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

来源:高一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区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

 2019 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指导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大力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整体推进了民政事业协调发展,各项民政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现将 2019 年工作情况和 2020 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创新机制,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一是做好社区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按照省、市、区要求,认真安排部署,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检查等方式,开展社区换届选举“回头看”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巩固换届成果。二是全面落实“双创双服”工作。在巩固好 2018 年 4 家街道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新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居家老服务中心 1 家。目前,中心已施工完毕,将投入使用。三是积极谋划社区服务站装修改造项目。通过改扩建、开发返还、划转调剂、资源共享等方式,有效解决了部分社区办公用房不达标问题。今年共争取市级项目资金 40万元,申报省级项目 3 个。四是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选好配强专职社区工作者,今年新招聘大学生 12 名,补充到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中;强化教育培训,今年联合广播电视大学集中开展社区干部培训班 2 期;鼓励专职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累计取得资格证书 41 人;指导各街镇组织好 2019 年度专职社区工作者年终考核工作。五是先行先试,做好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新时

 代城市社区治理试点区的准备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及社区治理相关情况的调研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开展工作提供基础。六是加强社区工作经验交流。接待了衡水市冀州区考察团来我区就社区治理、社区和居家养老方面学习考察,我局积极配合、热情接洽,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方面交换了意见和建议。七是强化亮点培树,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打造社区特色品牌,2019年,我区“世纪城社区工作法”入选全国 100 个优秀社区工作法,并在全市推广。八是完成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的答复工作。我局共答复人大、政协的提案议案 7 件,其中:人大代表意见 1 件,政协委员提案 6 件,答复满意率为 100%。

 (二)强化措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无缝衔接。一是提高低保标准。从 2019 年 1 月起,城市低保标准由 600 元/月提高到 650 元/月,补差标准为每月 350 元以上,农村低保标由 3900 元/年准达 4300 元/年以上,补差标准为每月 220 元以上,均已按新标准执行。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对困难老人群体、低保边缘群体、因病因学刚性支出过大群体进行核查,防止“漏保”。截止目前,我区共有城乡低保户 2754户、4290 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 2027.59 万元,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严格执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各项政策。2019 年全区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农村每人每月466 元,城市每月 845 元。截止目前,全区特困供养人员 132 人,其中,城市 29 人、农村 103 人,全部按新标准发放生活费,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 121.03 万元。四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认真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效率,我区及时出台了《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并合理划分区和镇(办)的救助权限。为发挥临时救助在“救急难”工作中的作用,使突发事件造成居民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人员受助及时,低于城镇 2 个月低保标准的临时救助,由各镇、办来具体实施。截止目前,共为 99 名生活困难的群众发放救助金 26.09 万元。

 (三)突出重点,社会福利事业有序推进。一是大力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我区共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9 家,床位总数 549 张,入住老人 400 余人,从事老年人服务业的 90 人,发放 2019 年养老体系建设奖补资金共计 176 万元。为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按照《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我区田家老年公寓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被评定为二星级老年公寓。截止目前,我区高龄失能老人共计 283 人,其中高龄老人 225 人、失能老人 58 人,共下发养老护理补贴资金 26.2 万元。二是坚决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我局定期对辖区内老年公寓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整改要求,并要求在整改时限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验收。三是认真抓好老龄事业工作。为完善弱势老年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2019 年为我区 80 岁以上老年人办理助老健康御险,目前我区符合保障要求的 80 岁以上老年人 8173 人,按每人每年 23 元保费标准计算,共缴纳保费 187,979元。四是切实做好孤儿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及省、市文件要求,开展 0-18 周岁孤儿医疗康复项目“明天计划”,充分发挥救助政

 策作用,使孤儿从学习到生活、从身体到心理都能得到切实的呵护和关爱,确保孤儿得到良好养育、健康幸福成长。截至目前,我区共计孤儿 26 人,每人每月 850 元,共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 28 万余元。五是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活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对全区留守、困境儿童真实信息进行入户走访,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家庭中的儿童予以重点保障。对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的儿童,由市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

 (四)规范服务,社会事务各项工作健康运行。一是切实提高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办理婚姻登记。截止目前,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 2270对,离婚登记 1450 对,涉外婚姻登记 30 对,补领婚姻登记证 1308对,收养登记 4 对,补录历史数据 86513 条,接待业务咨询和档案查询 2650 人次,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合格率达 100%。二是切实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全区现有社会组织 156 家,其中民非企业146 家,社会团体 10 家,从业人员 1000 余人,党员 131 人。今年,共有 144 家社会组织参加了年检,为加强对我区社会组织的管理,我局对未参加年检的 12 家社会组织做出了全区通报批评的决定。同时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共建立社会组织党支部 26 个,覆盖率达到75%。三是做好发放残疾人“两补”补贴和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发放以奖代补资金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

 准为每人每月 66 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每人每月 60 元。截至目前,共为 2792 名残疾人发放“两补”补贴 184.52 万元;共为 211 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发放以奖代补资金 47.2 万元。四是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对我区历史沿革内容、地理实体概况描述不全、多媒体照片代表性不强及新设立的地名标志,全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通过了国家、省验收,经审核后输入地名数据库各类地名 2205 条,其中行政区域地名 16 条,非行政区域地名 1 条,工业聚集区地名 1条,群众自治组织 164 条,居民点 677 条(包括居民小区),交通地名 298 条,水利地名 37 条,纪念地、景点公园 47 条,建筑物地名55 条,单位 580 条,水系地名 10 条,陆地地形地名 204 条,历史地名 115 条。五是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农村地名标志设置标准化工作。目前此项工作已完成,共投资近 65 万元为 33 个行政村进行地名设标工作,设立街路牌 151 个、巷(胡同)牌 28 个、门户牌 10908个。五是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服务工作。目前我区共有社会工作者 48 名,慈善组织 2 家,为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让广大群众更了解、关心慈善法,在今年中华慈善日当天组织开展了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发放慈善法宣传册 500 余份。

 (五)协同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加强对合法公墓的监管力度。按照殡葬法律法规要求禁止修建超标准墓穴,禁止构建迷信设施和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禁止对已有墓穴进行装修、扩建。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设公墓(单人墓穴占地不超过 0.6 平方米,双人墓占地不超过 1 平方米,墓碑碑高不超过 80 厘米,碑宽不超过 40

 厘米),对超标墓穴,发现一个,拆除一个。二是加大整治非法公墓力度。通过对行宫后山墓地的集中整治,出台了《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与各镇、街签订了责任状,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做好散埋乱葬治理各项工作。三是大力宣传推广生态安葬理念。目前已在合法公墓内设置了生态安葬区,待规划设计方案完成后,进一步推广我区生态安葬工作的实施。

 (六)改进作风,民政系统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把队伍建设摆到突出位置。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为民服务”的根基。二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和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工作,聚焦责任落实,细化责任分工,层层传导压力,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者、推动者。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从思想作风上增强干部工作水平,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四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做好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五是做好文明城区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2019 年被评为 2016-2018 年度全市文明单位。六是积极畅通诉求渠道,化解信访积案,解决遗留问题,协同我区热线办畅通市长热线工作,做到来访必答,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维护全区民政领域和谐稳定,为建设“幸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推荐访问:民政局 工作总结 年终
上一篇:湖北氢能源项目经营分析报告经营分析报告
下一篇:《公务员》个人年终工作总结例文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