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林业局碧浪湖湿地总规编制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4540

来源:初二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项目编号:

 5115242017000395

 长宁县林业局碧浪湖湿地总规编制

 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

 购

 人:

 长宁县林业局

 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文件编制: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

 中国·四川·宜宾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3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3 (二)总

 则 ............................................................... 6 (三)谈判采购文件 ......................................................... 6 (四)响应文件 ............................................................. 8 (五)评定程序、评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 9 (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 9 (七)采购纪律要求 ........................................................ 11 (八)质疑和投诉 .......................................................... 11 (九)其他 ................................................................ 12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12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 13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 13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14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14 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 15 (一)项目内容 ............................................................ 15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 15 (三)商务要求 ............................................................ 17 第七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18 第八章

 协商内容、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18 (一)协商内容 ............................................................ 18 (二)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18 第九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 19 (一)响应文件须知 ........................................................ 19 (二) 响应文件的组成 ...................................................... 20 (三)响应文件格式 ........................................................ 21 (四)响应文件的印制及签署 ................................................ 21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 22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 22 (七)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22 第十章

 响应文件主要格式要求 ................................................. 24 格式 1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 24 格式 2 报价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 25 格式 3 响应函 ............................................................. 26 格式 4 承诺函 ............................................................. 27 格式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 28 格式 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9

 格式 7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30 格式 8 报价一览表 ......................................................... 31 格式 9 分项明细报价表 ..................................................... 32 格式 10 服务应答表 ........................................................ 33 格式 11 商务偏离表 ........................................................ 34 格式 12 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 ............................................ 35 格式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 .................................................... 36 格式 14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 37 第十一章

 谈判采购及评定程序、评定方法、评定标准 ............................. 38 (一)总则 ................................................................ 38 (二)评审方法 ............................................................ 38 (三)谈判及评定程序 ...................................................... 38 (四)项目终止 ............................................................ 43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 43 (六)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43 (七)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 44 第十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

 ................................... 45 第十三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 48 第十四章

 附件 ............................................................... 49 附件 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 49 附件 2 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 50

 第 1 页

 第一章

 谈判邀 请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宁县林业局的委托,就批准实施长宁县碧浪湖湿地总规编制采购项目(第二次)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谈判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5115242017000395

 (二)项目名称:长宁县林业局碧浪湖湿地总规编制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四)谈判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备注

 1

 碧浪湖湿地总规编制 1 项 详细的服务、商务要求见第六章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第四章内容。

  (六)采 购文件获取时间、 地点及费用:

 采购文件自 2017 年 11 月 21 日 9:00 至 2017 年 11 月 22 日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 3 栋 2 层 13 号现场发售。

 谈判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谈判采购文件售出后费用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 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 加盖单位公章) )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供应商可以 提前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第十四章 附件 1),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交于报名处。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采购时间:2017 年 11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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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采购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 3 栋 2 层 13 号开标 4 厅

  (九)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sczfcg.com m )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长宁县林业局

 地

 址:长宁县纸业路 128 号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13778919077

 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 3 栋 2 层 13 号

 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0831-7193260

 第 3 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26,400.00 元;(叁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26,400.00 元;(叁拾贰万陆仟肆佰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实质性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节能产品

 第 4 页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最新一期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4、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最新一期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5、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4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5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资格性、评审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6 谈判采购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6000 元(大写:陆仟元整)交款方式:本项目只接受转账、电汇等非现金形式的保证金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汇东支行

 帐

 号:5105 0161 0046 0000 0018 交款截止时间:2017 年 11 月 23 日 17 时 00 分(转帐,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各供应商在退还保证金时应按格式要求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详见第十四章 附件 2)

  7

  履约保证金 以成交金额为准, 不超过成交总金额的 10%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8 谈判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831-7193260。

  9 采购、评审工作咨询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831-7193260。

 第 5 页

  10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831-7193256。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 3 栋 2 层 13 号。

 11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831-7193260。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 3 栋 2 层 13 号。

 邮编:644000。

 12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本项目资质要求、技术参数要求及综合评分明细表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编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范女士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 2017 年 11 月 22 日17 时 00 分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范女士。

 联系电话:0831-7193260。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 3 栋 2 层 13 号。

 邮编:644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3

 响应文件份数 要求:资格性响应文件(纸质)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2 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纸质)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纸质)1 份;响应文件电子版(U 盘)1 份(注:包含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14 采购代理服务费 因本项目预算已包含采购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7000 元。

 15 说

 明 1.本项目除明确标注“允许进口设备投标”字眼的设备以外,其余均不允许进口设备投标。

 2.本招标文件中若存在相关产品的具体品牌、型号,均不作为指定要求,而仅为技术水平、产品品质的客观参考,以上内容不作为技术评分因素。

 注:本前附表以外的相关内容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第 6 页 (二)总

 则

 1 2.1 适用范围

 本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采购项目。

  2.2 有关定义

 2.2.1 “采购人”和“甲方”系长宁县林业局。

  2.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2.4 “供应商”系指已报名参加谈判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2.3

 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2.3.1 本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3.2 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2.3.3 向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了谈判采购文件。

