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桥新城总体规划 **市**新城总体规划

来源:造价师 发布时间:2020-04-03 点击:

  

 **市**新城总体规划(2008-2020年) 文本

  **市人民政府 2009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总体发展目标及战略 4 第三章 新区城镇发展与布局 8 第一节 新区生态保护 8 第二节 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10 第三节 新区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11 第四节 新区城镇结构 12 第五节 新区城乡建设标准 14 第六节 新区综合交通规划 14 第七节 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17 第八节 新区旅游发展布局规划 21 第九节 新区岸线利用规划 23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职能 25 第五章 城市空间发展规划 26 第一部分 新城空间发展规划 26 第一节 新城用地布局 26 第二节 新城综合交通规划 47 第三节 新城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53 第四节 新城市政工程规划 55 第五节 新城环境保护 65 第六节 新城综合防灾规划 67 第七节 近期建设规划及发展时序 76 第二部分 其它片区指引 82 第一节 **工业区 82 第二节 唐海片区 84 第三节 南堡片区 86 第六章 规划实施措施 87 第一节 区域协调 87 第二节 分期建设 87 第三节 保障措施 88 第七章 附则 90 附表一

 :城市发展目标体系表 91 附表二

 :**新区自然与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录 92 附表三

 :新区建设限制分区表 92 附表四

 :新区城镇等级结构规划表(2020年) 93 附表五

 :新区城镇职能结构规划表(2020年) 93 附表六

 :新区城镇规模结构规划表(2020年) 94 附表七

 :新城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 94 附表八

 :新城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2010年) 96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动因 开发建设**,把**建成科学发展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决策。本次总体规划编制,是国家总体战略的需要,是落实国家能源、交通和产业战略布局的需要;也是环渤海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是不断推进京津唐区域合作的需要;是河北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强省和促进冀东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要,是在更高的平台上参与东北亚和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赢得竞争主动权地位的战略需要;还是实现**生产力布局向沿海推进、构筑市域“双核”空间结构的战略要求,是牵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客观要求;更是促进**港口、港区、港城协调发展、构筑区域发展大平台的需要。 第2条 指导思想 以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为总揽,以把**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科教领先、社会和谐、文化繁荣、生态优美、政治文明、人民幸福”的渤海明珠为总目标,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立新型产业体系为工作主线;以建设生态城市为平台;探索实现科学发展的路径、形成科学发展示范体系,实现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生态优先的“四位一体”的创新型城市发展模式。 第3条 规划原则 创新性原则。坚持用创新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与时俱进,不断创造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模式和新经验。 前瞻性原则。吸收国内外一切有借鉴意义的有关科学发展的文明成果,确保**新区在经济建设、生态建设、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等方面走在时代前列。 统筹兼顾原则。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实践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不断探索**新区科学发展的新境界。以**新区自身的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 第4条 技术路线 把握区域发展走势,明确新区在区域发展中的定位。 落实科学发展的战略,构建**新区科学发展战略框架。 体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搭建**新区空间发展格局。 开展生态技术应用,树立向全国和全世界展现科学发展的丰碑。 第5条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唐海县、**工业区、南堡经济开发区(含大清河盐场及相应的海域、滩涂、丰南区的滨海镇)、滦南县的南堡镇、柳赞镇等,规划面积1943.7平方公里。 第6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同《**市城市总体规划》一致,即2008年~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8年~2010年;远期为2011年~2020年。远景为2020年以后。 第7条 文本条文中加下划线内容为本版总体规划的强制性条文。 第二章 总体发展目标及战略 第8条 发展总目标 将**新区建设成为“科学发展示范区,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国际生态城市”。 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将**新区建设成为以人为本、全民共建共享、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示范区,率先形成科学发展模式、路径和体制机制。 建设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将**新区建设成为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先行区、国家增创对外开放新优势拓展区、国家级生态型工业园区和循环经济示范区。 建设国际生态城市:将**新区建设成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国际一流的生态城市。 第9条 功能定位 我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 世界级重化工业基地; 京津冀城镇群重要的国际港口城市。 第10条 经济发展目标 到2020年,**新区的国民生产总值预计达到6681亿元,人均GDP达到51万元。 第11条 经济发展策略 构筑现代新型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服务业与制造业相配套,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振兴装备制造业,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加快产业结构与产业业态的优化升级,推动重化工业在规模上、传统产业在品牌上、高新技术产业在关键技术上、服务业在生产服务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形成以精品钢铁、装备制造、化工、能源四大支柱产业为主体,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两翼,现代农业为支撑的三次产业协调发展的新产业格局,提升**新区经济能级和整体竞争能力。 第12条 社会发展目标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教育、医疗卫生、就业与社会保障、社会公平和安全等方面取得同步协调的发展。构建和谐的社会结构。保障人均受教育年限为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在职教育每人每年20天,研究与开发经费占GDP3%;公共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千人拥有医疗床位数4个,千人拥有执业医生2.5人;住房保障标准达到全国标准前10位,养老、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100%,恩格尔系数抵于35%;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稳定高效,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低于全国平均20%的水平;公共交通出行率达到33%。 第13条 社会发展策略 把握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提升的核心,将教育和职业培训两手抓。从提高人民福祉和国民素质的基本要求出发,建立拥有高效的公共医疗卫生系统为主体,以商业化医疗机构和慈善性医疗机构为辅助的发达医疗卫生体系。从协助广大人民建立涵盖劳动就业保障,医保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基金和住房保障的全方位社会保障功能系统入手,使广大人民乐享“老有所养”的真实价值。以实现社会各阶层在经济发展利益共享上的基本公平为宗旨,让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公平的被全体**新区人民享有。提高生产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治安安全在内的社会安全保障,满足**新区人民的要求。 第14条 文化发展目标 到2020年,力求使**新区文化的创新能力和整体实力明显提高,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更好地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使**新区的文化发展与经济实力互相辉映,使**文化成为中华文化瑰宝中的璀璨新星。 第15条 文化发展策略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繁荣文化事业和发展文化产业为重点,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 第16条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与策略 (1)到2020年,初步形成自然生态环境与人居环境和谐发展的格局,林业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湿地等重要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局部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地下水逐年下降趋势得到缓解,水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初步形成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2)2020年新区林木覆盖率提高到30%,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35%。 (3)以生态系统健康为目标,确保**新区生态安全。加强区域生态环境联合建设和流域综合治理,建立稳定的区域生态网络,与市区、丰南区、滦南县合作,加强新区北部主要产水区和主要入境河流上游流域的生态环境建设。 (4)合理配置空间资源,统筹城镇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和限制建设区,有效保护重要的湿地、河流水库、水源地、农田、林地等重要的生态资源和生态敏感区。 (5)按照保护优先、开发有序的原则。加强平原地区生态林地的建设和保护,加强湿地、生物等生态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积极进行绿化隔离地区、生态廊道、城市公共绿地等生态环境建设。 (6)合理确定**新城、**工业区、唐海县和南堡工业区的城镇空间布局,协调海洋资源综合开发。大力保护海洋及滨海生态环境,改善海域环境质量,促进海洋资源开发、海洋及滨海生态环境保护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第17条 水资源利用和保护目标与策略 (1)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贯彻“节流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的水资源利用原则。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转变增长方式,同时保护好水资源和水生态,充分发挥区域水资源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效益,从整体上提高区域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实现区域水资源的持续、高效与安全利用。 (3)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按照以供定需的原则进行经济社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在确保以城市和工业供水为主的供水目标的同时兼顾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 第18条 能源利用和保护目标与策略 (1)到2020年,新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100%。 (2)新建居住建筑全部达到节能65%标准,公共建筑达到50%标准;太阳能、浅层地能、节能灯具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5%以上。 (3)**新区能源利用达到100%清洁能源。 (4)**新城可再生能源占整个能源结构中达到25%以上。 (5)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6)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加快再生资源利用基地建设。 (7)推广热电联产及热能梯级利用,加快集中供热建设。 完善管理措施,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突出抓好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加强政府机构节能。 第三章 新区城镇发展与布局 第一节 新区生态保护 第19条 资源保护 (1)规划恢复和建设唐海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保育**新区主要的蓄产流地区,保护通过保护区的双龙河;协调自然保护区补水与保护区内第七农场通港水库、保护区外十一农场落潮湾水库、平原水库蓄水。 (2)强化沙河、小戟门河、双龙河、青龙河、溯河、小青河6条季节性自然河流生态功能,充分利用滦下输水干渠、滦南二排干、滦南第二泄洪道三条人工河道缓蓄区内淡水水资源。 (3)构建多样化生态系统缓蓄大气降水,增强水源地的蓄水和产水功能。 (4)恢复建设矿产资源保护性开发区、过度开发恢复区,减少对新区自然地质条件的破坏。 (5)禁止对唐海地下水漏斗核心区的地下水开采,保护新区内各类湿地,缓解地下水位急剧下降的趋势。 (6)建设滨河景观带保护双龙河、青龙河河口湿地,建设溯河、小清河河口湿地保护区。 (7)保护南堡及**新城一线的沿海滩涂,开发建设中预留退让带再建设防潮设施。 第20条 生态安全格局 (1)平衡三大生态基质比例,维持区域景观多样性。基质包括,海岸生态系统、滨海湿地生态系统、内陆湿地生态系统和内陆农田生态系统。 (2)促进斑块的维护和修复,形成区域郊野公园和生态绿肺。战略点包括:唐海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唐海六农场、八农场、九农场重要产水区。**新城,南堡,曾家湾饮用水源保护区,五农场、九农场和十一农场的平原水库,七农场通港水库,十一农场落潮湾水库。 第21条 建设限制性分区 为保护新区生态环境,协调城镇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生态资源、生态敏感区及生态安全等方面因素,划定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为新区城镇开发建设提供用地指引。 (1)规划将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河流湿地、水库、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活动断裂带、矿产资源禁采区、河口湿地、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廊道及交通干线绿化带等划定为禁止建设区。 (2)规划将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河流侧向补给区、水库主要汇流区、农业特色灌渠、油田开采工业遗址、地面沉降的高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地下水中心漏斗区、矿产资源限制开采区和允许开采区等划定为限制建设区。 (3)划定禁止建设区603.2km2,限制建设区为738.5km2。禁止建设区是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原则上禁止任何与保护功能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建设区是自然条件较好的生态重点保护地区或敏感区,不宜安排城镇开发建设项目。限制建设区执行严格的限制建设条件,应科学确定开发模式、项目性质、规模和强度,制订相应的生态补偿措施,并依据限制型要素的不同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准则见附表3。 第二节 总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第22条 总人口 依据《**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新区2020年总人口规模为130万,城镇人口126万。 第23条 城镇化水平预测 考虑未来20年,随着临港地区临港工业的发展,将会出现人口的显著增加,并呈现出在新区主要城镇积聚的特点,规划提出2020年**新区城镇化水平为97%。 第三节 新区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第24条 工业化战略 大力发展临港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充分发挥深水大港和世界级重化工基地的优势,提升港口和产业两大功能,构建先进制造业、现代能源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组成的产业体系。实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又好又快发展。 第25条 城镇化战略 营造宜居城市,提升服务水平,搭建高端领衔层次丰富的生产服务平台,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建立节约型城市化发展模式、节约型消费模式和节约型人文社会保障体系。加快生产力布局向**工业区集中,向城镇集中,向园区集聚,实现各种资源的最佳配置和集约利用。建设**新城为龙头,实施生态建设政策,加强城市生态系统管育,不断扩大城市生态容量。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实施绿色交通工程、建设绿色社区、建设生态文明村镇,促进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26条 重大基础设施城乡统筹战略 新区基础设施包括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环卫、供热、燃气、电力、通信等。在新区层面,主干基础设施(如高速公路、联络线公路、铁路、输水工程、平原水库、垃圾综合处理设施、燃气门站、大型变电站等)以**新城与核心产业区为核心,以满足各片区发展需求为着力点,完善农场基础设施建设;在新城和各片区层面,主要基础设施(城镇路网、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电力设施及管网,固废转运设施,通讯设施等)分别建设,形成区域统筹、资源共享、发挥规模效益的统筹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城郊以聚核(新城及片区)建设为主,其他农业地区以农场为核心开展分散建设,重点解决交通、供水、排水和电力基础设施的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兼顾供热、燃气和通信设施建设。 各专项规划及综合工程管线规划应共同遵循以下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联合建设、资源共享原则;因地制宜、节约用地、经济适用、分期实施原则;分类分级规划指导原则;管线综合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 第四节 新区城镇结构 第27条 新区空间结构 **新区城镇空间为“一核两带”的结构。 “一核”包括**新城、**工业区和唐海县城,是**新区的龙头和引领地区发展的引擎,是支撑**南部地区快速发展的 “极核”,并将在环渤海区域未来的发展中发挥支撑和辐射作用。 “两带”包括北部城镇发展带和南部沿海产业发展带。城镇发展带由以**新城为龙头,唐海县城为辅,向东对接乐亭新区和秦皇岛,向西北对接**中心城区;产业发展带以**工业区为龙头,向西至南堡开发区,对接天津滨海新区。 第28条 城镇等级、职能、规模结构规划 (1)等级结构 **新区城镇等级按中心城市(1个),副中心城市(1个)、工业区(2个)、小城镇(6个)。四级设置。(见附表四) (2)职能结构 **新区城市职能结构分为:综合型—工业型—商贸型—旅游型四类。(见附表五) (3)规模结构 2020年**新区城镇总人口126万,其中**新城80万,唐海县城23.5万,南堡开发区15万,**工业区1.5万,唐海8农场、11农场、7农场、6农场、3农场及南堡镇共计6万。(见附表六) 第29条 空间发展策略 **新区空间发展,应强调基础设施带动,注重生态安全,构筑港口、港区、港城协调发展,建设一流的国际大港、新型工业化基地和国际生态城市。 第30条 产业用地布局指引 依托港口、对接区域、大力发展临港工业。 (1)**工业区:重化产业集群,船舶制造、高新技术、出口加工集群。 (2)南堡开发区:合成新材料、石化中下游加工及盐化工集群,形成衔接基础原料和机械制造的重要生产基地。 (3)加强**、承德、秦皇岛区域合作。 第31条 城镇发展布局指引 构筑公共交通引导下的城镇体系。核心策略是确定适宜的通勤时间,构建分层次的公共交通系统,依托公共交通网络构建多元城镇服务体系。形成以**新城为核心,以唐海县城为辅助,以工业型城镇为配套的城镇服务系统。 第五节 新区城乡建设标准 第32条 建设标准 在《**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的指导下,重点针对**新区的实际情况,做出如下规定: (1)**新城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93平方米左右; (2)**工业区建设规模包含海域上的200平方公里,和陆域上的临海地区110平方公里两部分,作为独立工矿点考虑; (3)南堡开发区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00平方米左右; (4)唐海县城和小城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88平方米左右。 第六节 新区综合交通规划 第33条 发展目标 建立高效的、多元化对外综合交通体系,构筑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区域内部交通体系。 第34条 发展策略 (1)区域交通融合策略。打破区域交通瓶颈,构建高标准综合交通系统,推动建立区域交通规划建设协调机制。 (2)公共交通引导发展策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系统,保障公共交通廊道、场站、客运枢纽等设施用地。 (3)设施建设导向策略。以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土地利用开发。 (4)客货适当分离策略。构建面向区域的货运交通系统,通过客货适当分流实现城市空间的整体性和秩序化发展。 (5)强化交通枢纽建设策略。强化客运枢纽建设,建设多种方式配合的一体化客运交通体系。科学合理地规划建设现代化物流园区,形成高效的物流体系。 第35条 综合运输网络布局 (1)铁路 规划铁路运输客货分流。客运铁路由京秦城际铁路和天津滨海新区至**新区客运专线形成两横“Y”字结构。货运铁路:一横两纵,为沿海铁路、迁曹滦曹铁路、蒙曹铁路。 (2)公路 规划**新区高速公路网为一横两纵,其中一横为沿海高速,两纵分别为唐曹高速和迁曹高速。快速路系统两横三纵,其中两横分别为沿海公路和滨海大道,三纵分别为唐滨快速、青林公路、规划南曹快速。三纵干线公路,分别为大碱路、唐柏路接工业区2号路、古柳路。 (3)机场 规划在**新城东北部、沿海高速附近预留冀东机场,作为首都机场的备降机场的支线机场,并加强与机场的交通联系,规划建议进一步与相关部门协调机场选址。 (4)城市客运交通系统 城市客运交通系统由多层次、多方式公共交通系统构成。包括以区域城际铁路和新区内部的为骨干;以各个功能环线分布的快速公交(BRT)为核心;以网络组织的常规公交为基础;海上交通为补充的综合公共交通系统。 (5)货运交通枢纽 货运枢纽包括铁路货运和公路枢纽两部分。 铁路货运站:沿区域干线铁路布点,包括沿海铁路的南堡编组站、南堡站、唐海站、**新城站、滦曹铁路**站、**北站编组站。 物流园区:**工业区综合国际物流园区、**工业区保税物流园区、城市生活服务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包括石化物流中心、原油物流中心、铁矿石物流中心、煤炭物流中心,干散货物流中心、综合服务物流中心、装配制造物流中心、渔业物流中心、南堡物流中心等。 (6)客运交通枢纽 规划**新区一级(大型综合)换乘枢纽二个,即**新城站和工业区中心站。二级(次级综合)换乘枢纽3个,即京秦城际南堡北站、京秦城际唐海站、京秦城际京**新城西站。三级(铁路/公路)换乘枢纽:**新城东站、**工业区工业组团站。 第七节 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第36条 供水基础设施规划 (1)水资源规划原则 保证**新区的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按照以供定需的原则进行经济社会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各产业节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在确保以城市和工业供水为主的供水目标的同时兼顾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恢复和改善。 (2)水资源分配原则 ² **新城和**核心产业区的供水水源主要为引滦入唐地表水、桃林口水库地表水、海水淡化水和再生水。 ² 其他片区的供水水源主要来自于本区地下水和地表水资源及过境地表水和再生水资源。 ² **新城富余的再生水主要用于周边农业灌溉用水的补充或置换,置换出的灌溉用水补充城市生活和工业用水。 (3)市域重大供水设施 ² 陡河水库至**工业区的输水管线 为满足2020年陡河水库至**工业区1.038亿m3的年输水量;规划建一条陡河水库至**工业区的输水管线,管径1200毫米,与现状两条输水管线组成2用1备的地表水输水系统,并在通岛路西侧市政管廊带内预留一条输水管线位置。 ² **工业区至**新城的输水管线 规划到2020年**新城最高日用水量29万m3/日,其中新鲜水18.5万m3/日,规划建两条管径1000毫米的输水管道,连接**工业区至**新城水厂。近期可先建一条,将**工业区输水工程的陡河水库水输送至新城水厂;远期可建设另一条,用来输送**工业区淡化海水至新城水厂,淡化海水作为新城的备用水源。 ² 桃林口水库至**工业区的输水工程 为满足**新城2020年8500万m3/年(其中新鲜水5500万m3/年)的用水量要求,应建设桃林口水库至**新城的输水工程,并充分考虑**新城2020年以后的发展需求,统筹规划、分期实施。从**工业区供水安全性考虑,应建设新城输水工程向工业区输水的分支输水管线, 桃林口水库作为**工业区的备用水源。 ² 海水淡化厂 大利开展海水淡化的研究与利用是**核心产业区和**新城彻底解决水资源问题的唯一出路,也是2020年规划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要素。在引滦地表水不能增加、再生水回用率100%、大力开展雨水利用、工业用水指标先进合理的前提下,规划2020年在华润电厂北侧建成70万m3/日的海水淡化厂以及配套的输配水系统,考虑海水淡化厂在2020年以后扩建的可能,规划用地30公顷(未包括浓海水处理、利用占地)。 第37条 电力基础设施规划 (1)负荷预测 预测至2020年**新区电力负荷将达到850万KW,其中,唐海县电力负荷达34万KW,南堡和工业区预测负荷700万KW,**新城130万KW。 (2)电源 **新区的供电主要是依靠**电网,建设可靠性高的220kV高压配电网。工业区华润电厂4×1000 MW为发电机组,2×300为供热机组,以500kV一级电压并网,通过规划新建**500kV变电站接入区域电网系统。供给本区用电为输出220kV电力线,以220kV变电站作为各类用地的主要电源。 第38条 燃气基础设施规划 (1)用气量 唐海5万立方米/日,****新城54万立方米/日,**工业区360万立方米/日,南堡21万立方米/日。 (2)区域气源 **工业区由冀东油田老爷庙及南堡油田油气处理厂供气。 **新城由位于其西侧的冀东油田高尚堡油气处理厂供气。南堡开发区由冀东油田南堡油库供应站供气。唐海县近期以冀东油田伴生气为主导气源。随着**LNG项目的建成,**—**的输气管线作为唐海的远期主导气源。 第39条 环卫基础设施规划 (1)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原则 **新区垃圾处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规划方案遵循统筹新区内**新城、**工业区、唐海县城和南堡工业区垃圾处理土地资源,建立合理的的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处理和处置体系。 生活垃圾优先集中焚烧、循环利用能源,处置采取新型节地、可持续垃圾填埋方式,填埋产出的沼气进行回收利用。 工业固体废物以企业内部循环利用为主,集中处置为辅。 建筑垃圾经适当处理,无害化后用作填料或者作为建材原料。 医疗垃圾等危险废物形成独立、安全的收集转运体系,焚烧处理、无害化处置。 (2)市域重大环卫设施规划 ² 资源管理中心 规划在**新城西北部建设资源管理中心,垃圾实行源头分类和入场二级分拣,以焚烧工艺为主,循环利用废物能源,中心选址位于滦曹公路以东,新挖北运河以北,预留76公顷建设用地。规划至2020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9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80%;可回收生活垃圾的回收率大于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² 垃圾填埋场 近期规划完善建设唐海县垃圾填埋场,采用可持续填埋技术,无害化填埋垃圾。远期规划统筹考虑**新城、**工业区、唐海县城和南堡工业区,在三农场西南、沿海公路南部选择新址建设可持续填埋的垃圾填埋场。 ² 危险废物处理中心 医疗废物、工业固废、化学品、有毒性物品等危险废物单独收集,集中运往**市规划的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2020年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第八节 新区旅游发展布局规划 第40条 旅游发展目标 **新城核心旅游市场为京津冀城镇群,腹地市场为中国北方地区,辐射市场为全球。旅游发展的总体目标为**市滨海旅游组织中心、环京津旅游门户港和中国北方滨海生态观光示范区。规划预测2020年游客量为100万人次/年,旅游产业直接收入20亿元/年。 第41条 旅游发展策略 (1)在新区城市和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同步发展旅游产业同步进入,挖掘和整合旅游资源,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滨海工业旅游区。 (2)积极加入区域旅游网络,重点针对京津休闲旅游市场,加强区域旅游廊道建设和内部旅游线路组织,增强景区可达性。 (3)积极推动高端旅游发展,强化新区的商贸和休闲旅游功能,建设区域性的旅游服务中心。 (4)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以环境建设为导向,近期重点建设滨海复合湿地生态景观,建构港口工业科学发展示范区旅游服务网络,远期重点发展生态城市和生态技术观光旅游。(见附表二) 第42条 旅游功能分区 (1)生态城市旅游区,包括:**新城风貌和造城技术观光区、**新城内湾景区、嘴东渔港旅游区、唐海城市旅游区、南堡城市旅游区。 (2)滨海复合湿地旅游区,包括:唐海湿地和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菩提岛、石臼坨、月坨岛省级野生生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唐海灌渠景区。 (3)港口工业旅游区,包括:港口工业旅游区、冀东油田工业旅游区、南堡盐场景区。 第43条 旅游服务设施布局 (1)旅游服务中心:**新城。 (2)旅游服务区:唐海、南堡、工业区。 (3)旅游服务点:新城内湾、新城资源管理中心、深水港、纳潮河、老龙湾、首钢、嘴东渔港、唐海湿地、唐海灌渠、南堡盐场、大清河盐场、冀东油田、菩提岛、石臼坨、月坨岛。 第44条 旅游线路组织 (1)区域旅游廊道,主要依托京秦城际铁路和沿海高速,形成京秦旅游主通道,重点建设区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及周边旅游集散设施,完善游客接驳交通组织;依托唐滨快速路和青林公路,形成市域旅游主通道。 (2)内部旅游线路组织,是以新城为核心组织城镇旅游线路,重点建设新城旅游服务和组织中心,连通南堡、唐海县城、唐海湿地等,开设旅游观光巴士;以工业区服务区为核心组织工业旅游线路,重点发展**工业区岛内游览,连通南堡盐田、冀东油田和唐海灌渠等景区,开设旅游观光巴士;以新城旅游港为核心组织海上旅游线路,重点建设国际游艇和邮轮码头,连通三岛保护区、新城内湾、工业区纳潮河、嘴东渔港,开设水上观光巴士。 第九节 新区岸线利用规划 第45条

