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办公室年终工作总结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

来源:银行从业 发布时间:2020-03-24 点击:

  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暨年度工作计划

      2011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在县建设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县招投标办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十一五”规划和城市建设中心工作,以主动、高效、规范和廉洁为目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求真务实,稳步推进,进一步加强软、硬环境建设,展现出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新活力,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1年全县招投标工作完成情况。

  2011年,全县共办理项目报建   个,面积    万平方米,投资额为   亿元。办理招标项目   个,中标价为     亿元,节省工程造价   亿元。发包登记率、招标率、应公开招标率均为   %。 

 二、经验做法和措施

  2011年以来,我县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业务量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去年相比,业务量呈现上升势头,为强化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管理,我办着力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根据**建设特点,结合国家以及省、市不断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争创一流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市场引导工作,出实招,重实效,夯实基础,确立以主动、高效、规范、廉洁为目标的工作方针,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推进活动,不断提升招投标监管水平。

 (一)把好政策落实关。

 今年以来,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而陆续出台了一批规范性文件,涉及资格审查、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代理信用管理等方面。为及时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我们充分利用工作例会、下基层等机会,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在全体人员中交流研讨,深刻理解各项文件精神,统一招投标监管的思想,布置落实好各项措施,明确执行范围,力求使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一年来,我们坚持把法制观念与效率观念有机结合,从实际出发,在落实各项法律法规的同时发展创新出有地方特色的、适合地方招投标健康发展的配套制度,及时制定并逐渐完善了《**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投标规定》、《**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县建筑领域不当行为防治办法》等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规范性文件,为维护招投标交易双方利益和引导市场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二) 把好市场监管关。 2011年以来,我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好招投标的工作要求,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行使监管职能,不断提升招投标配套管理水平。 

 1、发挥监管职能,保障行业秩序。2011年,由于国家经济态势的良好运行,加上县对城市建设和人居环境维护力度的加大,使得全县工程开工数量和范围都有较大的提高,招投标任务量呈上升趋势,特别是政府工程数量和私营建筑企业施工数量明显增多。针对这种现象,我们不断理顺工作思路,调整工作重点,突出工作效能原则,切实将监督管理贯穿到工程招投标的全过程中。一是坚持工作在先,服务为主。当前,工程建设任务的主角已由原来的国有资金项目转向以民营、私有资金为主体的房地产业,而这些企业中又多为外地公司,对本地的招投标规定并不了解。为了更好地实施招投标监管,我们坚持主动服务,优质服务,主动为其提供政策咨询,当好决策参谋,强化其工程招投标意识,做到防微杜渐,尽可能在源头上防止违法现象的发生。二是坚持监管并举,执法必严。继续坚持预防为主,查处为辅的原则,将普遍整顿向薄弱环节、重点环节转变,由被动向主动转变。我们严抓三个环节监督和四个步骤备案,监督好初步发包方案、招标公告、开标评标环节,抓好代理合同(自行招标)、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和书面报告、施工合同等过程的备案,强化招标办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大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在跟踪管理方面,我们在原有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的基础上,建立了**县建筑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对查实的违法行为公开暴光并记录在案、依法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维护了招投标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三是坚持市场联动,构筑严密的防范体系。一年来,我们坚持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困难,加大后续管理力度,或牵头组织招投标专项检查(如:针对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在岗情况的专项检查)、或积极抽调人员参加建筑市场联合执法检查,与各部门协调联动,公开曝光查处到的违法乱纪现象,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主动发挥监管职能,及时查找市场隐患,降低事故的发生,营造更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氛围,促进有形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 

 2、坚持工作例会,加强工作研究。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思路,注重听取大家的意见,我们坚持每星期召开一次工作人员例会会,每月召开一次学习培训会,

 每季召开全县招投标工作例会,每半年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不定期召开全体职工交流会,定期沟通信息和情况,并邀请县纪委、财政、监察等部门有关领导参加例会,学习招投标政策,传递最新招标动态,听取监督部门对招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倾听来自各个层面的声音,广泛征询各方意见,凝心聚力。鼓励大家勇于提出不同看法,反向思考,对招投标工作进行有益的研讨,不断增强自身理论和政策储备,对新问题、新情况、新观念及时商讨解决,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共同进步。实践证明,工作例会为大家提供了总结经验、交流思想、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平台,促进了行业监管水平的不断提高。 

