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汇编

来源:三年级 发布时间:2021-01-17 点击:

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 管 理 规 定 汇 编 年 月 日 目 录 关于印发《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1 附件:1.独资、控股或负责管理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2 2.参股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2 目 录 5 第一章 总则 3 5 第二章 定义 3 5 第三章 基本原则 5 5 第四章 适用范围 5 5 第五章 职责 5 5 第七章 项目管理 7 5 第八章 其它 16 5 附录一:项目开工申请单 17 5 附录二:项目工程建设机械完工检查申请单 18 5 附录三:项目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检查申请单 20 5 附录四. 提交文件一览表 21 5 A. 第一章 总则 5 B. 第二章 定义 6 C. 第三章 基本原则 7 D. 第四章 适用范围 7 1. 总公司独资建设的项目;

7 2. 总公司或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投资并控股的项目 7 3. 总公司或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投资并为主负责管理的项目。

7 1. 项目完工 15 2. 项目关闭 16 3. 项目后评估 17 附件2:
26 第一章 总则 4 27 第二章 定义 4 27 第三章 基本原则 5 27 第四章 适用范围 6 27 第五章 职责 6 27 第六章 项目管理 8 27 第七章 其它 13 27 附件:1.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规定 14 27 第一章 总则 28 I. 第三章 基本原则 29 L. 第六章 项目管理 31 附件:1.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规定 39 第一章 总则 43 第二章 基本要求 44 第三章 项目文件管理 44 第四章 其它 47 附录一:收文程序 48 附录二:发文程序 49 附录三:设计/施工现场收文程序 51 附录四:设计/施工现场发文程序 53 附件五:文件归档类型 55 附录六:公司/项目组各部门的职责 58 一. 总经理的职责 58 二. 部门经理的职责 58 三. 文档管理员的职责 58 四. 现场负责人 58 第一章 总则 60 第二章 基本要求 60 第三章 周/月报 60 第四章 年报 60 第五章 专项报告 61 第六章 格式要求 61 第七章 其它要求 61 第一章 总则 70 第二章 基本要求 70 第三章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70 第四章 其它 70 附录一:竣工验收所需文件 70 附录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要求 70 附录三:项目竣工验收内容 1 71 附件四:《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内容要求 1 71 附件五:项目竣工验收证书样式 14 71 V. 第一章 总则 71 X. 第三章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72 目 录 84 第一章 项目概述 84 第二章 项目目标 84 第三章 项目组织机构 84 第四章 管理职责 84 第五章 招标采办策略 84 第六章 总体计划和费用 84 第七章 管理程序 84 文件 海油总工〔 〕432号 关于印发《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气电公司、炼化公司、化学公司、油气利用公司、基地集团公司、中化建、新能源公司:
为了适应总公司中下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总结以往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工程建设部在两次征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的基础上,对总公司年发布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规定》(海油总工〔〕167号)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且为了方便不同管理人员的学习、领会和执行,我们将该规定分成了两个独立的规定,即《独资、控股或负责管理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参股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现将这两个规定下发给你们,要求你们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据此进一步加强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这次总公司对上述两个规定做了较大修改,特别是《参股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是第一次发布执行,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问题,请各单位及时与工程建设部沟通,以便我们以后进一步修改完善。

本规定自xx年8月1日起执行,年5月18日下发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规定》(海油总工〔〕167号)同时废止。

附件:1.独资、控股或负责管理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2.参股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二O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工程项目 管理 规定 通知 抄送:总公司领导,办公厅、集团采办部、审计监察部、健康安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工程建设部、计划部,存档(3)。

核稿:
拟稿:
校对:
办公厅 年 月 日印发 (共印37份)
附件1:
控股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部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定义 3 第三章 基本原则 5 第四章 适用范围 5 第五章 职责 5 第七章 项目管理 7 第八章 其它 16 附录一:项目开工申请单 17 附录二:项目工程建设机械完工检查申请单 18 附录三:项目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检查申请单 20 附录四. 提交文件一览表 21 A.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以下简称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规范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活动,防范和降低工程建设风险,实现工程建设目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总公司的有关文件, 特制定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B. 第二章 定义 第二条 若无特殊说明,本规定采用下述定义或缩略词。

1. 总公司系指;

2. 公司系指总公司投资组建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或控股公司;

3. 合资公司系指由公司投资与外资或内资企业组建的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4. 工程建设部系指工程建设部;

5. 项目系指由总公司投资的中下游项目,包括液化天然气(LNG)、陆上管道、发电、石化、炼油(沥青、燃料油、润滑油等)、化肥、化工(甲醇等)等项目,但不包括上游油气田一体化开发建设的陆上工程;

6. 项目公司或项目组系指由公司或合资公司组建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7. 项目组系指由总公司、公司或合资公司组建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8. 定期报告系指工程建设项目周报、月报和年报;

9. 项目实施阶段系指从总公司投资和预算审查委员会批准该项目总体设计、初步(基础)设计至项目机械完工为止;

10. 机械完工指工艺装置和设施内全部系统或单元施工、安装和调试完成,其装置和设施具备了联动试车条件,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投料的生产状态时,称为机械完工;

11. HSE是健康、安全、环保的英文缩写;

12. 项目现场系指总公司、公司或合资公司项目的工作场所,包括其(总)承包商的工作地点和场所。

C.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纳入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中,工程建设部代表总公司对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业务管理,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在公司为主负责管理的项目中,经合资公司协商并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后,原则上采用总公司的项目管理办法。

