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成品保护专项方案(范文)16

来源:一级建造师 发布时间:2021-01-23 点击:

 工程施工成品保护专项方案 6.5.1

 成品保护组织机构 项目部根据项目班子的人员情况及本工程的特点,以及工程质量目标,建立了成品保护组织机构,制订本措施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工程成本控制。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 技术经理 HSE总监 商务经理 质量总监工程部 技术部 HSE管理部 商务部 质量部各分包队伍物资经理物资设备管理部 表 6.5.1-1

 成品保护组织机构图 6.5.2

 成品保护组织分工及责任 (1)项目经理、项目技术经理:

 执行公司及金茂有关文件,主持有关人员进行编制《成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生产,配置资源,保证工程成品保护的活动顺利进行。对本项目成品保护负直接责任。

 (2)项目副经理:

 协助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成品保护措施》,经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成品或半成品进行检查,对现场成品保护人员的组织安排以及管理负直接责任。

 (3)技术、质量、材料员和专业工程师:

 协助项目部领导编制各分项工种详细具体的《成品保护措施》并实施,参加对现场成品或半成品的检查,负责各自分项工种的成品保护人员的安排管理,制订成品保护制度,以及所损坏的成品或半成品的修复和纠正措施。对本工种的成品或半成品管理负直接责任。

 (4)各分包:

 负责落实《成品保护措施》的实施,对各自分项工程的成品或半成品专职成品保护人员进行挑选安排和管理,教育所有施工人员提高成品保护意识,加强成品保护工作,坚决与损坏成品的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现场的成品半成品的直接保护负直接责任。

 6.5.3

 成品保护部署 6.5.3.1

 成品保护责任划分 (1)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由项目经理部采购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保管,现场经理和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由项目经理部发送到外包单位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外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

 (2)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结构工程分包施工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配合施工等专业队伍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专业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必须向土建分包单位进行交接。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土建、水电安装均要

 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3)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装修分包单位,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单位是水电安装的分包单位。土建和水电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在工程收尾阶段,装饰分包单位要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专业分包队伍必须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入户作业交接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楼层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单位,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外包单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各分包单位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口负责人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接受进户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吸烟。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分包单位在进行本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项目部经与其它专业队伍协调同意后,在其它专业派人协助下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将恢复其成品。

 项目部安排进度计划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项目部对所有入场人员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所有施工人员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自身的切身利益。

 6.5.3.2

 成品保护部署 (1)根据本工程特点合理安排成品保护人员分区划片,定人到位。

 (2)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加强成品保护措施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施工人员都认识到成品、半成品保护的重要性。

 (3)楼口设成品保护队员查验出入证明,严格执行出入制度。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楼内。

 (4)加强消防工作,严格控制明火作业,电气焊作业必须进行封档,(有用火证后方可作业)防止飞溅污染损坏成品。

 (5)需要拆改的要有拆改证明,无证不得拆改,成品保护队员监督检查野蛮施工。

 (6)维护环境卫生,禁止楼内大小便,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做好文明施工。

 (7)楼口挂设提示牌,警示牌,提示大家注意成品保护。

 (8)项目责任人在交底中,必须涉及成品、半成品保护内容,明确成品保护责任。

 (9)对加工件及设备,成品库必须设专人负责并建立验收库台帐

 和领退手续台帐。

 (10)从生产安排上要研究合理的工种、工序搭接,并以此组织施工,以利于成品保护工作。

 (11)安装工程坚持以上至下的原则。

 (12)分包单位对自己施工项目以及相关分项工程项目的成品保护有直接责任,在签订合同中必须特别注明。

 6.5.3.3

 成品保护具体措施及具体介入时间以及成品保护人数 表 6.5.3-1

 成品保护具体措施 序号 成品保护项目 具体措施内容 示例 1 防水工程 1、产品保护 (1)已施工好的防水层需及时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操作人员不得穿带钉子的鞋作业。