 3、加强评委管理,保证评标质量。加强对评委的管理、提高评委综合素质是我们长抓不懈的工作之一。我县共有专家评委   名,评委综合素质的优劣对招投标结果的影响举足轻重。为此,我们从专家评委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两方面入手,双管齐下,通过每年的资料宣传、集中培训、细化评标办法、安装电子监控设施等方法不断加强对专家评委的管理,将评标过程中的人为因素减少到最低点。同时,我们坚持采用《专家评委评标评价表》,在每一次评标结束后,对每一位专家评委的表现打分,对有不良行为的要记录在案,动态管理专家评委库,淘汰不合格人员,定期选拔专业素质与思想素质兼备的人才,通过资格审查、培训、考试等环节,将合格人员作为新鲜血液充实到专家评委库中,不断提高评定标工作质量,做到科学、公正、合理。

  4、规范代理行为,提升服务质量。2011年以来,我县招标代理队伍迅速发展壮大,代理机构在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也成为了招投标规范化操作的代言人。我们找准这个切入点,充分发挥代理机构的纽带作用,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不断向业主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充分做好事前预防工作,竭力防止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通过召开代理机构工作例会,将最新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下发;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代理人员的专业水平;通过对每次代理行为的书面考评,提高代理人员的思想认识;通过建立统一监管、行业自律、依法执业的社会监督服务体系,促进招标代理机构的不断自我完善,推动招标代理机构勇于创企业品牌、树名牌,培育出训练有素的专业招标队伍,形成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服务竞争机制。 

 (三) 把好队伍建设关。 建设领域覆盖面宽,资金周转数额大,极易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因此,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增强法制意识和提高依法办事水平成为我们管理队伍的必修课。

  1、抓好教育,巩固思想基础。 一年来,我们坚持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并举,开展以党风廉政教育为主题的学习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以实际行动践行人员职责,提升自我认识,体现党员先进性,引导全体职工树正气、正行风、谋发展,扎实推进“学习型、廉政型”的单位建设,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经常性地按照建设局党委学习要求开展各项学习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思想,营造风正、气顺的工作氛围,为招投标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2、抓好管理,巩固业务基础。在当前形势下,我们充分认识到,随着招投标管理重心的下移,专业、扎实的业务素质已不仅仅只是对招标办工作人员的要求,对招投标各个环节中的参与者来说都应具备专业的业务素质,才能确保整个招投标过程规范有序。因此,我们在加强内部业务学习的同时,注重向外拓展各种培训活动,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上级单位的培训学习,进一步加深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操作实务、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知识、施工合同管理及FIDIC合同条件相关知识以及招投标监管V4.0系统等招投标新的专业知识的理解与应用。同时,在单位开展当面授课、信函传递、分批轮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专家评委、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招投标参建各方做好业务指导,深入基层宣传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培养高素质的招投标团队,提高招投标行业整体业务素质,为招投标监管提供基础保证。

  3、抓好行风,巩固勤廉基础。我办多年来都把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今年以来,我们积极开展反商业贿赂活动,按照上级的要求,扎实开展软环境建设,倡导岗位奉献,确保窗口单位管理和服务提速提效。一是抓廉政建设。我们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反商业贿赂工作,做到组织落实、计划周详、措施到位,成效明显;二是抓在窗口服务。主动采取措施,创新服务机制,清理服务项目,优化办事流程,压缩承诺时限,减少申报材料等,千方百计提高办事效率。在招投标服务窗口上实行“五个统一”(即人员统一管理、申请统一受理、材料统一传递、费用统一收取、结果统一发放),推行时效考核、限时办结、到期督办、全程代办等制度,为招商引资项目开辟

 “绿色**”,做好全天候服务(即只要工作需要,无论是节假日或休息时间都及时办理)、加班延时服务、保姆式服务(即对“绿色**”项目,按照符合条件立即办、材料不全帮着办、上报审批协助办、企业有难上门办、跟踪服务主动办的要求,实行“保姆”式服务),构建起人性化智能化的服务体系。营造出良好的办事环境,建立起集中、统一、优质、高效的招投标服务体系;三是抓行业监管。严格履行项目备案报批制度、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原则、严格评委管理制度、严格行业监督管理,在招投标过程中,强化行业职能监督,实行纪检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监察方可通过备案管理,现场巡视,受理投诉等多种形式,实现对各类招投标交易事前、事中、事后的多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招投标结果的公正透明,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内部工作作风的不断改善,工作方法的不断改进,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加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在工作中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出学习型、思考型、务实型和创新型队伍,充分提高招投标工作水平,展现招投标工作新活力。四是抓政务公开。对所有招投标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收费办法、管理制度等全部实行公开,通过制作单位公开版面、城区建筑工地固定版面、节日散发宣传品以及组织人员深入乡镇和在建工地等方式,把所有应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达到宣传深入,人人皆知的效果。 

