆、变压器以及可以入地的其它路面设施。(X)搞好街巷建筑物立面整饰、修补工作。

(此项工作由住建局、工商局、城市管理局按责任范围负责完成)
X.加强广告牌匾治理。(X)清理违章户外广告,统一沿街商铺招牌,对街道广告牌匾进行规范,达到“一店一牌、一街一景”的标准。(X)规范整治架空线路,拆除有碍市容和有安全隐患的私接乱拉户外电线。(X)对大型户外广告牌、楼顶广告牌、墙体广告牌进行整治,已陈旧、破损的广告牌子以更新,无规划设置手续或手续超期的予以拆除。(X)清理所有违规设置的移动广告,软体广告,拆除门头条幅。(X)整治灯杆广告、灯箱广告、站牌广告及交通广告等各种不规范、不达标广告牌匾。(X)治理临时性宣传广告以及乱写乱画、张贴物、悬挂物,严格控制过街条幅、彩旗吊挂等临时性广告的设置。

(此项工作由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工商局按责任范围负责完成)
X.清除城市“牛皮癣”。要上下联动左右监管。(X)对主次干道的“牛皮癣”进行拉网式的清洗,对小街小巷、居民区的“牛皮癣”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X)县电信、联通、移动公司对其通讯设施(通讯线杆、通讯配线箱和公用电话亭等)进行清洗或刷新,报废的要予以拆除;
县邮政局对沿街邮筒以及邮政设施上的张贴物、喷涂物等进行清洗或刷新;
县供电公司对城区主、次大街人行道上所有电力设施,包括电线杆、配电箱和变压器等上的张贴物、喷涂物进行清洗,同时,对相关标识、标线进行刷新;
县交通局对其设立的公交设施,包括候车棚、亭、座椅及广告箱和站牌等进行清洗或刷新和对广告箱中的广告宣传品进行更新;
县住建局对其管辖的桥、隧道等设施进行清洗或刷新;
县交警支队对其设立的交通设施,包括路网监控设备、信号灯、道路指示标志、隔离栏等进行清洗或刷新。县城管局对城区墙体野广告、路灯、公用设施等进行清理和维护。各部门要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建立“牛皮癣”治理责任制,定人定岗,严格监督。(X)公安执法要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打击摧毁制造“牛皮癣”窝点,严处重罚制造“牛皮癣”的违法当事人。

(此项工作由城市管理局、公安局、各产权单位按责任范围完成) X.规范整顿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废旧品回收站点、二手车交易市场、便民市场。(X)加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废旧品回收站点、二手车交易市场、便民市场的日常监管,将马路市场全部规范到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废旧品回收站点、二手车交易市场、便民市场,推进其有序化、规范化,有效遏制乱设摊点。(X)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依法依规予以取缔。(X)加大市场环境卫生的保洁力度,要有专门的保洁人员和垃圾收集容器,做到垃圾密闭存放、日产日清。

(此项工作由城市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按责任范围负责完成)
X.继续加大街道的整修力度。(X)对破损的路面、路沿石、人行道铺面进行全面修整。(X)按照规划统一材质更换损坏的路沿石、更新破损的人行道,加强路面巡查,对损坏路面发现一处处理一处。(X)始终保持X%以上的街道路面完好率。(X)各“四包两禁止”责任单位对门前范围内的地面进行维修更换,完好率达X%。(X)对破损的自来水、煤气、暖气、下水管道等井盖全面检查,该更换的更换,该维修的维修,完好率达X%。

(此项工作由各相关单位按各自的责任划分负责完成)
X.人行道上的闲置、废弃物的清理整治。整治清理人行道上闲置、废弃的桌、椅、沙发、台球案等,原则上由产权单位清理,对城区内通信、供电、有线电视等各种空中线路清理,各产权单位要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规范,禁止乱拉线路。无主废弃物,由城管局负责清除。

X.绿化管理及绿化设施整治。(X)加大行道树、花池、绿篱以及其他绿化设施的管护力度,及时修剪、清理残枝落叶,无死株、缺株现象。(X)清除绿篱、花池、花盆及绿地中的纸屑、烟头、果皮核、塑料袋等杂物和污染物。(X)拆除树上乱拉的绳索,乱挂的电线、吊挂等。(X)及时查处各类损毁绿化设施或破坏绿化的行为。

(此项工作由城市管理局、林业局按责任范围负责完成)
通过整治,城市容貌要达到街巷无乱摆摊点、店外经营,公共设施和广告等设置规范,建筑立面整洁,无乱搭建、乱堆放、乱停车辆,市场设置规范、干净整洁、不影响市容交通,市场内划线归位、摊位整齐、垃圾密闭存放、及时清理,行道树、绿化带、草坪整齐完好,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整齐美观,无黄土裸露、无死树枯枝、无吊挂的标准。