 (2)穿过地面,墙面等处的管根,地漏等不得碰损、变位。

 (3)地漏、排水口等处要保持畅通,施工中需采取保护措施。

 (4)涂膜防水层施工后,固化前不允许上人行走踩踏,以防止破坏涂膜防水层,造成渗漏,防水施工单位需要制作明显标识牌和防护措施。

 (5)防水层施工时,要注意保护门窗口、墙等成品,防止污染。

 (6)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旁站记录后附施工单位上下道工序交接验收记录,如施工单位不出具记录,监理有权停止其施工;监理需要在旁站记录内描述上道工序的施工情况,施工条件是否满足、施工后盛水过程中门口是否有防护措施,如防护不及时,由监理工程师下发监理通知单并处罚。

 2、保护实施时间:防水工程施工开始 3、保护结束时间:保护层或者面层施工验收完毕 4、责任单位:防水单位 5、成品保护人数:各楼栋区域 1 人,并负责 防水保护

 该区域范围内的地库。

 2 钢筋混凝土工程 1、产品保护 (1)施工操作时要保护已做完的工程项目,有条件的建议门框要加防护,避免推车时损坏门框及墙面口、角。

 (2)施工时保护好各种管线(浇筑砼前用 Ø12钢筋做支架保护管线),设备及预埋件不得损坏。

 (3)施工时保护好地漏,出水口等部位,需做好临时堵口,以免灌入砂浆造成堵塞。

 (4)施工后的地面不准再剔凿孔洞、禁止在地面上和灰等有污染性的施工,必须施工的要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5)楼梯踏步施工完后,要加防护,不得在满足强度前出现人员通行,以保护棱角不被损坏。

 (6)地面完成后,总包单位需铺设密目安全网浇水养生,同时设专人看护,如发现其他单位人员破坏成品,由监理进行处罚。

 2、保护开始时间:土建施工开始 3、保护结束时间:毛坯交付 4、责任单位:土建总包 5、成品保护人数:各楼栋一人负责该楼栋及其附近地库。

 预留盒子

 墙保护

 柱保护

 预埋保护

 3 楼地面工程 1、产品保护 (1)地面施工时不得碰撞或损坏门框(扇)、栏杆、预埋件、管线、设备,楼梯踏步阳角、门洞阳角及墙面、饰面,门框(扇)和栏杆要采取可行的措施加以保护,以防手推车碰撞,不得碰撞管线、设备等造成位移。

 (2)施工时保护好地漏、管道、出水口等部位,应安放临时堵头,以防灌入浆液杂物造成堵塞,不得因浇筑地面砼造成漏水、堵塞,破坏或降低等级。

 (3)地面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水泥浆污染墙(柱)面、踢脚面、门窗框、设备、管线等,沾污的要及时清理干净。

 (4)施工时应注意对定位和标高控制的标准杆、尺、线的保护,不得触动造成移位。

 (5)面层完成后,夏季防止暴晒雨淋,冬季应防止凝结受冻。

 (6)已完成的地面在养护期内应安排专人养护和围护,认真进行 7 天临时封闭,洒水养护,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操作,严禁在其上堆放重物、推车碾压、行走踩踏。

 (7)楼梯间从开放通行至正式验收前,应做好楼梯踏级保护,可用木板或硬纸板置于踏步阳角处,防止踏步阳角受损。

 (8)地面面层强度或水泥砂浆结合层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人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操作时应将梯子腿、小车腿、脚手架根部等应进行软包裹,不得有锐器或重物拖拉、冲击损伤地面, 禁止在面层上拌和砂浆、调配涂料,在油漆刷浆过程中应覆盖保护,防止污染地面。必须作为通道的地面,养护完毕后铺设保护层以保护地面。

 (9)水泥砂浆(或细石砼)面层:

 1)施工过程中作业区应围挡起来,不得有其它工种进入操作,避免造成表面污染、破损和起砂。

 2)夏季应防止暴晒雨淋,冬季应防止凝结受冻,养护期一般不少于 7d,水泥砂浆地面压光 24 小时后,可铺锯沫洒水养护,保持湿润,养护期间应遮盖和临时封闭,防止地面受污和损坏。

