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丰农场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初二 发布时间:2020-09-30 点击:

 广东省水丰农场 5 2015 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MMGPC2015GG085

 公开招标文件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编制

 发布日期:5 2015 年 年 8 8 月 月 6 26 日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

 二、 投标截止时间一到,集中采购机构不接收投标供应商的任何相关报价资料、文件。为此,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保证金专项时间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到达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供应商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建议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转账。

 逾期提交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 请正确填写《报价一览表》。多子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子包号,子包号与子包名称必须对应。

 五、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六、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七、 如所投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八、 如投标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九、 投标供应商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中标服务费存入中标通知书中指定的服务费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十、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本中心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 3 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集中采购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 3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 5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1 一、概念释义 ......................................................................................................................... 11 二、招标文件 .........................................................................................................................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 1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5 五、开标与评标 ..................................................................................................................... 16 六、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 18 七、 公告 ............................................................................................................................... 18 八、质疑 ................................................................................................................................. 18 九、适用法律 ......................................................................................................................... 18 十、中标服务费 ..................................................................................................................... 18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 21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 23 第一章

 合同书 ..................................................................................................................... 23 第二章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 25 第三章

 安全施工合同书 ..................................................................................................... 27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34 一、自查表 ............................................................................................................................. 35 二、资格性文件 ..................................................................................................................... 36 附件 1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 51 附件 2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 5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 广东省水丰农场(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广东省水丰农场 5 2015 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项 项 目概况

 (一) 采购项目编号:MMGPC2015GG085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水丰农场 2015 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 (三 三) ) 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柒拾柒万柒仟贰佰元整(¥777,200.00)。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广东省水丰农场 2015 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水丰农场 5 队、8 队、9 队和 16 队,建设内容为新建容积为 30 立方米水池 11 座,容积2.3 立方米水池 48 座,铺设灌溉网管 12000 米。(详见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 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注:按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六) 项目类别:非通用类 二、 招标文件公示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由投标人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采购公告栏目里(网址:sdf.lkj//jyzx.maoming.gov.cn/TenderList.aspx)找到相应的采购项目进行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三、 投标供应商资格:

 (一)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未在茂名地区登记信息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 28 天之内到茂名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三) 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或发生业务所在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中标人自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必须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四) 必须在集采机构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购买时请携带经营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近季度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 报名购买招 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一)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 年 9 月 6 日起至 2015 年 9 月 14 日上午每日 9:30~11:30,下午 14:30~17:00 时(节假日除外)。

 (二) 购买招标文件的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 3 号大院(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三) 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人民币 150 元整/本(含附件图纸一份),如需邮寄,邮费自理,售后不退。(供应商可现场报名或者邮寄报名。现场报名须递交合格投标人所需资质

 证明文件并填写报名表,带银联卡到本中心 POS 终端机刷卡或者持现金到建设银行缴纳报名费;外地邮寄报名请致电 0668-2289005 联系潘小姐/邱小姐填写报名表,并将资质证明文件以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发送审查,审查合格后回复或回传邮寄报名标书费付款方式,到账后给予邮寄标书。为节省报名时间,请自行下载填写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表。

 五、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一) 开标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 (二)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 年 9 月 17 日 14:45-15:00 时 (三)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 (四)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 年 9 月 17 日 15:00 时 (五)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2015 年 9 月 15 日 17:30 前到达我中心指定账户,逾期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小姐/邱小姐 电话:0668-2289005

 传真:0668-2289982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三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邮编:525000 sdf.lkj//jyzx.maoming.gov.cn 七、 集中采购机构期 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 3 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年 8 月 26 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情况介绍

 (一) 项目名称:广东省水丰农场 2015 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二) 资金来源:2015 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财政资金)