D. 第四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或公司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项目的下述情况(1亿元以下项目的管理,由各公司的工程管理部门参照本规定制订相应规定,由各公司负责管理):
1. 总公司独资建设的项目;

2. 总公司或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投资并控股的项目 3. 总公司或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投资并为主负责管理的项目。

E. 第五章 职责 第五条 工程建设部职责 1. 按职能负责项目在工程建设阶段“四大控制”的管理、监督、支持与服务;

2. 负责建立、制订、修改和完善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管理程序及统一信息系统及报告制度等;

3. 在总公司投委会批准项目基本设计(初步设计)前,参与对项目工程方案以及概、预算审查;
负责对项目管理模式、工程实施策略、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的审查。项目建成投产后,参加项目决算审查。

4. 在项目实施阶段,负责审批上报的《项目执行计划》(PEP)等工程项目管理文件,定期巡查项目进展和实施情况,评估项目的进度、质量、费用控制状态,向公司/项目组提出建议并向总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5. 负责对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包括里程碑计划)、项目开工条件的审批,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的审查或检查;

6. 负责对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采办策略、发标名单和评标报告的技术审查,参与对供应商审查以及供应商库的建立;

7. 协调中下游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上游与中下游项目之间的重大界面问题;

8. 负责组织对项目主要管理岗位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对项目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考核、任用机制。负责组织项目管理经验交流。

第六条 项目(总)经理职责 1. 负责组建项目组,包括项目组部门经理人员的选拔、推荐、培训及考核;

2. 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HSE和风险等实行管理,项目(总)经理是工程建设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3. 负责组织编制、上报和修改《项目实施策略》、《项目执行计划》、项目管理程序和定期报告等。按批准的《项目执行计划》、管理程序、工期和预算实施;

4. 按照本规定向工程建设部上报定期报告和其它专项报告以及项目里程碑的进展状况等;

5. 组织编写各类完工文件、包括资料、图纸、项目总结及专题报告等,按总公司要求存档。向工程建设部报送完工文件目录和项目总结;

6. 组织实施项目的机械完工和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参与调试、试运转和设施性能考核管理工作;

7. 负责制定项目组人员的复员计划。

第七条 项目组职责 1. 在项目(总)经理的领导下,按职能,实施工程项目,实现项目制定的进度、费用、质量及HSE四大控制目标及其它管理目标;

2. 按照项目(总)经理的授权及项目组部门的职责要求,项目组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履行项目管理的各项职责与义务;

3. 协调总公司系统内关联单位、承包商或协作单位之间的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工作按目标完成;

4. 依法协调好与各级政府、法律、税务等相关方面的关系,确保总公司和项目利益,规避风险。

F. 第七章 项目管理 第八条 基本要求 1. 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项目公司/项目组应按时向工程建设部提交定期报告。周报提交时间为下周的星期一,月报提交时间为次月的第一周之内,年报提交时间为次年的第一个月之内。如上述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提交报告日期顺延。

2. 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并开始进行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后,公司/项目组须提交《项目实施策略》,该策略中应至少包括:项目概况、项目管理的目标、项目的主要风险和挑战、项目管理的基本策略、项目设计阶段的实施策略、招标采办策略、项目总体计划、项目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等,由工程建设部审核后上报总公司领导审批;

3. 总公司批准项目并进入实施阶段前,项目公司/项目组应编制《项目执行计划》(PEP),通过公司上报工程建设部审核。《项目执行计划》是对《项目实施策略》的细化和补充。该项目执行计划中应至少包括:项目的概况、项目管理目标、组织机构、项目组职责、招标采办策略、总体计划与费用、以及各种项目管理程序等内容;

4. 项目建设开工前两周,公司/项目组应上报开工准备情况,报告中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批复文件、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签订的主体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项目应同时已完成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四通一平”,以及主要设备材料的订货(详见附录一 XX项目开工申请单),工程建设部审批开工条件;

5. 项目组与生产管理分开的项目,项目机械完工前两周,公司/项目组应上报机械完工检查申请单(详见附录二 XX项目工程建设机械完工检查申请单),工程建设部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机械完工状态进行检查;
项目组和生产管理一体化的项目,可由相关公司组织机械完工检查,工程建设部参加;

6. 项目竣工投产并进入正常生产后四周内,公司/项目组应向工程建设部上报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工程建设部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由政府组织的竣工验收项目,工程建设部给予协助;

7. 凡属报工程建设部审核的文件,工程建设部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九条 计划与进度管理 1. 公司/项目组根据总公司或合资公司董事会的工期要求,按项目管理的方法,编制项目总体计划与进度等,例如,编制工作分解结构(WBS)和进行赢得值计算等;

2. 公司/项目组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向工程建设部上报下一年的项目进度计划和主要里程碑。工程建设部负责下达项目里程碑计划任务及对项目进度的考核。

3. 负责当项目总进度落后5%(含5%)以上时,或当关键路线上的作业落后总体计划30天(含30天)以上时,公司/项目组应及时向工程建设部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落后原因,并提出赶工计划及措施。在月报中,项目组要对项目赶工情况给予说明;

4. 当调整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重大里程碑点和关键路线的作业时,公司/项目组应上报工程建设部审批;