 岸线规划与利用原则 海岸线是**新区发展的核心资源。规划海岸线长241.2公里,其中**工业区岸线总长145.5公里,新城岸线总长36.4公里(含内湾岸线)。岸线规划与利用的原则是: (1)降低生态影响,保护生态岸线,保证滨海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环境,减小工业和生活建设性破坏,严格控制环境污染,重点保护河流入海口和海岛周边地区。 (2)规划区内的大规模岸线重塑应在**工业区生态评估和岸线规划的基础上,全盘评估岸线改变对深水岸线和水深的影响。坚持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岸线利用原则,保证和合理使用**甸头等具有战略意义的深水岸线资源。 (3)防止自然灾害,优先布局防灾减灾功能和空间,确保建设环境安全性。 (4)坚持可持续性利用的原则,保护传统渔港,预留未来岸线调整的可能,保护未来承担高端服务功能的岸线资源。 第46条 岸线利用规划 (1)南堡盐场滩涂养殖岸线:33.5公里,以南堡盐场作为基本功能,保护传统渔港,保护自然岸线,重点保护黑沿子排干河入海口等滨海生态资源。 (2)嘴东渔港港口岸线: 4.3公里,保护双龙河入海口生态环境,预留未来拓宽为工业区5港池及新建渔港的空间。 (3)工业区液体码头工业岸线:22.3公里,保护双龙河入海口生态环境,重点建设河海联运岸线,预留工业区5港池空间。 (4)工业区纳潮河北岸生活岸线:4.8公里,保护纳潮河宽度和景观,建设旅游码头,塑造工业区服务中心的亲水空间。 (5)工业区煤炭码头港口岸线:19.1公里,严格控制散货污染。 (6)工业区煤炭码头北端生态涵养岸线:3.9公里,工业区绿岛,建设绿地景观岸线。 (7)工业区甸头港口岸线:11.0公里,重点保护深水岸线资源,坚持公共使用原则。 (8)工业区首钢工业岸线:4.7公里,严格控制工业污染。 (9)工业区1港池公共码头港口岸线:7.9公里,严格控制工业污染。 (10)工业区1港池东北及纳潮河南岸生活岸线:5.3公里, 保护纳潮河宽度和景观,塑造工业区滨水休闲岸线。 (11)工业区3港池南岸港口岸线:3.7公里,严格控制工业污染。 (12)工业区东岸生态涵养岸线:23.7公里, 建设滨海防护林,保障工业区生态安全 (13)工业区3港池西岸港口岸线:4.7公里,严格控制工业污染。 (14)工业区3港池北岸工业岸线:14.8公里,严格控制工业污染。 (15)工业区4港池港口岸线:19.6公里,严格控制工业污染。 (16)新城内湾生活岸线:23.7公里,塑造新城旅游服务亲水空间,保护传统渔港,建设旅游码头,重点预留游艇和邮轮等高端旅游功能空间。 (17)新城外堤生态涵养岸线:17.9公里,保证老龙沟纳潮量,建设滨海防护林,保障新城生态安全,建设新渔港。 (18)大清河盐场滩涂养殖岸线:16.3公里, 保护三岛自然保护区、大清河入海口的自然岸线和滨海生态资源,保护传统渔港。

 第四章 城市性质与职能 第47条 城市性质 环渤海重要的国际港口城市,冀东南部沿海中心城市。 第48条 城市职能 京津冀重要的临海产业服务中心; 冀东区域高教、科研及产业转化基地; 国家级滨海生态创新发展中心。 第五章 城市空间发展规划 第一部分 新城空间发展规划 第一节 新城用地布局 第49条 城市规模 2020年规划期末,新城按照80万人进行控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73.8平方公里。近期2010年,新城按照24万人进行控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3.1平方公里。2025年新城按照100万控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达到110平方公里。 第50条 新城用地选址原则 (1)港口、港城、港区适当分离,保障充足发展空间 (2)充分利用滩涂,不占用一分耕地 (3)有利于构筑**南部核心城市 (4)有利于塑造特色滨海城市 (5)有利于打造生态安全的宜居城市。 第51条 新城空间增长边界 西侧控制在青龙河以东;北侧控制在沿海公路以南;东侧控制在滦南第二泄洪道以西;南侧控制在海防大堤以内。 第52条 用地发展阶段 按照港城协同、港城一体发展的思路,新城建设在青龙河以东2公里,距**工业区5公里,近期重点发展八里滩滨海地区和北部地区;中远期城市跨过溯河向东拓展,形成以柳赞为核心的溯河东部片区,并呈现以溯河生态走廊为轴线的“一城两区”的总体发展格局。 第53条 土地利用的“四区”划定和空间管制 按照土地利用适宜度评定,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划分为四类: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 (1)禁建区:以用地适宜度评定确定的“不适宜建设用地”为基础,增加生态敏感要素主要地震活动断裂带、政策性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生态廊道及其它规划中判定不可建设的地区。规划范围内,禁建区面积10.91平方公里,占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8.66%。 禁建区作为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的重要地域,原则上禁止任何建设。 (2)限建区:以用地适宜性评价确定的“较不适宜建设用地、较适宜建设用地”为基础,增加地表和地下水源二级保护区等限制要素。限建区中已确定为禁建区的予以扣除。规划范围内,限建区面积9.21平方公里,占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7.31%。限建区原则上保护优先、限制开发,严格执行限制建设条件,应科学确定开发模式、项目性质和规模及强度,制订相应的生态补偿措施,并依据限制型要素的不同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适建区:以用地适宜性评价确定的“中等适宜建设用地、适宜建设用地”为基础,扣除生态用地和规划中其他划定为不可建设的地区。规划范围内,适建区面积60.86平方公里,占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48.31%。适建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仍需根据环境与资源禀赋条件,合理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明确划定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加强城市规划和城镇规划的执行力度,各级城镇的规划建设必须严格控制在城镇建设区范围之内,严格控制用地规模,高效集约利用土地,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 (4)已建区:即2008年现状建设用地范围。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已建区面积0.98平方公里,占规划建设用地范围的0.78%。柳赞镇等建成区实施有机更新,逐步完善开放空间系统、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提倡公交优先的交通政策。 第54条 空间结构 (1)原则 **新城作为**南部重要的空间增长极,按照港城联动、区域统筹、梯度推进、滚动发展的原则确定新城整体发展结构,实现“轴带联动、远近兼顾、弹性发展“的城市发展模式。 (2)“一城两区、组团聚合”的总体空间结构 规划2020年形成“一城两区、组团聚合”的整体空间结构形态。体现“田、海、湖、城”一体的滨海生态城市特色。 “一城”——2020年形成的**新城整体。 “两区”——以溯河为生态绿轴,以青龙河、滦南第二泄洪道两条自然水系为东西绿色生态边界,形成八里滩和柳赞两大城市片区。 “组团聚合”——绿色生态网络将东西两大城市片区进一步分为若干城市组团,实现组团化城市结构。 第55条 功能布局 (1)八里滩片区:位于溯河以西、青龙河以东,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34平方公里,将其细分为二个城市组团。 ——起步区组团 位于八里滩滨海地区,规划建设用地18.5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职能:新城综合公共服务中心,涵盖市级行政办公、新城商务中心、文化娱乐中心、生态住区等功能。 发展策略:强化与**工业区的衔接关系,同时作为展示新城的重要窗口,积极营造高品质的城市形象,塑造滨海港口城市的独特魅力。 ——科教城组团 位于起步区以北,滦曹公路东侧,规划建设用地15.5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职能:科研教育中心、高新技术产业转化基地。在外围建设服务于高教组团的综合居住功能。 发展策略:加强科技研发、高等教育和职业培训之间的密切结合,为城市发展提供人才和科技保障。居住用地开发突出生态理念,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2)柳赞片区: 柳赞片区位于溯河以东、滦南第二泄洪渠以西的片区,建设用地规模为39.8平方公里。规划将其进一步细分为八个组团: ——高新产业组团 位于环渤海城际轨道以北,滦南第二泄洪道西侧,规划建设用地2.9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职能:产业研发、孵化基地。 发展策略: 发挥临近沿海公路、沿海铁路的优势,突出生态环保理念,注重产业类型选择,健全创新管理机制,营造生态化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基地。 ——科技研发组团 位于环渤海城际轨道以南,古柳公路东侧,规划建设用地4.0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职能:科技研发、综合服务。 发展策略:研发组团要加强与科教城组团的联系,重点突出生态创新转化和科技技术含量,引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类型。 ——柳赞组团 位于环渤海城际轨道以南,原柳赞镇地区,规划建设用地6.6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职能:片区行政中心、商业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生态居住。 发展策略:围绕清静湖建设片区中心,对柳赞镇进行有机更新,健全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滨河地段加强景观风貌建设,突出中心形象。 ——溯河综合居住组团 位于溯河以东,通港大道以北,规划建设用地3.5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职能:生态居住。 发展策略:高度注重生态环境建设,突出绿色宜居理念,组团中心和滨河地段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形成环境优美的滨河公共空间,建成满足多种需求的综合型社区、文化多元的国际社区。 ——溯河东综合居住组团 位于滦南第二泄洪道以西、通港大道以北,规划建设用地4.9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职能:生态居住。 发展策略:高度注重生态环境建设,突出绿色宜居理念,组团中心和滨河地段完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形成环境优美的滨河公共空间,建成满足多种需求的综合型社区、文化多元的国际社区。 ——澄空湖西综合居住组团 位于滨海大道以北、澄空湖以西,规划建设用地3.5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职能:生态居住。 发展策略:依托澄空湖良好的自然环境和轨道交通的优势,注重生态环境建设,突出绿色宜居理念,用地开发要突出滨河、滨湖、滨海的独特优势,建成环境一流、配套设施完备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型住区。

 ——澄空湖东综合居住组团 位于滨海大道以北、澄空湖以东,规划建设用地7.9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职能:生态居住。 发展策略:依托澄空湖良好的自然环境和轨道交通的优势,注重生态环境建设,突出绿色宜居理念,用地开发要突出滨河、滨湖、滨海的独特优势,建成环境一流、配套设施完备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型住区。 ——滨海休闲度假组团 位于内海,滨海大道以南、海防大堤北侧,规划建设用地3.5平方公里。 重点发展职能:文化娱乐、休闲度假。 发展策略:用地开发要突出海洋生活主题,形成以高端服务业为主的海洋生活文化娱乐区和游艇休闲度假区。

 第56条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 结合**新城现实地质条件,并参考《**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国家相关规范,对各组团地块建设强度和建筑高度做如下控制: (1)起步区组团:中高强度建设地区。居住地块容积率控制在2.0左右,高层住宅区控制在3.5以下;其他商务功能地块容积率控制在4.0以下,金融中心等重点发展地区容积率不超过5.0。 (2)科教城组团:中低强度建设地区。教育地块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下,居住地块容积率控制在2.0左右,组团中心重点发展地区容积率控制在不超过4.0,重点发展地区范围不超过总面积的20%。 (3)高新产业组团:中低强度建设地区。一般地块容积率控制在2.0以下。 (4)科技研发组团:中低强度建设地区。一般地块容积率控制在2.0以下。 (5)柳赞组团:中高强度建设地区。一般地块容积率控制在3.0以下;重点发展地区容积率控制在4.0以下,重点发展地区范围不超过总面积的10%。 (6)溯河综合居住组团:中低强度建设地区。一般地块容积率控制在2.0以下,滨河地段容积率控制在1.2左右。 (7)溯河东综合居住组团:中低强度建设地区。一般地块容积率控制在2.0以下,滨河地段容积率控制在1.2左右。 (8)澄空湖西综合居住组团:中低强度建设地区。一般地块容积率控制在2.0左右,滨河、滨海地段容积率控制在1.2以下。 (9)澄空湖东综合居住组团:中低强度建设地区。一般地块容积率控制在2.0左右,滨河、滨海地段容积率控制在1.2以下。 (10)滨海休闲度假组团:中等强度建设地区。一般地块容积率控制在3.0以下,重点发展地区容积率控制在4.0以下。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第57条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公共服务设施分四级布置:新城中心、片区中心、组团中心和社区级中心。规划至2020年公共设施用地1811.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4.5%,人均22.6平方米。 (1)新城中心:位于起步区临海地区,布置新城行政办公中心、商务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商业中心等综合服务功能。

 (2)片区中心:位于溯河以东,生态绿谷水系北部湖面周围,布置服务于柳赞片区的行政办公中心、商业中心、研发中心、文化娱乐中心等综合功能。 (3)组团中心:位于各组团的中心位置,为各组团提供商业零售、餐饮娱乐、文化、医疗、体育、娱乐、办公等配套服务设施,这一级别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能够满足本组团的需求。 (4)社区中心: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各居住区应建设相应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 第58条 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新城级行政办公用地主要分布在起步区滨海地段。规划至2020年行政办公用地为93.1公顷。近期重点启动区域包括**新区管委会办公用地,海关、商检、边防、检疫四大联检机构与其同时建设。 第59条 商业金融用地 (1)新城商业中心:位于起步区行政中心东侧,重点培育面向区域的现代商业服务中心;商务中心位于起步区行政中心西侧,建设用地规模102公顷,打造服务区域的金融中心。 (2)片区商业中心:一处结合环渤海城际轨道站点进行建设,一处结合柳赞片区中心进行建设. (3)组团商业中心:结合各组团中心进行布置. (4)社区商业中心:分别布置于各社区中心位置.