 (三) 工程概况:广东省水丰农场 2015 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在水丰农场 5 队、8 队、9 队和 16 队,建设内容为新建容积为 30 立方米水池 11 座,容积 2.3 立方米水池 48 座,铺设灌溉网管 12000 米。其中:在 5 队新建容积为 30 立方米水肥池 3 座、 2.3 立方米水肥池 12 座,铺设灌溉网管 3000米;在 8 队新建容积为 30 立方米水肥池 3 座、2.3 立方米水肥池 12 座,铺设灌溉网管 3000 米;在 9 队新建容积为 30 立方米水肥 3 座,新建容积为 2.3 立方米水肥池 12 座,铺设灌溉网管 3000 米;在 16 队新建容积为 30 立方米水肥池 2座、2.3 立方米水肥池 12 座,铺设灌溉网管 3000 米。

 (四) 工程承包范围:依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

 (五) 施工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六) 说明: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承建商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施工,图纸已包含的所有内容须由承建商在中标金额内完成;若图纸发生变更,则根据中标文件中已有单价进行现场签证变更。

 二、 项目工程量清单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30 立方米水肥池

 1 010101002001 挖一般土方 1、土壤类别:三类土 2、挖土深度:2000MM 3、弃土运距:100M m3 873.180 2 010501001001 垫层 1、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 混凝土20 石(搅拌机) m3 35.739 3 010507007001 贮水(油)池 池底 1、混凝土强度等级: C25 混凝土20 石(搅拌机) 2、厚度:300MM m3 99.825 4 010507007002 贮水(油)池 池壁 1、混凝土强度等级: C25 混凝土20 石(搅拌机) 2、厚度:250MM m3 84.623

 5 010515001001 现浇构件钢筋 1、钢筋种类、规格:螺纹钢 Ф25内 t 20.610 6 010606008001 钢梯 1、钢梯形式:爬式 t 0.204 7 011101001001 水泥砂浆楼地面(池底) 1、面层厚度、砂浆配合比:20mm厚 1:1 水泥防水砂浆 m2 207.326 8 011201001001 墙面一般抹灰(内、外池壁) 1、面层厚度、砂浆配合比:20mm厚 1:1 水泥防水砂浆 m2 719.296 9 010401012001 零星砌砖 1、零星砌砖名称、部位:台阶 2、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240X115X53MM 灰砂砖 3、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 M5 水泥石灰砂浆 m2 14.784 10 011107004001 水泥砂浆台阶面 1、面层厚度、砂浆配合比: 20mm厚 1:2.5 水泥砂浆 m2 14.784 11 031001006001 塑料管 1、材质、规格:PVC 管 DN150 m 22.000 12 031003005001 塑料阀门 1、规格:DN80 个 22.000 13 040205012001 隔离护栏 1、类型:带刺铁丝网 m2 158.400

  2.3 立方米水池

 14 010101004001 挖基坑土方 1、土壤类别:三类土 2、挖土深度:1M m3 414.989 15 010501001002 垫层 1、混凝土强度等级: C20 混凝土20 石(搅拌机) m3 25.428 16 010401001001 砖基础 1、砖品种、规格、强度等级:灰砂砖 240×115×53MM 2、砂浆强度等级:M5 水泥砂浆 m3 64.282 17 011101001002 水泥砂浆楼地面 1、面层厚度、砂浆配合比:20mm厚 1:2.5 水泥防水砂浆 m2 57.142 18 011201001002 墙面一般抹灰 1、面层厚度、砂浆配合比:20mm厚 1:2.5 水泥防水砂浆 m2 610.714

  灌溉管网

 19 010101007001 管沟(挖、填)土方 1、土壤类别:三类土 2、管外径:DN25~75MM 3、挖沟深度:300MM 4、回填要求:人工夯实 m3 1043.545

 20 031001006002 塑料管 1、安装部位:室外 2、介质:给水 3、材质、规格:PVC-DE75 4、连接形式:粘接 m 1600.000 21 031001006003 塑料管 1、安装部位:室外 2、介质:给水 3、材质、规格:PVC-DE50 4、连接形式:粘接 m 2400.000 22 031001006004 塑料管 1、安装部位:室外 2、介质:给水 3、材质、规格:PVC-DE25 4、连接形式:粘接 m 8000.000 23 031003001001 螺纹阀门 1、类型:螺纹浮球阀 DN75 个 40.000 24 031003001002 螺纹阀门 1、类型:螺纹浮球阀 DN50 个 40.000 25 031003001003 螺纹阀门 1、类型:螺纹浮球阀 DN25 个 200.000

