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关系论文,(1)

来源:证券从业 发布时间:2020-10-20 点击:

  1. 企业概况

 1.1 企业简介 雅戈尔集团创建于 1979 年,经过 37 年的发展,逐步确立了以品牌服装为主业,涉足地产开发、金融投资领域,多元并进、专业化发展的经营格局,成为拥有员工 5 万余人的大型跨国集团公司,旗下的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是中国服装行业的龙头企业。在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2007 年度中国 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中,“雅戈尔”商标品牌价值 92.11 亿元,位列 500 强第66 位,成为全国纺织服装第一品牌。2008 年,雅戈尔以 1.2 亿美元的净资产收购美国服装业五大巨头之一 KELLWOOD 下属的核心男装业务部新马集团,成为世界最大的男装服装生产企业,连续五年位居行业销售、利润双百强首位,获评行业唯一一家先进制造业企业. 1.2 企业文化 雅戈尔企业文化随着雅戈尔集团的成长不断形成,它根植于企业,可追溯到1979 年的“青春服装厂”时期,经过横向联营、引进外资、股份制改造、资本上市等发展阶段,通过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嫁接,在企业变革成长中不断锤炼,不断推陈出新,形成今日雅戈尔企业文化的整体面貌。

  一个优秀的企业是一个具有高度荣誉感的企业。他要求人人为同一个目标而努力,向同一个方向而奋进,用个体的力量散发一点光,贡献一点热,聚水成海,这样的企业才能充满力量。雅戈尔强调集体荣誉感,凝聚众人的力量,喊响一个名字。优秀的企业也同时具备长远的眼光,以远超同类企业的眼光寻找真正的价值。一个有使命感、有抱负的企业绝不把目光停留在眼前利益,必然以深远的心灵追求更为宏远的价值,实现更高的利益。因此,诚信、务实、责任、勤俭、和谐成为了雅戈尔的核心价值观。

 1.2.1 雅戈尔的愿景 创国际品牌,铸百年企业。这是雅戈尔的发展目标,也是推动促进雅戈尔永续发展的原动力。作为中国服装的龙头企业,创建中国的世界品牌既是企业的终

 极目标,更是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成就百年企业同样承载了企业对员工的终极使命。

 1.2.2 雅戈尔的宗旨

  勇于变革,不断创新。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就必须正确处理好社会、企业、顾客、员工等的相互关系,必须平衡相关者的利益。消费者是企业服务的首要对象,没有消费者的满意就没有企业的成长,是消费者的支持使公司蒸蒸日上,为此必须重视消费者的满意度。独木不成林,单放不是春。企业在运作和发展当中不可能单枪匹马前行,任何进步都有合作者的一份功劳,在日益注重“供应链”的当下,雅戈尔始终坚持与合作者共生共荣、合作发展的企业宗旨。

 1.3 岗位设置情况

  图 1-1 雅戈尔总部岗位设置图 2. 制度制定原因分析

 2.1 法律层面 2.1.1 建立劳动争议处理管理制度的原因 1)雅戈尔是拥有员工 5 万余人的大型跨国集团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数高速增长,尤其是集体劳动争议的数量在不断增加; 2)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中,依法裁决的比重进一步加大; 3)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不太合理,不太健全;

 4)个别员工贪图私利,转企业政策的空子。

 2.3 人文关怀管理制度

  员工是企业的基础,是构成企业这部大机器的螺丝钉。但同时,员工也是有血有肉的人,要让员工真正认可企业,真正为企业尽心尽力的服务,人文关怀是很好的手段。通过人文关怀,员工能切实感受到企业的温暖,感受到自己的价值。雅戈尔作为一个老牌企业,其发展至今离不开员工集体的力量。从其企业文化也可以看出,该企业很重视员工的凝聚力。毋庸置疑的是老员工随着企业一起发展壮大对企业的忠诚度和认同感是极高的,但相对大多数的新员工,并没有经历企业发展的过程,从而对企业得归属感和忠诚度还有待考验。因此建立健全的人文关怀制度,对员工从情感上认可企业是十分必要的。