5. 公司/项目组应将长周期设备/材料采办计划报工程建设部备案。

第十条 设计管理 1. 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基本设计(基础设计或初步设计)获得总公司投委会批准后,公司/项目组应向工程建设部提交一份最终版、完整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基础设计(初步设计)电子文件;

2. 工程建设部参与对项目可行性研究、基本设计(初步设计或基础设计)进行审查。

3.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对基本设计进行重大方案的改变,公司/项目组应上报工程建设部审批。

第十一条 招标采办管理 1. 公司/项目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目标、要求和市场实际情况,按照经济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工程招标及采办策略,该策略的工程策略及与工程业务相关的采办策略报总公司相关部门,工程建设部进行审核;

2. 公司/项目组在进行重大招评标(1亿元以上)、技术(专利)谈判活动前,应通知工程建设部,工程建设部视情况参加招评标和技术谈判活动;

3. 公司/项目组应将已授标的总承包商、服务商和长周期(9个月以上)供货商清单及时报工程建设部备案;

4. 公司/项目组应按批准的工程及采办招标策略进行工程招标、评标、澄清、谈判及签约活动。坚持与乙方“先签合同后开工”的原则。公司/项目组应对工程项目有关的招标采办及承包商管理的实施状况给予定期检查与评估,以督促项目目标的实施,重要事项的招标总结报工程建设部备案;

5.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公司/项目组应加强对供应商、服务商/承包商的管理,禁止总承包商或承包商在未经我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以任何方式对其所承诺的合同工作范围进行转包或分包;

6. 在定期报告中,公司/项目组应报告采办及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情况和供货动态。

第十二条 变更管理 1. 公司/项目组应当通过项目过程控制,严格控制工程方案变更,避免对我方不利的工作变更。若发生工作变更,公司应将变更理由、依据、变更对进度、费用、质量及HSE的影响等按总公司的批准程序上报并获得批准;

2.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公司/项目组应建立变更管理的机构,制定合同变更管理程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合同甲乙方应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及时处理或确认变更的工作量、费率、计费方式和付款时间等;

3. 合同中已明确为“选择项”的工作不属于合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果需要实施该“选择项”,公司/项目组应按原批准程序上报,获批准后实施。

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承包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中间退出相应工作,公司/项目组应及时向工程建设部报告,说明其原因,并报告由此导致对工程的影响、今后所采取的方案、计划等。

第十三条 预算和费用管理 1.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建设部将对项目的预算费用与进度匹配做跟踪和报告。

2. 公司/项目组应编制项目年度预算计划。当年度预算费用支付低于其预算的90%或预测将超出年度预算5%以上时,公司/项目组应按总公司的相关规定申请调整预算,相关文件抄报工程建设部;

3. 在完成主要工程合同和主要设备/材料采办合同签约后,公司/项目组应对项目的费用控制情况进行小结。对工程费用控制情况进行分析和预测,做出费用控制计划,报工程建设部备案;

4. 公司/项目组应编制不可预见费使用管理办法。当公司/项目组需要动用不可预见费时,应上报该费用的使用方案,按总公司的相关批准程序上报,获批准后实施,抄报工程建设部备案。

第十四条 质量管理 1. 公司/项目组应依据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和统一的信息平台要求,建立适合项目要求的技术标准及规范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贯彻于各级承包商/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之中;

2.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项目组应按国际或国家质量管理体系或等同质量管理标准选择承包商、服务商和供应商;

3.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当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时,公司/项目组应及时向工程建设部通报情况和处理意见,并实施处理和补救;

4. 在工程项目定期报告中,公司/项目组应描述工程项目的质量情况和质量控制数据。

第十五条 HSE管理 1.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项目组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总公司的《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对HSE工作进行管理,实现项目的HSE管理目标;

2.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当发生设备、设施损坏或人员伤亡或严重污染事故时,公司/项目组应按总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向健康安全环保部报告并抄报工程建设部;

3. 在工程项目月报中,公司/项目组应描述当月工程项目的HSE执行情况和状态,以及事故发生对工程进度造成的影响。

第十六条 风险管理 1. 公司/项目组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构和风险防范体系,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的控制;

2. 公司/项目组应编制项目工程建设风险管理程序及相关文件,组织专家对风险进行分析。风险管理程序报工程建设部备案。

第十七条 项目完工及关闭 1. 项目完工 A. 工程项目的完工时间以整个项目设施的机械完工为标志。项目组与生产管理分开的项目,项目机械完工后,项目组应将工程设施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向生产管理公司进行必要的移交,并参与联合调试和试投产工作;
项目组与生产管理一体化的公司,可不交接、连续的进行调试、投产等工作。

B. 在工程项目试投产后四个月内,公司/项目组应向工程建设部提交项目的完工报告,完工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项目概述 b) 项目“四大”控制情况 l 进度执行情况 l 费用执行情况 l 质量执行情况 l 健康、安全、环保执行情况 l 项目管理的其它情况 c) 经验教训 d) 其它(如申报专有技术、专利技术情况等)
C. 在工程项目机械完工后六个月内,公司/项目组应向工程建设部提交工程项目完工资料汇编简缩本。

2. 项目关闭 A. 项目组与生产管理分开的项目,按照总公司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中下游项目投产后,项目组应负责工程设施的一年保修及合同尾款支付等工作。项目组应与公司生产方面协调,制定出人员的复员计划和留守人员计划。

