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新模式及其政府行为研究

来源:高二 发布时间:2020-09-23 点击: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新模式及政府行为研究

 摘要: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的建立,促进了农业经营由分散化向产业化的转变,拓展了农民增收渠道,极大促进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时对于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的传统的几种类型的介绍、分析。然后结合闻喜县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的实际情况,以求在现有的几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模式上有所发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的建设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合作社 经营 模式 合作社 农户

 New Model of Farmer Cooperatives and Government Behavior

 Abstract: The organization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farmer cooperatives,to promote agricultural operated by decentralized shift towards industrialization, expanding rural incomes channels, which greatly promoted the rural market economy healthy, stable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While for the rural social harmony, stability plays a vital role.Based on the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traditional business model describes several types of analysis.Then, combined with a number of farmer cooperatives Wenxi run the actual situation, in order in several existing business model of farmer cooperatives have on the development of farmer cooperatives construction business model to provide a reference.

 Keywords:Farmer Cooperatives Operating Mode;Cooperatives;Farmers

 引言

 农业是最古老的产业。中国自古以农为本,有过辉煌的农业发展史。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成为了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短板。今后中国经济发展的好坏,直接取决于农业发展好坏。基于此党和国家给予农业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在1982年至1986年连续五年发布、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2004年至2009年又连续六年发布以“三农”(农业、农村、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重中之重”的地位。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1]认真研究领悟文件精神,我们不难看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发展是我国强民富国的必由之路。

 自从200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强劲,成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新亮点。2010年全国正式工商登记的合作社就达22.7万户之多。到目前,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超过68.9万家,实有成员超过5300万户。[2]

 随着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猛发展,国内关于这方面的研究也日益增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之前的相关研究重点是放在回顾历史,正本清源,介绍国外合作化发展经验和作用,之后的研究围绕合作社制度,合作社结构,合作社经营,合作社教育等多方向,进行广泛和深入的研究。同时研究方法也由简单的让理论说话转向了要实际数据说话,以实证方式进行论证。后边将要提到的几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传统模式便是这一阶段的成果。可是在现实的运行过程中这几种农民专业合作社传统经营模式都存在一定缺陷。这些缺陷直接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基于这一点,我本人于2013年3月至5月期间根据自身研究的需要,选择了农业发展较好,组织构建相对完备的闻喜县(山西省)作为代表。对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实地调查采取走访与调查问卷相结合的方式,走访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发放问卷150份,回收121份,有效问卷100份。其中礼元镇50份,河底镇苏村20份,上郭西邱村50份,郭家庄30份。问卷主要涉及农民对合作社的态度(主要是预期与实际满意度)合作社的概况,民主管理,治理结构,经济效益,面临困境等多个方面。共计11个问题。在收回问卷的基础上对问卷进行分析,结合与我国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研究成果的比对,以期从中找出研究突破口,对未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的传统类型及分析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的传统类型丰富,但归纳起来最主要的四种:①能人牵头型“合作社+农户”②企业带动型“公司+合作社+农户”③股份合作型农民专业合作社④农技部门牵头型“技术部门+合作社+农户”

 (一)能人牵头型“合作组织+农户”

 能人牵头的“合作组织+农户”组织形式运作的特点是:通过合作社与农户双方事前签订的合同,农户分工生产规定品种、产量的农副产品然后以种养大户牵头、销售经纪人为纽带、技术人员为支撑,把分散经营的农户联合起来形成统一生产、加工、销售的联合体。在实际过程中,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是由“能人”根据市场分析而作出决定,然后把生产任务分配给签订了合同的农户。“合作组织+农户”具有市场自由合同的特征。在如何生产的问题上,“能人”只是起一个技术服务和指导的作用,而具体的生产多少,怎样安排生产则是农户自主的决定,即农民在农业产业化组织中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农民的决定则是在进行了成本收益分析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行为结果。[3]该种组织方式下,一方面降低了农户单独进入市场的交易成本,增加了农户利益;另一方面农户们可以实现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的规模性,增强市场谈判的筹码,最终增加了收益。然而这种组织形式存在内在的不稳定性,实践也证实了这一点,其生存时间并不会一直延续。造成组织内在不稳定性的原因主要是:合同约束的脆弱性以及组织有效协调的困难, 这主要是由于组织的整体目标被各方追求自身益最大化所取代。签约与履约之间的时滞性、外部交易关系的多变性以及经济人假设会引发各方的机会主义行为。交易成本经济学认为,合同约束和有效协调需要依靠仲裁机构(如法院) 等利益中立的第三方进行协调,但协调成本极高甚至不可能。如果有农户违约,其他人求助仲裁机构需要花费诉讼费用,收益却只是单个农户的有限赔偿,收益难抵成本;相对应, 如牵头人违约,农户诉讼费用较违约赔偿要高,得不偿失只好忍气吞声。牵头人与农户双方的约束力弱,使得能人牵头的“合作组织+农户”这种组织形式极其不稳定。[4]

