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来源:四年级 发布时间:2021-01-15 点击:

5篇领导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共产党员的宗旨,是党员应有的责任与担当。党员干部要当好人民的“服”“务”“员”,为人民“服好务”“务好实”“员好梦”,在担当作为中守好为民初心,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目标。

为人民“服”好务,不当高清冷的“官老爷”。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我们党来自于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为人民而干。我党自成立的那一天起,就决定了每个党员都必须是忠诚的人民服务员,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人。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不高高在上、不自以为是、不耍官腔、不讲官话,要立身当“伞”、为群众遮风挡雨,俯身为“牛”,为群众排忧解愁。要常把人民二字挂在嘴上、放在心上、融进血液,始终心系人民,以百姓心为心,始终与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

为人民“务”好实,不耍高大空的“假把式”。做人民忠诚的服务员,就要端正自己的工作坐标,找准工作站位,以脚踏实地、勤政为民的务实担当,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解人民之所难。要深入基层去走访、去调研、去倾听群众的期盼、愿望和意见、建议,把人民的诉求和愿望转化为为人民服务的生动实践。要坚决摒弃形式主义,杜绝面子工程、政绩工作、形象工程,把更多的心思用在解决关系人民切实利益的大事要事上,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为人民“员”好梦,不许高悬浮的“空承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心之所向,行之所往。要心中装有人民,以百姓心为心,把人民所思、所盼、所求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人民利益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不以个人利益取代人民利益,不因个人利益伤害人民利益。始终以一颗赤诚真心对待人民,不欺骗人民、不隐瞒人民、不背叛人民,努力兑现对人民许下的每一项承诺,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二】 “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调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推动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取得重要成效。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是我们党一直以来的优良传统和鲜明品格,也是我们党不断取得辉煌成就的重要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化认识,把握前提,抓好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重要成果,是我们党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重要的党内法规。与时俱进修订《条例》,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员干部学好《条例》,不仅仅是履行职责、抓好本级党组织建设的工作需要,更是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权利保障意识的现实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对标对表,深入学习领会。首先要明晰态度,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和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力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做到在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的前提下依法依规保障党员权利。其次要组织有力。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积极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确保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真信笃行,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

鼓励探索,及时澄清,为担当者正名。“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树立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正因如此,当干部因敢抓敢管、敢闯敢试而遭遇挫折失误,受到非议、被人误解、产生不良后果时,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合理把握容错的界限和情形,做到科学“界错”、提前“防错”、大胆“容错”、及时“纠错”。组织只有敢于为担当者说公道话,及时澄清正名,党员干部才会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敢于走那些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攻坚克难的任务还需更多“狮子型”干部带头冲锋、迎难而上。只有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勇于“涉险滩”“动奶酪”“啃硬骨头”的党员干部才会竞相涌现,党和国家的伟大事业发展才能获得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

带头执行,以上率下,保障党员权利。“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是我们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和重要法宝。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就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带头学习《条例》,以身作则,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自觉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带头执行《条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尊重和关心党员权利,重视处理和解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党意志、智慧和力量。“关键少数”能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只有每一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在思想和精神上进一步强起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广大党员干部才会跟着来、照着做,才能不断激发党员投身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重要体现。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篇三】 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调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推动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取得重要成效。

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是我们党一直以来的优良传统和鲜明品格,也是我们党不断取得辉煌成就的基本经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化认识,把握前提,抓牢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重要成果,是我们党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重要的党内法规。与时俱进修订《条例》,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员干部学好《条例》,不仅仅是履行职责、抓好本级党组织建设的工作需要,更是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权利保障意识的现实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对标对表,深入学习领会。首先要明晰态度,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和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力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做到在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的前提下依法依规保障党员权利。其次要认真学习。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积极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确保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真信笃行,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

