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全县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来源:护士资格 发布时间:2020-10-25 点击:

 关于全县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委《关于转发<xx 县政协 20xx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长发〔20xx〕12 号)精神,县政协副主席张守芳牵头,县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县教体局有关负责人,以及部分市、县政协委员组成专题调研组,开展了全县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5 月 12 日,专题调研组先后实地调研了朱巷镇中心幼儿园、庞古堆幼儿园,杜集乡中心幼儿园,水湖金色童年幼儿园、水湖平安幼儿园、县直机关幼儿园锦湖分园等,在随后召开的调研座谈会上,专题调研组听取了县教体局关于全县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的汇报。专题调研组又和部分学前教育工作者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大家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现有幼儿园 97 所,其中,公办幼儿园 14 所(其中,省级一类幼儿园 1 所、县级一类园 3 所),公建民营幼儿园 12 所,民办幼儿园 71 所(其中,市级一类园 1 所,县级一类园 5 所),幼儿看护点 56 处。全县 3-5 周岁幼儿学龄人口 21380 人,在园幼儿 17215 人,学前三年入园率 80.5%。

 全县在园教职工 1626 人,其中,在编 160 人,幼儿园自聘 1466 人。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秘〔20xx〕6 号)、市教育局《合肥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合教〔2011〕190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合教〔2012〕311 号)精神,以基本普及学前教育、提高保教质量为重点,把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摆到了重要位置,加强建设、强化管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取得进展:

 一是完善了相关制度。2013 年,县教体局制定了《关于 2013 年度 xx 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长教体〔2013〕70 号),将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管理,制定幼儿园教师准入和培训制度等。

 二是加强了师资配备。县教体局加大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推进现有农村小学富余教师转岗,落实 99 人;通过县级招聘、省级统一考试,采取择优录用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61 人;各民办幼儿园根据保教需要,自行择优聘用。

 三是强化了日常管理。

 1. 组织开展职称评定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制定的职称评定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学前教育教师职务评聘工作。

 2.组织开展幼儿教师培 训工作。2014 年,35 人参加了远程培训,75 人参加了集中培训,50 人参加了市级及以上专题培训;开展了公民办幼儿园教师全员校本培训。另外,联合县卫生局,对全县 90 名保健教师进行了培训。

 3. 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年度考核相关规定,对全县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工作。

 4. 组织开展在编在岗人员工资调整工作。根据政策规定,对在编在岗人员工资进行调整。

 5. 组织开展资格认定工作。从 2010 年以来,县教体局每年都面向社会开展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共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129 人。

 四是保障了教师待遇。目前,我县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与小学教师一致;民办幼儿园教师在继续教育、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的待遇。

 二、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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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幼儿教师缺额大、无编制。按照教育部《幼儿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未来我县 16 所乡镇(区)公办中心幼儿园,按照两教一保要求,根据办园规模,至少应配备教师 300 人,教师缺口 140 人。目前,公办幼儿园无教师编制,现有160 名教师全部挤占小学教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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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临时自聘保育员及后勤人员待遇较低。一些乡镇中心校根据保教需求,临时自聘了幼儿保育员及后勤人员,工资待遇在 1300 元左右,普遍较低。多数民办幼儿园未及时为聘用的教职工缴纳“五险”,让教职工不能安心工作。

 (三)没有建立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库。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职业倦怠;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低,他们看不到美好的前景,留不住优秀人才。民办幼儿园,由于教育教学和管理上的不规范,教师待遇没有保障,

 成长、发展的空间不大,导致全县幼儿教师队伍不稳定,跳槽、外流现象严重,难以留住优秀人才。

 三、意见建议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办好学前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结合调研情况及存在问题,建议:

 (一)制定我县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相关政策。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合政秘〔20xx〕6 号)》要求,我县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意见》,有效推进我县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任务顺利完成。

 (二)完善学前教育政策机制。县编办、财政局、教体局、人社局等部门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我县学前教育公办、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资格认定、职务(职称)评聘、培训培养、待遇保障、考核等政策机制,规范我县学前教育及教师队伍管理工作。

 (三)保障学前教育教师工资和待遇。积极鼓励民办幼儿园实行教师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和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尽力兑现农村基层和边远地区幼儿园教师工资倾斜政策。

 (四)多渠道加大教师配备。县政府每年安排一定名额,逐年招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持续完善我县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加大农村小学富余教师(大中专毕业生)转岗力度,选拔一批教师进行转岗培训,充实到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积极探索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充实我县学前教育教师队伍。

 (五)提高幼儿教师素质。逐步将幼儿教师的培训、培养工作纳入义务教育序列,加大幼儿园园长和名优骨干教师的培养力度,两年内,实现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合格率达到 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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