 3)砂浆面层砂浆强度≥5MPa 时方可允许上人,达到设计强度时才可下道工序施工。

 2、保护开始时间:土建施工开始

 地面保护

 楼梯保护

 墙面保护

 3、保护结束时间:毛坯交付 4、责任单位:土建总包 5、成品保护人数:各楼栋一人负责该楼栋及其附近地库。

 4 砌筑工程 1、产品保护 (1)砖在装运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不得随意倒掷、抛摔,以免因砖(砌)块受损而影响墙体砌筑质量。

 (2)在砌筑围护工程中,水电专业及时配合预埋管线,以避免后期剔凿对结构质量造成隐患。

 (3)墙面要随砌随清理,防止砂浆污染,雨季施工时要用塑料布及时覆盖已施工完毕的墙体。

 (4)沉降缝砌筑时要随砌随清理沉降缝侧多余砂浆,防止砂浆掉入沉降缝中,使沉降缝起不沉降变形的作用。

 (5)在构造柱、圈梁、模板支设时,严禁在砌体上硬撑、硬拉。

 (6)需要预留预埋的线盒管道铁件、门窗框应同砌体有机配合,做好预留预埋工作。

 (7)砌体完成后按标准要求进行养护。

 (8)冬雨期间施工按要求进行覆盖保护,保证砌体成品质量。

 (9)不得随意开槽打洞,重物重锤击撞。

 注:因各地区使用砌砖种类不同,以上只代表成品保护的示意图,并未表示使用砌块的种类或要求。

 2、保护开始时间:砌筑工程施工开始 3、保护结束时间:装修装饰开始 4、责任单位:土建总包 5、成品保护人数:各楼栋一人负责该楼栋及其附近地库。

 预留保护

 预留保护

 预留保护

 5 抹灰工程 1、产品保护 (1)抹灰时要注意不要碰撞墙角、门框等,门框下部 70cm 高度范围内应钉模板、方木或木板等保护,铝合金门窗应贴膜保护,不得在窗框上搭设跳板,也不得以窗洞作为内外行走通道攀登践踏,以免污染和损坏。

 (2)室外翻拆外架时要防止脚手架杆件碰坏已抹好的墙面和窗框,不可随意蹬踩窗台、线条和损坏棱角或污染墙面;出阳(露)台门下框和窗户下框应采用方木或模板加以保护;墙边角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可以钉木板做防护,避免因工序穿叉作业造成墙面污染和损坏。

 (3)室内搬运物料要轻抬、轻放,及时清除场内杂物,施工机具、材料堆放整齐,避免撞坏和污染门窗、墙面和护角。

 (4)抹灰砂浆存放在灰槽内,装卸时注意不得溅脏成品墙面,抹灰层在凝结硬化前防止水冲、撞击、振动和挤压。

 (5)抹灰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擦干净残留在门窗上的砂浆,梯子、靠尺和铁铲(锹)等工具不要靠在刚完成的墙面抹灰层上,并及时喷水养护,养护期一般不少于 7d。

 (6)抹灰施工时应采取措施保护好墙面、顶棚上的预埋件、电线槽(盒)、通风口、预留孔洞等,抹至以上物件周围时应细心操作,不得野蛮将灰浆埋入盒内,对被砂浆污染的,要及时清理干净。