 在陕西省永丰镇的酥梨合作社便是这种经营模式的典型。永丰合作社建立是由张**发起的,张**先前在本村经营一个农资,农业生产技术扎实。乐于帮助村民解决棘手的农业生产问题,得到村民普遍认可。在成立合作社后,一方面他加强对社员的农业技术指导;另一方面积极分析市场行情,确定生产种类,数量,并通过召开社员大会把生产任务分配下去。合作社在张**的带领下发展还算可以。不过合作社经营过程中也存在:生产合同履行差,仲裁机构缺乏,合作社发展易受个人意志等一系列问题。

 (二)企业带动型“公司+合作社+农户”

 “公司+合作社+农户”这一组织形式的制度安排是:农户分工生产农副产品,公司负责加工与销售农副产品,合作社充当中介,主要为农户提供产前和产中的某些服务,如农用物采购、技术服务等,也为公司提供服务,如对农副产品进行收购或粗加工。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合同被分解成公司与合作社、合作社与农户合同之和。企业接近市场,可以根据市场预测,通过合同与合作社约定本年度生产的数量、品种及主要品质与技术目标, 合作社再把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农户。农副产品成熟后,由合作社验收、收购及粗加工,然后由企业集中进行加工与销售。表面看,“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签约较“公司+农户”要复杂,但作为中介的合作社大大增强了这种组织形式的稳定性。以前公司与农户直接签约,签约数目众多,而且还要监督每一份合同的履行,监督宽且散,履行和监督成本很高。这种模式中合作社作为农户的群体组织, 减少了企业的签约数目,也简化了合同履行的线路,降低了风险值,监督费用也会相应降低。合作社对农户拥有相对充分的信息,因而可以进行直接有效的监督,而且监督成本较低。当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中规定价格时,农户有违约的机会主义倾向,此时合作社会从长远利益考虑,及时制止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发生,起到私人裁决的作用;当市场价格低于合同规定价格时,企业有违约的倾向,但从长远利益来看,企业违约成本(即未来的交易费用) 十分高昂,从而会履行合同[5]。

 据上分析,“公司+合作社+农户”作为农产品市场组织形式不仅降低了交易成本,产品质量和产品价格更加稳定,农户收入得到提高,而且节了签约、执行和监督合同的成本,稳定性得到加强。但在另一方面,由于合同不完全,合作社不能制约企业的压级收购行为,[6]企业也不能完全制约合作社签约后的机会主义行为,这种织形式依然存在治理缺陷。合作社本身规模较小,资金有限,容易因农户的进出自由导致解散,从而使该组织形式返回到“公司+农户”。如何增强合作社自身的稳定性已成为急待解决的问题。

 闻喜县郭家庄的一个以种植夏土豆为主的合作社便是这种模型的典型。这个合作社成立是基于北京xx公司支持,合作社成立后公司为其提供优质高产的夏土豆种子并进行专业种植技术指导。在解决了生产的问题后,公司又合作社订立收购合同,合作社通过召开社员大会将生产任务明确到合作社内每个农户,解决了合作社产品的销路问题。总体来说这个合作社发展一般,通过了解和分析发现制约其发展的主要原因是:①内部的稳定性②技术服务的滞后性

