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来源:注会 发布时间:2020-10-27 点击: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进入 8 月,一年一度的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又如火如荼的启动开展,人大常委会各工委都分配了督办任务,本人所在的城环工委每年受领的任务均占全年督办任务的三分之一强,因此本人每年跟随领导今天 A 单位明天 B 单位进行督办工作,夜深人静时梳理意见督办情况时,触动了如何提高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实效的思考。

 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1 、部分承办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态度欠端正,有的单位将人大代表的建议视同为一般的信访件;有的单位存在厌烦情绪,文来文往,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有的单位派几名不能拍板,甚至情况都不甚了解的工作人员前去答复,

 直接导致了不敢答复,无权答复,无非是与代表见个面,说说好话,卖个面子,讨个满意;有的单位虽然领取了交办的建议,但将建议束之高阁,在规定时限将到时,才赶鸭子上架,匆忙应付交差;有的建议涉及多个部门,办理难度较大,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影响了办理进度和办理效果;有的单位收到建议后,既不调查研究,也不征求意见,只做表面功夫,答复语言辞藻华丽,却是空洞无物,重纸上答复轻实际落实,等等。

 2 2 、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存在欠缺。一是代表建议办理的满意度由承办部门来征求代表意见的,代表“被满意”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面商建议办理的过程中,面对承办单位诚恳的态度,虽然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但是不少代表或碍于情面、或缺乏坚持的勇气,违心地给了满意的答复,使得代表建议没有得到实质解决。二是代表建议办好、办不好没有一个约束机制。不管办理结果如何,都是一纸回复了事,久而久之,影响了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损害了代表权利,同时也影响了人大的权威。

 3 3 、少数代表建议质量不高。由于人大代表的工作岗位、水平能力不同,部分代表在意见、建议提出前没有进行充分准备,缺乏深层次的调研和思考,因而提出的意见、建议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让承办单位难以完成办理工作。如有

 的意见、建议的提出缺少法律依据,界限不清,甚至与法律法规或政策相抵触,缺乏规范性;有的超出本区域经济发展现状和群众的承受能力,短期内难以解决;有的过多地强调局部甚至个人利益,缺乏全局性;有的调研不够,内容笼统、抽象,没有提出准确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如何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个人认为应从抓建议质量、抓办理机制、抓跟踪督办三个环节上下功夫。

 1. 抓建议质量。一是上好培训课。把提高代表的建议水平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对代表提出建议的内容要求、填写格式等进行详细辅导和说明;加强对代表提出建议的具体指导,引导代表能够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针对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高质量的建议。二是搞好代表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活动,拓宽代表视野,为代表知情知政,体察民情创造条件。三是做好深入调研。每年要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调研,让代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尽可能多获取信息,真正摸清当地选民在想什么,要求自己为他们说什么,盼望政府为他们做什

 么,为提出建议做好准备工作。四是把好审核关。代表建议撰写完成后,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要认真审查,做到每件建议要一事一议,切实可行,体现民意,有的不符合要求的建议,经与代表联系同意后加以修改完善。

  2 2 、抓办理机制。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就要克服办理过程中的随意性,建立一整套交办、承办、督办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并在工作中使之进一步完善,使办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是在办理过程中,对代表建议办理结果的分类和“满意度”情况改由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牵头、政府办配合,上门征询代表意见,通过审查来确定,其他承办部门一律不参与。二是在办理结果上,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办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对办理工作态度不好,效果差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进行补课;如果补课仍不满意的,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说明情况。连续两年代表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不满意的,将依法对承办单位进行询问。经询问仍不改进的,将依法启动质询机制,并追究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 3 、抓跟踪督办。办理代表建议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协调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和县政府督查室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同时还需要领导、代表以及新

 闻媒体参与进来,形成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整体合力。一是联合督办。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会同政府督查室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联合督查,通过走访代表、调查反馈、不定期抽查暗访等方式,对代表建议办理结果进行全面检查,对办理不到位的建议,要求承办单位限期纠正直到代表满意为止。二是领导带头督办。每年选出部分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一府两院”领导进行重点督办。通过督办重点建议,既表明人大督办和“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的决心,又能极大地调动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同时可促使各承办单位加强办理工作,提高办理效率,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三是公开督办。对代表建议内容、领办领导、承办单位和办理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并根据督办的情况进行更新,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四是引导代表参与督办。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主动联系领衔代表参与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促使承办单位在办理前,主动找代表沟通,了解代表的具体要求;办理中,随时与代表保持联系,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办理后,邀请代表实地察看,征询意见,及时反馈建议办理落实情况。五是跨年度跟踪督办。为推动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从办结率向办成率转变,防止时间到、任务了,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建议办理跨年度“回头看”,督促上一年度的建议转化。

 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的实效,需要“一府两院”和各承办单位、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只有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创新,努力改进各个工作环节,才能真正把代表建议和批评意见落到实处,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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