 4、抓好支部,巩固合作基础。一年来,我们继续充分利用党支部这根纽带,加强与交易中心的团结协作,在工作中相互支持,做到有事互相商量,办事互相把关。积极开展党务公开促进政务公开,以党务公开带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促进工作共同提高。坚持窗口工作人员每天4次考勤,坚持“五禁止”工作制度(禁止在工作大厅玩电脑游戏、禁止电话闲聊、禁止擅自脱岗离岗、禁止与办事方发生争执、禁止有意刁难办事方),以创建城市文明窗口活动为载体,设立新的“先锋模范岗”、“青年文明岗”和“巾帼示范岗”,带动全体干部职工树立一流、服务、精品、法制意识;坚持首问负责制、行风评议制、廉政建设制、收费公开制、服务承诺制等措施,明确内部考核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互相找差距,共同促进步,进一步树立优良的窗口新形象,真正做到依法办事、热忱服务、严格管理、廉洁自律,打造出精品交易平台,有力地推动全县招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把好环境建设关。 为不断提高有形建筑市场的运行质量,在抓规范、抓监管、抓服务注重软环境建设的同时,我们不断优化硬件环境的改造质量。今年,交易中心的改造出新全部到位,开标更透明、评标更封闭、区域更合理的交易平台受到参建各方的一致好评。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完善交易单位电子数据库和交易资料档案库,为社会各界提供免费查询服务,从而更加体现出交易中心作为招标投标固定场所的专业效能,所有

 “阳光操作”得到更人性化的体现。为进入市场交易的建设工程参建各方提供了良好的客观条件,为有形建筑市场提供了更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

  三、 创新思路,展现招标管理新活力。 

 (一)实行民营项目备案制。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民营资金项目逐渐崛起,成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相对来说,民营资金项目因其自身的特点,从利益角度出发,更会重视项目资金的节约和工程项目的质量,因此,原来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设立的相对繁琐的招投标审批模式,因存在较长的招标周期而对民营经济地快速发展产生了一定阻碍。今年以来,为配合县委县政府优化投资环境的要求,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方便业主,对外资或民资项目招标全面实行备案制,招标办提供相关的一条龙服务,在不失有效监管的基础上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同时,为加强建设市场的管理,规范建筑工程的承发包行为,我们进一步加大对公开招标项目的监管力度,要求国有投资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投资项目则仍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招标;限额以下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也要通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选定施工企业,做好标前监督和标后重点检查工作。 

 (二)实施招投标全程电子监控。 今年,我们联合交易中心购置了计算机、刻录机、音响设备等监控设施,对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由监督机构和监察部门代表对招标企业与投标企业、投标企业与评标专家、评标专家之间以及招投标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监控,对开标、评标过程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使招投标管理工作更加严密、科学、规范,使违法违纪行为无处遁形,从而进一步保证了招投标活动的阳光操作。 

 (三)建立建筑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出台了《**县建筑领域不当行为防治办法》,分别建立了建筑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一旦查出有确实的违法违纪行为,将记录在案,并在全行业中公开暴光,以示警戒,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指导、引导、督导作用,逐步形成招投标市场的主流价值观和荣辱观,激发规范市场的原动力,促进招投标市场的健康持续和谐发展。 

 四、 存在的问题。 

 在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和房价调控的作用下,全县工程开工数量明显增多,招投标总量呈现稳步增长趋势,但由于当前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还不充分,招标投标制度尚不完善等原因,招标投标活动仍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一是投标项目经理不在岗率降幅小;二是“围标”现象难以杜绝;三是非法挂靠、违法分包工程屡禁不止;四是少数业主与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搞明招暗定,走过场,假招标;五是阴阳合同问题较严重;六是部分招标代理机构行为不规范,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这都是在下步工作中需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的。