B. 项目组与生产管理分开的项目,项目组应将工程项目的剩余材料及办公设施移交给项目所属合资公司或按程序处理,不得擅自处理剩余材料及设备等。

C. 在工程项目关闭前,公司/项目组应完成竣工验收的有关准备工作,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公司/项目组予以协助。对于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项目,工程建设部协助项目公司和项目组与政府的沟通与协调,帮助项目公司/项目组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D. 项目组与生产管理分开的项目,项目组应向生产管理的公司进行工程设施的移交和验收。

a) 工程设施的移交。项目组应拟定工程建设工作移交的计划及工作内容,主要移交工作涉及如下内容:
l 工程设施的移交。主要检查项目组与合资公司进行工程设施移交的文件记录;

l 工程剩余物资的移交。主要检查工程项目剩余材料清单和剩余材料移交给项目组或合资公司的文件记录;

l 移交工作备忘录或会议纪要。

a) 财务资料移交。主要检查财务帐目清单,未付款清单和财务移交清单;

b) 文件的移交。主要检查完工资料清单、完工图、设备维修手册、设备操作手册移交给公司的文件记录;

c) 政府批文和证书的移交。主要检查政府的有关批文,安全设施证书、压力容器及管道的使用证书,主要设备厂家证书等移交给公司的文件记录。

E. 项目总结及相关报告验收 a) 工程项目总结报告;

b) 工程项目完工报告;

c) 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

3. 项目后评估 A. 工程建设项目将逐步推行项目后评估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应纳入到总公司统一的管理工作中,各项目公司/项目组应按照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后评估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一年内,由行业中资深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对项目管理、投资管理及效果进行评估。

B. 在对以下类型项目后评估时,各公司应重点进行工程项目后评估:
a) 总公司系统内第一次实施建设类型的项目;

b)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四大控制”严重偏离总公司批准计划的(质量、进度、费用);

c) 项目建成投产后,需要进行工程与操作地位转移的项目。

C. 推荐以下类型项目进行项目后评估 a) 公司控股的合资项目;

b) 公司负责管理的合资项目。

D. 以下类型项目建议合作伙伴对项目进行后评估 a) 公司参股的项目,建议控股的合作伙伴实施;

b) 公司投资一亿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建议由各公司组织实施;

c) 公司与合作伙伴联合组织项目管理的项目。

G. 第八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所附附件是本规定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 本规定于xx年8月1日起执行。

A. 附录一:项目开工申请单 XX项目开工申请单 项目名称 项目组/合资公司名称 项目(总)经理 项目主要工作范围 项目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项目总预算 万元人民币,其中 万美元 汇率按1:8.XX计算 开工申报材料 □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 项目执行计划 □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 □ 项目总计划与进度 □ 项目初步设计及总预算批复文件 □ 主要项目管理程序目录 □ 项目(总)经理授权书 □ 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监理合同 □ 主要设备材料的订货合同 □ 设计图纸交付协议 年 月 日 申请开工说明 该项目已经于 年 月 日 XX 会议批准通过,并同意正式立项实施。根据总公司有关规定,项目组认为具备开工条件并附上述有关资料,特此申请开工,请予批准。

项目(总)经理签字:
日期:
公司意见 签字:
日期:
注:1.项目工期系指批准工程建设开始的日期到项目机械完工日期。

B. 附录二:项目工程建设机械完工检查申请单 XX项目工程建设机械完工检查申请单 项目名称 项目组/合资公司名称 项目(总)经理 项目主要工作范围 项目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项目总预算 万元人民币,其中 万美元 汇率按1:8.XX计算 完工申报材料 □ 机械完工报告 □ 监理或第三方检验报告摘要 □ 安全生产记录 □ 未完成工作清单 □ 其它(如有,请附)
申请完工验收说明 本工程项目截止 年 月 日 已完成总进度 XX %(≥95%),项目的“四大”控制及其他项目管理方面基本达到项目的要求和目标,特申请机械完工验收,请予验收。

项目(总)经理签字:
日期:
公司意见 签字:
日期:
C. 附录三:项目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检查申请单 XX项目工程建设竣工验收检查申请单 项目名称 项目组/合资公司名称 项目(总)经理 项目主要工作范围 项目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项目总预算 万元人民币,其中 万美元 汇率按1:7.XX计算 完工申报材料 □ 竣工报告 □ 项目决算报告 □ 项目完工文件 □ 遗留问题清单 □ 其它(如有,请附)
申请完工验收说明 本工程项目截止 年 月 日 项目主要设备、装置通过功能试验和性能考核,达到设计技术要求的满负荷正常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满足投产需要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证书,特申请竣工验收,请予验收。

