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溪水利枢纽国贸集控中心运行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高二 发布时间:2020-11-0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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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 州 市 国 有 企 业

  采

 购

 文

 件

  采 购 编 号 :

 GYSXCG-202005 采 购 项 目 :

 珊溪水利枢纽国贸集控中心运行及技术服务(重)

 采 购 方 式 :

 公开招标

  采 购 人 :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

 浙 江 国 际 招 ( 投 )

 标 公 司 二 〇 二 〇 年

  2

  目

 录

 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 3 温州市公用集团珊溪公司关于珊溪水利枢纽国贸集控中心运行及技术服务(重)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4 温州市公用集团珊溪公司关于珊溪水利枢纽国贸集控中心运行及技术服务(重)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 6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 7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 17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 .............................................................277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 42 第五部分 评标原则及方法 ................................................................. 47 注:本采购文件中加“▲”并加下划线的条款,为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响应“▲”条款的作无效标处理),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采购文 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采购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3 投标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人携带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两份和“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的界面截图(内容含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金额等)并加盖投标人有效公章,于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中心资金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

 2.

  保证金退付:

 供应商在收到“政采云”平台的项目保证金退付通知后,携带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盖有财务确认章)和供应商开具的收款收据(盖财务章或者公章)到中心资金结算窗口办理退付保证金手续;亦可邮寄上述资料(邮寄地址:温州市会展路 1288号温州市民中心 3 楼,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温州银行窗口,曹绿如,电话 0577-88928908),邮寄前请先致电登记并自行承担邮寄丢失的风险。

 3.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保证金帐户:

 户名: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账号:

 715000120196666999

 开户行:温州银行鹿城支行

  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4 温州市公用集团珊溪公司关于珊溪水利枢纽国贸集控中心运行及技术服务(重)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珊溪水利枢纽国贸集控中心运行及技术服务(重)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GYSXCG-202005

 四、项目名称:珊溪水利枢纽国贸集控中心运行及技术服务(重)

 五、采购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六、预算金额:200 万元 七、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珊溪水利枢纽国贸集控中心运行及技术服务(重)项目需要的厂站侧值班服务人员合计 10 人(包含珊溪水力发电厂、赵山渡水力发电厂运行所需要的服务人员),服务年限为 1 年,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投标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zc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企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发售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午 08:30-11:30,下午 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购领采购文件地址:温州市黎明路机械大厦 804 室;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购买标书及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政采云报名):请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zs://zczcygov.cn/),进入“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并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联系采购代理公司并将标书购买费汇入代理公司账户(缴纳报名费后将缴费截图发回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517411407@qq.com):

 单

 位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开

 户 银 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帐

 号:1202021209906782015 (2)现场报名:鉴于目前疫情形势,本项目暂不接受现场获取采购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十一、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 (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 1268 号温州市民中心 A 座 3 楼)。

 十二、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区。

 十四、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23 日下午 14 时 30 分前)。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

  5 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两份和“政采云”平台报名成功后的界面截图(内容含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金额等)并加盖公章,于采购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中心资金结算窗口开具保证金收据(建议提早一天去办理,以免出现无法及时开具收据的情况),然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 收据原件及复印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

 名: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 账

 号:715000120196666999 开户行:温州银行鹿城支行 十五、其他事项:

 1、采购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从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次日起算;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黎明路机械大厦 804 室,联系人:潘先生,联系电话:13777786193。

 5、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有关规定,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1)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说明: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人员不得超过 1 人,请戴口罩并按规定出示绿色健康码(如需要),要求做好防护措施,人员距离保持至少一米,投标文件送到后不得聚集。

 2)由采购人工作人员(包括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代理公司的工作流程,全程做好投标文件密封检查工作。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黎明西路一号国贸大厦 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577-5890273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 址:温州市黎明西路机械大厦 804 室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5305718087

 邮箱:517411407@qq.com 监督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100267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020 年 11 月 2 日