 (7)施工过程中不得从脚手架上和室内向外倾倒污水、垃圾等。

 2、保护开始时间:抹灰施工开始 3、保护结束时间:移交给装饰单位 4、责任单位:土建总包 5、成品保护人数:各楼栋一人负责该楼栋及其附近地库。

 抹灰防护

 抹灰防护

 抹灰防护

 抹灰防护

 6 楼梯栏杆、阳台护栏、百叶 1、保护方式:木扶手先缠塑料薄膜再用彩条布全包,金属扶手同护栏用彩条布整体全包。(见上图)。

 产品保护:安装过程中注意表面,安装后将面层污染清除后即时用防潮膜满铺保护。保洁注意事项:不得使用腐蚀质溶液,用干净不褪色的抹布或毛巾擦拭干净即可。

 2、保护实施时间:安装检验合格后,即实施保护。

 3、保护拆除时间:细部整改后拆除。

 4、实施责任单位:安装单位。

 5、人数:总体 1 人管控。

 栏杆保护

 栏杆保护

 栏杆保护 7 外窗及窗框 1、保护方式:用细木工板做成“U”型槽或成品保护槽,扣在窗底框等容易破损部位(见上图)。产品保护:各窗框安装过程中应避免损伤保护膜,确保保护膜完整、无裸露。窗框安装完成后,及时用“U”型槽扣在容易破损的窗框上,确保窗框无破损。保洁注意事项: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水、二甲苯等溶液擦拭型材表面。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型材表面,防止表面产生划痕。

 2、保护实施时间:窗框安装后即时保护。

 3、保护拆除时间:玻璃安装前拆除。

 外窗保护

 4、实施责任单位:总包单位(如批量装修则为装修总包单位)。

 5、成品保护人数:各楼栋一人负责该楼栋及其附近地库。

 外窗保护 8 室外地坪及户外入户门的保护措施 1、产品保护: 门扇安装过程中应避免损伤保护膜,确保保护膜完整、无裸露。门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及时用成品瓦楞纸板满贴在进户门表面,用胶带固定,确保整体平整,无破损、翘角现象。

 锁、猫眼和防盗链在交付前才安装,防止防盗链碰伤木门。

 木门门套的阳角用成品纸板用胶粘贴做好护角保护,高度 2m。地坪采用条形围挡上压木条及砖头防止被风掀起。保洁注意事项: 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水、二甲苯、草酸等溶液擦拭表面;严禁上述易腐蚀溶液接触表面。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表面,防止表面产生划痕。不得使用腐蚀质溶液,用湿布擦拭灰尘即可。

 2、责任单位: 门安装单位(房门钥匙移交后由装修总包负责),地坪由精装总包负责。

 3、实施时间: 交接后后及时保护。

 4、拆除时间: 竣工保洁完成后。

 5、成品保护人数:各楼栋一人负责该楼栋及其附近地库。

 室外保护

 室外保护

 9 电气预埋箱体 1、保护方式:电气预埋箱盒用苯板填塞密实后用胶带密封或用木板对箱口进行封闭(见上图)。产品保护:施工安装过程中应避免损伤保护塑料布,确保完整、无裸露。

 保洁注意事项: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水、二甲苯、草酸等溶液擦拭金属表面;严禁上述易腐蚀溶液接触金属表面。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喷塑表面,防止表面产生划痕。

 2、保护实施时间:电气箱体预埋前即进行封裹,预埋后即时保护。

 3、保护拆除时间:墙面装饰工程完成后,电气安装开始时拆除。

 4、实施责任单位:强电及弱电安装施工单位。

 5、成品保护人数:各楼栋一人负责该楼栋及其附近地库。

 电气预埋保护

 10 下水管道口封堵 1、保护方式:采用成品 PVC 配套封口进行封堵(如上图),施工安装过程中避免下水管中进入杂物,保证封堵密实,可用专用粘接剂进行粘接。

 2、保护实施时间:下水管道安装完成后。

 3、保护拆除时间:住户交付前。

 4、实施责任单位:总包施工单位(如批量装修则为装修总包单位)。

 5、成品保护人数:各楼栋一人负责该楼栋及其附近地库。

 管道保护

 管道保护

 (2)其他措施 1)在成品保护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门卫制度,加大各项安保措施力度,与专业保安公司签订安保责任状,切实做好本工程的各项安保;针对公众区的每一个楼层均配置一名保安,为成品(半成品)以及设备提供 24 小时保安服务,防止破坏、污染。