 3. 企业制度设计

 3.1 法律层面 3.1.1 雅戈尔集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附录一》 3.1.2 雅戈尔集团集体劳动合同管理制度《附录二》 3.1.3 雅戈尔集团劳动争议处理管理制度《附录三》 3.2 伦理道德层面 3.2.1 雅戈尔集团员工满意度调查制度《附录四》 3.2.2 雅戈尔集团员工沟通管理制度《附录五》 3.2.3 雅戈尔集团员工人文关怀管理制度《附录六》 3.2.4 雅戈尔集团员工劳动保护安全健康管理制度《附录七》 4. 附录

 附录一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了规范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公司具体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在本公司工作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该制度,本着合法、公平、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充分考虑各方利益。

 第四条 管理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受总经理领导,会同工会,负责本公司具体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相关内容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 合同签订 公司与劳动者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后,自用工之日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要及时订立书面合同,最迟不得超过用工之日起 15 天,有特殊原因可延长至 30 天。相关部门负责人如没有积极正确引导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至上一级领导直至向总经理说明情况。如果员工采取消极的对待态度,出现问题公司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知情权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与提供劳动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如发现有虚假情况,双方均享有拒绝签订权,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提供虚假情况的一方承担,必要时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关于劳动合同条款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规定本公司的劳动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十)保守秘密、福利待遇、服务期、违约金等。

 第八条 合同形式 本公司合同为固定期限的要是合同,一般为 1-3 年。劳动合同的签订以本人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九条 竞业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竞业人员作出明确说明,主要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以及掌握公司特色生产技术基层人员。竞业限制期限为解除劳动合同后两年。如违背该条规定,造成的损失由本人全部承担,必要时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条 服务期 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特殊待遇的员工,如出资培训、出国考察、特殊提拔,住房补贴等,约定三至五年的服务期。如违背该条规定,造成的损失由本人全部承担,必要时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十一条 履行范围 公司和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和工作说明书相关内容,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第十二条 履行要求 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向员工支付足额劳动报酬。如遇公司经营困难可适当延期支付,延期时间不得超过 30 天。

 员工应按照相关操作规定正确操作。员工如拒绝相关管理人员指挥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的,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员工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变更规定 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中的部分内容。变更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一式两份。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四条 约定解除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任意解除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 违反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公司和员工任何一方违反相关规定的,另一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合同续签 第十七条 续签要求 员工合同期满,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与用人部门充分沟通协商,用人部门负责员工的工作考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提供专业意见,按规定程序组织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续签程序 人力资源部门应在合同到期 45 天前将《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发员工本人签署意见,员工收到意向书后三天内回复。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员工回复的意向书后,将《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提交用人部门负责人,会同用人部门负责人对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在员工合同到期前 30 天完成合同续签审批程序。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负责人认为不符合续签合同条件,经审批后不再续签合同的,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合同到期日前通知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意外处理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未有规定的可以以相关经典案例或公司章程有关内容为参考。

 第二十条 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录二

 集体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了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规范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员工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根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集体合同的所有情况。

 第三条 制定原则 制定过程中,应当遵循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原则。

 第二章 集体合同订立 第四条 合同条款 集体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一)劳动报酬,包括工资标准、最低工资、工资支付办法和增减幅度、延长工作时间付酬标准及特殊情况下工资标准等;

  (二)工作时间,包括日工作时间、周工作时间、延长工作时间、夜班工作时间、劳动定额的确定及轮班形式等;

  (三)休息休假,包括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时间、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标准、不能实行标准工时的职工休息休假等;

  (四)保险福利,包括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企业补充保险等;

  (五)劳动安全与卫生,包括劳动安全卫生、劳动条件的标准和改善措施,从事有毒有害工种人员的健康检查以及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等;

  (六)职工教育与培训,包括职工上岗前、工作中及转岗的教育与培训,教育与培训的周期、时间和教育培训期间的工资及待遇等;

  (七)公司经济性裁员;

  (八)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七)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签订主体 集体合同由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公司,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公司签订。

 第六条 合同要约

 集体合同的要约可以由工会主席或者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向公司提出,也可以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职工一方提出,要约应当是书面形式。