 规划2020年商业金融业用地882.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2.0%,人均商业金融建设用地11.0平方米。 第60条 文化娱乐用地 (1)规划新城级文化娱乐中心位于柳赞片区滨海地带。重点建设滨水的图书馆、博物馆、生态展览中心、会展中心、文化会馆、海洋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影剧院等。高端文化娱乐设施主要集中在内海周边区域,包括航海俱乐部等。 (2)在各片区中心相对集中布置片区级文化设施,作为片区的主要公共文化功能支撑和对市级文化设施的重要补充。 (3)在居住社区中心按照国家规范要求配套建设相应的中小型文化娱乐设施(包括文化站、图书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缩小其服务半径,满足市民日常文化娱乐生活的需要。 规划2020年文化娱乐用地326.1公顷,人均4.1平方米。 第61条 体育用地 按《全民健身计划发展纲要》和有关规范要求,全市体育设施分级配置,以综合运动场为建设核心,完善社区体育设施。按市级、片区级、组团级和社区四级配置。 规划新城级体育中心位于起步区东侧溯河河口地带,建设大型体育场馆;片区级体育中心一处位于科教城内,另一处位于溯河以东生态绿谷西侧;各组团中心建设体育设施,满足本组团的需求;社区体育设施按照配建标准建设,确保每千人享有500平方米的健身活动场所。要充分利用大学、中小学体育场地、结合绿地建设全民健身设施,满足市民日常健身活动需求。规划体育用地70.2公顷,人均0.9平方米。 第62条 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规模35.8公顷,按照城市人口配置各级医院。新城级医疗卫生设施包括综合医院、各类专科医院、卫生防疫设施、预防保健机构和急救网络设施。 积极培育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卫生服务人员以每500—1000居民配备1名卫生技术人员,以每2000个居民配备1名全科医生,并以社区为单位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 建立新城卫生安全长效机制,完善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和医疗急救网络,形成卫生安全设施布局合理、反应快捷、监督有力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 第63条 教育科研用地 结合科教城组团,在起步区北侧打造具有区域意义的高等教育和科技研发基地,在柳赞片区中心西侧建设研发中心。 规划教育科研用地392.5公顷,人均4.9平方米。 第64条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新城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应配置颐养院、儿童福利院和社会福利中心等项目。 (2)根据本市及周边区域老龄化社会的发展,建设敬老养老的社会化服务产业。在社会福利设施中,既要有公益性设施,也可有社会经营性机构。 (3)结合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每街道均需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具备敬老、便民、康复医疗、青少年活动、托幼助残的社区关怀功能。各居委会均建设不小于30㎡的便民服务设施。 规划社会福利设施用地11.2公顷,人均0.1平方米。 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规划 第65条 规划原则 以人为本,生态优先,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建设生态型和谐社区。 第66条 居住用地布局 结合新城总体布局,居住用地布局结构为12个主要居住片区。每个居住片区由若干个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组成。城市开发居住用地时应以建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居住小区和居住区为目标。柳赞老城区现状居住用地通过综合改造,逐步改善其居住环境。 规划2020年居住用地1578.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1.4%,人均19.7平方米。 第67条 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规划原则 (1)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对城市基础设施要求,尽量靠近公共基础设施。 (2)考虑社会生态因素,避免造成社会阶层的人为分割,鼓励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 (3)充分体现保障性质,同时尽可能扩大保障范围,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将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4)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68条 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总量与选址 参照《**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和《**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中关于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为体现**新城和谐宜居的发展理念,规划确定2020年,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占总住房面积的比例保持在15%左右。 至2020年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在新城各个组团均有一定的分布。 第69条 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标准 经济适用房和解困廉租房建设除配套车位要求降低到同地区普通商品住房要求的1/2外,其他要求均应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设置便利的公共交通线路。 工业用地布局 第70条 工业发展类型 设置企业准入门槛,发展创新型现代工业,突出生态创新转化和科技含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业类型。 第71条 工业用地布局 依托沿海铁路和迁唐线,充分考虑城市远景发展布局,规划在沿海公路以北、滦南第二泄洪道以西布置产业研发组团,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一类工业为主,规划工业用地148.5公顷。 绿地系统及景观风貌规划 第72条 绿地系统结构 规划形成“三廊四带多核”的网状绿地系统结构。 三廊——青龙河,溯河,栾南第二泄洪道滨河生态涵养林。 四带——海防堤防护林带,滨海大道景观带,通港大道景观带以及北部运河景观林带。 多核——多个层级的公园绿核。 通过绿色廊道和带形公园,加强绿地斑块之间的联系,形成网络状连续性的绿地系统,使每个组团都萦绕在绿色的怀抱。 第73条 绿地规划指标 参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规划至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为35%、45%。规划绿地面积1780.5公顷,人均绿地面积为22.3平方米,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4.8平方米。 第74条 绿地系统分类 (1)公园绿地:规划新城级大型公园绿地两处,分别位于科教城组团中心和生态绿谷南端;另外结合各组团中心,布置组团级公园绿地,每处面积约10公顷左右;在各居住社区布置中小型绿地,分布于各社区中心和主要景观道路两侧,每处面积为2—5公顷。 规划公园绿地体系能够对城市建设范围实现全覆盖,使居民出门5分钟之内就可以到达一个公园绿地。城市级公园绿地服务半径5000m;片区级公园绿地服务半径1000m;组团级公园绿地服务半径500m。 (2)生产绿地:规划在滦曹公路以西、北部运河以北布置,面积167.2公顷,为新城绿化提供苗木、花草。 (3)防护绿地:沿重大对外交通设施走廊两侧,按相应的防护要求布置,规划防护绿地598.3公顷。 (4)附属绿地:按照相关国家规范,在各类城市建设用地布置附属绿地,包括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工业绿地、对外交通绿地、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绿地等。 (5)其他绿地:溯河、滦南第二泄洪道、人工运河等两侧以及各个湿地地区规划生态涵养绿地。 第75条 绿线划定及管理 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新城内的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 (1)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实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或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在规划划定的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政府应制定相应的法规辅助实施。 第76条 城市景观风貌特征 “绿岛蓝湾、城海相连”,规划突出“海、港、城、岛”的总体空间形态特征,展现“城在海上、海在城中”的魅力景观。 规划以“内港”与“生态绿谷”为景观中心,以“水网”和“绿网”为脉络,以生态化、现代化、国际化“港城”风貌为愿景,构筑多层次的整体景观格局。建立“蓝海湾、绿带网、休闲滩、岛屿城”的景观体系,融港城景观于自然生态之中,构筑人工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体。 第77条 休闲游憩系统规划 通过多样化、层级化公园体系的布置,使得新城充满休闲游憩的吸引力,成为**重要的游乐中心和休闲旅游度假中心,使人们在城市中既能享受现代化高科技游乐设施,又能体验郊野田园乐趣。 规划建立网络化、整体化、层级化、特色化的城市游憩空间系统,即“游憩廊道—游憩体验区—游憩观光点”三级结构,为城市居住者及旅游者提供相互交流、景观赏鉴的场所,使每个游憩者都能公平、有效地利用城市设施,同时城市游憩空间系统也是丰富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的有效方式。 第78条 水系规划 构建淡水、咸水、淡咸水三种不同特征和营造方式的水系统,加强各自系统的内部循环,促进三个水系统之间的有机交换,延续原始水系肌理,维持足够的水网密度,完善淡水冲刷系统,使水系统在生态治理和进化改善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 构建主、次、支三个层级水网体系: (1)主干水网——划分城市组团,间距控制5公里左右,人工河道具有通行大中型游船条件,两岸组织主要公共空间职能,形成主要的滨水区景观。 (2)次干水网——对城市组团进一步细分,间距控制1公里左右,具有通行中小型游船条件,成为组团内部重要的滨水景观区。 (3)基础水网——城市组团内部的基本水网,与用地紧密结合,改善组团内部肌理,营造中微观尺度的亲水空间,间距控制0.5公里左右。 第79条 蓝线划定及管理 蓝线包括新城内各种景观型和功能型地表水体,如内港湾、人工运河、溯河、滦南第二泄洪道以及其他水体等。 (1)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2)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县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3)需要临时占用城市蓝线内的用地或水域的,应当报经**新区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后,应当限期恢复。 生态系统规划 第80条 营造三大生态聚落 (1)陆地型 在原有潮间带陆地基质上发展起来的生态聚落类型,通过建立内部淡水水系和绿地系统,形成与区域生态体系保持良好联系的内部生态网络和机制,通过加强淡水循环体系的建立和土壤、植被恢复,最终实现淡水型陆地生态体系的恢复和再造。 (2)滨海型 在原有潮间带滩涂基质上发展起来的生态聚落类型。通过海岸线整治和海防设施的建立,特别是由此形成的淡水内湖和淡水循环机制、淡咸水交换机制,逐步净化、抑制盐碱基质的生态基底,实现滨海生态聚落的根本修复和改善。 (3)岛屿型 在滨海大道外侧和海防大堤内侧逐步生长起来的生态聚落类型。通过自防护边界的建立形成适于人工生态成长的岛状空间,并形成保护陆地岸线的缓冲空间。 第81条 构建六大生态层次 第一层次,自然海洋系统——外海特征:海防大堤以外; 第二层次,安全海洋系统——内海特征:海防大堤至滨海大道; 第三层次,滨海共生系统——内湖特征:明日之城,滨海大道至通港大道; 第四层次,湿地缓冲系统——石油公园及河流生态网络; 第五层次,淡水陆地系统——科教城、生态社区等人居体系; 第六层次,生态农业系统——基本农田及生态农庄。 第82条 实现网络化的开放空间和自然生态体系 (1)绿网 从滨海到陆地采用不同的植被恢复手段形成网络化的绿地体系,并适用于不同土壤基质的环境,除营造内外联系的绿色空间网络体系外,还对微气候和环境、水治理、土壤治理发挥重要作用。 (2)蓝网 构建淡水、咸水、咸淡水三种不同特征和营造方式的水系统,加强各自系统的内部循环,促进三个水系统之间的有机交换,延续原始水系肌理,维持足够的水网密度,完善淡水冲刷系统,使水系统在生态治理和进化改善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 第83条 生态导控体系 (1)构建目标和原则 构建生态策略和技术应用的空间载体和层级尺度; 强化生态技术可实施度与不同空间尺度的逻辑衔接关系; 作为生态化人居体系的基本构成模式。 (2)生态开发控制单元的基本结构、层级划分、尺度关系 第一层级——社区级 基本尺度:20-30公顷,主干路围合单元,自防御(硬质边界)最小单元(主干路起逃生安全路线作用),利于“自平衡”的适当人口聚集规模门槛(居住小区1-1.5万人)。 基本结构:具有生态绿核及对外联系生态廊道,河路交接的边界特征,边界具有自防御和安全疏散作用的竖向肌理及微地形处理。便于实施微观层面的生态技术。 第二层级——组团级 由4-6个社区聚合而成,空间尺度1-3km2,生态开发分区之间用生态廊道分隔,中心形成湿地特征的生态绿心。便于形成主导性的城市功能分区,便于中观层面的生态技术应用。 第三层级——片区级 基本尺度:20—30平方公里,片区之间由生态廊道分割,片区内部由若干组团聚合而成,适用于中、宏观尺度的生态技术。 第四层级——新城级 整个**新城范围,适于宏观层面的生态理念应用。 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第84条 地下空间利用原则 坚持开发利用与安全防护相结合的原则 地下空间开发不但要满足平时的功能需要,同时也要适应高技术条件下的城市人民防空的需要,提高城市防空防灾能力。 考虑综合利用、公共优先的原则 在建设地下空间时,要充分考虑多种功能空间的综合利用,建设完善地下人防系统、地下交通系统、地下生命线系统、城市重点地区的地下公共设施系统,做到一次建设投入多方面回报。同时,优先考虑地下空间作为公众活动的场所,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休息交往空间。 (3)遵循可操作性原则。 对地质、水文条件差、开发难度大的地区应审慎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 (4)按照近远结合的原则。 地下空间开发投资巨大,一旦实施很难改变,在进行地下空间利用规划时,既要树立长远目标,又要考虑近期实施的可能性。 第85条 地下空间开发策略 (1)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地下空间利用方式,在地质、水文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近期利用地下10米以上的浅层,远期拓展地下10~20米的次浅层。 (2)点线面结合,形成以新城中心区和副中心区为核心,由分散的点状向连续的线状发展的地下空间体系。 (3)分区分层、分期建设,保证各个阶段的相对完整性。 (4)确定地下空间开发的技术标准和指标,建立多部门、多专业协调机制。 第86条 地下空间利用类型 新城的地下空间利用主要类型有: (1)地下人防设施 包括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设施,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配套的,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2)地下交通设施 包括地下车行立交、地下人行过道和地下停车库等设施。 (3)地下街与地下综合体 地下街是指在各种建筑物的地下层之间建立连通通道,或独立建设,形成总体形态狭长,两侧设店或其他商业设施的地下街道,按其所设公共设施的功能不同,可进一步划分为地下商业街、地下文化街等。 地下综合体指集商业服务、文化娱乐、地下交通设施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地下空间集合体。 (4)地下娱乐设施 在地下布置的电子游戏厅、网吧、歌舞厅等。 (5)地下仓库 用于储存人民生活、生产物资的地下设施。 (6)地下基础设施 除了常规的地下管线外,还包括地下变电站、水厂、锅炉、污水处理系统、泵房等。将多种市政设施管线集中布置于“共同沟”中,提高地下管线设施的集约性,便于维修,不破坏路面,将是未来城市中心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 新城综合交通规划 第87条 交通发展目标 构筑以公共交通为主体的交通体系,满足多层次、多模式的交通需求,能适应新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提升新城的综合竞争力;强化绿色交通理念及与环境的协调,营造安全、宜人、畅达的对外和内部交通体系。 第88条 交通发展策略 (1)优化交通结构 加大对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扶持,从财政、用地等多方面保障公共交通优先战略的落实,工作出行公交分担比例超过60%,个体机动化工作出行比例低于10%。 (2)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形成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和常规公交相结合的公共交通体系,公交分担率达到50%以上。新城内部公交系统站点300 米覆盖率达到50%,500 米覆盖率达到90%以上。 (3)交通与用地协调发展 实现用地功能布局和公交网络、道路系统的协调发展,积极推进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用地开发模式。 (4)创造有利于非机动车交通的整体环境 创造适宜步行和非机动交通的设施环境,步行和非机动交通分担率不低于35%。 (5)强化交通管理 以人为本,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积极推广交通管理新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提高全民现代交通意识,建立良好交通秩序。 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第89条 对外公路系统规划 公路网络格局为“三横四纵”。“三横”由南到北依次为滨海大道、沿海公路、迁唐线,“四纵”由西向东依次为迁曹高速、滦曹公路、古柳公路、610县道。 第90条 铁路发展规划 铁路规划格局为“一纵两横”。“一纵”即迁曹铁路,连接**及迁安;“两横”分别为沿海铁路和环渤海城际轨道。 其中环渤海城际轨道在新城设置一个客运站,位于科教城组团北侧。 第91条 水运发展规划 **新城主要以水路客运为主,结合内海港湾规划一个客运码头,位于起步区内港湾。结合滨海大道外线规划一个渔港码头。 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第92条 道路系统规划原则 城市道路系统与对外交通网络的衔接合理顺畅;城市道路系统与城市组团的功能关系和空间关系合理明晰;城市道路系统级配合理、密度适宜,功能明确。 第93条 道路系统规划 (1)新城道路等级采用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四个等级。 快速路——承担片区之间联系和对外交通联系的作用,强调快速通过性,间距控制在5KM左右,红线控制在40-60米,路幅为四块板。 主干路——起划分组团边界的作用,主要承担跨组团和对外交通联系的作用,主干路的间距控制在0.8-1 公里左右。主干路红线控制40-50 米,路幅规划为3块板。 次干路——次干路主要在组团内起划分用地的作用,规划控制次干路间距在300-400 米之间,次干路红线宽度规划控制为30-45米,断面形式为1块板。 支路——支路的间距控制在200 米左右。支路的红线宽度规划控制在15-20 米,横断面采用1块板布置方式。 (2)规划形成“四横五纵”的主干路系统。次干路结合城市组团合理布置。 第94条 道路网规划指标 规划道路用地面积1780.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4.1%,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到22.3m2。 第95条 步行系统规划 (1)强调以人为本的交通环境,从人的交通需求出发,步行设施的形式、尺度、色彩等都应有充分考虑。 (2)应保障城市步行系统的连续性(平面、空间等),使步行者有一个不间断、安全、不受机动车干扰、真正自由的步行系统。 (3)要充分发挥**得天独厚的优势,因地制宜,加强滨水地带步行空间建设,突出滨海港口城市的魅力。 (4)保证主次干路人行道空间上连续、贯通;城市道路应保留足够的步行空间,建议主次干路单侧人行道宽度不小于4米,且应与车行道隔离。 (5)步行交通设施应符合无障碍交通要求,清理非法占用人行道的行为,确保人行道的正常使用。 第96条 自行车系统规划 (1)单独设置的自行车专用路,使自行车交通与机动车相分离。 (2)合理设置自行车专用的红线宽度,确保自行车交通安全。。 (3)公共活动中心和交通枢纽换乘点应规划合理规模的自行车停车场。