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即时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来源:高三 发布时间:2021-01-19 点击:

XX镇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即时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即时帮扶机制的通知》(X扶贫组发〔2020〕X号)要求,现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加强动态监测,确保及时发现 (一)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对脱贫不稳定户(包括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收入略高于省定扶贫标准的边缘户进行监测。

(二)监测重点。重点监测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的农户,以及因疫情、因病、因残、因学、因灾、因意外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农户。

(三)监测方法。采取日常监测和筛查预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监测对象的动态监测。村“两委”、帮扶责任人等负责做好日常监测,结合入户走访,持续跟踪监测对象的家庭收入、生产生活条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适龄学生就学情况等。

县扶贫办利用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实现扶贫、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单位的数据共享。各村庄负责对新增低保和临时救助人口、大额医疗支出家庭、新增重度残疾人家庭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可能返贫致贫的困难群众。

二、规范认定程序,分类动态管理 对发现的可能返贫致贫困难群众,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脱贫享受政策户、一般农户、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三类,严格认定程序,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开展针对性帮扶。

(一)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享受政策户,由镇扶贫办组织人员5个工作日内完成返贫风险信息入户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报县级扶贫办审核。县级扶贫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在系统中标注为“脱贫不稳定户”。对脱贫不稳定户在落实好现有扶贫政策基础上,重点通过促进稳定增收、强化保障措施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

(二)对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由镇扶贫办组织人员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入户采集、村级民主评议工作,并将家庭情况报县级扶贫办审核。县级扶贫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由村级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后,由县级扶贫部门录入系统“边缘易致贫户”模块,认定为“即时帮扶人口”,自认定之日起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管理,脱贫攻坚期内享受相关扶贫政策。疫情期间,适当简化认定程序,采取“先帮扶、后认定”方式,对即时帮扶人口先行开展帮扶。

(三)对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不再享受政策户,参照即时帮扶人口认定程序进行认定,在系统中回退为“脱贫享受政策户”,重新纳入享受扶贫政策范围,开展系统性帮扶。

三、落实帮扶措施 (一)确保信息共享。扶贫部门每半月将“脱贫不稳定户”、“即时帮扶人口”、回退的“脱贫享受政策户”人员情况提交相关部门。各有关部门根据人员情况,及时落实相应帮扶措施,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扶贫部门。

(二)落实帮扶政策。按照“即时帮扶人口按脱贫享受政策人口管理并享受相关扶贫政策”要求,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完善即时帮扶人口帮扶措施,根据家庭情况、实际需求和致贫风险等,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户因人开展精准帮扶。

(三)安排帮扶责任人。纳入即时帮扶人口和回退为脱贫享受政策户后,立即安排帮扶责任人,并发放到户帮扶工作手册。

(四)为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利用防贫保险巩固提升全县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消除贫困存量,主动控制贫困增量。

四、有关要求 各管区、村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农村贫困人口即时帮扶工作对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即时帮扶户”及时享受到相关政策。各单位要落实好行业扶贫责任,把即时帮扶人口及时纳入相关政策覆盖范围。镇村两级要加强动态监测,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和程序,做好信息采集、调查核实、民主评议、村内公示等工作,抓好各项帮扶政策的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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