 第七条 平等协商 员工一方或者公司书面提出签订集体合同要约的,双方应当在收到要约 15日内就签订集体合同的有关事项进行平等协商,至迟不得超过 1 个月。平等协商的双方代表人数对等,每方 3 至 10 名。经平等协商形成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讨论、表决。集体合同草案通过后,双方首席代表应当在五日内签字。之后要报送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部门审查。

 第八条 合同期限 集体合同期限为 1 至 3 年。

 第三章 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九条 变更、解除情形 在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

  (一)签订集体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者废止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全部不能履行的;

  (三)公司资产发生重大变动或者公司组织形式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变更、解除要求 签订集体合同的一方可以就集体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以书面形式提出协商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程序 变更集体合同,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办理;解除集体合同,应当在合同解除 7 日前报告审查该集体合同的劳动保障部门,并提交书面说明。

 集体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集体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章 集体合同的续签 第十二条 续签要求 续签集体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的 60 日内进行协商。续签集体合同应当按照本制度签订集体合同程序办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意外处理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未有规定的可以以相关经典案例或公司章程有关内容为参考。

 第十四条 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录三

 雅戈尔集团劳动争议处理管理制度

 (一)总则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 。

 (二)目的与宗旨 为保障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以及在劳动争议发生后,让公司和公司员工能够按照规章制度来调节劳动争议。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 2.实习生按照签订的《实习管理协议》的规定执行 (四)职责

  1.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工会负责劳动争议调解与处理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劳动争议的协调工作 (五)争议处理原则 1.员工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与公司发生的劳动争议必须以合法的形式予以解决,员工不得借故闹事,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停止进行工作或履行职责 2.如果员工以劳动争议为理由停止进行工作或履行职责者,将视为严重违纪 3.如果员工以劳动争议为理由借故闹事或者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者,公司将有权将其立即辞退 (六)争议解决途径 1.争议发生后,员工应首先问其直接上级进行口头或书面的沟通,以促进争议的协商解决 2.如果直接上级无法解决或员工对直接上级处理不满意,员工有权将争议直接提交人力资源部或工会,人力资源部或工会将协商各方予以解决 3.如果员工不满意交人力资源部或者公会的处理结果,可要求与行政副总面谈

 4.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也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当事人双方应当从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的 60 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公司和个人有权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 (七)说明 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经批准后起施行 附录六

 人文关怀管理制度

 为贯彻执行公司以人为本的精神理念,体现公司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和关怀,并以此增进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归属感及忠诚度,进而达到让员工保持更好的工作心态,与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特制定本人文关怀管理制度。

  第 1 条

 尊重员工

  企业要尊重员工的人格、劳动,保障员工的一切合法权利。要让员工参与企业的管理,对于企业的经营战略、方针、决策多听取广大员工的意见,并让他们参与实拖。

  第 2 条

 新员工关怀 1.从员工应聘之时起,即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或新进人员有冷漠对待、苛刻责备、嘲讽讥笑等行为。

 2.凡有新进人员达到公司,必须由主管级或以上人员为其介绍公司的主要领导情况及他在工作环境中最多接触和协同工作的同事情况。

 3.新员工到岗第一个月之内,上级主管须做不低于 3 次的访谈,了解其进入工作岗位后的工作状况及生活状况;人事主管须做不低于 1 次的访谈,了解其进入工作岗位后的工作状况及生活状况。

 4.新员工(上岗 1 月以内的)出现工作过失的,以帮助教育为基本的处理方式。但对于屡教不改者或者己经造成重大事故者符合关于员工奖惩管理相关规定中应予辞退的,按辞退办理。

 5.组织转正的新进员工进行聚会或聚餐,由主管级以上人员陪同进行,对新进员工表示欢迎和答谢。

  第 3 条

 在职员工的培训

  1.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知识、专业技能、规章制度的培训,丰富和更新专业知识。

