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党代表工作室制度(试行)

来源:初三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x 20xx 年党代表工作室制度(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实施《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试行)》和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党代表工作室建设的指导意见》,完善党代表工作室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党代表与党员群众的联系,拓宽社情民意收集反映渠道,切实发挥党代表的经常性作用,推进党代表履职常态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代表工作室是党代表听民声、传民意、解民忧,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平台,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党代表工作室的设置和职能

  第三条党代表工作室的设置分为县、部门(单位)代表团、镇(街道)、村(社区)、两新组织、个人和网络党代表工作室。

  县级党代表工作室。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建一个县级党代表工作室。

  部门(单位)代表团党代表工作室。一般以代表团团长所在单位或代表团内的窗口服务单位为主,其他单位配合,依托服务大厅或选取合适的地方组建党代表工作室。每个代表团一般设立一个党代表工作室。

  镇(街道)党代表工作室。各镇(街道)依托便民服务中心或党群服务中心等设立党代表工作室,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每个镇(街道)

 一般组建一个相应级别的党代表工作室,镇域较大的可视情建立片区党代表工作室。

  村(社区)党代表工作室。村(社区)党代表工作室可视情单独或联合组建,一般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组建。

  两新组织党代表工作室。一般结合网格化党建工作,依托网格中心企业的党员活动中心组建。可视情一个网格单独或几个网格联合组建。

  个人党代表工作室。部门(单位)代表团和镇(街道)根据工作实际,选择若干名有深厚群众基础和广泛影响力的党代表为领衔代表,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并请同一区域或行业的党代表共同参与,建立个人党代表工作室。

  网络党代表工作室。县委组织部结合工作实际,选择若干名与民生联系紧密和履职能力较强的党代表,在 xx 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站上设立网络党代表工作室,开设专用邮箱。部门(单位)代表团和镇(街道)可根据实际,设立网络党代表工作室,鼓励党代表个人在网上建立个人网络工作室。

  第四条党代表工作室建设经费由承建单位给予保障。

  第五条党代表工作室做到规范管理,统一使用名称和标牌标识,党代表形象照、联系方式、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党代表履职承诺和年度工作计划上墙或上网。

  第六条依托党代表工作室组织开展党代表活动,主要发挥以下职能作用:

 (一)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镇街道)党代会及县委或本单位重要决策部署;

  (二)接受并反映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

  (三)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接待走访、恳谈约谈、调研视察等活动;

  (四)定期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讨论分析,积极建言献策,适时提出提案、提议,为党委决策提供参考;

  (五)积极为基层党员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六)通过参加民主推荐、民意调查和民主评议等活动,参与党内监督;

  (七)开展党代表学习研讨等活动,交流党代表工作。

  第三章党代表工作室的运行

  第七条党代表工作室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围绕基层党的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活动。

  第八条党代表工作室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接待党员群众、走访党员群众、党内民主恳谈、民情约谈、调研视察、商议提案提议、组团惠民服务、学习研讨、参与党内监督等活动。

  各级党代表根据编排,到相应的党代表工作室参与各类活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接受其它党代表工作室的邀请参加活动。党代表所在工作单位对代表到党代表工作室开展工作应给予支持和时间保障。

  开展活动需至少提前 3 日公布时间、地点和党代表的相关信息。

 第九条部门(单位)代表团党代表工作室由代表团联络员根据县委的要求或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的意见,负责安排有关活动。

  第十条党代表工作室开展活动的频次不少于县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党代表工作室建设的意见》(x 委组〔20xx〕xx 号)所规定的次数。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党代表工作室商党代表确定。

  网络党代表工作室的党代表至少要每周一次与发帖的网民进行交流和沟通,答复和落实相关问题。

  个人党代表工作室的党代表结合自身岗位实际,适时开展各类特色活动。

  第十一条党代表活动时需佩戴《代表活动证》,并在“党代表工作室工作手册”上做好活动记录。

  第十二条党代表在开展活动中,对涉及下列内容的意见建议可以不予登记,并做好解释工作:

  (一)属党和国家秘密的;

  (二)处于司法程序的案件;

  (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问题;

  (四)其它不宜登记的。

  第四章意见建议的处理

  第十三条党代表在接待走访、恳谈约谈等活动过程中,要主动倾听民声,收集社情民意。对于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可以答复的,应予当场解答;不能即时答复的,由所在镇(街道)或县级部门(单位)

 负责协调处理,涉及到其他单位的,由县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统一做好移交办理工作;对一时难以办妥的,要向反映人作好解释工作。

  第十四条有关单位接到交办件后,应按照《县党代表提议制度(试行)》等的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办理和答复。对无法办理的,及时予以解释。办理过程中应加强与党代表和反映人的联系,沟通情况,听取意见。

  第十五条县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办理答复情况的跟踪、督促,确保取得实效。

  第五章考核

  第十六条党代表工作室建设运行情况,纳入组织工作和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党代表在党代表工作室参加活动的情况作为党代表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评选优秀党代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中共 xx 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0 2020 年街道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本次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和安排,本人通过与支部成员、部分辖区党员进行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建议等形式,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深入查摆了自己在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六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产生原因,并明确了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剖析情况报告如下,请同志们给以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政治功能强不强方面:虽然我能够自觉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做实践中的“清醒人”,但是对讲政治还是不敏感,对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意识淡薄,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领悟不够,对理论学习抓的不紧,抓的不实,学习浮于表面、浅尝辄止。