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第97条 城市公交规划基本策略 优先发展干线公交系统——**新城的干线公交系统由城市间干线公交系统和城市内公交系统组成,城市间系统主要是指穿过新城的**市域的快速轨道交通系统,城市内公交系统指串联城市组团的快速公交系统以及八里滩片区的单轨系统。 第98条 线网规划 规划干线公交形成“一轴两环”的线网模式: 一轴——东西向穿越**新城的市域快速轨道交通轴线,在**南部地区连接唐海、**工业区、**新城、京唐港。 两环——结合新城两大片区:八里滩片区、柳赞片区分别布置的两条BRT环线。 第99条 线网形式 市域快速轨道交通——在城市之间的路段采用地面线形式,在穿越新城的路段采用高架形式。 城市快速公交——采用地面线路,结合城市道路断面布置。 单轨——采用高架形式。 第100条 线网规模 (1)穿越新城的市域轨道交通采取传统形式,运能高、速度快、投资大,规划总长度为18.4公里。 (2)城市内部的快速公交系统速度适中、投资较少,规划线路长度为36.2公里,其中八里滩片区17 公里,柳赞片区19.2公里,与新城多组团发展结构相吻合。 (3)城市内部的单轨系统规划线路长度为17公里。 第101条 常规公交系统规划 (1)常规公交作为干线公交线网及城市BRT系统的合理配合及有效补充。 (2)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到12标台的标准。2020年**新城公交车数量将达到960辆。 静态交通系统规划 第102条 场站设施规划 (1)公路货运站——规划一个生活性货运站,结合科教城组团布置。规划生产性货运站一处,位于产业研发组团靠近沿海公路位置。 (2)公路客运站——布置二个公路客运站,分别结合环渤海城际轨道客运站和起步区通港大道附近布置。 第103条 停车系统 (1)推行区域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建设、费率政策。 (2)扩大停车供应总体规模,提高路外停车泊位比例。 (3)社会公共停车需求泊位约为1.7~2.2万个,新城范围内应设置不小于2.5万个社会公共停车泊位。 (4)配建停车位按照办公用地每万平米建筑面积65个车位、商业用地每万平米建筑面积80个车位、住宅用地每户一车位的标准控制。 第104条 公共加油(气)站 按照规范的要求,城区加油(气)站服务半径应控制在不低于0.9公里,规划年度内生态城范围内公共加油(气)站数量建议不少于50处。 第三节 新城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 第105条 水资源综合利用目标及策略 (1)**新城建设中,水资源开发利用要坚持“节水优先、开源节流”的思想,以建设世界一流的节水型新城市为目标,充分利用各种先进的节水工艺、措施和手段,提高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量,建成一座节水示范技术集成展示基地。 (2)按照建设节水型城市的要求,建设安全、高效、经济的城市供水系统,2020年城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 (3)大力开发利用雨水、污水、海水等非常规水源,2020年城市用水使用非常规水源水占总用水比例超过35%。 (4)为充分利用城市污水资源及保护新城水环境,规划新城污水处理率为10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0%,实现新城污水零排放。 第106条 能源利用和保护目标与策略 (1)**新城能源结构将实现清洁能源供给占100%,太阳能、沼气、风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耗总量的40%以上,将实现可再生能源及余热供给占能源消耗总量的60%以上。以风能为主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耗电量的70%以上。 (2)通过建立区域能源高效供给系统及降低输送过程中能源消耗等多种途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实现区域性部分自给的新型可再生能源利用。注重能源利用的多元化和清洁化,大力发展生物质能、风力发电、地热、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技术。使能源效率达到50%以上。 (3)优化能源利用体系,在综合能源规划的角度考虑城市能源市政设施系统(供热、燃气、电力)的高效利用和配置,采用常规能源利用和新型可再生能源利用、集中式能源利用和分布式能源利用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能源利用模式,确保城市能源供应的安全可靠。 (4)扩大垃圾源头分类覆盖范围及资源化利用水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9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80%;可回收生活垃圾的回收率大于90%。 (5)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坚持发展循环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 ,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第四节 新城市政工程规划 给水工程规划 第107条 规划目标 按照建设节水型新城的城市发展目标,建设安全、高效、经济的城市供水系统,2020年城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供水水质全面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和《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管网漏失率控制在8%以下;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0%。 第108条 规划原则 (1)坚持优水优用的原则,科学确定供水水源。 (2)禁止开采**新城地下水,逐步关闭**新城范围内的现状各乡镇自备井。 (3)大力开发利用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加强雨洪利用、再生水回用设施的建设。 第109条 用水量预测 2020年,**新城最高日用水量约为29万m3。 第110条 水源规划 2020年,**新城水资源以桃林口水库水为主,再生水为辅;建筑冲厕、道路浇洒、绿化用水采用再生水;分散的海岛用水可采用海水淡化水。尽快建设桃林口水库至新城水厂的输水工程,输水规模5500万立方米/年。 第111条 供水设施规划 至2020年,**新城规划建设一座18.5万立方米/日的水厂,位于滦曹公路与通港大道交口西北角,预留8公顷水厂建设用地。在溯河以东片区中央绿谷水系以东,通港大道以北建设一座给水加压泵站,规模7万立方米/日,预留1.6公顷建设用地。为中央绿谷水系以东片区供水。水厂、给水泵站周围应预留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再生水厂结合新城污水处理厂设置。分散的海岛上设置小型海水淡化装置。 排水工程规划 第112条 规划目标 为充分利用城市污水资源及保护新城水环境,规划**新城污水处理率为100%,再生水利用率为100%,实现**新城污水零排放。 充分利用**新城雨水资源,推广多种形式的雨水利用模式,至2020年实现雨水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第113条 排水体制 **新城城市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废分流制。 第114条 污水量 2020年**新城平均日污水量为16.8万立方米。 第115条 污水处理厂规划 新城规划建设2座污水处理厂,一座位于新城西北,滦曹公路以东,人工开挖的北运河以北,处理规模为8.5万立方米/日,共预留16公顷建设用地(含污泥处理、堆肥用地及再生水厂用地)。另一座位于新城东北,滦南第二泄洪道以东,北运河东延线以北。处理规模为8.5万立方米/日,预留10公顷建设用地(含再生水厂用地)。近期为黑水、灰水混合处理,远期根据黑水、灰水分别收集的实施情况增加黑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厂结合污水处理厂设置,规模按全部污水再生回用考虑。每座再生水厂规模为6万立方米/日。 以溯河为界,新城分成两个污水排水分区,分别排入2座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第116条 再生水回用 **新城再生水优先用于建筑冲厕、绿化、浇洒道路、工业低质用水,剩余部分用于农业灌溉和生态景观补水。2020年,**新城再生水用量约为10.5万立方米/日。 第117条 雨水利用 进行雨水资源化利用。雨水宜分散收集并就近利用,多余径流可为区内景观水体补水。雨水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优先考虑屋面雨水收集利用,其次考虑雨水下渗补充地下水。雨水利用设施结合景观设置。低势绿地比例达到50%以上,广场、停车场、人行道透水地面铺装率达到100%,公共建筑区域的绿化屋面率达到20%。 以新城水系为界,将规划区分成56个雨水排水分区。雨水采用雨水管网收集,结合生态城的城市设计,建立建筑屋面-路面、绿地-地块内部蓄水池-市政雨水管道—河道的雨水集蓄、利用系统。进入水体的雨水作为生态补水,也可用于绿化用水等。 排入管网或水体的初期雨水应经过相应处理。地块内部初期雨水可在蓄水池进水口设置截流处理设施,路面雨水采用有截污挂篮的雨水收水口,亦可采用植被浅沟、生物滞留系统等生态处理方式。 电力工程规划 第118条 负荷预测 预测**新城2020年用电负荷将达到130万KW。 第119条 电源规划 **新城的电源以风能发电为主,垃圾焚烧发电、光伏发电、区域电网为辅。 规划2020年在**新城外海设置200台单台容量3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70万kW,计算年发电量224000万kWh,发电可就近与220kV电网并网。风机基础、变电站占地100ha,风电场占地50km2。 规划2020年在**新城建设一座垃圾焚烧厂,采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热电联产工艺,日处理生活垃圾约1080吨,配套1台1.2万kW的垃圾焚烧发电机组,日发电量15万kWh,每年可发电0.6亿千瓦时左右。发电可就近与110kV电网并网。 规划2020年**新城道路广场照明光伏发电1MW。 规划**500kV变电站及海港区500kV通过**新城规划的220kV变电站为**新城提供电力补充及备用电力。 第120条 变电设施规划 至2020年规划建设220KV变电站4座,总变电容量为208-247万KVA,采用半户外式,每座占地2公顷。 规划新建12座110kV变电站,采用全封闭户内GIS方式,占地面积0.48公顷,变电容量一般为3×80MVA。新建110kV变电站采用两路电源供电方式,形成链状或环网电网结构。 第121条 线路走廊 规划城市高压电力线路沿城市河流、组团外围道路敷设,利用其绿化带建设220kV高压电力线路走廊,走廊宽度为40米。新城内220kV电力线及110kV电力线采用排管敷设方式,沿城市主干道路建设。 电信工程规划 第122条 电话用户预测 预测到2020年新城电话用户数量量为56万部。 第123条 电信局所规划 规划建设电信局2座,电话交换容量25-30万门,每座占地面积0.5公顷。合理布置模块局,在商业区、工业区及居住集中区设置模块局,可结合其他公共建筑建设。 第124条 邮政局所规划 规划建设邮政中心局1座,占地面积0.5公顷。规划新城设置40座邮政所。 第125条 管道规划 管道按全社会2020年的通信需求,统筹规划。电信干线采用光缆敷设,充分预留通信线路及管道,做到资源共享,以满足通信线路、有线电视及宽带互联网络等线路的需求。 燃气工程规划 第126条 燃气气源规划 **新城气源来自冀东油田高尚堡油气处理站及工业区LNG储罐。 第127条 用气量预测 2020年**新城日用气量约为54万Nm3,最高时用气量约为7万 Nm3。年用气量约为1.5亿Nm3。 预测**新城公交车耗气量每日10万 Nm3。 第128条 燃气设施规划 规划2020年在新城滦曹公路的西侧建设一座1.5亿Nm3/年的天然气门站,占地面积1公顷 。沿海公路北侧建设一座LNG调峰气化站,占地40亩。 结合建设的天然气门站、LNG调峰气化站,在新城的西部、北部各设置一座高中压调压站。 规划远期结合资源管理中心建设一座 10万Nm3/日沼气加气母站。 第129条 供气系统 **新城天然气系统压力级制确定为次高压A-中压A两级系统。沿滦曹公路西侧、沿海公路北侧敷设一条次高压A级燃气主干管,次高压燃气主干管同时作为储气管道,构成北半环高压管网,实现区域性主干管网之间的相互联通,以确保供气安全、可靠、稳定。 规划**新城调峰方案采用LNG气化站结合次高压管道储气负责对整个中心城的时不均匀用气进行调峰。 供热工程规划 第130条 规划目标 **新城将发展以工业余热供热为主、地热、污水源热泵、地源热泵、垃圾焚烧供热、冷热电联供供热为辅的供热方式。通过低能耗建筑的建设,优化供热供给系统,实现冬季低采暖能耗和较低电耗。 第131条 综合热指标 居住区综合采暖热指标取30W/m2,公建综合热指标取45W/m2,工业综合热指标取60W/m2。 第132条 规划热负荷 预测2020年供热总负荷为2500MW。 第133条 热源 规划新城2020年集中供热基本负荷由资源管理中心4台60万KW热电联产供热机组来提供。在供热高峰期,由设在热力站的燃气锅炉分担高峰采暖负荷。利用电厂余热和燃气联合供热技术在末端调峰可联合向新城提供约2150MW的集中供热热负荷。其它通过地热、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楼宇燃气热电冷联供系统等方式提供约350MW的分散供热热负荷,构建以集中供热为主,各种供热形式互为补充、协调发展的城市供热体系。 第134条 城市热力管网 热水系统供热参数为压力1.6MPa,供回水温度130/70℃。 电厂至加压站热水系统供热参数为压力1.6Mpa,供回水温度130/80℃,加压站至小区热力站热水系统供热参数为压力1.6Mpa,供回水温度120/70℃。 第135条 管网敷设方式 热水管道建议采用直埋敷设方式,特殊地段如穿铁路、河道处采用地下加套管方式。 环境卫生工程规划 第136条 规划目标 扩大垃圾源头分类覆盖范围及资源化利用水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9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80%;可回收生活垃圾的回收率大于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第137条 垃圾分类收集 **新城应加强垃圾分类收集管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大类分类收集。 第138条 垃圾产生量 预测2020年**新城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720吨/日。 第139条 垃圾收集与运输 生活垃圾中的纸类、布类、塑料、金属、玻璃等可作为原材料再利用的资源,收集后用卡车集中送往资源回收企业。 医疗垃圾、化学品、发动机油、小电池、小电器、杀虫剂及过期药品等危险废物应形成独立、安全的收集转运体系,单独运送到**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理。 可结合公园绿地设置小型垃圾生化处理机,用于就地处理公园绿地的废物,产生的少量有机肥料可用于绿化施肥。 其他垃圾收集转运方式为:在**新城高档住宅区、行政办公组团、市级医院及高级商务酒店采用气力管道垃圾收集系统;其它组团采用传统垃圾收集系统。气力式管道垃圾收集系统的服务半径宜小于1.5公里。传统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超过70m。 第140条 垃圾处理设施 在**新城规划新建一座综合型生活垃圾焚烧厂,日处理规模为1000吨,处理**新区其他地区的生活垃圾及**新城的其他垃圾。利用焚烧垃圾产生的热量进行热电联产,为**新城供电、供热,共预留10公顷建设用地。 **新城厨余垃圾经污泥消化池厌氧消化,产生的沼气,经提纯后用作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燃料。污泥脱水后产生的泥饼送到污水处理厂的垃圾堆肥间进行堆肥,成熟的堆肥应符合我国卫生部颁布的《高温堆肥的卫生评价标准》(GB7959-87)。堆肥产生的肥料可用于农田施肥和农业土壤改良。 第141条 黄线划定及管理 黄线包括新城内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必须控制的各项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1)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贯彻安全、高效、经济的方针,处理好近远期关系,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分期有序实施。 (2)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3)迁移、拆除城市黄线内城市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 (4)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黄线内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5)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 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建设; 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 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 第五节 新城环境保护 第142条 环境保护目标 (1)2010年规划目标: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体质量持续好转,声环境质量达标。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在310天以上,地表水水质达到Ⅳ类标准,近岸海域水质得到改善,各功能区噪声达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90%,危险废物处置率为100%,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低于总量控制计划,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的排放强度达到国家生态市标准。 (2)2020年规划目标: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在330天以上,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为100%,各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为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物处置率为100%,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低于总量控制计划,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的排放强度优于国家生态市标准。 第143条 环境功能区划 地表水:地表水天然河流及滦南第二泄洪道执行Ⅲ类水体标准,其他人工河流执行地表水Ⅳ类水体标准。 近岸海域:执行二类水体标准。 大气:执行二类区标准。 噪声:交通干线两侧执行4a类标准,铁路两侧执行4b类标准,工业为主的区域执行3类标准,商业为主的区域执行2类标准,其他以居住、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的区域执行1类标准。 第144条 水污染防治 (1)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和中水回用系统建设,减少入河、入海污染物总量。 (2)发展生态农业,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3)加强河道整治和水质维护,改善河流水质。 (4)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改善近岸海域水质。 (5)加强区域协调,维护水生态系统健康,保障区域唐海湿地、石臼坨诸岛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健康稳定。 第145条 大气污染防治 (1)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建立可持续能源体系结构。 (2)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量。 (3)加强区域协调,实施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第146条 噪声污染防治 (1)建立绿色交通体系,减少交通噪声。 (2)完善城市道路绿化系统,采用先进隔音技术,减少噪声影响。 (3)加强环境噪声管理,建立完善的环境噪声管理办法。 第147条 固体废物综合整治 (1)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2)提高危险固废的安全处置能力。 (3)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第六节 新城综合防灾规划 第148条 安全体系建设目标 通过借鉴国内外城市安全建设模式和经验,结合城市特色,构建人——地——海一体化的安全城市体系,形成建(构)筑物安全性能达标——避难道路顺畅、通达——应急避难场所完备的防灾生活圈,达到体系完备、资源共享、指挥有效、迅速互动、保障有力的目标,建设统一的城市危机应急指挥系统,建成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城市安全示范城市。 抗震防灾规划 第149条 规划原则与目标 在遭遇相当于设防烈度的地震灾害时,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工程不遭较重破坏,确保重要企业能正常或很快恢复生产,人民生活不受较大影响,社会秩序很快趋于稳定。当遭受高于设防烈度的地震时,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工程不遭受严重破坏、不发生重大次生灾害,能较快恢复生产和生活。 