项目(总)经理签字:
日期:
公司意见 签字:
日期:
D. 附录四. 提交文件一览表 提交文件一览表 序号 提交文件名称 工程建设部审(查)核 向工程建 设部备案 提交时间 1 项目实施策略 √ 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公司批准、成立项目组并启动基本设计(基础设计、总体设计)后 2 项目执行计划(PEP)
√ 项目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完成并获得总公司批准后、项目招标前 3 项目可研报告、基本设计文件 √ 完成最终版设计修改后一个月内 4 工程招标采办策略 √ 项目开始招标采办前 5 长周期设备/材料采办计划 √ 项目开始招标前 6 重要招标采办工作总结 √ 招标采办完成签约后 7 项目开工申请单 √ 项目基本设计获总公司批准实施后 8 工程周报 √ 次周的星期一 9 工程月报 √ 次月的第一周内 10 工程年报 √ 次年的第一月内 11 项目费用控制情况小结 √ 项目主要招标采办项目签约后 12 项目总进度计划调整的批文 √ 收到批文的两周内 13 项目年度费用预算调整和动用项目不可预见费的批文 √ 收到批文的两周内 14 项目发生重大质量、HSE事故情况的通报 √ 事故发生后一天内 15 项目风险管理程序 √ 16 项目机械完工检查申请单 √ 机械完工前两周内 17 项目完工报告和总结 √ 机械完工四个月内 18 项目完工资料简缩本 √ 机械完工六个月内  19 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单 √ 项目正式投产四周内,最迟不晚于机械完工1年内 20 项目后评估 √ 项目竣工投产后一年内 附件2:
参股的中下游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部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定义 4 第三章 基本原则 5 第四章 适用范围 6 第五章 职责 6 第六章 项目管理 8 1. 项目完工 12 2. 项目关闭 12 第七章 其它 13 附件:1.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规定 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以下简称总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规范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活动,防范和降低工程建设风险,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的参股目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总公司的有关文件, 制定总公司或各子公司参股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本规定不对投资及参股的相关规定构成冲突,不改变总公司投资相关管理机构正常管理职能。

H. 第二章 定义 第二条 若无特殊说明,本规定采用下述定义或缩略词。

1. 总公司系指;

2. 公司系指总公司投资组建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或控股公司;

3. 合资公司系指由公司投资与外资或内资企业组建的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4. 工程建设部系指工程建设部;

5. 项目系指由总公司投资的各类中下游项目,包括石化、炼油(燃料油型,沥青型、润滑油型等炼厂)、化肥、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等)、液化天然气(LNG)、陆上管道、发电、以及矿产开发等项目,但不包括上游油气田一体化开发建设的陆上工程;

6. 项目公司或项目组系指由合资公司组建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7. 定期报告系指工程建设项目月报和年报;

8. 项目实施阶段系指从总公司投资和预算审查委员会批准该项目初步(或基础)设计至项目机械完工为止;

9. 机械完工系指完成全厂工艺装置、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等全部系统或单元的安装施工、试验和调试,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具备全厂或全系统联动试车条件的项目状态;

10. HSE是健康、安全、环保的英文缩写;

11. 项目现场系指总公司、公司或合资公司建设项目的工作场所,包括其(总)承包商的工作地点和场所;

12. 派出代表(人员)系指由总公司或公司派到合资公司的项目公司或项目组的项目代表(项目工作人员)。

I.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凡总公司或公司参与投资的建设类项目,原则上要求贯彻实施全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对参股的工程建设项目,尤其明确以下原则:
1. 每一名派出人员都有义务和责任宣传和推动全面项目管理制度,在公正、透明、诚信、合作的基础上,实施工程建设项目;

2. 我方派出代表应努力倡导各方充分采纳合理、切合实际的项目管理方式和规定,并依法反映到合资公司的基本管理文件中,经合资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落实在合资合同及相关管理程序和文件中加以实施;

3. 在参股项目的建设中,工程建设部作为海洋石油投资方的职能部门,有责任向各合资公司我方代表提供支持与服务,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程进展;

4. 以合作方为主负责的合资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建设部协助提供内部咨询和技术服务,对我方派出人员进行培训,提供专家支持和接受委托,对项目建设的过程进行项目管理审计、审核;

5. 在取得各方信任的基础上,我方可推荐训练有素,富有经验的项目管理人员供项目公司或项目组选择。

J. 第四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或公司投资额达到1亿元及以上的参股项目(1亿元以下参股项目的管理,由各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参照本规定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各公司负责管理)。

K. 第五章 职责 第五条 工程建设部职责 1. 向公司及派出人员提供工程建设阶段进度、费用、质量和HSE“四大控制”的管理、监督经验,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

2. 指导公司及派出人员建立、制订、修改和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管理程序及统一信息系统及报告等,使其逐步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项目管理体系;

3. 应公司或合资公司需求,在项目实施阶段,定期巡查项目进展和实施情况,评估项目的进度、质量、费用控制状态,向合资公司/项目组提出建议并向总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4. 应公司或合资公司需求,对项目关键里程碑点进行业务审核和审计,出具工程审核审计意见;

5. 负责组织对公司派出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各项目管理经验的交流;

6. 协助安排需要的项目管理培训(包括海洋石油大学在内的有关项目管理培训)。

第六条 公司派出人员的职责 1. 在项目(总)经理的领导下,按照成立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工作职责,协助项目(总)经理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2. 负责向控股方建议总公司的项目管理方式,在得到合资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前提下,开展各项工作;

3. 负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做出预测,并向派出公司做出风险提示;

4. 负责向项目组提出依照本规定的要求所要提交的相关文件和报告。

第七条 公司的责任 1. 确保派出人员(特别针对建设项目派出人员)熟悉并了解海油项目管理文化和管理程序;

2. 按照本规定要求传递信息;