(三)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X.配齐设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每户家庭配置一个垃圾收集容器,每个乡镇配备一辆转运车,一个县区建设多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公路沿线有条件的乡镇,推行垃圾转运集中处理。

X.配齐人员。结合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各乡镇落实一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站长,配备两名专职管理人员,各村配备X名环卫监督人员。

X.落实制度。一是垃圾分类处理制。按照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原则,农户进行分类,村组集中收集处理。具备条件的村镇,可委托环卫专业部门实行有偿托管,做到垃圾及时清扫、定点存放、及时清运、规范处理。二是分级投入制。县财政拿出奖补资金,各乡镇也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对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重点村、贫困村给予适当支持。三是分级考核制。县对乡镇和部门进行综合评估考核,乡镇考核到村,村考核组,并延伸到户。督促各村民小组制订卫生清洁村规民约,改变村民乱堆乱放、乱抛垃圾的行为。

X.突出重点。以“乡风文明、村容整洁”为目标,以国道、省道沿线乡镇政府所在地为重点,对田边地头、梁峁沟渠、房前屋后、道路两侧、公共场所等地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做到专人保洁、垃圾入桶(箱)、及时清运。

X.开展“四清”。一是清垃圾,清除镇村出入口和村内的公共垃圾、粪堆,清除农户房前屋后垃圾杂物,设施垃圾箱(房),垃圾定时清运。二是清路障,柴草堆、残土堆等占道堆放的要全部清理。对占用公共道路、残垣断壁等有碍村容村貌的要清理干净,恢复道路原貌。三是清柴草,柴草堆要移到适宜位置,统一堆放整齐。四是清庭院,清除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清理室内外卫生,大门、围墙、栅栏无破损,村民院落要整洁干净,绿化、美化房前屋后。

通过整治,实现“四有、三无、三定”目标。即:户有垃圾存放桶,村有垃圾收集箱,有保洁人员,有简易垃圾集中填埋场;
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现象;
定人保洁环境,定点投放垃圾,定时清运填埋垃圾。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实施农村改厕项目,大力推进无害化厕所建设。通过创建卫生村、示范小城镇,抓点带线促面,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由点到面、由突击向常态的转变,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开展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对社区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社区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单位、居民随时清理垃圾杂物、牛皮癣,定期擦洗楼道,有序管理市场,车辆停放整齐,环卫设施足量设置,公厕卫生整洁。

通过整治,达到以下标准:X、道路干净整洁、路见本色。主次干道全天保洁,中小街巷两班保洁。X、生活垃圾密闭收运、日产日清,无暴露、积存。果皮箱、垃圾桶整洁完好、不满溢。中转站不压箱、不压车。X、门前便道、楼体立面、公共设施完好整洁。X、小区(院)内无乱搭乱建,干净整洁,无占道摆摊、无乱设收购站点。X、垃圾容器整洁完好,收运车辆密闭运输,垃圾日产日清。装修垃圾袋装存放、及时清理。X、树木、花草管护良好、整齐美观,无黄土裸露、无死树枯枝、无吊挂。X、公厕设施完好,干净整洁。X、楼院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和卫生死角,车辆停放有序。X、建筑立面整洁,屋顶、楼道、无乱设广告、无乱堆杂物、无乱喷涂小广告,车辆停放有序。

(此项工作由城市管理局、名州、张家砭等相关乡镇、县护林大队按责任范围负责完成)
(五)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建筑工地的专项整治工作。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高度不低于X.X米;
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
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不得拖带泥尘,不得抛、洒、滴、漏,无偷倒、乱倒现象;
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
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
拆迁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建筑工地围墙涂刷生态环保、创卫宣传内容,批准的户外广告要开展生态环保、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通过整治,建筑工地要达到工地围挡规范,物料堆放整齐,废弃物及时清理。进出车辆不带泥上路,无抛洒、滴漏的标准。

(此项工作由住建局监督完成)
(六)开展旅游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理景区景点及其交通沿线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改善景区景点环境卫生状况,加强清扫保洁;
完善景区景点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垃圾收运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符合标准的公共厕所;
治理景区景点的乱停车辆、乱摆摊点等不良现象,形成整洁有序、和谐文明的景区环境,树立旅游业的良好形象。(此项工作由文广局、旅游局按责任范围负责完成) (七)开展交通秩序整顿整治。规范交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交警执法行为。完善规范交通标志、标线、信号设施,规范车辆及行人交通行为,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重点查处各种机动车辆乱行驶、乱停放、乱调头、占压人行便道,重载车辆市区通行、辗压城市道路,客运车辆不进站停靠、慢行招客、停车待客,三轮车、黄包车载客等行为。规范整顿运行线路、停车场设置不合理导致重点地段拥堵,车容车貌不整洁,以及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乱停乱放等问题。

