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步骤

来源:初二 发布时间:2021-01-15 点击: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组织,统一思想。事业单位应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认真抓,建立完整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组织体系。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2、组织培训,学习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对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区(县)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有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集中进行政策文件学习和操作实务培训。行业主管部门、区(县)有关部门可在此培训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结合本行业、本区域事业单位特点分别对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调查摸底,梳理情况。单位要全面深入梳理本单位总体情况、编制情况、人才队伍情况、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等,重点分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总数及高、中、初结构比例等内容,并深入进行风险分析、风险评估并提出应对措施。根据区域行业发展规模、规划目标、工作总量以及本单位承担的社会事业任务等情况确定本单位合理的岗位设置目标。

二、实施阶段 1、事业单位组织动员部署。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对广大职工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动员部署,并做好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和对职工的政策咨询工作。

2、事业单位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单位要认真组织岗位调查,编制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岗位等级任职条件,在行业主管部门或区(县)有关部门指导下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方案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经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核准、备案。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区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具体实施办法。事业单位要在行业主管部门、区(县)有关部门指导下,根据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相关文件,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具体办法。岗位设置具体办法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经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5、岗位聘用。事业单位要按规定建立岗位聘用组织,在行业主管部门、区(县)有关部门指导下根据岗位设置具体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和竞聘上岗的原则,按照人员聘用程序,择优聘用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应根据需要组建专家委员会或专家评议组。

三、总结阶段 岗位设置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以书面形式做好岗位设置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含基本情况、好的做法、存在问题及对策等内容。结合岗位设置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及事业单位要积极总结岗位设置、人员聘用等方面经验,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日常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相关措施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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