 2.对公司员工进行调配后需进行转岗培训。

 3.及时发现员工培训需求并合理的满足。

  第 4 条

 节日关怀 1.主管人员需多向下属员工发送关怀问候短信及节日祝福短信。中秋、春节等大型传统节日公司总经理及主管人员需向全体员工发送致谢、祝福及问候的短信。

 2.每年春节假期前组织一次全体员工聚会,邀请公司顾问、优秀员工家庭成员参加,由公司总经理向员工表示慰问和祝福。

 3.在每年中秋、端午节前,由人力资源部申请购买适当数量的月饼、粽子,于节前发放至员工手中;春节前向员工发新年礼品。

  第 5 条

 生日关怀 1.人力资源部为新进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就员工的生日、爱好、家庭成员状况、家人联系方式等资料信息必须完备并确认其准确性。生日信息需遵从地区习惯,注明是按照公历计算生日还是按照传统农历计算生日。凡属于少数民族并确认有特殊生活习惯或者禁忌的员工,公司须有记录备案。

 2.凡员工生日,上级主管须亲自致以祝福问候(至少上级直属主管需发短信问候)。

 3.人力资源部给员工发放生日礼品并代表公司总经理对员工给予祝福问候。

  第 6 条

 婚育贺仪 1.员工办理结婚宴请时,公司为员工送上符合当地习俗的婚宴礼品。

 2..员工子女出生后,公司派专人慰问,致贺仪礼品,300 元标准。

  第 7 条

 员工生病关怀及劳动保护 1.凡生病员工,上级主管至少需短信问候并在归岗后表示慰问。对于生病住院和工伤的员工,至少由其上级主管与人力资源、行政主管一起进行看望慰问。

 生病住院并病情比较严重的,人力资源部组织高层领导代表公司前往探望慰问,让病痛中员工深切感受到公司的关怀。住院员工购买物品标准不超过 300 元。

 2.由公司统一购买一部分日常用药品放置在部门内,供员工免费使用。

 3.每年夏季由公司统一购买防暑药品、发放防暑费及清凉饮料。

 4.公司每次组织集体性聚会或者活动前需调阅员工信息资料,并酌情就有特殊信仰、禁忌、特殊生活习惯和本次聚会或者活动有所冲突的员工做出妥善安排。

 5.公司每年为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

  第 8 条

 家庭拜访及亲属关怀 1.凡员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发生重大意外事件,或者员工工作生活中出现重大困难的,公司核实后主动给予支持援助。由工会负责具体操作。但需要注意尽可能地避免让员工自己主动申请。

 2.员工父母、配偶去世,公司给予慰问金 1000 元,并祭送花圈。

  第 9 条

 工作委屈关怀 1.凡出现员工被客人辱骂或殴打的,由上级主管即时陪同谈心,对员工进行情绪安抚,至其情绪稳定时方可继续上岗。

 2.员工被客人殴打并造成伤害的,公司需出面要求客人进行道歉及赔付等,在未和客人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确实为客人责任但如果最终无法落实赔偿的,医药费由公司进行承担。

 3.凡出现员工被客人无理取闹辱骂或殴打的,除了即时的安排休息平复情绪及安抚慰问外,并向该员工发放一定的慰问金,上级主管并代表公司表示歉意和谢意。(注:凡发放此类慰问金的,一律不得在对外公开场合进行。) 4.员工因工负伤,上级主管应及时安排员工进行伤口处理或到医院治疗。产生的相应医疗费用公司根据情况着情给予报销(违章、违法操作除外)。

  第 10 条

 员工活动 所有员工均有机会参加公司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体育锻炼、娱乐活动和其它各项活动,如周年庆活动、年终晚会、家庭日活动、“三八”妇女节主题活动、员工体育比赛、郊游等。

  第 11 条

 其它关怀 1.由工会及人力资源部进行牵头,各部门主管应每半年至少一次进行一线员工慰问活动,分赴销售及生产制造一线,代表公司进行关心和慰问。

 2.人力资源部每月至少与 5 位员工进行面谈并进行纪录,倾听员工心声,建立上、下沟通桥梁,让员工快乐工作、快乐学习。

 3.对于离职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进行面谈,并赠送纪念品,同时对已离职员工进行回访和关心。

 4.对于员工取得成绩要及时予以表彰及奖励,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为员工家属寄发由总经理亲自签发的祝贺信。

 5.企业内网设置公司工作幸福度调查问卷,员工可匿名填写并提出意见。

 执行日期

 2017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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