地下停车场必须全部利用起来:没有启用的要立即启用,挪作它用的要立即恢复。合理规划城区交通管理运行体系,加强渠道管理,解决交通拥堵,能够单行的尽可能设置单行。严禁机动车辆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商业宣传活动。对其设立的公交设施,包括候车棚、亭、座椅及广告箱和站牌等进行清洗或刷新,更新广告箱中的宣传内容。(此项工作由交警大队负责完成)
(八)开展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及主要出入口道路整治。X、城区环卫管理部门把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延伸到城周边X、村内主街道硬化、绿化,支路平整,清扫及时、保洁到位。X、道路(街道、公路、铁路及沿线)管理养护部门严格落实道路清扫保洁、管护工作制度,每日清扫保洁,夏天洒水降尘,对破损坑洼的路面及时进行修整,指示牌要足量设置、清晰,机扫率>X%。  通过整治,X、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达到下述标准:(X)街巷每日清扫、全天保洁、平整顺畅、保持洁净。(X)果皮箱、垃圾桶按标准配置,干净整洁完好。(X)生活垃圾专业收运、日产日清,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的标准。X、道路要达到下述标准:(X)路面及两侧干净整洁,树木及时修剪、整齐美观,无树挂,无垃圾、杂物。(X)公路上无乱设摊点,指示标牌完好。(X)高速出入口、收费站及铁路交叉口干净整洁。(X)沿线村庄环境整洁,道路硬化,空地绿化,周边无垃圾,街巷无杂物。(X)清洁机构健全,制度完善,经费到位,保洁不断档。

(此项工作由城市管理局、名州、张家砭等乡镇负责完成)
(九)开展“五小行业”的综合整治。

全面开展五小行业综合整治,切实改变其卫生状况。通过对小饭店、小旅馆、小歌厅、小美容美发厅、小网吧的整治,达到以下标准:X、认真贯彻行业法规,有安全管理制度,内外环境卫生整洁,证照齐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培训上岗。X、有消毒设施,专用工具,消毒机保洁工作规范。X、有卫生管理制度。X、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X、有防“四害”设施,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

(此项工作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文广局按责任范围负责完成)
(十)组织开展清理环卫死角活动,规范城市环卫保洁秩序,提高保洁质量。

X、清理陈旧积存垃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院落、建筑工地、背街小巷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进行认真全面的调查摸底,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组建临时突击队伍,对区域内的裸露垃圾、卫生死角、蚊蝇孳生场所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对整治后的区域制定出长效管理措施,做好清理整治后的管理和美化工作。

X、搞好餐厨垃圾收集处置工作。加强餐厨垃圾的管理,加快建立规范、有序、卫生、安全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和处置新秩序,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X、继续实行门前“四包两禁止”,组织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将每个月的X日定为全县环境卫生集中大扫除日,各单位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认真开展房前屋后、室内室外环境卫生大清扫、大清运、大整治和公共设施等的保护、维修和配备工作。通过整合各类资源,使居民区内路面硬化,单位、小区绿化美化,楼道亮化。发动群众和单位职工大搞室内外卫生,对楼道进行大清理、大擦洗活动,彻底清理楼道和院区堆放的杂物,拆除乱搭建的小仓库,清除卫生死角,保持庭院环境整洁舒适。

X、认真落实环卫作业标准。(X)清扫保洁:清扫作业实行一扫全保制度。即:清扫普扫时间为早X:X前完成;
保洁时间夏季为早X:X至晚X:X。清扫保洁应随时保持道路的清洁干净,符合环境卫生质量标准。(X)垃圾清运:严格执行垃圾不落地责任制,有专人负责管理清洗垃圾桶,垃圾桶清洗干净,摆放整齐。桶内不满溢,无垃圾暴露,清运及时,桶站四周干净整洁。清运车辆做到文明作业,车容整洁,苫盖严密,安全作业。中转站内要保持良好卫生,墙壁地面净,设施完好,坚守岗位。站内垃圾无积存、无蝇、无蛆、无臭、无积水。(X)公厕管理:公厕必须实行专人管理,按时开放,卫生质量达到“七净四有三通三无二明”。“七净”即:墙壁净、地面净、周围环境净、门窗净、隔板净、尿池净、蹲台净;
“四有”即:有指路牌、有男女标志、有公厕编号、有规则牌;
“三通”即:上下水通、粪道通、尿池通;
“三无”即:无蝇、无蛆、无尿碱;
“二明”即:灯明、玻璃明。