3. 在项目执行阶段,努力争取建立公开、透明、诚信的工作环境。

4. 从投资方角度,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全面项目管理的实施。

L. 第六章 项目管理 第八条 基本要求 1. 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派出人员应按确定的报告规则及时间向公司并通过公司向工程建设部提交项目的月报和年报;

2. 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并开始进行总体设计或初步(基础)设计后,建议项目公司/项目组编制《项目实施策略》(PSP),该策略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背景和内容、项目管理目标、项目组织机构框架、项目设计、招标采办和实施的基本策略、项目总体计划、项目主要风险和挑战等,上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 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前,建议合资公司/项目组编制《项目执行计划》(PEP),对落实和实施项目实施策略的具体组织计划和工作计划进行说明,用以指导实施阶段项目管理团队和承包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背景和内容、项目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合同、进度、费用、质量、HSE、信息、人力资源、财务、行政等管理计划,以及项目管理程序清单;

4. 公司派出人员在项目工程建设阶段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及时掌握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对项目、进度、费用、工程质量和HSE做出预测和风险提示。一旦发生重大技术方案变更、项目进度、费用、质量风险以及HSE事故,派出人员应及时通过公司向工程建设部报告;

5. 应公司或合资公司需求,工程建设部参加合资公司对项目机械完工状态的检查工作,若需要,工程建设部将提供专家支持;

6. 应公司或合资公司需求,工程建设部参加对项目的竣工验收检查;

7. 凡属报工程建设部需求支持、服务及审核的文件,工程建设部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九条 计划与进度管理 1. 项目公司或项目组宜根据合资公司董事会的工期要求,按照项目管理进度控制的方法(例如,编制工作分解结构(WBS)和进行赢得值计算等),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

2. 项目公司或项目组宜每年12月10日前通过公司向工程建设部上报下一年的项目进度计划和主要里程碑;

3. 当项目总累积进度落后10%及以上时,或关键里程碑点或关键路线作业落后总进度计划60天及以上时,派出人员应通过公司及时和工程建设部通报,工程建设部将向有关高层领导反映情况并提出工程处理建议;

第十条 设计管理 1. 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基础)设计获得总公司投委会批准后,派出人员应通过公司向工程建设部提交完整的最终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基础)设计电子版文件一套;

2. 应公司需求,工程建设部参与对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基础)设计的审查;

3. 应公司需求,工程建设部可推荐有关技术审查专家;

4.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生基本技术方案的重大变更,派出代表宜通过公司将变更内容及影响向工程建设部通报。

第十一条 招标采办支持服务 1. 项目公司/项目组在招评标工作开始前,宜制订招标采办策略,该策略应根据项目目标和当时市场状况,按照经济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制订招标采办工作准则;

2. 项目公司/项目组在进行招评标工作时,若需要,工程建设部可推荐技术评标专家;

3. 在定期报告中,项目公司/项目组应包含采办及承包商的合同管理情况和供货动态;

4. 若发生重大合同变更,合资公司/项目组应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向各股东方通报情况,并按照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的要求,申请获得相应批准。

第十二条 预算和费用管理 1. 在项目实施阶段,对项目的预算费用与进度匹配情况,派出人员应做好跟踪和报告;

2. 项目公司/项目组应编制项目年度预算计划。当预计年度费用支付低于年度预算的90%及以下,或超出5%及以上时,项目公司/项目组应通过公司按总公司相关规定申请预算调整;

3. 项目完成主要工程合同和重大设备采办合同的签约后,项目公司/项目组宜对项目费用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整个项目的费用控制做出分析和预测,报多方联合审核或分别独立审核后,向各股东方通报;

4. 项目公司/项目组应编制不可预见费管理办法和使用规程。

第十三条 质量管理 1. 项目公司/项目组宜依据项目目标相应建立适合本项目要求的技术标准规范、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规范,并确保项目的质量要求贯彻于各级承包商/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之中;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公司/项目组应按国际或国家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质量管理标准选择承包商、服务商和供应商;

3.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当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项目公司/项目组宜通过公司及时向工程建设部通报情况和补救措施,并及时处理。应公司需求,工程建设部可以组织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

4. 在项目定期报告中应包含项目质量控制情况和质量检测数据。

第十四条 HSE管理 1.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公司/项目组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参照总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实行管理,实现项目的HSE管理目标;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发生设备、设施损毁、人员伤亡、严重污染等重大HSE事故时,项目公司/项目组应通报各股东方。若需要工程方面支持,应公司需求,工程建设部可以协助提供相关服务;

3. 在项目月报中,应包含本月项目HSE执行情况和累积统计指标数据,如有事故发生,还应说明对项目质量、进度等造成的影响。

第十五条 风险管理 1. 项目公司/项目组宜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机构和风险防范体系,有效规避或减低风险发生所造成的危害;

2. 项目公司/项目组宜编制相应的项目风险管理程序,组织专家对风险及应对方法进行评估。应公司需求,工程建设部可推荐风险评估专家或公司。

第十六条 项目完工及关闭 1. 项目完工 A. 在工程项目试投产后,项目公司/项目组宜做出项目的完工报告,完工报告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项目执行情况概述 b) 项目目标和“四大”控制完成情况 c) 项目经验和教训 d) 其它(如申报专有技术、专利技术情况等)
B. 在工程项目机械完工后六个月内,项目公司/项目组宜通过公司向工程建设部提交工程项目完工资料汇编简缩本。

2. 项目关闭 C. 在项目关闭前,项目公司/项目组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应公司需求,工程建设部可参加项目竣工验收;

D. 项目建成投产并通过竣工验收后,建议项目公司/项目组开展项目的总结和后评估工作,以积累经验,用于指导今后的项目建设工作。

M.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定于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海油工字〔〕2号 关于印发《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规定》和《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报告编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所属单位:
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已于年5月印发,为配合项目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我部特制定《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规定》和《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报告编制管理规定》(见附件),并印发给你们。