 (三)股份合作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与上述充当起中介功能的合作社相比,股份合作型农业合作社是农户自发组织、以入股方式实行资本联合,依靠“激励约束”机制实现股东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而发展起来、自己管理的互助组织,具有中介功能、服务功能以及实体功能股份合作型农业合作社将农户组织起来,开展农产品深加工与流通,延伸农业产业链条,代表农户与市场进行谈判,还通过向农户科学技术和科技信息,提供更广泛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加强农户进入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我国单个农户因劳动力供给、管理能力及土地可获得性的制约使得经营规模比较小,对市场的影响甚小,而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则有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具有市场势力。由于市场力量的不对称,农产品的销售价格普遍偏低而且农户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避免自身利益受损,农户有动力组建股份合作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与市场的交易中,更有利于克服由于不完全和非对称性信息以及资产专用性的存在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但是不完全和非对称信息导致了合作社与农户双方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不利于合同的达成,需建立监督机制防止机会主义行为,但监督成本高昂。农业生产中较强的地点专用性、物质资产专用性、专用资产特征以及人力资本专用性和产品销售专用性的特点决定了其总体水平较高的资产专用性,从而容易遭受企业机会主义的风险。同样,假使大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资产专用性较高的话,也可能遭受农户中止货源的机会主义行为。[7]股份合作型农业合作社通过外部交易内部化,即实施不完全的纵向一体化战略降低交易双方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股份合作型农业合作社内部,农户仍然作为独立经营者,这就降低了合作社对农户生产的监督费用;农户的收益与“农业合作社”的收益构成激励相容约束,使得农户愿意分担合作社的风险与收益,强化了自我约束能力。因此,股份合作型农业合作社是一种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的选择。

 任何组织都存在内部管理费用,股份合作型农业合作社也不例外。合作社不仅是社内成员之间利益的联结,也是建立在成员团结、信任与合作的基础上,合作社降低与农户之间的交易费用的基础在于社员对合作社的认可度。合作社代表社内成员的利益,在利益分享时难免因贡献差异而发生分歧,协调的难度增加,导致管理费用相应增加。

 闻喜县礼元镇张刻良等人组织的种植合作社就是这种模式的典型。在其经营的起步阶段,各个农户的前期投资比较大(一般的合作社社费为200元/年左右,这个合作社的费用却高达2500元/年)这就限制了合作社的壮大。同时由于股东数目大(每个农户都是合作社股东),所以在利益协调上难度比较大,成本较高。

 (四)农技部门牵头引办型“技术部门+合作社+农户”

 “技术部门+合作社+农户”这种组织形式主要是依托技术服务部门组建即由县(市、区) 乡镇技术服务部门转变职能,开展服务,牵头兴办的合作经济组织。技术部门与农户之间的合同被分解成技术部门与合作社、合作社与农户合同之和。技术部门是从事农业科技研究的,他们了解最新的农技,他们通过合同与合作社约定本年度生产的品种及主要品质与技术目标,并向合作社提供种子、化肥以及种植技术, 合作社再把技术推广落实到各个农户。农副产品成熟后,由农技部门验收,然后再由他们去联系企业集中进行加工与销售。表面看,“技术部门+合作社+农户”与“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签约有一定的类似性,合作社作为中介大大增强了这种组织形式的稳定性。如果农户直接与企业签约的数目等于农户的数量,而且还要监督每一份合同的履行,监督范围宽且散,履行和监督成本很高。合作社作为农户的群体组织, 减少了企业的签约数目,也简化了合同履行的线路,降低了风险值,监督费用也会相应降低。合作社对农户拥有相对充分的信息,因而可以进行直接有效的监督,且监督成本较低。[8]而且技术部门是一个政府机关,有一定的信誉作用,对约束企业履行合同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上分析,“技术部门+合作社+农户”作为农产品市场组织形式不仅降低了交易成本,产品质量更加稳定,农户收入得到提高,而且节约了签约、执行和监督合同的成本,稳定性得到加强。但在另一方面,由于合同不完全,技术部门不能直接制约企业的违约行为,销路也并不那么稳定,这种组织形式依然存在治理缺陷。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新模式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新模式的运作概述

 基于对上述几种传统的农民专业的分析并结合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新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是必要的也是急需。同时它也是与时代相适应的,是合乎国情,顺乎民意的,是同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规律相适应的。

 中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中国的中产阶级数量迅速人们消费观念已经悄然变化。一方面人们对农业产品的消费迅速增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农产品的消费由数量型向质量的转变。所以农产品销路问题已经不再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问题,相反随着消费观念的进步,农产品的品质已经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瓶颈。可现实情况却是农民普遍缺乏专业农业生产知识(例如,农药化肥的滥用)。结合对闻喜县及其它地区的实地走访,研究发现:现如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要解决农产品的产,供,销。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农业技术问题的解决,简而言之就是让农民真正学会种庄稼。有鉴于此,下面将谈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将着力解答这一问题。