  五、2012年工作计划和打算。 

 2012年,针对目前建筑市场存在的问题,县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将转变思想,进一步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不断调整优化人员配置,整合优势资源,努力把依法行政的理念落实到规范招投标活动的各项工作中去,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强化监督、规范行为,扎实推进招投标改革进程,形成新型高效的招投标监管体系,具体工作目标和思路如下:   

 2012年,全县招投标项目进场率达到   %以上,发包登记率要达到   %以上,招标率、应公开招标率均要达到   %以上。 

 (一)强化宣传,让社会正确认识工程招投标工作。随着工程招投标制度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公众对招投标工作由陌生到逐渐熟悉,依法招投标正在成为社会共识,但由于宣传不够,目前社会上仍存在由于不了解招投标工作情况而产生的一些说法,甚至以偏概全,造成负面影响。2012年,我们将进一步通过工作汇报、现场办公、召开座谈会以及媒体等多种途径,正确宣传成绩和客观评价现实存在的问题。通过树立建筑市场中好的典型,引导市场主体规范自身行为,优化市场环境,使社会各界正确了解、认识招投标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完善制度,继续健全招投标法规。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继续及时制定和修订有关法规的配套实施细则,延伸监督区域,健全执法队伍,完善执法依据,做到有法可依。特别是对当前乡镇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等开工建筑场地、工地等,要抓好定期巡查,对资格预审、评标、专家管理和招标代理等一些招投标工作的关键环节。要在“工程集中进场交易、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管理、统一招标文件范本、经评审最低价中标、投标履约支付担保、备案管理过程监督”以及“防止围标、串标”等全方面进行潜心研究,制定详实的招投标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招投标工作的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促进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展,减少腐败,提高社会对招投标工作的认可程度。

    

 (三)加强监督,规范招投标活动。加大对招投标的监管方式的改革力度,区别对待国有投资和非国有投资项目,把监管重点进一步转向国有投资工程,在招投标环节上严格把关,保证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要深入研讨招投标参建各方行为如何监管以及监管的对象和监管的力度如何准确把握的问题。尝试不定期抽查的方法,将今后的监督对象从单位逐步转移到具体的人员身上,责任到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企业的法人及项目负责人的监督和考核,使监管不流于形式,出实效,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四)落实监管,培育和发展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代理机构加强日常管理,特别是对跨地区的代理机构的监管,加强对异地承揽业务的企业人员管理,如发现有挂靠的代理机构要坚决打击,严格动态管理,严格清出制度,强化业务技能培训。逐步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及时记载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人员构成、工程业绩、市场行为、奖惩记录等资料,并向社会公布,对违法违规企业、人员实行限制、淘汰乃至清出市场的惩罚制度。   

 (五)规范管理,推动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和发展。   

 有形建筑市场是我国目前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重要平台,也是适应我国现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产物。为此,我们一要继续贯彻执行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的精神,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包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二要进一步加强有形市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按照信息公开化、交易公平化、服务规范化、管理法制化的原则,继续加强场所建设、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为进入市场的单位提供更为优良的服务,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三是拓展有形建筑市场服务功能,逐步建立市场主体各方的信用档案,公布失信行为,在建筑市场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四是完善有形建筑市场计算机管理系统,抓好信息服务功能,推进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六)健全档案,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领域信用体系,在已有信用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实现四个统一即:

 “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的信用评价标准、统一的信用法规体系、统一的信用奖惩机制”。二是量化、细化信用标准,针对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招投标过程不规范、拖欠工程款和阴阳合同等突出问题,明确失信行为的范围及程度;三是构建失信惩戒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对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加强招标投标诚信建设,将招标投标当事人在招标投标和合同履行阶段的各种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向社会公开并接受查询,将其信用状况与其投标工作挂钩,引导信用好的企业多中标,使得不守信用的企业得到制裁。   

 (七)做好排查,抓好投诉的处理。 对投诉的案件,要作好分析,仔细辨别真假,查找招投标各环节中的缺陷、隐患,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要认真贯彻执行七部委下发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建立招投标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分析典型案例制度,针对投诉处理中存在的问题,如投诉的管辖、评标复议、投诉时效、投诉质证活动的组织等,制定投诉处理的实施细则,做到事事有章可循,件件有法可依,尽可能迅速地解决招投标纠纷,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维护招投标活动秩序,树立招标办公正严明的执法形象。

  

  

       **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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