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司法局执法执勤车询价采购公告977

来源:高二 发布时间:2020-09-30 点击:

 采购编号:

 MNZC 20- - 62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

 询 价 通 知 书

 中国·四川( 冕宁县 )

 冕宁县 司法局 冕宁县 政府采购办公室 共同 编制 20 20 年 9 9 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八章

 评审方法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

  第一章

 询价 邀请

 冕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相关单位委托,拟对冕宁县司法局执法执勤车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MNZC20-62 2.采购项目名称:

 执法执勤车

 3.采购人:冕宁县司法局 4.采购代理机构:冕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文件第 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 供应商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 具备下列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 、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 2020 年 9 月 18 日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 17::00(北京时间)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免费获取。

 七、报名方式 自 自 0 2020 年 年 9 9 月 月 1 18 8 日至 0 2020 年 年 9 9 月 月 2 25 5 日 日 17:00 (北京时间)

 将三证合一的

  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投标 报名 函 (格式可自拟)

 发送到冕宁县政府采购办 Q QQ 邮箱( (3323274523@qq.com) ) 报名。

 八 、 递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0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0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30 准时进行。

 九、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冕 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7 247 开标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待。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 、 询价 地点:

 冕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7 247 开标室

 。

 十 二 、联系方式 冕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4-6727779

 0834-6726633 地址:冕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45 办公室 银行账号信息 户名:冕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银行凉山冕宁支行 银行帐号:129339801662

  用途:投标保证金。

 2020 年 9 月 17 日

  第二章

 询价 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 附表 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3000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2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3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 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4 询价情况公告 询价结果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成交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5 询价保证金 金

 额:5000.00元 交款方式:转账 收款单位:冕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凉山冕宁支行 银行账号:129339801662

 备注:MNZC20-62投标保证金 交款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17:00(询价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我办帐上有足额保证金的不再转账。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7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

 采购办

  联系电话:

 0834-6726633

  8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

 采购办

  联系电话:

 0834-6726633

 9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 身份证明证件到冕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34-6726633 10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办负责答复。

  联系电话:0834-6726633 11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询价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对询价过程的质疑由询价小组负责答复;对询价结果的质疑由询价小组负责答复。

 联 系 人:采购办 联系电话:0834-6726633 联系地址:冕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45室 邮政编码:6156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询价文件、询价过程、询价结果的范围。

 12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冕宁县财政局 联 系 人:采监科 联系电话:0834-6721556. 联系地址:冕宁县政府综合办公楼二楼210室 邮政编码:6156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3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4 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 , 副本一份。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冕宁县司法局。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冕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3.

 合格供应商 (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 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见询价,其他响应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本次询价不做实质性要求)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6. . 询价 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6.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询价通知书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

 6.2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6.3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6.4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将开户许可证发送至冕宁县政府采购办QQ 邮箱(2430271511@qq.com)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将开户许可证发送至冕宁县政府采购办 QQ 邮箱(2430271511@qq.com),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

  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6.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一)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后撤回询价的; (二)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三)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四)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五)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六)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7 7. . 响应文件 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 8. . 知识产权 (实质性要求)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 询价通知书

 9 9 、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9.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

  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 询价通知书 的澄清 和修改

 10.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0.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开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1 .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1.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1.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四、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的组成 (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

  过程中澄清。

  13. 响应文件的语言 (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3.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4 .计量单位 (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5 . 报价 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16. 响应 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七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7. .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7.1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1 份,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响应文件须注明询价通知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和供应商名称。

 17.2 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被视为无效。

 17.4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

  章代替。

 17.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7.6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7.7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7.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8. .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不属于本项目询价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8.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8.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所投包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19. . 响应文件 的 递交

 19.1 供应商应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询价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19.2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0. .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 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 密封和标注 按照本章“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规定处理 )

 20.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

  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 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 询价 及评审过程 22.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 事项

 2 23 3. . 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成交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由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6)高于市场价 30%的。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 24 4. .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 事项 2 25 5. . 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5.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 5 个工作日内,必须将签订的合同(一式 2份)送采购办及财政局。

 25.6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 26 6. .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6.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

  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6.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 . 合同 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8. .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9. .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29.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9.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0. .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1. .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2. 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验收

 33.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单到采购办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 .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

 八 、 询价纪 律要求 35. .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 、询问、质疑和投诉

 36.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 、其

 他

  37.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38. (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询价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询价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20%。

 39.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0.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第 三 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5 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 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税记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第三项)(加盖公章)

 4、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公章)

 5、采购项目内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 五 章

 采购 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冕宁县 司法局

 采购项目一览表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1 执法执勤车 附后 1

 30.00 30.00 车辆配置参数表

 项

 目 基本参数 长,mm ≥4890 宽,mm ≥1925 高,mm ≥1715 轴距,mm ≥2790 前轮距 1635 后轮距 1630 整备质量,㎏ 2080 最大功率 162 最大扭矩 350 最大扭矩转速(rpm)

 1800-4000 最大功率转速(rpm)

 5200-5600 变速箱 6 档手自一体 油箱容积 ≥72.5 前悬架 麦弗逊式独立悬架 后悬架 E 型多连杆式独立悬架 轮胎规格 245/55 R19 总排量 ≥2.0T 前制动器类型 通风盘式 后制动器类型 盘式 助力类型 电动助力 驱动方式 前置四驱 四驱形式 适时四驱 中央差速器结构 多片离合器 发动机型号 8AR-FTS 环保标准 国六 胎压监测功能 胎压显示 巡航系统 自适应巡航 驾驶模式 雪地模式 驾驶辅助影像 倒车影像

  天窗类型 可开启全景天窗 钥匙类型 遥控钥匙,无钥匙启动,前排无钥匙进入 座椅调节方式 主副电动调节,前后调节、靠背调节、高低 4 向调节、腰部支撑2 向;副座前后靠背调节。

 中控液晶屏 6.1 英寸触控液晶屏 外后视镜功能 电动调节、电动折叠、锁车自动折叠 空调温度控制方式 自动空调,后排独立空调,后座出风口,温度分区控制。

  备注:1、 、 车身颜色白色; ;

  2 、交货时间:

 成交起 之日起 30 日内; ;

  3 、交货地点:合同约定。

 第 六 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投标商必须满足或高于第五章中所采购的服务参数要求。

 2、询价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事项。

  第 七 章

 响应文件格式 (样表)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XXX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询价、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三 、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询价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询价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四、 报价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询价通知书(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 XX 万元(大写:XXXX)。。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询价通知书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1 份,用于询价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询价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询价,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起算之日起 XXX 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26 - 五、 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27 - 六 、中小企业声明 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 XXX 行业,从业人员 XXX 人,营业收入 XXX 万元,资产总额XXX 万元,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XXX 单位的 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XXX(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 28 - 七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 29 - 八 、 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第 XX 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30 - 九 、 商务 应答表 表 第 XX 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十、供应商类似项目 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1 十 一 、 报价 产品技术参数表

 采购编号: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产品技术参数

 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2 十 二 、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3 第八 章

 评审方法

  询价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的规定履行职责和义务,不得违法评审、违反评审工作纪律。

 1. 询价程序

 1.1 供应商按询价通知书要求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

 1.2 资格审查。

 1.3 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1.4 询价小组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

 1.5 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审查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报价。

 1.6 供应商报价审查结束后,询价小组拟出具评审报告前,询价采购单位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1.7 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询价小组组织供应商抽签确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1.8采购人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2 2. .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标准

 2.1 熟悉和理解询价通知书和停止评审。

 2.1.1 询价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通知书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询价办法和评审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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