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核奖惩制度篇3

来源:三年级 发布时间:2021-04-29 点击:

 教师考核奖惩制度篇3
为鼓励教师积极工作,为提高教育教学绩效,为创设学习化的学 校,为建设实事求是、勇于接受挑战的人文精神,特制定本职员奖励办法。

  1、设奖种类
(1)教育创新奖:面向个人或项目合作组,每学年评选一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一名,奖金分别为100元、50元、30元;
(2)优质教育教学奖:面向个人,每学年评选一次;4名,奖金50元;
(3)优秀教师:面向个人,每学年评价一次;名额为职员总数的10%,奖金50元;
(4)优秀教研组:以科组为单位,每学年评奖一次;2个,按照人均20元颁发奖励活动费用;
2、“教育创新奖”条件
(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教育创新一等奖:
  a、教育教学工作有创新之举,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或效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b、解决学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c、所开展的教育科研项目对学校工作有很大促进。

  (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教育创新二等奖:
  a、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优质高效;
b、解决学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c、所开展的教育科研项目对学校工作有较大促进。

  (3)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教育创新三等奖:
  a、对学校工作形成有建设性的意见,方案等;
b、通过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论文、总结、读书笔记、信息报告等。

  3、“优质教育教学奖”条件
(1)德育工作有实效、有特色,学生常规好、生动活泼;
(2)以国家课程标准,教学成绩优秀或有重大提高;
(3)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成绩突出。

  4、“优秀教师”条件
(1)敬业爱岗,热爱学生;
(2)团结同志,乐于助人;
(3)积极学习,勇于创新;
(4)为人师表、举止文明;
(5)遵纪守法,没有违纪现象。

  5、“优秀教研组”条件
(1)学习气氛浓,教科研工作开展好;
(2)团结协作、气氛和谐;
(3)按时完成学校工作,工作质量高;
(4)遵纪守法,没有违纪现象。

  6、工作小组
(1)由教代会选举产生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
(2)工作组成员应认真负责、秉公办事,回避对自己的评价;
(3)工作小组每学年选举产生一次。

  7、评奖办法
(1)每学年末开展评比工作;
(2)自己申报和推荐相结合,产生候选人;
(3)候选人向工作小组提供相关材料;
(4)工作小组要经常下基层,了解考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最后形成评比结果;
(5)校长审批,如校长对评比结果有异议,并且理由充分,可以要求工作小组重新评比;
(6)如条件不够,指标可以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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