  6 温州市公用集团珊溪公司关于珊溪水利枢纽国贸集控中心运行及技术服务(重)采购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珊溪水利枢纽国贸集控中心运行及技术服务(重)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投标人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投标人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 2020 年 11 月 8 日上午 11 时 00 分前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温州市黎明西路机械大厦 804 室采购代理公司,或先将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517411407@qq.com,并同时将该原件书面寄至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系人:易先生,联系电话:15305718087。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三、附本项目采购文件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020 年 11 月 2 日

  7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项目名称 珊溪水利枢纽国贸集控中心运行及技术服务(重)

 2

 采购编号 GYSXCG-202005

 3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方式:0577-86500190 4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黎明西路机械大厦 804 室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5305718087,邮箱:517411407@qq.com 5

 采购内容 珊溪水利枢纽国贸集控中心运行及技术服务(重)项目需要的厂站侧值班服务人员合计 10 人(包含珊溪水力发电厂、赵山渡水力发电厂运行所需要的服务人员)。

 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1 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见采购公告中的要求 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 9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0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0 2020 年 年 1 11 月 月 8 8 日上午 1 11 时 时 0 00 分前(以公告为准)

 质 疑 文 件 提 交 :

 质 疑 文 件 加 盖 公 章 后 以 照 片 或 扫 描 件 发 送 至 邮 箱517411407@qq.com 1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1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证照、证件和证明文件原件除外 13

 偏离 偏差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判断,细微偏差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要求进行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做无效标处理,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条款“23.投标文件的澄清” 1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 90 天。

 15

 投标保证金 见采购公告内容

 16

 投标文件份数

 提供技术资信标一式陆份,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提供商务(报价)标一式陆份,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证书原件一份。

 1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0 2020 年 年 1 11 月 月 3 23 日下午 4 14 时 时 0 30 分 递交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收标区 (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 1268 号温州市民中心 A 座 3 楼) 18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开标区 19

 开评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供应商是否派授权代表到场; 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分别开启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开启商务(报价)文件; 6.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

  8 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7.宣布开标结束。

 8.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0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 人及以上单数,除采购人代表外的专家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评标专家库中按规定抽取产生。

 2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采取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 5%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要求向采购人一次性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22

 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备案

 (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 2 天内将合同扫描件电子版发给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备案。邮箱:517411407@qq.com。

 23

 注意事项 1、采购文件、采购公告中如有前后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3、本采购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 4、监管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7-88100267

  9 一、

 说明

 1. 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组织和实施的。

 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 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 现场勘察及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召开标前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召开标前会。

 5.2

 为了便于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采购文件

 6. 采购文件由采购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相关资料等组成。

 7. 采购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点或未尽事宜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进行说明或交流,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问题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或召开答疑会。如果标书答疑期内未收到有关疑问,视为投标人完全同意采购文件所有条款,且对于采购文件相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如有争议,以采购人解释为准。

 8. 采购文件的修改 8.1

 采购单位如需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对采购文件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温州国企采购平台等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作出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决定,并在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等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以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投标人收到澄清和修改的补充文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补充文件。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3 本项目投标人均可在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下载采购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11.1 投标文件由由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和证书原件三部分构成:

 (1 1 )技术资信标

 序号

 内容

 备注

 1) 投标函

 附件一

 2) 技术规格、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二

 3) ▲ 资格证明文件(本部分为投标人资格审查内容 ,为实质性要求):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

 附件三 (2)

 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投标声明书 附件四

 参加国企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新成立不满三年的组织机构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在投标声明书中如实填写

  截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zc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企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期内。请在投标声明书在如实填写,并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 供应商概况 附件五 5) 资信证明文件(本项为评分量化内容,非强制性要求)

 (1)

 投标供应商获得的各种认证证书及资信证明文件情况(如有,复印件盖公章)

 (2)

 投标供应商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水电站运行及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附件六 6)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情况表 附件七 7) 珊溪水利枢纽国贸集控中心运行及技术服务(重)实施方案