第150条 抗震设防标准 根据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新城抗震设防烈度为Ⅶ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 第151条 加强地震监测预报 建立地震监测台网,加强地震监测预报。 第152条 新建工程抗震设防规划 新建工程从场址选择、平面规划、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规划发证、施工管理直至验收,都必须严格按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5g进行抗震设防,工程设计必须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对新建重大工程,应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按评价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第153条 生命线工程抗震防灾规划 重要生命线工程需提高一度设防,加强管线地下埋设化和网络化,保证重要用户的应急通讯网络和持续用电,加强重要设施的防灾设计(抗震、耐火、防水等),配备备用电源、用水以及应急通讯手段。 第154条 防止次生灾害规划 对易产生严重地震次生灾害的建(构)筑物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提高抗震能力,减少次生灾害发生;对易产生地震次生灾害的工程及设备,要避开地震危险地段;规划区内的堤防工程,应根据其重要性和遭受地震破坏的危险性,适当提高抗震设防标准。 第155条 避难场所规划 设置室内和室外两类避难场所。室内避难场所主要结合体育馆、社区会所等建设,主要躲避风暴潮、暴雨等灾害;室外避难场所主要结合学校操场、广场、公园、绿地等建设,主要躲避地震灾害。 室外避难场所划分为紧急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和中心避难场所三类。以社区为单位配置紧急避难场所,以组团为单位配置固定避难场所,整个新城配置1-2个中心避难场所。  第156条 疏散通道规划 由于新城河流水系较多,因此**新城疏散通道分为水路和陆路两类,按三级设置: I级疏散通道:设置滦南第二泄洪道、溯河以及7条连接片区的主干路作为新城I级疏散通道。其功能主要是新城向周围城市或区域的疏散通道,同时也是周围城市或区域对生态城的救援通道。 II级疏散通道:设置组团之间的河流以及5条组团间联系的主干路为新城II级疏散通道,其主要用于组团之间的相互救援,以及避难人员沿此向城市中心避难场所避难。 Ⅲ级疏散通道:设置次干路作为新城Ⅲ级疏散通道,主要用于组团内部的应急救援,以及避难人员沿此向固定避难场所避难。 防洪防潮规划 第157条 防洪(潮)标准 新城防洪标准:20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1级; 排涝标准:20年一遇,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 防潮标准:200年一遇,设计潮水位4.59m; 特大型企业:100-200年一遇; 农业生产区:20-50年一遇; 青龙河:整段均按50年一遇; 溯河: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滦南第二泄洪道: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第158条 规划原则 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第159条 防洪措施 (1)设立海防大堤和防潮闸。 (2)市区出现设计标准洪水时,开启河道各节制闸、塌下橡胶坝,确保堤防不决口、市区不进水。 (3)市区出现超标准洪水时,青龙河、溯河、滦南第二泄洪道市区段强行通过,视洪峰流量情况采取紧急抢险措施,确保洪水不出槽。同时,做好低洼地区的排水、封闭路桥等工作,确保市区不受淹。 消防规划 第160条 规划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消防规划应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科学合理、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规划原则。优化处理城市规划建设发展与消防安全保障体系的相互关系,达到 “优化城市消防安全布局、构建消防站布点合理、消防基础设施完善、消防技术装备精良、消防信息化先进、消防人文环境和谐、灭火救援组织健全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的消防总体目标。 第161条 消防安全布局 根据《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规划区内易燃易爆场所、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等应与城市其他建设同步规划、统一建设,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要求。 第162条 消防站布局 消防站的布局,以接到出动指令后消防队5分钟内能到达责任边缘为原则,确定各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为4-7平方公里。 根据新城规划用地布局,2020年新城建成消防指挥中心1个,特勤消防站3个,水上消防站1个,普通消防站14个。消防站建设用地满足特勤消防站占地1公顷左右,普通消防站7000平方米左右的要求。 设置消防训练培训基地、消防后勤保障基地各一处,消防设施备用地两处。 第163条 消防供水 **新城消防供水按照国家规范采用同一时间内发生3次火灾,一次火灾灭火用水量为100升/秒,灭火时间为2小时计,消防用水量为2 160吨,该用水量在城市水厂和供水管网设计、布设以及设置独立中水消防供水系统时,应保证配套管网管道的管径和供水压力,以保证满足消防给水的需要。 新城的消防水源主要是城市给水管网上设置的消火栓。天然水源充分利用青龙河、溯河、内湖、湿地等水体作为消防备用水源,建设相应取水通道、取水码头和加压设施。在市政供水、天然水源无法保证消防用水的高层工业、民用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增建消防水池。 对于宽度大于等于60米的街道两侧设置消火栓。市政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地下式时,应设置明显标志,便于消防队员灭火使用。 第164条 消防装备 普通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应适应扑救本责任区内一般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需要,特勤消防站的装备配备应适应扑救与处置特种火灾和灾害事故的需要。 消防装备的配备应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的规定标准,与消防站建设同步进行,配足配齐消防队(站)的车辆装备和消防员的个人防护装备。特勤消防站应重点配备化学毒气侦检、处置器材和防毒、防化个人防护装备,灭火抢险用的破拆救援器材、登高、照明、排烟等装备。 第165条 消防通信 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包括火灾报警、火警受理、火场指挥、消防信息综合管理和训练模拟等子系统。根据应急指挥和危机处置工作需要,建立消防指挥中心,采用防消合一的体制,统一负责新城的防火监督和灭火救援指挥。城市消防通信系统规划和建设应符合《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2000)的有关规定。 第166条 消防车通道 消防车通道依托城市道路系统,由城市各级道路、居住区内部道路、企事业单位道路、建筑物消防车通道及用于自然或人工水源取水的消防车通道组成。 新城的消防通道体系由区域消防通道和区内消防通道两个级别,其中危险品的运输特设危险品通道。区域消防通道是**新城与外围城市、新城内部各个分区之间的通道,主要由快速路、主干道和次干道组成。区内消防通道是新城各个分区或消防责任区内部的消防通道,主要由城市次干道、支路、住宅区内部道路和单位内部消防通道组成。 危险品通道以尽量不穿越城市建设用地为原则。 街区内应当合理规划建设消防车通道,消防车通道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应大于160米,当建筑物的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宜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4m,道路上空净高不应小于4米,尽头式消防车通道应设置回车场,回车场面积不小于12×12米,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不应小于18×18米。 消防车通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辆的荷载,具体荷载指标应满足能承受规划区域内配置的最大型消防车辆的重量。 第167条 消防设施建设 消防设施建设应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作为城市建设基础配套项目之一,统一投资,统一施工。建立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城市新建、扩建地区和开发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必须与城市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 第168条 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加强消防干警在应急救援中骨干作用,加大应急救援能力培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制定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消防抢险救援应急预案,并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危险化学品和石油化工装置等火灾以及抢险救援的处置。 人防建设规划 第169条 规划原则 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人防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人防工事在和平时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170条 规划目标 建立平战结合、统一高效的防空防灾信息化指挥系统,建立功能配套、布局合理的人防工程体系和灵敏可靠、覆盖全局的通信警报体系,建设完善精干过硬、保障有利的人防专业队伍,建立防空与救灾为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171条 指挥工程 设置市人防基本指挥所一处,有效面积3000平方米,其选址应避开重要的政治、军事、经济等主要目标和自然灾害,并且交通便利,便于引接水源和电源的位置。 第172条 医疗救护工程 中心医院结合地面综合医院建设,共设置一处,有效面积3000平方米;急救医院结合地面专科医院、区级医院建设,共设置两处,有效面积1800平方米;救护站结合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有效面积900平方米。 第173条 专业队工程 专业队人员掩蔽面积按人均3平方米配置,车辆掩蔽面积按每辆50平方米配置。防空专业队工程按其所保障的重要设施和区域配置,火车站、码头、大桥、电厂、大型变电站、水厂、党政机关大楼、通信枢纽和重要工业、仓储设施附近是配置防空专业队的重点地区。 第174条 人员掩蔽工程 人员掩蔽工程结合居住小区、商业机构等用地规划布局。按留城人口比例为80%,人均掩蔽面积1.0平方米,则需建设人防掩蔽工程64万平方米。 第175条 人防工程平时与灾时利用 积极推进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工作,逐步加强和完善人防部门承担的相关防灾救灾职责,明确战时人民防空和平时防灾救灾的组织指挥关系,充分发挥各类人防工程、疏散地域以及人防专业队伍在防灾救灾时的作用,实现资源整合。 第176条 通信警报体系建设 建立先进可靠的人防指挥自动化系统,建设固定与机动、电动与电声、户内与户外相结合、具有连续警报能力的、广播电视多种媒体综合运用的及时、准确、稳定的防空防灾警报报知网络。到规划期末,新城的警报音响覆盖率实现100%。 第177条 人口疏散体系建设 疏散人口为16万人。疏散地域宜选在不太远的市郊、近郊农村,并有足够的地幅,交通便利,有良好的隐蔽条件。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第178条 防灾对策 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调整地下水开采布局;开辟新的替代水源、推广节水技术;建立有效的监测网络;增加地下水的补给;采用各种技术,加强对盐碱土的治理。 第七节 近期建设规划及发展时序 近期建设规划 第179条 近期发展目标 生态环境:生态治理、发展空间完备。 社会目标:**新城综合服务职能初具规模、人口初步集聚。 产业目标:重点建设生产性服务业和城市综合公共服务体系。 第180条 近期规划期限与规模 规划期限:2008-2010年 城市规模:城市建设用地发展范围达到23.1平方公里,人口规模达到24万人。 第181条 近期重点建设区域 近期重点建设八里滩片区,包含起步区组团和科教城组团西侧。 起步区组团:该区域靠近工业区,利于港城更好的协同发展,同时可以避开油田区域,便于近期依托滨海大道和通港大道顺利启动。 科教城组团:考虑近期若干高校迁入新建的实际需求,近期依托滦曹公路开发部分高教组团。高教组团的开发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人口和产业的加速集聚将有力促动配套综合住区的开发。 第182条 近期公共设施建设重点 重点建设起步区组团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北部的教育科研用地,建设为**工业区服务的高档商业金融、文化娱乐等设施。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655.2公顷,占近期总建设用地的28.4%。 ——行政办公设施: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规模为23.2公顷,其中行政中心位于起步区组团滨海地段,建设规模21.5公顷,由新区管委会用地及其他行政办公用地组成。 ——商业金融设施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规模为327.4公顷,主要位于起步区行政中心周边区域以及科教城组团中心区域,重点培育服务于**工业区以及整个新区的商业金融服务设施。 ——文化娱乐设施 主要位于起步区沿海海岸线一带,建设规模为99.2公顷。重点建设服务于区域的文化设施,在滨海大道两侧建设服务于高端的游艇俱乐部等文化娱乐设施。 ——体育设施 主要体育公园分别位于起步区溯河河口东侧和科教城组团西侧,建设规模为57.2公顷,为居民提供集中大型的健身场所。 ——医疗卫生设施 在起步区滦曹公路东侧、通港大道南侧布置新城级综合医院一所,在科教城组团布置服务于组团的综合医院一所。医疗卫生用地总建设规模为8.0公顷。 ——教育科研设施 位于科教城组团,建设规模140.2公顷。按每所大学2000-3000亩计算,可以容纳4-5所大学。其余作为配套的科技研发用地。 第183条 近期居住区建设重点 位于科教城组团的中部和起步区北侧,建设用地规模为475.8公顷,建设为**工业区和高校配套的宜居生态社区,其中保障性住房74.2公顷,占总居住用地的15.6%。 第184条 近期绿地水系建设重点 重点建设科教城组团的市级综合公园、行政中心北侧的绿地和一批社区公园,以及连接青龙河、溯河的人工运河,并对近期建设范围内的河段进行局部梳理,完善滨河生态涵养绿地。 第185条 近期综合交通建设重点 (1)重点建设滨海大道、通港大道、渤海大道等区域性道路。 (2)建设新城内部道路系统。城市道路建设用地规模为425.2公顷。新建主要道路包括映湖大道、二十六街、十五街、十二街、零八道、渤海大道、兴盛大街等。 (3)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10万标台以上,公交分担率达到50%以上。新城内部公交系统站点300 米覆盖率达到50%,500 米覆盖率达到70%。 (4)建设**新城西客运站、停车场、加油站等配套设施。规划城市广场用地72.3公顷,主要位于起步区滨海沿岸一带. 第186条 近期市政工程建设重点 (1)供水 **新城规划建设一座5万m3/日的水厂,位于滦曹公路与通港大道交口西北角,预留8公顷水厂建设用地(考虑了未来预留),水厂周围应预留不小于10米的绿化隔离带。 (2)排水 **新城规划建设1座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新城西北,滦曹公路以东,人工开挖的北运河以北的资源管理中心内。处理规模4万立方米/日,预留16公顷建设用地(含污泥处理、堆肥用地及再生水厂用地)。 (2)电力 为支撑起步区建设,近期建设2座220KV变电站,采用半户外式,每座占地2公顷。 (3)通信 近期起步区重点建设1座电信局,占地面积0.5公顷。 根据用地规划及人口规划,参照相关邮政设施建设标准,近期重点建设邮政中心局1座,占地面积0.5公顷。 (4)燃气 规划近期在新城的滦曹公路以东建设一座5万Nm3/日的天然气门站,占地面积1公顷 。 (5)供热 规划近期结合资源管理中心垃圾焚烧厂建设热电厂一期2台60万KW供热机组,为新城集中供热提供热源。 (6)环境卫生: 规划结合资源管理中心新建一座综合型生活垃圾焚烧厂,利用焚烧垃圾产生的热量进行热电联产,为新城供电、供热。 城市发展时序 第187条 发展时序 根据发展条件判断和对发展目标的预期,将发展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 (1)建设起步阶段:因港建城 2008-2010年,依托**工业区,新城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八里滩片区城市建设蓬勃展开,成为工业区的公共服务中心和生活服务基地。 (2)加速发展阶段:缘港兴城 2011-2015年,八里滩片区基本建成,城市向溯河东侧拓展,人口和产业迅速集聚。人口规模达到45万,发展成为中等城市。新城产业体系基本完备,生态环境良好,区域影响力和辐射力不断增强,和工业区的关系更加紧密。 (3)高速发展阶段:港城互动 2016-2020年,柳赞片区趋于完善,“一城两区”格局开始呈现,人口规模达到80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达到75平方公里左右,发展成为大城市,生态修复和再造取得持续发展,城市功能趋于成熟稳定。新城成为国际性公共服务中心,文化创意、商务会展职能逐步完善。 (4)发展完善阶段:港城联动 2021-2025年,在大清河盐场形成新的城市增长空间,人口规模达到100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达到110平方公里,发展成为特大城市,城市各项功能逐步完善。 (5)远景发展阶段:港城一体 2025年以后,人口规模达到150万,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达到150平方公里左右,成为环渤海独具魅力和特殊影响力的滨海港口城市,具有国际水平的公共服务职能、休闲度假中心以及区域影响力的区域性国际商务和会展中心。 城市远景规划 第188条 远景发展方向构想 到21世纪中叶,新城远景将跨过滦南第二泄洪道逐步向东拓展,在大清河盐场地区得到快速发展。 第189条 远景空间增长边界 西侧控制在青龙河以东;北侧控制在沿海公路、沿海铁路以南;东侧控制在大清河盐场行政边界以内;南侧控制在海防大堤以内。 第190条 远景空间结构构想 “三区拓展,组团推进”,空间结构继续延续组团式的布局特征,形成八里滩片区、柳赞片区和大清河片区共三个次级发展区域。 第191条 远景功能布局构想 区域发展进入较为成熟时期,大清河片区作为与之相匹配的城市综合服务组团,成为**新城创新发展的领航者,采取创新理念、创新技术,不断推出创新成果,并提供国际化、高水准的公共服务职能,大清河片区中心作为未来**新城最重要的城市中心,主要功能为国际水平的公共服务、产业研发、教育科研、旅游休闲和会议展览等,其公共服务职能处于新城最高级别。 第二部分 其它片区指引 第一节 **工业区 第192条 发展规模 到2020年预计城市人口1.5万人,建设用地约310平方公里。 **工业区的用地指标作为独立工矿区考虑。 第193条 空间增长边界 海域上以港区规划确定的360平方公里岸线范围作为工业区空间增长边界;陆域上向北至滨海大道控制为空间增长边界,陆域上面积约120平方公里。**工业区空间增长边界范围内面积约480平方公里,在控制总的建设规模前提下,具体用地位置可根据企业选址需要灵活调整。 第194条 交通发展指引 (1)发展目标 交通与用地布局、产业需求和谐发展;依托港口资源,构筑北方国际物流中心;建立高效、复合、安全、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2)发展策略 加强港口与工业区经济发展的互动,发挥港口资源优势。强化集疏运通道建设,促进腹地开拓。构筑客货分离、公共交通引导的综合交通网络。建立集约、节能的交通体系,引导空间布局为循环经济服务。整合运输资源,发展现代物流。 (3)交通组织 以完善的铁路、公路通道建设为保障,保证为港口各类物资的运输要求。 城市道路网由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等三级道路组成,采用方格网格局,满足工业开发和运输需求。 确立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原则,建立由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等多层次的公交系统。 树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采用现代化信息技术,立足现在,适度超前,推动**港物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2020年**工业区形成“三园”、“两中心”“四配送”的物流服务体统。 第195条 市政工程发展指引 给水:用水结构以工业用水为主,2020年规划用水量为5.85亿立方米/年,其中引滦地表水1.038亿立方米/年、再生水2.31亿立方米/年、海水淡化水2.5亿立方米/年。 供水设施包括地表水厂、海水淡化水厂和再生水厂。 规划在工业区(纳潮河北岸)建一座地表水厂,规模8万立方米/日,占地5公顷。扩建工业区(纳潮河南岸)的现状地表水厂,规划规模7.5万立方米/日、占地5公顷。 规划在华润电厂北侧规划海水淡化厂一座,2020年供水规模70万立方米/日,留有扩建余地,总占地30公顷(未包括浓海水处理、利用占地)。 规划在各产业园区结合公共污水处理厂建再生水厂。