X、加大垃圾中转站建设力度,全面落实垃圾不落地收集制度。要进一步加大垃圾中转站建设力度,落实垃圾上门收集制度。垃圾上门收集制度,可首先确定几条街道试点,循序渐进,逐步推广、延伸,不断提高单位、居民对垃圾不落地收集制度的认识,最终达到垃圾不落地制度的全面推行。落实垃圾不落地收集制度要达到以下标准:(X)沿街单位、商户需自备容器,收集所产垃圾,袋装扎口,集中存放,对本单位、商店门口出现的垃圾要及时收集,入袋(器)存放,以备交付。(X)沿街单位、商户必须将垃圾定时投放在垃圾收集车内,日产日清,日收日净。(X)垃圾收集、清运部门要迅速、准时收取垃圾,不得出现因收集设施和时间不到位而存在裸堆垃圾的现象。

X、建立环境卫生保洁责任制。环卫管理严格以“三定”(定人、定岗、定标准)为基本模式,作业内容(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粪便清掏、洒水降尘、设施维护等)全部实行岗位责任制。整合区域工作范围,各环卫部门对区域范围内环卫工作负总责,严格履行检查、监督、指导、考评职责,各中间环节也要明确具体职责和任务,严格抓落实。从一线员工到主要领导都要奖罚到位,责任到人。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密闭运输,无害化处理,保证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不推诿扯皮,不回避应付,各环节落实到点,各责任落实到人。

(此项工作由城市管理局、卫生局、住建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州、张家砭等相关乡镇、按责任范围负责完成)
(十一)开展城市河道沿线环境整治。对流经河道(主要指:大理河、无定河)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整治。水体必须严格控制污水超标排入,无发绿、发黑、发臭等现象。及时清除垃圾、疏通河道,保证水流通畅。建立健全河道管理秩序,河道环境卫生有专人管理,定时清理漂浮垃圾和沿岸杂物,每月清淤,疏通河道,随时清除淤泥垃圾,巩固河道整治成果。通过整治,河道要达到管理规范,定期消杀,水面无漂浮物,无蚊蝇孳生,岸边无乱倒垃圾的标准。(此项工作由城市管理局、水务局按责任范围负责完成)
四、实施步骤。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X月X日一X月X日)。举行城乡环境百日清洁行动启动仪式,制定下发整治方案,集中安排部署。城区、各乡镇也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层层进行发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大造舆论声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X月X日一X月X日)。按照“第一个月治脏、第二个月治乱、第三个月上水平”的总体工作思路,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以街道为主,县直各部门单位搞好协调配合,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县活动意见所制定的任务,高质量、高标准按时完成各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及检查验收阶段(X月X日一X月X日)。城区、各乡镇要进行自查,对未达到要求的及时进行整改。县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通报,对整治不力,环境卫生没有明显提升的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在此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环境卫生常态化管理。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成立由X县长任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城乡百日清洁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创建办。部门各单位、各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政府主要领导是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把整治活动纳入考核体系。要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乡镇和村组,明确责任人,明确工作完成时限,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督查督办,严格奖惩。县“城乡环境卫生百日清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创建办牵头,成立四个督查组深入城区、乡镇一线明察暗访,通过电视曝光、公开报道、重点巡查、现场办公方式全程督促检查和指导整治情况。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乡镇、部门、单位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和无明显成效的区域通报批评,考核结果要与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补资金等挂钩,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城乡环境卫生百日清洁行动”结束后,城区、乡镇要全面建立健全长效运作机制,确保城乡环境卫生脏乱差不反弹。

(三)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百日清洁行动,是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总书记系列讲话的具体实践,是开展宜居城市、健康美丽城市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加快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各单位一定要认识到位,激发开展整治活动的积极性,认真组织、科学安排、综合协调、合理部署,将整治活动列入工作日程,认真抓好落实。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采取多种方式,创造更多群众易于接受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泛宣传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县报社要开辟专栏,全力配合,要无条件及时刊登、播发领导组办公室各类公告、通告、文件等一切需要事项。既要大力宣传整治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市民、好社区、好单位、好乡镇,同时又要曝光落后典型,努力营造“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尽快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参与、人人关心、全社会共同支持配合的良好局面。

(五)集中财力、加大投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百日清洁行动,是除废立新的过程,无论清理废物,建立新环境、新秩序、新机制,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需财力支撑。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整治活动各项任务所需经费的足额及时到位,保障整治任务目标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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