各公司、项目组可根据以上规定的要求进行项目管理,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附件:1.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规定 2.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报告编制管理规定 二O一九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中下游项目 建设项目 管理规定 通知 抄送:总公司领导,办公厅、健康安全环保部、计划部、炼化管部、集团采办部、资金管理部、审计监察部、工程建设部 (2),存档 核稿:
拟稿:
校对:
办公厅 年 月 日印发 (共印28份)
附件1:
中下游工程建设 项目文件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部 年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使项目档案管理科学化、合理化、规范化,确保技术与管理档案信息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行业标准、总公司《档案工作规定》和《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若无特殊说明,本规定采用下述定义或缩略词。

1. 总公司系指;

2. 公司系指总公司投资组建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所属专业及集团公司或控股公司;

3. 合资公司系指由公司投资与外资或内资企业组建的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4. 项目系指由总公司投资的中下游项目,包括液化天然气(LNG)、陆上管道、发电、石化、炼油(沥青、燃料油、润滑油等)、化肥、化工(甲醇等)等项目,但不包括上游油气田一体化开发建设的陆上工程;

5. 项目组系指由总公司或公司组建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6. 项目文件系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单独投资建设的项目和公司投资建设且为主负责管理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但非为主负责管理的项目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公司/项目组应负责在其各控、参股公司中遵循并贯彻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建立相应的文件管理程序和规则,以加强对项目文件的管理。

第五条 本规定涉及文件管理的内容是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公司/项目组可根据各合资公司的具体情况,补充或增加相应的内容。

第三章 项目文件管理 第六条 项目文件的类型 项目文件包括从项目启动、设计、建造、运输、安装、试运到投产全过程形成的所有纸介质和电子文件资料。

项目文件的分类可按照项目的阶段或文件的性质类别以及其他合理的方式分类。

第七条 项目文件管理系统的建立 项目启动初期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文件档案管理系统,包括电子文档的归类要求、制订文件编号系统、建立文件模板、办公室和设计/施工现场收发文流程、确定各部门文件管理职责以及文件归档、档案移交、保管和使用等;
在项目投运后,应建立文件保管、借阅和补充等相应的程序。

第八条 项目收发文流程 公司/项目组应确保项目文件的收发、处理流程通畅、快捷,以利于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质量并促进项目内、外部之间的沟通。工程项目文件收发流程见附录一和附录二。

第九条 设计/施工现场收发文流程 项目的现场人员应遵照附录三和附录四的流程收发文。条件(计算机及网络)允许的设计/施工现场,应把没有电子版的纸介文档电子化,以便撤离现场时移交公司。

第十条 项目文件的归档管理 (一)
文件归档类型详见附录五 (二)
文件归档及存放 1. 纸介文档应分类装订、存放;

2. 定期将有关资料进行升版、修订,确保项目档案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3. 完工资料在存档前要经过专业工程师确认并符合要求;

4. 存在公共硬盘或者服务器上的电子文件应做好备份;

5. 电子文档应分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资料、总体设计资料、基础设计资料、详细设计资料、其他资料等)刻录成光盘。至少一式两套,一套存档,一套供查阅使用;

6. 保密资料(如人事、合同、财务等资料),应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 文件的提交、移交和保管 (一)
文件的提交 所有承包商提交给项目的档案文件需装订成册,并按照业主统一要求的格式制作。提交档案材料必须保证有提交档案材料目录、一套原件,拷贝件若干套、电子版文件(光盘)。技术图纸按规格折叠,且配有封套。

(二)
项目文件的移交 1. 向公司的移交 项目投运半年内,完整的项目完工资料应移交到公司,所有的项目过程文件应由公司指定的单位或部门接收。项目档案的目录格式(分类体系)应在移交前提交到公司。项目档案验收时间由合资公司/项目组确定,项目档案移交后应上报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以及总公司工程建设部验收。

2. 向生产营运部门的移交 项目投运半年内,相关文件资料应分批向生产营运部门移交。

3. 第三方资料 根据项目材料/设备的采办进展情况,项目有关职能部门应负责向发证检验机构提交相应的设备、材料第三方认证证书副本一套。

(三)
项目文件的保管 1. 存放要求 项目文件应存放档案室,档案室的环境条件和防护条件应满足总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电子文件与纸介质文件应分开存放;

2. 更新要求 项目投运后,如有后续增容或改造项目,应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已归档的文件;

3. 借阅和保密制度 文件资料的使用通常仅限于本公司或项目组成员。要严格执行借阅管理制度,所有借用资料应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归还;
针对合资公司/项目组以外成员借阅资料,合资公司/项目组应制定相应的借阅制度。项目文件的保密制度应参照国家和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制订;