 电力:预测**工业区2020年用电负荷约500万千瓦。 **新区的供电主要是依托**电网,建设华润电厂,建设可靠性的220千伏高压配电网。 燃气:**工业区的气源选用冀东油田天然气,居民燃气气化率取100%,日用气量约360.0万立方米/日。 综合服务区燃气管网采用中压一级管网系统。 第二节 唐海片区 第196条 发展规模 到2020年,唐海县城预计城市人口达到23.5万人,建设用地控制在20.7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88平方米。 第197条 空间增长边界 空间增长边界:面积约60平方公里。 第198条 交通发展指引 对外公路运输通道在县城东、南,分别由青林公路和沿海公路承担。运输配合京秦城际铁路和沿海铁路建设,在县城南北形成客站在南,货站在北的运输格局。利用唐海县城良好交通集疏运条件的优势,建设**新区城市生活物流园区。城市道路系统采用方格网布局。确立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的原则,建立由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等多层次的公交系统。 第199条 市政工程发展指引 给水:用水结构以生活、公共服务为主,2020年规划用水量为0.257亿立方米/年。近期由现状水厂供水,水厂规模扩建至5万立方米/日,占地3.57公顷,供水水源为曾家湾地下水源地。远期规划在城区西南部建一座水厂,供水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水源为七农场平原水库地表水或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占地约3.0公顷,主要供工业用水。 电力:县城最高负荷达195.16兆瓦。220KV电网电源来自**电网,唐海县规划建设220KV变电站二座。2020年前县城建成三座110千伏变电站,新建110千伏线路主要由规划区外缘通过或沿规划道路布置。110千伏线路高压走廊宽度按15~25米控制。 燃气:规划近期以冀东油田伴生气为主导气源。随着**LNG项目的建成,**—**的输气管线作为唐海的远期主导气源。 天然气门站位于唐海县城西部。高压天然气经门站调至中压(0.4兆帕)后送入城市中压管网。

