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纪律检查细则

来源:五年级 发布时间:2020-07-30 点击:

 学生 纪律检查细则

 一、学生每天必须佩带名签,上课迟到 1 次给班级去 1分,早退 1 人次去 1 分,病假去 0.5 分,旷课 1 人次每天扣 5分,事假 1 人次去 2 分,每天必须按实际出席人数填写出席板,不填写者或虚填写每天晨检查迟到的人数扣旷课分,旷课节者 1 人次去 1 分. 二、每班通校生自行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指定位置存放,并且摆放整齐,违者给班级去 1 分,各班级指定一名自行车管理员,摆放不整齐的每次给每班级扣 5 分. 三、课间在楼内走廊大声喧哗,吵闹唱歌者,吃零食等一人次去 1 分,打仗,斗殴,骂人,辱骂教工和学生干部者给班级扣 5 分,不服从老师,干部教育,不尊重值周人员,与其吵闹者1 人次给班级扣 5 分,并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 四、在校期间,外人不得直接到班级找学生办事,特殊情况必须经学生科批准,否则给被找的学生和所在班级去分,1人次给班级去 2 分. 五、学生不得留理怪发,穿奇装,化浓装,带首饰,违者 1

 人次去 5 分,情节重者按学籍管理中专生日常行为规范中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间操必须按时参加,认真做好并佩带名签,除留两名值日生外,缺 1 人扣 2 分,不带名签者扣 2 分,不认真做者 1人扣 1 分. 七、放学及时离校,不准在校逗留违者一人次扣(5—10)分,值日生不关窗,不熄灯,早晨不按时开门者 1 人次给班级扣 5 分. 八、参加各项大型活动,集会走路时要整齐,文明,违者一人次去 1 分,会议期间不外出不喧哗,排列要整齐,违者 1人次扣 1 分. 九、严格执行学生操行考核暂行办法,学生操行考核采用记分制,全年操行不及格者予以行政记过,严重者开除学籍. 十、服从学校及学生科分配的各项任务,违者扣除班级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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