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慢性病示范区创建部门职责明细

来源:二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0-07-31 点击:

西畴县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省级示范区建设指标分类明细 根据省、州级关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示范区建设要求,结合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省级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9〕36号)要求,现在对各协作单位、部门指标分类进行梳理,涉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示范区建设各单位、部门按照本指标明细,按照方案要求及评价办法和资料准备及要求(见西政办发〔2019〕36号),认真组织本部门开展好本单位、本部门指标,并将相关资料上报县创建办。

一、 政策完善(45分)
(一)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25分)
1.辖区政府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目前部门职责,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10分)
责任单位:政府办 2.辖区政府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规划。(5分)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3.慢性病防控融入各部门政策规章制度,有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险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相关的政策规章制度。(5分)
责任单位:各协作单位 4.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公正督导制度,控制示范区建设的多部门联合督导。(5分)
责任单位:政府办 (二)保障慢性病防控经费。(10分)
5.慢性病控制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结算管理。(3分)
6.辖区政府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专款专用。(5分)
7.保障疾控机构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2分)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三)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10分)
8.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2分)
9.辖区政府将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8分)
责任单位:政府办 二、环境支持(50分)
(一)
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20分)
10.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8分)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 11.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4分)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12.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8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教体局 (二)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10分)
13.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5分)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5分)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供经常创建体育锻炼人口比例。(10分)
15.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分)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16.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2分)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工信商务局 17.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健身活动,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2分)
责任单位:各协作单位 18.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2分)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教体局 19.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2分)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四)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10分)
20.辖区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3分)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 21.禁止烟草广告。(1分)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2. 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2分)
责任单位:政府办、县卫健局、县教体局 23.辖区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2分)
责任单位:(各县乡卫生健康机构)
24.降低辖区15岁以上成年人吸烟率。(2分)
责任单位:各协作单位 三、体系整合(30分)
(一)
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15分)
25.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服务体系和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8分)
责任单位:政府办 26.建立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等的工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的整合。(7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二)
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15分)
27.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专职人员。(5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
28.二级以上医院配备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履行相应的公共卫生职责。(5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院)
2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承担所在区域慢性病防控工作。(5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乡镇卫生院)
四、健康教育与健康与健康促进(28分)
(一)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10分)
30.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定期传播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2分)
31.开展社会性大型健康日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2分)
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局 32.各社区、村民委员会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居民普及慢性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3分)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3.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3分)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二)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10分)
34.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分)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
35.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4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8分)
36.辖区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2分)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37.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2分)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38.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4分)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五、慢性病全程管理(87分)
(一)
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20分)
39.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7分)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 40.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患者,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13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25分)
41.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7分)
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 42.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6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43.提高18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4分)
44.提高35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4分)
45.提高管理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控制率。(4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在重点人群中开展口腔疾病防治。(6分)
46.实施儿童窝沟封闭,社区协同开展健康口腔活动。(3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人民医院)、县教体局 47.控制12岁儿童患龋率。(3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人民医院)、县教体局 (四)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15分)
48.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10分)
49.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5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五)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7分)
50.辖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综合服务区。(3分)
责任单位:各乡镇卫生院 51.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及中医适宜技术推广。(4分)
责任单位: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六)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7分)
52.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4分)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 5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3分)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7分)
54.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4分)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55.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3分)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六、监测评估(30分)
(一)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15分)
56.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10分)
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
57.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5分)
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 (二)开展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定期发布调查结果。(15分)
58.辖区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9分)
责任单位:县疾控中心 59.辖区政府发布人群慢性病防控有关健康信息。(6分)
责任单位:政府办 七、 创新引领(30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30分)
60.倡导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当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10分)
61.总结有创新、特色案例。(15分)
62.示范区成功经验在全省被推广应用。(5分)
责任单位:政府办 各协作单位明细条目及得分:
独自职责:
政府办:第1.4.8.9.25.54.59.60.61.62等共10条计73分。

县发改局:第2等1条计5分。

县财政局:第5.6.7条等3条计10分。

县住建局:第11条等1条计4分。

县卫健局第26.48.49等3条计22分。

县教体局:第15.19.30.31.33.36.37.38等8条计19分。

县市管局:第21条计1分。

县医保局:第52条计4分。

县民政局: 第55条计3分。

各乡镇人民政府:第13.32条计8分。

联合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市管局、县教体局:第10条计8分。

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第34条计6分。

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及各医疗卫生单位:第56条计10分。

县教体局、县工信商务局:第16条计2分。

团县委、县教体局:第18条计2分。

县市管局、县交运局、县综合执法局:第20条计3分。

县人民政府、县卫健局、县教体局:第22条计2分。

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教体局:第39条计7分。

县卫健局、县教体局:第12.46.47条计14分。

各协作单位:第3、17、24条计9分。

医疗卫生单位职责:
县疾控中心:第27.57.58条等计19分。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第23.28条等计7分。

县中医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第51条计4分。

各医疗单位:第14.35.40.41.42.43.44.45.53条等9条计50分。

各乡镇卫生院:第29.50条计8分。

推荐访问: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部门职责表 创建慢性病示范区 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国家慢性病示范区创建 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 卫生镇创建部门职责 卫生院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示范区建设工作 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年度总结
上一篇:有关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报(2020.3.10)
下一篇: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仪式讲话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