 2.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谈判的全部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2.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采购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 2.5.2 为采购项目提供前期代理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的其他谈判活动。出现前述情况的单位的响应均按无效响应处理; 2.5.3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 三)谈判采购文件

  3.1 谈判采购文件的构成

 3.1.1 谈判采购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采购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谈判采购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采购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谈判采购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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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第七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八章

 协商内容、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九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第十章

 响应文件主要格式要求;

  第十一章

 谈判采购及评定程序、评定方法、评定标准;

  第十二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第十三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第十四章

 附 件。

 3.1.2 谈判采购文件、澄清文件及补充资料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的情形,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则以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3.1.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谈判采购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2

 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2.1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谈判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3.2.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谈判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谈判采购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发布更正公告。

 3.2.3 任何对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均为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 8 页 3.2.4 供应商要求对谈判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按谈判采购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3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无。

 (四)响应文件

 4.1 响应文件的编制及相关要求(详见第九章内容)

 4.2 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4.2.1 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时,必须提交所响应包件相对应的谈判采购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将提供银行转账、电汇凭证复印件,装订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作为已缴纳的凭据。

 4.2.2 谈判采购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供应商所交纳的谈判采购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办理退还谈判采购保证金时,应填好“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携带本表向代理机构财务工作人员递交本表或传真至我公司、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以便尽快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

  4.2.3 未成交人的谈判采购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人的谈判采购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见证并交纳足额成交服务费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4.2.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人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人的原因未能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 (7)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第 9 页 4.3 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4.3.1 本项目响应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4.3.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4.3.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五)

 评定程序 、 评定方法及评定标准

  详见第十一章内容。

 (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1 6.1 签订合同

 6.1.1 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1.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采购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1.3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1.4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

 第 10 页 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1.5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后 3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6.2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合同任何形式的分包及转让。

 6.3.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4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6.5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6.5.1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按本章前附表相关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其缴纳的谈判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5.2 履约保证金在成交人对合同规定义务履行完毕时全额无息退还,如果成交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部分或全部义务,该保证金将视情况予以部分或全部不予退还。

 6.5.3 只有在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免除履约保证金条款。

  6.6 履行合同

 6.6.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6.6.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 11 页

  7 6.7 验收

 6.7.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7.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凭验收材料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6.8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七)采购纪律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质疑和投诉

 8.1 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第 12 页 《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和参考《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8.2 供应商提出质疑必须是直接参加所质疑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且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及质疑事项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响应单位鲜章,同时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联系方式;

 (4)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响应单位鲜章。

 8.3 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其他

 本谈判采购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十一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采购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三章

 确定邀请参加谈判活动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具备资格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参加谈判活动。

 第 13 页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4 供应商应当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 14 页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 资格证明材料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必须包含本项目有效要求的经营范围内);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提供);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提供);

 (4)响应函原件(格式 3);

 (5)承诺函原件(格式 4);

 (6)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格式 5)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2015 年或 2016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投标人内部出具或第三方机构出具;新成立公司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1.2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可以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成交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格式 14)。

  1.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6)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1.5 谈判采购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1.6 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1、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响应文件所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内容详见“第九章 (二)

 ”。

 第 15 页 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一般技术、商务要求 (一)项目内容

  根据四川省林业厅要求,建立省级湿地公园需要编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报四川省林业厅批准方可设立,由于四川长宁碧浪湖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涉及专业众多,专业技术性强,编制难度较大,因此我局拟对本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1 2.1 服务要求

 2.1.1、熟悉国家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依据《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2010)进行总体规划编制。

  2.1.2、确保规划编制质量并能按期完成编制任务,确保本规划与长宁县相关上位规划衔接。

  2.1.3、规划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统筹兼顾四川长宁碧浪湖省级湿地公园近期和远期发展要求。

  2.1.4、编制单位负责资料收集、现场踏勘、报告编写及印刷、图件制作、电子文本、专家评审、并负责报告评审通过。

 2.1.5、拟派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及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 2.2 服务内容

 对拟申报的四川长宁碧浪湖省级湿地公园规划区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展开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总体规划报告编制内容如下:

 2.2.1 、规划文本主要内容:

 2.2.1.1 规划区自然地理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历史沿革、湿地公园建设与旅游现状 2.2.1.2 湿地资源状况(包括湿地类型、面积与分布;湿地生物多样性情况;湿地景观及文化资源;湿地生态系统评价等)

 2.2.1.3 湿地公园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

 第 16 页 2.2.1.4 湿地公园总体布局(包括湿地公园范围、湿地公园性质定位、规划分区及分区建设目标等)

 2.2.1.5 保护规划(包括水系和水质保护规划、水岸保护规划、栖息地保护规划、湿地文化保护规划和保护管理能力建设规划等内容)

 2.2.1.6 恢复规划(包括水体恢复规划、栖息地恢复规划等)

 2.2.1.7 科普宣教规划 2.2.1.8 科研监测规划(包括科研规划、监测规划和科研组织管理等内容)

 2.2.1.9 合理利用规划(主要包括资源利用方式、环境容量和游客容量测算、客源市场及游客规模分析、旅游项目规划、旅游线路规划和旅游设施规划等内容)