 11 进户、单元门、防火门、车库门门扇 1、保护方式:成品瓦楞纸板满贴(见上图)。产品保护:门扇安装过程中应避免损伤保护膜,确保保护膜完整、无裸露。门扇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及时用锡纸防潮膜满贴在进户门表面,用胶带固定,确保整体平整,无破损、翘角现象。

 保洁注意事项:严禁使用油漆稀释剂、脱漆松香水、二甲苯等溶液擦拭油漆表面。不得用金属工具铲擦门扇表面,防止表面产生划痕,用干布擦拭灰尘即可。

 2、保护实施时间:进户门扇安装检验合格后,即实施保护。

 3、保护拆除时间:细部整改后拆除。

 4、实施责任单位:产品安装单位。

 5、成品保护人数:各楼栋一人负责该楼栋及其附近地库。

 门保护

 门保护 12 楼梯踏步 1、产品保护:铺装完成清理干净后,用胶垫或塑料布保护底层,上面铺盖 9 厘板。避免抹布中带有沙粒等造成擦拭过程中划伤 保洁注意事项:拆除后采用柔软干布擦拭干净即可。

 2、责任单位:装修总包 3、实施时间:装修完成后即时进行保护。

 4、拆除时间:整体工程验收完成整改后,保洁后拆除。

 5、成品保护人数:各楼栋一人负责该楼栋及其附近地库。

 楼梯踏步保护

 针对地库,封闭不需要的出入口,并在正常出入口设置保安巡视,并加强监控。在楼层内安装监视系统,切实做好安保工作。

 2)委托专业保洁公司,成立工程清理保洁小组,配备拖布、棉纱、清洁剂等用品,对达到竣工的房间、楼层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将房门锁好,定期开启门、窗通风。

 3)工程竣工验收后,未正式交付业主前,我们将在现场留驻足够保安人员,负责已完工程、设备及现场安全,任何人不准在此期间使用房间、设备及其他设备。

 6.5.4

 成品保护制度 施工管理的各级负责人必须把成品保护意识提高到一定的高度,并且予以重视。

 现场成品保护由现场经理直接领导,按分项工程划分,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为成品保护的责任人,现场成品保护由分包单位具体执行。

 现场每个分项工程设立成品保护人员,经常进行巡视,对成品保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

 现场制定成品保护惩罚制度,对成品保护好的给予奖励,对成品保护不好的予以处罚。

 在成品保护过程中,若发现重大事故,项目将逐级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

 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在工程施工开始必须对相应的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交底或在相应的技术交底中进行说明。

 现场施工应做到本工序施工完的同时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才交给

 下道工序,下道工序施工前应检查上道工序施工完是否做好成品保护才能开始本工序的施工。

 6.5.5

 建立健全成品保护制度 现场成品保护由现场经理直接领导,按分项工程划分,各分项工程的责任师为成品保护的责任人,现场成品保护由分包单位具体执行。

 现场每个分项工程设立成品保护人员,经常进行巡视,对成品保护进行经常性的监督。

 现场制定成品保护惩罚制度,对成品保护好的给予奖励,对成品保护不好的予以处罚。

 在成品保护过程中,若发现重大事故,项目将逐级追究各级负责人的责任。

 各个分项工程的责任师在工程施工开始必须对相应的分项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交底或在相应的技术交底中进行说明。

 现场施工应做到本工序施工完的同时必须做好成品保护才交给下道工序,下道工序施工前应检查上道工序施工完是否做好成品保护才能开始本工序的施工。

 经常性发开展对职工的成品保护意识教育,做到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得在已完成品或半点成品上乱涂、乱画、乱刻。

 对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做好相互间的移交接收工作,否则不得擅自开工。自接收日起负责对已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遵循合理的施工程序,不得野蛮施工,避免施工不当造成返工和对已完成成品的破坏。

 与各分包之间加强联系,多碰头,在进入下道工序之前,通知上道工序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进行验收,符合要求签字盖章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安装施工计划与装饰施工计划相互协调配合,不得各自为政,杜绝多次开槽,反复修补,破坏成品的不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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