 第三节 南堡片区 第200条 发展规模 2020年预计城市人口达到15万人,建设用地规模按照2005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第84号公告核准面积,约15平方公里。 第201条 空间增长边界 西向以黑沿子排干河为界,东向以三排干为界,北面至沿海高速公路,南向以南堡盐场为界,增长边界范围内面积约60平方公里。 第202条 交通发展指引 规划于南堡开发区东部新建和**工业区相连的南曹快速路。并建议规划中的蒙曹铁路,沿南堡开发区西部向南和**工业区北站连接,并在开发区西南规划建设南堡工业站和南堡化工物流中心。城市道路系统采用方格网布局。以大力发展公共为原则,建立由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等多层次的公交系统。 第203条 市政工程发展指引 电力:南堡片区预测电力负荷约200万千瓦。电源来自**电网,规划建设220千伏变电站3座。 燃气:南堡开发区由冀东油田南堡油库供应站供气,供气量21.0万立方米/日。城市区域燃气管网采用中压一级管网系统。

 第六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一节 区域协调 第204条 建立区域统筹发展协调机制 积极推进建立跨区域的协调机制,统筹区域自然生态格局、产业布局、城镇用地功能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第205条 重点协调**港、工业区和新城构成的沿海发展带 重点促进**区域特别是**港、**工业区、**新区配套产业服务区、**新城、京唐港及南堡开发区在产业发展、居住用地整合、交通体系衔接协调、基础设施共享等方面的规划研究与整合,保证沿海发展带各有侧重、重点突出、整体协调的发展态势。 第206条 积极统筹新城发展与内陆城镇的的相互关系 在发展重点、建设时序、交通系统、设施平衡等多方面加强沿海发展对后续内陆地区的发展带动能力,统筹内陆城镇在整体优化的前提下积极稳妥的进行自身规划与发展,避免各自为政、多头发展、重复建设,促进整个**南部地区以**为产业龙头、以新城为城市核心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第二节 分期建设 第207条 建设原则 (1)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远期和远景不同阶段的城市规划布局,强化不同阶段城市总体结构、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衔接,保证城市空间的有序发展。 (2)根据城市发展动态发展的特点,确定城市规划的阶段性目标。 (3)强化整体意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时序逐步推进,避免城市建设“四面开花”。 (4)小城镇建设突出特色优势,优先发展重点镇。 第208条 规划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检讨机制,每3-5年对本规划进行一次评估和检讨,实现城市规划的动态管理。 第三节 保障措施 第209条 法制保障 (1)健全规划法律责任,树立城市总体规划的权威性。 (2)根据行政许可法要求,及时深化城市总体规划成果,并通过编制实施性的规划,如控制性详细规划将之转化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法规性文件。 (3)“四线”管理 加强对于城市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的控制,制定相应的管制规则。 (4)绿色建筑管理 根据绿色建筑的有关标准,在建筑的设计审批、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各环节制定相应的鼓励措施、指引导则、控制指标、处罚细则等管理制度,保障绿色建筑的顺利实施。 第210条 配套保障政策 (1)产业政策 多层面开展产业合作:加强区域合作,建设承德**工业区、秦皇岛**工业区;落实国家政策,建设国家保税港区;面向东北亚,建设日(本)韩(国)港口物流合作工业区等。 高标准引入产业项目:设定产业准入门槛,禁止除生态型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无污染产业以外的产业进入;建立科技创新奖励制度。 (2)交通政策 制定有利于公共交通发展的绿色交通模式和政策,提升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公益性法律地位。 (3)能源政策 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发展和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 (4)环保政策 推行企业污染零排放制度、清洁生产制度、循环经济奖励制度,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 第211条 分级管理 划分城市、片区、组团、社区四级管理体系,形成边界清晰、层级明确、全覆盖的网格化管理平台。 第212条 公众参与 着力推动实质性公众参与,促进公众参与观念以及生态城市理念的宣传,推动各层级公众参与组织的搭建,营造多种公众参与方式的平台,将公众参与的程度纳入政府管理的考核指标。 第213条 数字技术 建立各领域专家支撑的**新城智慧库,并综合运用GIS、遥感、网络、多媒体和虚拟仿真等高技术手段,对新城进行多分辨率、三维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与可视化的虚拟表达,建立数字地球神经系统模型、进化机制与模型等,并对城市的基础设施、功能机制进行自动采集、动态监测管理和辅助决策。 第七章 附则 第214条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和附件三部分,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15条 本规划一经批准,由**新区管理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性,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保障城市总体规划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的指导和调控作用。