 2.2.1.10 防御灾害规划(主要包括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洪涝防治规划、防火规划和应急救援安全规划等内容)

 2.2.1.11 区域协调与社区规划(主要包括土地利用协调规划、水资源利用协调规划和社区协调规划等内容)

 2.2.1.12 保护管理基础能力建设规划(包括湿地管理局、管理站和信息建设等内容)

 2.2.1.13 基础工程规划(包括道路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通讯网络工程和燃气工程规划等内容)

 2.2.1.14 管理规划(包括管理机构规划、运营规划和保障措施规划等内容)

 2.2.1.15 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2.2.1.16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2.2.2 、规划图纸

 规划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附图 1:湿地公园区位分析图 附图 2:湿地公园交通分析图 附图 3:湿地公园资源现状分布图 附图 4:湿地公园土地利用现状图 附图 5: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图 附图 6:湿地公园功能分区图 附图 7:湿地公园水系规划图 附图 8:湿地公园生态旅游规划图

 第 17 页 附图 9:湿地公园道路交通规划图 附图 10:湿地公园基础设施布局图 附图 11:湿地公园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 12:湿地公园管理设施规划图 附图 13:湿地公园分期建设规划图 附图 14:湿地公园栖息地恢复规划布局图 2.2.3 、附表

 湿地公园投资估算详表 湿地公园鱼类名录 湿地公园爬行类名录 湿地公园两栖类名录 湿地公园鸟类名录 湿地公园兽类名录 湿地公园植物名录 专家评审意见及名单(前置)

 2.2.4 、最终提交的规划成果

 最终规划成果纸质 10 套,电子版 1 套,专家评审材料。

 (三)商务要求

 3.1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方案经专家评审并提交相关成果后。

 3.2 付款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3.3 验收标准:将完整的设计成果、报告等相关资料交由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3.4 其他要求:供应商为四川省外注册的法人单位时,须在四川省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网点,并提供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入川备案证书复印件。

 第 18 页 第七章

 体现满足 采购 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 采购 项目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采购文件资格性要求;若谈判结果无实质性变动,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并且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将视作无效文件处理。

 第八章

 协商 内容、 协商 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 (一)协商内容

 1.1 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

 1.2 同类项目合同价格。

 1.3 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1.4 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二)协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2.1 采购项目的一般技术和商务要求。

 2.2 合同草案条款。

 第 19 页 第九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须知

 1.1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参加采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1.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2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在谈判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4 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实质性要求)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任何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政府采购。

  5 1.5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5.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5.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5.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5.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第 20 页 (二 )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四部分。

 2.1 资格性响应文件部分, 详见第五章内容。

 2.2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2.2.1 供应商简介;

 2.2.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7);

 2.2.3 技术服务应答:供应商须针对采购项目的服务、技术内容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主要内容应包括:

 (1)项目实施服务方案及售后方案; (2)售后服务相关资料:说明项目的服务时间、服务期内的服务内容与范围等(提供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等; (3)服务应答表(格式 10); (4)商务偏离表(格式 11); (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项目实施主要人员情况表;(格式 12)

 (7)其他有利于采购人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承诺、文件和资料。

 注:1、供应商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谈判项目本身所包含的谈判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响应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2.3 报价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填写报价一览表(格式 8)和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 9),本次谈判报价要求:

 2.3.1 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3.2 供应商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或《政府采购

 第 21 页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68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或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本项目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 13);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声明函签字盖章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则其响应产品中的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享受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三)响应文件格式

 3.1 供应商应尽量按照谈判采购文件第十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因响应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内容由供应商根据其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四)响应文件的印制及签署

  4.1 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式 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一式3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响应文件电子版(U 盘)1 份,响应文件封面上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报价响应文件(其中报价一览表 1 份、分项明细报价表 1 份)1 份,注明响应文件编号、包件号(如有分包)、项目名称和供应商名称(详见第十章格式 1 和格式2),响应文件不齐全者将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2 若正本与副本内容出现差异时,则以正本为准;副本可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报价一览表”应为原件。

 4.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当清楚工整,不得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等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情形,任何修改、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4.4 响应文件正本必须使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有效。

 4.5 响应文件应统一使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目编码以方便评审专家查阅。

 4.6 响应文件电子版须包含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并制作为 PDF 格式文件,并拷贝到空白 U 盘中,U 盘表面应标注供应商名称;供应商递交的电子版与纸质版正本不得出现实质性不一致(如内容不齐全、模糊不清等)的任何情形。

 第 22 页 (五)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5.1 谈判供应商应将其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电子版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前不得启封,如有分包,各包响应文件应按前述要求分别单独封装,并注明分包号,若不满足以上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可能拒收其响应文件。

 5.2 在密封袋封面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编号、谈判供应商名称、包件号(如有分包)及“资格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字样(详见第十章格式 1 和格式 2)。

 5.3 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六)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供应商应在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性响应文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供应商不予接收的原因。

 6.2 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谈判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供应商名称和响应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谈判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6.3 本次政府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7.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7.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该按本章的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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