  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仍存在片面化、碎片化现象,没有将新思想的学习与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联系起来。比如:能够自觉地参加党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但个人自学抓的不够,只是局限于抄笔记、写心得,忽视了对知识点的归纳和思考,学习的系统性不强。特别是不能站在政治的角度看待问题,喜欢静止、机械、孤立地看待讲政治,党章意识、党员身份意识淡化,“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现象依然存在。

 (二)“四个意识”牢不牢方面。对上级决策部署理解不够,认识存在偏颇,认为街道的重点工作是做好辖区居民的服务和管理,落实好大病救助、城市低保等各项惠民政策。但在具体落实上缺乏措施机制跟进,没有细化量化,落实到人,一定程度上存在选择性执行、打折扣的现象。

  比如在城市网格化管理、综合治理、联系帮扶和民生帮扶等重点工作中,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没有真正从街道长远的发展和群众意愿考虑问题,推动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现象,思路不宽,谋划不远。特别面对“急、难、险、重”问题时,不敢动真碰硬,不敢捅“马蜂窝”,没有形成“抓经常、经常抓”的长效机制,致使工作形不成合力,打不开局面,直接影响到街道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四个自信有没有方面。不能深刻理解“四个自信”的内涵,缺乏深刻的感悟力和思考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体系的学习和认识没有全面的分析和归纳,缺乏有效的思维体系和框架结构。不能活学活用相关的理论知识,指导工作和服务群众,执行政策照猫画虎,导致服务居民打了折扣,缩了水。比如:作为机关支部组织委员,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表率作用,没有很好地指导机关党员及科室人员,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对政策的领悟不高,导致做群众答复和解释工作时,条理不清,缺乏信服力和说服力,服务的措施不能有效跟进,工作陷入尴尬和被动的局面。

 (四)工作作风不实方面:工作上只局限于只求过得好,不求过得硬,降低了标准,降低了要求,降低了效率,导致工作浮皮潦草,具体落实不给力,工作执行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的节奏慢、效率低。比如:对负责的劳动保障等工作中,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不强,缺乏有效的规划和安排,安排的多一点,督促落实的少一点,存在重安排布置、轻督促落实,工作中找客观原因多,破解难题少,存在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的侥幸心理。

  (五)发挥作用好不好方面:缺乏创新精神,思路不活,眼界不宽,存在安于相状、求稳怕乱、畏首畏尾的思想。面对一些棘手和繁琐的工作时,不能很好地调整工作状态,心情浮躁,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执行工作落实不佳,效果不好。比如:作为街道机关支部党支部组织委员,没有发挥好党员的“传、帮、带”作用,没有带动机关支部党员全面做好社区服务和管理工作。特别是在打造机关党支部特色方面,缺乏创新,工作老套,思路不活,没有形成一种系统、科学的体系,党建服务品牌缺乏有力的支撑,导致机关支部工作没有活力。

  (六)自我要求严不严方面: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方面,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支部工作中的力度不够,自我约束逐渐淡化,学习实践中,过于自信,觉的自己是机关支部组织委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没有必要学习这些制度,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

 学习之间的关系。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的力度不够。

  在具体工作中,履行党风廉政的意识还不够强,有时还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与自己关系并不大的片面认识,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比如扫黑除恶行动和大气污染防治是当前我们工作的重点,但没有按照廉洁自律准则,深挖自己身上存在的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造成服务意识不强、联系群众不紧密、工作作风不扎实。

  二、产生问题的根源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没有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常常以工作忙为由,放松了理论学习,存在着为应付检查考核而被动学习的形式主义倾向。同时,不能按照学思结合、学用结合的思路,加强理论学习,放松了世界观改造,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偏离,思想解放不够到位,为民服务不够全面,进取精神不够顽强。

  (二)宗旨意识不牢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有所弱化,深入走访群众,主动沟通交流的少之又少,对于群众所急、所盼、所求的事则能推就推,能拖就拖。这些问题反映出自己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存在着疏远甚至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问题。

  (三)党性修养不到家。党性修养放松了,要求也放松了,为民办事的劲头松懈了,工作不思进取、得过且过,艰苦奋斗的精神减退,存在“守摊子”的思想。对领导的意图不能正确理解和贯彻,不能充

 分发挥职能作用,对群众反映的情况不能及时答复和处理,碰到问题不会解决,遇到矛盾绕着走,特别使对群众关心的城市管理、辖区治安、党建创新等方面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

  (四)纪律约束不严明。纪律管束执行不够到位,工作要求标准不高,工作繁多时,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降低了工作标准,放松了要求。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接到工作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 做到最好,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综合素质。坚持学用结合、学思结合的思路,全方位、多层次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不断提高理论和工作水平。同时,要积极搭建学 xxx 台,利用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学习园地、观看视频等形式,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积极开展党建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党员的整体素质.

  (二)抓好作风建设,强化工作效能。围绕“抓效能、重服务、提素质、做表率”的思路,结合支部的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特别是要加大对城市低保、大病救助、医疗保险、廉租房等问题的督促检查和有效管理,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确保工作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钻空子。子。

 (三)抓好民生服务,惠及居民群众。坚持把“办实事、解难题、重服务”作为服务群众的落脚点和出发点,以深化拓展“民情流水线”工程为抓手,以打造党建服务品牌和创建“学习型、服务性、创新型”机关支部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服务程序、完善服务责任制、简化办事流程,全面推行措施、预约、代理等服务制度,大力开展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及时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城市低保、劳动就业、医疗保险等问题。

  以上对照检查材料,不足之处请大家提出意见,我将诚恳接受,全面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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