  措施项目

 AQFHWMSG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部分

 26 粤011701012001 活动脚手架 1、墙柱面活动脚手架 m2 352.000 27 MBZC001 模板的支撑

  t 1.000 28 XCSGWL001 现场围挡

  m2 1.000 29 XCSZJYJJ001 现场仅设置卷扬机架

  台班 1.000

  QTCSF 其他措施费部分

 30 011702001001 基础 1、基础垫层模板 m2 25.080 31 011702001002 基础 1、独立基础模板 m2 50.774 32 011702012001 弧形墙 1、弧形墙模板 墙厚(cm 以内) 40 支模高度 3.6m 内 m2 676.984 33 011704001001 超高施工增加

  m2 1.000 34 NJCQZJCC001 泥浆池(槽)砌筑及拆除

  m3 1.000

  三、施工图纸

 详见附件(另附)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竣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三计取违约金。

 (二) 质量要求:本工程所有的设备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规范等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的标准和规范。

 (三) 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规定。

 (四) 保修期(含保修期服务要求):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

 (五) 付款方式:为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乙方进场施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给乙方,凭工程进度验收表和承包单位开具发票(加盖承包单位公章)支付进度款。

 1、工程款支付:

 (1)、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的 30%,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30%为该进度的进度款; (2)、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的 60%,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30%为该进度的进度款; (3)、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 100%并清场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20%为该进度的进度款; (3)、待工程验收合格,并经农垦局委托中介审价机构对项目结算审核后,甲方在 15 天内结算总工程款的 15%给乙方; (4)、余下总工程款的 5%,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修期为一年(即从甲方验收组组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期满后无出现质量问题,无息退还。

 2、付款方式:凭发票进行银行转账(公司账户)。发票需加盖单位公章。

 3、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进场施工 10日后退还(不计利息)。

 (六) 承包方式:

 □√ 固定总价: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按工程量清单、招标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采用投标总价包干承包方式,由中标人承担总承包的义务和责任。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固定单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若签证在投标文件中没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茂名建设信息》单价执行。)

 (七) 承包商必须具备解决项目事项的能力:承包人自行解决余泥存放地

 方

  。

 (八) 伴随服务:承包人必须按照报价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建立工程经理和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

 1. 工程经理和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到位,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查验。未到位的,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工程经理和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应至少提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前任人员更换后,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3. 工程经理和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要求、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乙方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甲方不予接受,则乙方必须在 3 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书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

 4. 工程经理和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必须全职在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先报甲方批准,必须妥善安排工地现场的工作交接。

 5. 乙方必须在开工前一周内将施工组织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提供给甲方审定,并填写开工报告,获批准后才能施工。如没有办齐上述手续而施工的,其责任自负。

 (九) 其他事项 1. 施工服务队伍资质要得到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认可,安装人员要具有劳动部门发出的上岗证。上岗人员要有相应的上岗证,施工前向发包人递交派出人员名单,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

 2. 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环卫和城管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

 3. 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

 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出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4. 施工队伍必须接受现场管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5. 施工队伍应在用户确定施工条件已具备后3天内与业主确定开始施工日期。

 6. 施工队伍进场所要的现场工作条件及施工中,需要业主配合承担的工程由报价人在投标时提出,签署合同时也作为合同的补充附件。

 7. 施工所用机械工具由施工队伍自备及自费运到施工工地,进场后进行必要的性能安全检查,完工后从工地自费搬出运走,施工所用的材料及机械工具由发包人提供恰当的场所存放并由施工队伍自行保管,不得随便存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丢失、损坏。