 附表一

 :城市发展目标体系表 指标分类 指标名称 2020年目标 类型 经济 指标 经济实力指标 GDP总量(亿元) 6681.3 预期型 人均GDP(万元/人) 51 预期型 城镇就业人口(万人) 70 导向性 经济效益指标 第三产业占GDP比重(%) 50 预期型 第二产业占GDP比重(%) 47 预期型

 社会 人文 指标 人口指标 市域常住人口规模(万人) 130 预期型 城市化水平(%) 97 预期型 医疗指标 公共卫生服务系统覆盖率(%) 100 预期性 平均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生(人) 2.50 预期型 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数(个) 4 控制型 教育科研指标 人均教育年限(年) 15 约束型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50 预期型 在职培训(天/人.年) 20 预期型 研究与开发经费/GDP(%) 3 预期型 主导产业职业教育体系(定性) 体系健全 预期型 社会保障指标 住房保障标准(平米/人) 全国标准前10位

  10位

 预期型 基本养老、失业保险覆盖率(%) 100 引导型 恩格尔系数(%) 35以下 引导型 公共交通指标 公交出行率(%) 33 控制型 公共安全指标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定性) 稳定高效 约束型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 约束型 资源指标 水资源指标 地区性可利用水资源量(亿M3) 34.54 引导型 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M3/万元) 15 引导型 水平衡(需用水量与可供水量之间的比值)(%) 114 引导型 能源指标 单位GDP能耗水平(吨标煤/万元) 1.32 控制型 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 30 引导型 土地利用指标 工业区建设密度(%) 40以上 控制型 中心城市人均建设用地面积(m2) ≤90 控制型 环境指标 生态指标 城镇绿化覆盖率(%) 35 控制型 污水指标 生活污水处理率(%) 100 控制型 工业污水处理率(%) 100 控制型 垃圾指标 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90 控制型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控制型

 附表二

 :**新区自然与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录 名称 类别 级别 地址 面积(平方公里) 石臼坨、月坨岛 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省级 大清河盐场外海域(乐亭县) 24 唐海湿地 湿地与水域自然保护区 省级 唐海县西南 110.64 唐海灌渠 人文和工程保护区 市级 唐海县南 50 甸头灯塔 人文和遗址保护区 市级 **工业区 / 附表三

 :新区建设限制分区表 类型 要素 禁建区 限建区 说明 水源保护 集中性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 曾家湾水源地 地表水源保护区 调水输水管双侧 防护林带 引栾供水系统 自然保护区 唐海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 核心区、缓冲区 实验区 唐海湿地 河库湿地 河流湿地 河道、岸基及两侧绿带 河流侧向补给区 沙河、小戟门河、双龙河、小青龙河、泄洪道、新溯河、小清河。根据等级分别按照禁建区60至100米,限建区60至700米控制。 河口湿地 入海口保护区 缓冲区 小青龙河、新溯河、小清河、双龙河河口湿地。 水库 库区水面及坝基防护区 重要汇流区 通港水库、落潮湾水库及各农场其他平原水库。 其他 蓄滞洪区 引水灌渠 坑塘洼地 淡水养殖 栾柏输水干渠和淡水养殖场等 耕地保护 农田 基本农田保护区

  历史文化 灌区保护区 农业特色灌区

 日本、苏联建设的干、支、斗、农渠系 特色工业遗址 油田开采工业遗址

 部分冀东油田采油区 海岸带资源 渔业资源

 海水养殖区

 滩涂围垦

 滩涂保护区

 盐业资源

 盐土沼泽 部分南盐盐场。 工程地质 地下水超采

 地下水漏斗区 唐海县县城及南部地区。 地面沉降

 高易发区 唐海县中南部地区。 地震断裂带 隐伏断裂带双侧

 西南庄断裂,柏各庄断裂、高柳断裂两侧按300米控制。 采空塌陷

 高易发区

 岩溶塌陷

 高易发区

 资源开发 矿产资源 禁采区 限制开采区 允许开采区

 油气资源

 油田开采区

 其他 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廊道 大型市政设施通廊控制带

 电力、燃气、工业油管、供水管廊按各自控制宽度设置。 区域交通廊道 铁路、公路绿化控制带

 铁路按双侧60米,高速公路按双侧30米至60米,其他公路及城市干道绿化带按20至30米控制。

 限建分类 面积(km2) 百分比(%) 总面积 1943.7 100 禁止建设区 603.2 31.04 限制建设区 738.5 38.00

 附表四

 :新区城镇等级结构规划表(2020年) 城镇等级 数量 城镇名称 中心城市 1 **新城 副中心城市 1 唐海县城 工业区 2 **工业区、南堡开发区 小城镇 6 唐海11农场、8农场、7农场、6农场、3农场、南堡镇 附表五

 :新区城镇职能结构规划表(2020年) 城镇职能 数量 城镇名称 城镇职能 综合城市 2 **新城 区域中心城市,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唐海县城、 唐海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发展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生态宜居城市 工业型 2 **工业区 我国北方沿海地区重要的重工业基地,城镇服务以面向工业区就业人口为核心 南堡开发区 以盐化工为主体的海洋产业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工业型城市 11农场 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工业型小城镇 旅游型 1 唐海7农场 以湿地资源开发利用为特色的旅游服务型小城镇 商贸型 4 唐海8农场、6农场、3农场、南堡镇 多为农村地区的综合型服务中心,工业多以农副产品加工业为主 附表六

 :新区城镇规模结构规划表(2020年) 城镇规模 数量 城镇名称 50万以上 1 **新城(80) 10-30万 2 唐海县城(23.5)、南堡开发区(15) 1-5万 7 **工业区(1.5)、唐海11农场(1)、8农场(1)、7农场(1)、6农场(1)、3农场(1)、南堡镇(1)

  附表七

 :新城建设用地平衡表(2020年) 序号 类别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ha) 占建设用地百分比(%) 人均建设用地面积(m2) 1 R 居住用地 1578.4 21.4 19.7 其中 R1 其中 一类居住用地 245.3 3.3 3.1 R2 二类居住用地 1333.1 18.1 16.7 2 C 公共设施用地 1811.5 24.5 22.6 其中 C1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 93.1 1.3 1.2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882.6 12.0 11.0 C3 文化娱乐用地 326.1 4.4 4.1 C4 体育用地 70.2 1.0 0.9 C5 医疗卫生用地 35.8 0.5 0.4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392.5 5.3 4.9 C9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11.2 0.2 0.1 3 M 工业用地 148.5 2.0 1.9 其中 M1 其中 一类工业用地 148.5 2.0 1.9 4 S 道路广场用地 1862 25.2 23.3 其中 S1 其中 道路用地 1780 24.1 22.3 S2 广场用地 80.9 1.1 1.0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1.1 0.01 0.0 5 G 绿地 1780.5 24.1 22.3 其中 G 1 其中 公园绿地 1182.2 16.0 14.8 G 3 防护绿地 598.3 8.1 7.5 6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32.1 1.8 1.7 7 T 对外交通用地 67.5 0.9 0.8 城市建设用地 7380.5 100.0 92.3 注:2020年规划期末城市人口达到80万。

 附表八

 :新城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2010年)

 序号 类别代号 用地名称 面积(ha) 占建设用地百分比(%) 人均建设用地面积(m2) 1 R 居住用地 475.8 20.6 19.8 其中 R2

 二类居住用地 475.8 20.6 19.8 2 C 公共设施用地 655.2 28.4 27.3 其中 C1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 23.2 1.0 1.0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327.4 14.2 13.6 C3 文化娱乐用地 99.2 4.3 4.1 C4 体育用地 57.2 2.5 2.4 C5 医疗卫生用地 8.0 0.3 0.3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140.2 6.1 5.8 3 S 道路广场用地 425.2 18.4 17.7 其中 S1 其中 道路用地 351.8 15.2 14.7 S2 广场用地 72.3 3.1 3.0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1.1 0.0 0.0 4 G 绿地 644.3 27.9 26.8 其中 G 1 其中 公园绿地 464.9 20.1 19.4 G 3 防护绿地 179.4 7.8 7.5 5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109.8 4.8 4.6 城市建设用地 2310.3 100 96.3 注:2010年城市人口达到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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