 对本项目基本情况、运行现状、面临问题等进行分析,相关业务及政策的解读,提出自己的合理建议和服务方案 附件八 员工月度考核奖惩制度的初步方案和年度考核奖惩制度的初步方案 员工培训承诺和培训方案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8) 投标供应商需要说明的跟本次投标有关的其他资料和说明

 ★技术资信标说明:

 1)投标供应商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水电站运行及技术服务项目)业绩的认定规定详见技术资信标评分细则中的规定。

 2)投标供应商可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以及技术资信评分表,提供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投标文件中应承诺:投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如若发生侵权事件,其侵权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投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

 4)以上所需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执照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公章。

 5)投标供应商可在采购文件中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和要求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必须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同时在技术偏离表中作

  11 出详细说明。

  (2 2 )

 商务(报价)标

 序号 内容 备注 1) 开标一览表

 附件九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十

 11.2

 投标文件格式

 1) 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以活页夹形式装订投标文件,须按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密封包装于各自标函袋中(标函袋不做统一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文件应有目录以及页码,以便评委检索。

 3) 投标文件尽可能简练有针对性,双面打印/复印后装订。

 11.3

 需递交的证照、证件和证明文件原件(清单如下):

 1 1 )拟投入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质/ / 资格证书 等资料原件;

 2 2 )拟投入的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社保缴费缴纳情况要求是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需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 6 6 个月及以上);

 3 3 )投标供应商 5 2015 年 年 1 1 月 月 1 1 日至今类似项目(水电站运行及技术服务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备注:

 (1 1 )要求提供的原件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2 )证照、证件和证明文件原件按规定递送后,不能再对其进行补充或删减。

 (3 3 )以上证照、证件和证明文件原件须装入密封袋中进行密封,外封面上按顺序编制目录列明。

 材料清单、单位名称、采购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以供评委会备查。

 1 1.)、..2 2.)、..3 3.)项原件如不按要求提交核查的,评标时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定,.............................11.3....条中规定的.....原件在评标结束后退还。........... 12. 投标报价 12.1 ▲本项目投标报价期限为壹年的承包费用报价,投标报价是指供应商为正确地完全履行采购内容及要求的价格体现,包括提供所有承包服务所需的一切人员工资、加班费、项目负责人相关管理费、奖金、各种社会保险费、公积金、保险费及劳保用品、福利、培训费、交通费、通讯费、体检费、管理费、税费、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合 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供应商认为为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承包内容所需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及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期间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等一切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费用均应计入投标报价;凡未列入的,将被认为均已包含在总报价中,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

 12.2 投标人必须按第四部分附件中的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投标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2.3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如需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成人民币计入投标报价中。

 12.4 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 / 服务只允许一个报价。

 12.5 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条件签订合同的权利。

 12.6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

  12 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7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13. ▲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须按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13.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并与采购人签订了合同后且合同经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3 ▲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 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技术指标及参数,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属实的; 5) 经国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供应商有违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14. 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14.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4.3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5.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5.1 投标人应提供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各一式陆份的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证书原件】一份,要求单独密封提供。

 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

 15.3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修改和增删处旁签署或盖章,方才有效。

 15.4 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1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证书原件”分别单独密封,且在各自的密封袋上标明“技术资信标”、“商务(报价)标”和“证书原件”字样。封口处贴上封条,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否则将不予受理。封袋封条由投标人自制。

 16.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四、

 投标文件的 递交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1 ▲ ▲ 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7.2 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下证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确认投标资格:

 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 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 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派投标人代表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密封在。

 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中,在技术资信标开启后经评标委员会查验符合要求亦为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3 18.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用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并送达到采购人,但不得影响开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18.2 “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都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修改”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

 18.3 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9.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9.1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9.2 未购买采购文件; 19.3 未密封或未装订的投标文件及由于包装不妥在送达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19.4 以电讯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

 开标和评审

 20. 评标委员会 采购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评审有关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人员透露。如果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试图向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2. 开标、评标 22.1 开标程序: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供应商是否派授权代表到场; (3) 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 (4)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 开标顺序:分别开启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开启报价文件; (6) 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对开标书面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7) 宣布开标结束。