 8. 在安装过程发现的供货及其质量问题,承包人亦要负责补救处理。

 9. 所有验收文件、测试报告、资料复印件要提交用户完整的四套,以作留档备案。

 10. 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一式四份,电子版档案一份。施工单位在本项目的各工程竣工后(以现场监理和发包人签证时间计起),必须在 5 天内全面退场,15 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供所有竣工文件和质量保证资料。

  11. 工程量增减调整方法:

 按中标的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施工的没有发生变更的部分不作调整;因为甲方及主管部门同意设计变更或要求增加的工程量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少算漏算的部分,合同标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或标书已有的价格计算;合同或标书中没有适用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作为变更价;但变动的工程量不准超过合同中建设工程量总额的±10%。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概念释义

 1.“采购人”是指:广东省水丰农场。

 2.“监管部门”是指:无。

 3.“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广东省水丰农场),集中采购机构(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政府采购集中机构”是指: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合格的投标人: 5.1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特殊条件要求的供应商。

 6.“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认并授以合同的投标人。

 7. 合格的工程: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二、招标文件

 8.适用范围 8.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9. 招标文件的构成 9.1 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邀请书 2) 投标人须知 3) 采购项目内容 4) 合同书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9.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 招标文件的澄清是指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错误、词义表达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回答投标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招标文件的修改

 是指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错误进行修订。

 10.2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上述答复后,应立即向集中采购机构回函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集中采购机构回函确认。

 10.3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修改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期少于十五个日历日的,应征得各投标人的同意,同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分析,集中采购机构可适当延长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0.4 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信息。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1.投标费用 11.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12.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2.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的构成 13.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容。

 14. 投标文件编制

 14.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 13.编制投标文件。

 14.2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监管机关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4.3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5. 投标报价 15.1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5.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投标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1) 投标报价应为包括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15.3 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 备选方案 16.1 除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要求另有规定,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 联合体投标 17.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邀请函另有约定除外。

 17.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还应当符合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关于联合体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集中采购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18.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8.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

 18.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携带原件的,投标人应该在开标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原件核对,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投标保证金由其它单位代缴,投标单位应在

 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供代缴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传真件),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19.2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用银行转账形式(电汇等)提交 (1)开户名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茂名新福支行 帐

  号:44001690662053001636 (2)

 开标会现场不接受 现金或其它 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

 19.3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

 19.4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按投标邀请函的要求。

 19.5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9.6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9.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9.8 不管投标保证金来源何处,集中采购机构只向投标单位退回。

 19.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1.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21.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1 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 7 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1.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私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

 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21.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21.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进行密封。

 22.2 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备有一个“唱标信封”, “唱标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一览表(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现金存款的应提供原件); (4)退保证金说明(原件)。

 22.3 每一密封信封均应:

 (1)标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注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3)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骑缝章)。

 22.4 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 22.1 条和第 22.3 条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集中采购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2.5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接收。

 23. 投标截止期 23.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23.2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 10.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4.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4.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5. 开标 25.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管机关、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等有关单位代表或社会监督员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5.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5.3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6.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6.1 评标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招标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6.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26.3 本次评标具体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见第四章内容。

 27. 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包括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满足资格要求;符合性审查,包括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有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等。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27.2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7.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7.4 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或缴纳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 6)招标文件明示需签字或盖章处未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产生偏离的。

 9)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8. 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并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28.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 投标的比较与评价 29.1 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30. 授标 30.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编写书面评标报告。

 30.2 定标程序 □ √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采购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0.3 中标人确定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1.评标注意事项 31.1 评委会除主动要求询标外,从开标后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与集中采购机构及评标委员会联系。

 31.2 为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除本须知第 28 条的规定外,在开标、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泄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六、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2. 合同的订立 32.1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施工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2.2 签订施工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33. 合同的履行 33.1 施工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施工合同需要变更的,双方应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友好协商,若无法协商处理的可提交当地仲裁机构仲裁;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按合同规定履行各方责任义务。

 33.2 采购人需追加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3.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施工合同,以此类推。