 “农户+合作社+农资公司+高校”这种模式首先由高校研发出迎合市场的新产品,其次由农资经营商以此产品为先导进行前期的铺点工作(建立服务站)。再次,通过后期的服务来巩固服务站与农资公司之间,农户与服务站之间的信任关系。最后,当这种信任关系建立并得到巩固之后(参考闻喜河底镇工作实践大约两年时间)着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将使这一体系得以规范化,便于更好地管理。同时也可以切实为农户搞好服务,真正让农户增产增收。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新模式的优势

 1、高校将建立起良性的研发体系和就业体系

 我国高校新产品的研发的资金主要的是靠国家拨款,可是受我国国情的影响国家的拨款不能满足高校研发能力增长的需要,而且一味的国家拨款只是“输血”,要根治这一问题就必须修复高校的“造血”能力。这种模式的运作下,高校好的产品将迅速得到推广,高校将很快获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在这种刺激下高校的研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在产品的推广和后期的服务上将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很多就业岗位,这一方面解决了高校毕业生困难的现实;另一方面就是为农村合作组织的建立夯实了技术基础,储备了人才[9],正确引导了人才向农村的流动。我校绿荣公司已经在这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截至2013年5月以为50多名应届毕业生提供了工作岗位。并结合创业培训,以为社会培养百余名农技人员。

 2、农资经营者将很乐意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

 在对闻喜县的农资经营者的走访过程中,在谈到依托其农资店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这一问题时有80%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最可喜的是在走访的十户中有两户(礼元镇张**的合作社,郭家庄的土豆合作社)已经依托其农资店建起了合作社。在这种模式的运作下,一方面农资经营者有了稳定的客户源;另一方面农资经营者自身的农业专业知识也得到了提高。农资经营者何乐而不为?通过农资经营者的活动,将为合作社的建立打下群众基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软肋是营销和运营,可喜的是现在已经有公司(山西卓成浩远商贸公司)意识到这点,并在积极努力,而且已经初见成效。仅闻喜县已经建立32个服务站,为农民提供多项生产服务项目(农业用肥用药,作物各阶段的管理,测土配肥等)切实为农民增产,增收。例如,河底镇苏村的赵师傅在其指导下小麦产量从过去的亩产800斤飙升到亩产1412斤,回茬玉米从过去的1400斤每亩增加到1789斤每亩。

 3、这种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模式受到合作社和农户的普遍欢迎

 在这种模式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资公司(注重服务)合作,对合作社而言,这样可以节约成本(主要在农资和技术支出方面),建立起稳定有效的技术团队。对农民而言,农业技术人员真正从办公室来到田间地头为农民排忧解难。因此这种合作社运行模式具有坚实而广泛的群众基础。[10]例如,闻喜县上郭镇下邱村的口福蔬菜种植合作社通过和山西卓成浩远有限公司(农资公司)合作,每年节约农资成本35%;在公司的帮助下,合作社有了自己的农资店,有了自己的技术服务团队(服务站)。随着软实力的显著增强,合作社的规模也进一步扩大,在农户中的信任度明显提高。合作社正在高速发展的快车道上稳步发展。

 三、政府在推动这种中模式中的扶助,监管作用及政策建议

 (一)政府帮助解决销路问题

 这种模式注重于生产上技术问题(农产品的品质),对农产品的销售问题不够重视。但销路问题已不再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问题(上面已经讲到,此处略)。虽然销路不是主要问题,可是这一问题也必须得到解决。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在这方面应有的作用,一方面政府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有相当的权威性,借助这一点政府应积极打造地区有特色,高品质农产品品牌,使其成为本地区的地理标志,为农产品销售打开局面。同时可以提供相应的补贴。如农产品的外运补贴;优质品种补贴等[11]。还可以建立起“农超联营模式”(即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政府的引荐和超市达成一个稳定的供货协议)农产品解决销路问题。