鼓励探索,及时澄清,为担当者正名。“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树立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当干部因敢抓敢管、敢闯敢试而遭遇挫折失误,受到非议、被人误解、产生不良后果时,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合理把握容错的界限和情形,坚决做到科学“界错”、提前“防错”、大胆“容错”、及时“纠错”。组织只有及时澄清正名,敢于为担当者说公道话,党员干部才会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敢于走那些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攻坚克难的任务需要“狮子型”干部带头冲锋、迎难而上。只有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勇于“涉险滩”“动奶酪”“啃硬骨头”的党员干部才会竞相涌现,党和国家的伟大事业发展才能获得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

勇立标杆,以上率下,带头执行条例。“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是我们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重要法宝。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就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带头学习《条例》,以身作则,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自觉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带头执行《条例》,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和关心党员权利,重视处理和解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党意志、智慧和力量。“关键少数”能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只有每一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在思想和精神上进一步强起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广大党员干部才会跟着来、照着做,才能不断激发党员投身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充分体现。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篇四】 “党员的权利指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调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推动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取得重要成效。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是我们党一直以来的优良传统和鲜明品格,也是我们党不断取得辉煌成就的重要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深化认识,把握前提,抓好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党员权利保障工作的重要成果,是我们党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重要的党内法规。与时俱进修订《条例》,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员干部学好《条例》,不仅仅是履行职责、抓好本级党组织建设的工作需要,更是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权利保障意识的现实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对标对表,深入学习领会。首先要明晰态度,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和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力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做到在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的前提下依法依规保障党员权利。其次要组织有力。利用党委理论中心组、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积极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确保党员干部学深悟透、真信笃行,不断增强党的生机活力。

鼓励探索,及时澄清,为担当者正名。“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树立体现讲担当、重担当的鲜明导向。正因如此,当干部因敢抓敢管、敢闯敢试而遭遇挫折失误,受到非议、被人误解、产生不良后果时,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合理把握容错的界限和情形,做到科学“界错”、提前“防错”、大胆“容错”、及时“纠错”。组织只有敢于为担当者说公道话,及时澄清正名,党员干部才会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敢于走那些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做前人没有做过的事。攻坚克难的任务还需更多“狮子型”干部带头冲锋、迎难而上。只有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勇于“涉险滩”“动奶酪”“啃硬骨头”的党员干部才会竞相涌现,党和国家的伟大事业发展才能获得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

带头执行,以上率下,保障党员权利。“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是我们管党治党的宝贵经验和重要法宝。加强对党员权利保障,就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带头学习《条例》,以身作则,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自觉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带头执行《条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尊重和关心党员权利,重视处理和解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凝聚全党意志、智慧和力量。“关键少数”能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只有每一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在思想和精神上进一步强起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广大党员干部才会跟着来、照着做,才能不断激发党员投身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我们党的领导制度优势,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重要体现。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军队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议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

倾听群众呼声,为履行义务加把“真诚”火。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同时也享有八项权利。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履行党员义务不是“小事一桩”,而是“大事一件”。它是每一位党员应尽的责任和终生的课题,检验的是党性,折射的是忠诚。党员干部要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对党和人民负责,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以入党誓词为“定盘星”,以党章规定为“压舱石”,沉下心来入基层,俯下身来听呼声。常去田间地头走一走,常往群众家中坐一坐。和群众交流时不说“官话空话”,只说“真话土话”,用“真诚之火”打开群众的“话匣子”,在谈天说地中了解群众最朴素的愿望,让“面对面”真正转化为“心贴心”。

反映群众愿望,为担当责任添把“真实”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时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能尽责、尽全责。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吹捧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不追求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将抓落实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所谋之策皆为群众所盼,所行之事皆为群众所想,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歪风邪气能亮剑而 出,敢抓敢管;
面对问题挑战能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在危急时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
在紧要关头站得住脚,立得住身。

关心群众疾苦,为遵守纪律添把“真情”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员干部要深刻意识到,所有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建立在损害群众利益的基础上。只有真情待民,关心群众疾苦,把“百姓事”当成“我家事”,才能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才能更好地“讲政治、守规矩”。要正确看待手中权力,切实解决好“为谁服务、为什么当干部”这个根本问题。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头脑清醒,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遵纪守法,时刻以党纪国法为标尺,在一言一行上体现纪律要求,从一点一滴中强化规矩意识。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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