 (8)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2.2 评标程序: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然后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资信标评审,技术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再对各有效标进行商务价格评审。

 22.3 投标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审查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以及投标文件所提交证明材料是否能证明符合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2)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通过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的技术资信标由评委进行综合评审,审查确认未通过的技术资信标不予评审。

 22.4 ▲在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2) 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中主要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服务要求的;

  14 3) 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 授权代表没有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委托的;

 7)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相关证书、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弄虚作假情况的;

 8) 评标委员会认定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 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5

 “技术资信标”评审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标进行核查,核查时发现投标报价内容不清楚可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计算上的错误,可按下面方法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前款优先顺序为 1)→2)→3)→4))。。

 5)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投标须知第 1 23.1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2.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7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基本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8 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2.9 评标委员会对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中制订的评标方法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22.10 评标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2.11 ▲如果供应 商的报价 超出 采购 预算金额,则该供应商的报价作废标处理。本次采购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 采购 预算金额, 则本采购项目做流(废)标处理。

 22.12 如投标截止时间至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 3 3 家时,本项目做流标处理。

 2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以书面形式, 并加盖公章, 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拒不按要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3.2

 经澄清后,若偏差仍存在,且不可接受,投标人则被认为是“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24. 确定中标候选人 24.1

 本次采购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24.2

 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有关规定在有效标中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即技术资信分与商务(报价)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综合得分前二名的投标人推荐为第一和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序第一;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在所有得分均相同者中随机抽取其中一名为名次优先者)。

  15 24.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4.4

 采购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

 24.5

 采购单位对决标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25. 评标细则详见本采购文件《评标原则及方法》。

 26. 未尽事宜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

 六、

 授予合同

 27.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信息平台等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示,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和评审结果最后确定中标人。

 28. 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 授标时更改采购项目数量的权力 29.1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在一定幅度范围内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和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指定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30.2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在中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要求中标人对商务报价中的不平衡报价和缺漏项进行调整,如果中标人无合理理由拒绝调整,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且将导致其它进一步的赔偿和处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30.3 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投标人和评委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30.4 拒签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的,以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30.5 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一份合同文本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否则会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31. 履约保证金 31.1 价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向买方一次性提交合同总价 10% 的履约保证金。

 31.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2.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次采购,采购代理服务费为 壹万伍仟 元整,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由中标人支付给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16 开户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开户帐号:

 1202021209906782015

 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17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说明:如合同双方同意,合同条款也可以适当修改。但合同条款的基本内容应与本《合同格式》要求的内容相一致。该合同格式作为签订合同的条款内容,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本合同对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服务项目外包内容作了相关基本约定,并约定了具体外包服务考核要求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发包方(甲方):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鉴于甲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将 珊溪水利枢纽国贸集控中心运行及技术服务(重)

 项目业务外包给乙方,且乙方同意按中标承诺承接甲方相关业务。为按期优质完成甲方外包的业务内容,明确双方在业务外包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基本内容:

 1. 项目名称:

 珊溪水利枢纽国贸集控中心运行及技术服务(重)

 。

  2. 项目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合格服务人员,并对服务人员进行管理。包括服务人员招录、培训、换证、调配、考核等工作,并按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缴纳相应的“五险一金”、办理保险手续等。

 3. 项目地点:

 浙江温州甲方指定服务地点 。

 4. 外包业务的范围:

 甲方珊溪水利枢纽国贸集控中心运行及技术服务(重)项目需要的服务人员及数量要求如下:

 序号 需求单位 需求人数 备注 1 珊溪水力发电厂 10 具体由甲方统一调配 2 赵山渡水力发电厂 3 集控中心

 5.甲方、乙方负责的内容:

 5.1 办公场地及基本装修、业务综合管理由甲方负责,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免费在甲方职工食堂就餐,甲方提供宿舍免费住宿; 5.2 除此之外如下内容(包括不仅限于)由均乙方负责:

 办公设备以及服务人员日常工作所需要的合格的基本设备及工具、器材、办公消耗材料、服装等由乙方负责,所有服务人员通讯费用、工作区域外交通费用也由乙方自行解决。

  二、合同期限:

 1、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1 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若乙方有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三、合同实施内容

 1、详见本合同附件(三)“技术协议”内容; 2、甲方乙方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乙方投标文件承诺,进行完善部分:

  3、工作时间要求:

 每天 4 24 小时运行,基本工作时间要求:

 1、倒班人员:倒班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原则上每人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 160 小时。

  18 2、行政班: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原则上每人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 180 小时。

 3 3 、在台风、暴雨、重大生产任务需要等紧急情况期间,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服务时间要求,乙方应因此发生的人员加班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且须按规定发放。

  四、双方义务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 甲方有权指导乙方完成规定工作; ② 甲方有权检查考核乙方工作质量; ③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管理、内控制度,并监督乙方遵守; ④ 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⑤ 甲方有权对服务人员进行出勤和服务效率考核与监督; ⑥ 甲方有权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考核; ⑦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

 (二)乙方的 权利与义务:

 ① 乙方按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规定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 ②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甲方工作安排,接受甲方监督与考核,按甲方要求完成指定工作内容; ③ 乙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必须保证有关防护措施到位,乙方从事生产服务人员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知识与能力; ④ 乙方必须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劳务)合同,确定劳动关系;负责服务人员的薪酬按时发放,社保办理、人身意外险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 ⑤ 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组织的对生产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考核结果。

 ⑥ 乙方应自觉遵守项目所在地治安管理等相关规定。

 ⑥ 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建设性意见; ⑦ 乙方每月必须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或安全教育培训。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

 3、在乙方服务期间,如涉及需与有关部门协调管理事宜的,甲方给与必要的协助。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在服务期间,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进行服务质量检查。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应确保工资及福利按时发放。

 3、乙方合同期间不得妨碍甲方其他设备设施的正常生产工作。

 4、乙方在服务期间自行承担生产、交通等安全责任,如发生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 价格 及支付方式:

 1.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含税)/年,合同费用包含的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须知第 12 条中的内容)

  。

 年度承包总价为暂定价,最终根据实际考核结果等发放服务费。

 2.合同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1 2.1 服务费的支付:

 1 2.1.1 合同前两个月为培训过渡期,对“业务质量”部分的指标不做考核,但甲方对乙方人员配备数量及培训质量进行考核,以甲方组织的培训考试结果作为第一季度支付依据,具体规定如下:

 (1 1织 )甲方就培训内容组织 1 1- -2 2 每 次考试,以各次考核的平均成绩作为最终考试成绩。每 1 1

  19 人最终考试成绩不及格直接处以 5 1.5 万元/ / 人的罚款,并在第一次支付合同款项时予以扣除,3 3人及以上最终考试成绩不及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2 )培训过渡期内乙方配备的人员数量达不到中标承诺的,除扣除该缺席人员工资外,还直接处以每缺席 1 1 人罚款 5 1.5 万元的惩罚,缺席 2 2 人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2.1.2 服务费按结算季度支付,第二 -- 第四个结 算季度实际支付金额

 =(合同总价 /12* 该结算季度规定的月数量)×(1 1- -件 该季度考核扣罚比例)。(考核扣罚方式详见附件 1 1 :技术服务外包考核细则);次季度第一个月 8 8 日前,甲方公布上季度考核结果,季度考核结束,乙方根据考核结果,出据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上季度服务费支付到乙方账户。

 3 2.1.3 本合同期一年四个结算季度如下规划:

 (1 1 )第一个结算季度为合同前两个月(两个月培训过渡期),按上述 1 2.1.1 ; 条款进行结算;

 (2 2 )从第三个月开始进行“业务质量”考核,第二个结算季度按四个月 计,第三、四个考核季度按三个月计,按上述 2 2.1.2 条款进行结算。

 2.2 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递交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额的 5%)元;履约保证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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