 (二)政府严格监管保证模式顺利运行

 由于这种模式下各部分都是仿公司化运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就难免会诱发某些部分出现一些投机现象,如果这种现象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和遏制,将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新模式的社会效应大打折扣。所以政府对整个经营过程中的各个部分进行严格监管是相当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具有长期从事监管工作的实践活动,因此政府是有进行这项监管活动的能力。在政府的严格监管和把控之下各种在这种模式躯壳下的坑农,害农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这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将更加顺畅的进行,其社会效应也将大大提高。

 (三)政府各应充当起调解者,仲裁者的角色

 在任何一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的运行下,虽然整体利益是一致的,但是各部分利益也是存在一定差异性的。矛盾的产生是在所难免的。如果这种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这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的稳定性将受到极大的威胁。在协调和仲裁这些矛盾上政府具有先天的优势。政府由于其性质的公共性,所以其在仲裁和协调中的公正性就能得到保障,而且政府仲裁和协调的成本相对于其他组织或个人要低很多。所以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是调解和仲裁的不二人选。

 (四)在融资方面政府应给予积极的扶助

 这种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模式将大部分资金投入完美转嫁到农资公司身上(农资投入,技术投入)因此其资金需求量较少。由于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需求情况是不同的,融资问题对一些地方的合作社来说还是值得重视的。虽然创业版的开通为中小规模组织的融资开辟了一条新通道可以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一部分融资问题,但是这种融资渠道具有其先天的不稳定性,所以需要政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开通绿色通道。

 结语

 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是大势所趋。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两个飞跃”的理论即中国农业发展要经历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和在此基础上发展规模经营,集体经济两个阶段。[12]可是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过程中由于经验较少,经营模式老套,人员配置不合理等问题。直接制约了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要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长足发展就必须在经营模式上有所创新。本文谈到的“农户+服务站+农资公司+高校”只为抛砖引玉。随着政府政策的不断完善,相信越来越多的好模式会在日后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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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7.1清单

 表3-5材料清单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配置清单及报价

  7.2平面布置图

 [参考文献]

 [1] 2012年2月1日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2013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2] 2013年06月02日08:39 我要说话 /.中国政府网

 [3] 黄俐晔.广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运作模式的实证分析[J]. 广东农业科学,2007(7):11-12.

 [4] 尹志超.农业产业化交易费用分析[J].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3(12):23-37.

 [5] 蔡荣.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变迁[J].中国社会科学,2007(9):78-92.

 [6] 蔡荣.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变迁[J].中国社会科学,2007(9):78-92.

 [7] 祁雪 杨明远. 农业产业化组织变迁——基于交易费用与契约选择分析[M].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91-102.

 [8] 尹志超. 农业产业化交易费用分析[M].江苏:凤凰出版社,2003:111-132.

 [9] 陶军. 基于SWOT分析的高职院校发展研究[M].陕西:陕西人民出版社,2010:211-242.

 [10]李静群.农资未来的发展 [J]. 农资与市场,2008(7):23-27.

 [11] 金爱名.农资市场发展模式[J] .三农文摘,2008(7):14-32

 [12]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179-190.

 致谢

 在山西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学习过程中,师长和学友给我的关心和帮助太多太多,令我终身受惠。我的论文中凝聚着众人的关爱,倾注着大家的心血。

 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柴世民教授。柴老师治学严谨、指导耐心,在教学繁忙的情况下抽出精力给我们授课,悉心指导我们写作论文,并时常给予鼓励,使我的论文得以如期完成。四年来,导师以广博的学科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勤恳的育人精神将我引入学术的殿堂;从最初确定研究方向、到论文选题、再到基本框架的构建,最后是文稿的反复修改与完善,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在导师的亲切关怀和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导师不仅指导我论文写作,还教给我许多做人的道理,金玉良言,字字珠玑。

 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我参阅、吸收了大量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文献,正是他们的思想启迪了我的灵感,也正是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上,我做了一点点个人的努力。由于篇幅所限,不能一一列举,借此对这些坐着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并致意!

 同时感谢我的同门学友给予我诸多帮助,他们给我提出很多宝贵意见,帮助我修改论文格式等。

 我能顺利完成学业,与家人的支持分不开。父亲母亲给了我大力支持,生活上为我提供充足的费用,思想上不断鼓励我,同时还帮助我收集、整理资料,做调查。

 再次谢谢所有帮助我的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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