 七、

 公告

 34.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本项目的所有招标信息。中标公告期为 7 个工作日。

 八、质疑

 35. 如果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给与答复。

 九、适用法律

 36. 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十、中标服务费

 37. 本次招标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中标服务费是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许可收取的采购代理费。中标供应商在收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中标

 服务费(以到达集中采购机构开户银行账户为准),该收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3】1233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照中标总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如下表)计算:

 通用类项目

  (一)货物招标

 中标金额 100万元以下

 100-500 万元

  500-1000 万元

 1000-5000万元

 5000-1亿

 1 亿-5 亿

 5 亿-10 亿

 10 亿-50 亿 50 亿-100 亿 100亿以上 收费标准 1.2%

 0.88%

  0.64%

  0.4%

  0.2%

  0.04%

  0.028%

  0.0064%

  0.0048%

  0.0032%

  (二)服务招标

  中标金额 100万元以下

 100-500 万元

  500-1000 万元

 1000-5000万元

 5000-1亿

 1 亿-5 亿

 5 亿-10 亿

 10 亿-50 亿 50 亿-100 亿 100亿以上 收费标准 1.2%

 0.64%

  0.36%

  0.2%

  0.08%

  0.04%

  0.028%

  0.0064%

  0.0048%

  0.0032%

  (三)工程招标

 中标金额 100万元以下

 100-500 万元

  500-1000 万元

 1000-5000万元

 5000-1亿

 1 亿-5 亿

 5 亿-10 亿

 10 亿-50 亿 50 亿-100 亿 100亿以上 收费标准 0.8% 0.56%

  0.44%

  0.28%

  0.16%

  0.04%

  0.028%

  0.0064%

  0.0048%

  0.0032%

  备注:1、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 5 亿元以上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票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 280 万元、240 万元和 360 万元,并按各标段中标金额比例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

 其他类别项目 (一)

 货物招标

 中标金额 100万元以下

 100-500 万元

  500-1000 万元

 1000-5000万元

 5000-1亿

 1 亿-5 亿

 5 亿-10 亿

 10 亿-50 亿 50 亿-100 亿 100亿以上 收费标准 1.5%

 1.1%

  0.8%

  0.5%

  0.25%

  0.05%

  0.035%

  0.008%

  0.006%

  0.004%

  (二)服务招标

 中标金额 100万元以下

 100-500 万元

  500-1000 万元

 1000-5000万元

 5000-1亿

 1 亿-5 亿

 5 亿-10 亿

 10 亿-50 亿 50 亿-100 亿 100亿以上 收费标准 1.5%

 0.8%

  0.45%

  0.25%

  0.1%

  0.05%

  0.035%

  0.008%

  0.006%

  0.004%

  (三)工程招标

 中标金额 100万元以下

 100-500 万元

  500-1000 万元

 1000-5000万元

 5000-1亿

 1 亿-5 亿

 5 亿-10 亿

 10 亿-50 亿 50 亿-100 亿 100亿以上

 收费标准 1.0% 0.7%

  0.55%

  0.35%

  0.2%

  0.05%

  0.035%

  0.008%

  0.006%

  0.004%

  备注:1、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 5 亿元以上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票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 350 万元、300 万元和 450 万元,并按各标段中标金额比例计算各标段招标代理服务。

 例如:某(政府采购通用类)货物采购项目中标金额为 400 万元,中标服务费金额计算如下:

 100 万元×1.2%=1.2 万元 (400-100)万元×0.88%=2.64 万元 收费=1.2+2.64=3.84 万元 注: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不能低于下限价。

 □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初步评审的标准,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要求规定的方法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步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初审、比较与评价:

 (一)初步评审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项目

 要求

 资格性审查 (与公告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一致)

 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需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符合性审查 1、投标人没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或缴纳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总金额没有超过本项目预算的 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按要求提供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招标文件明示盖公章处加盖公章的 6、招标文件明示需签字或盖章处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7、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的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没有产生偏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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