4. 保存期限及文件过期处理 文档管理员负责将项目档案资料保存至移交给相关部门。项目留存的部分技术资料(副本)开工投运一年(项目质保期)后销毁,文档的销毁程序应按照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销毁项目文件和档案。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所附附件是本规定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录一:收文程序 文控收到来文 登记文号、主题 日期、编号并盖 文件分发章 原件送项目 总经理或其授 权审阅并复印 原件归档 根据处理意见 复制 复印件送有关部 门或人员处理 收件人阅后 签名 附录二:发文程序 选择发文模板(传真/备忘录等)
起草人起草/修改 部门主管审阅 是 是否 需要修改 否 否 是否 重大事项 是 项目总经理/总经理 授权审阅 是否 是 起草人修改 需要修改 否 项目经理签发 文控发文并存档 附录三:设计/施工现场收文程序 承包商发文 现场秘书或 代表收到来文 登记文号、主题 日期、编号 复制一份并盖 原件归档 文件分发章 复印件送现场 是否 否 现场负责人 负责人审阅 是重大事项 给出意见 是 传真至项目总 经理或其授权处理 处理意见反馈 现场秘书或代表 根据意见复制 送有关人员处理 收件人阅后签名 附录四:设计/施工现场发文程序 现场代表起草 现场负责人 审阅 返回 返回 修改 修改 是 是否 需要修改 否 是否 否 现场负责人签发 重大事项 是 传真至项目总经 理或其授权处理 是 是否 需要修改 否 项目总经理或其 文管盖章、登记 文控存档 授权签名发出 编号、主题、日期 传真拷贝回现场 现场秘书/代表 登记存档 附件五:文件归档类型 1. 依据性文件材料 政府部门及各级主管机关的批件、评审纪要、批示、上级下达的文件、任务书、专项会议纪要,与地方政府及相关单位来往文件、函件及所达成的协议等。

2. 管理性文件材料 (1)
项目开工文件;

(2)
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

(3)
工程管理、设计、采办、建造、安装、调试等项目的工作计划;

(4)
项目管理文件(如:项目实施策略、项目执行计划、质量管理体系文件、HSE管理体系文件和文件管理程序文件等);

(5)
承包商和供货商的质量保证的相关证书;

(6)
来往信函;

(7)
备忘录;

(8)
其他管理性文件等。

3. 基础性文件材料 (1)
环境条件要素;

(2)
工程地质勘察材料;

(3)
管道路由勘察材料;

(4)
厂站地址勘察材料;

(5)
码头和航道地址勘察材料;

(6)
地震设计参数;

(7)
其他基础性文件等。

4. 技术性文件材料 (1)
工程可行性研究;

(2)
专题研究报告;

(3)
试验和实验报告;

(4)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5)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6)
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7)
地震灾害评价报告;

(8)
风险分析报告;

(9)
总体设计文件;

(10)
工艺包设计文件;

(11)
基础设计文件;

(12)
详细设计文件;

(13)
加工设计文件;

(14)
预制和安装程序;

(15)
焊接程序、检验程序、材料和设备采办技术规格书;

(16)
设备调试大纲;

(17)
竣工图和完工报告;

(18)
施工检验报告及验收报告;

(19)
操作/维修手册;

(20)
其他技术性文件等。

5. 商务性文件材料 (1)
设备招标文件;

(2)
投标者的投标文件;

(3)
工程承包及材料、设备采办的评标报告;

(4)
签订的各种合同及协议;

(5)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合同双方的联络文件及记录(与费用、产品质量、数量有关的内容);

(6)
合同费用变更的相关审批手续及补充协议;

(7)
合同罚款的相关文件;

(8)
合同执行的总结报告;

(9)
保险及索赔的相关文件;

(10)
总体设计中的经济评价部分;

(11)
基础设计的工程概算部分;

(12)
项目决算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费用控制管理的文件;

(13)
其他商务性文件等。

附录六:公司/项目组各部门的职责 一. 总经理的职责 (一)
在项目启动初期指导相关部门制定项目文件管理的程 序和规则;

(二)
重要文件、程序、方案由项目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签发。

二. 部门经理的职责 (一)
各部门发备忘录/传真须由部门经理签署同意才予以发出;

(二)
监督部门和有关现场文档系统的建立。

三. 文档管理员的职责 (一)
项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包括收发文流程、文件模板和编号规定)的编制、完善,维护项目文件管理系统;

(二)
负责整个项目外来文件的接收、分发及归档;

(三)
及时、准确地进行项目档案的登记;
定期将有关资料升版、修订,保证 项目档案的准确及完整性;

(四)
定期出版项目档案目录清单,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

四. 现场负责人 (一)
现场组发备忘录/传真须由现场负责人签署同意才予以发出;

(二)
重要文件、程序、方案需请项目总经理签发。

附件2:
中下游工程建设 报告编制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部 年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基本要求 3 第三章 周/月报 4 (一)项目概述 4 (二)工程进度 5 (三)项目费用 5 (四)质量 5 (五)HSE 6 (六)下周/月计划 6 (七)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建议 6 (八)工程照片 6 (九)附表/附图 6 第四章 年报 7 第五章 专项报告 7 第六章 格式要求 7 第七章 其它要求 8 N.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报告制度的管理,使各有关方面完整、准确和及时了解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执行情况,特制订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报告编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 若无特殊说明,本规定采用下述定义或缩略词。

1. 总公司系指;

2. 公司系指总公司投资组建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或控股公司;

3. 项目系指由总公司投资的中下游项目,包括液化天然气(LNG)、陆上管道、发电、石化、炼油(沥青、燃料油、润滑油等)、化肥、化工(甲醇等)等项目,但不包括上游油气田一体化开发建设的陆上工程;

4. 项目组系指由总公司或公司组建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5. 定期报告系指工程建设项目周报、月报和年报;

6. HSE是健康、安全、环保的英文缩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单独投资建设的项目和公司投资建设且为主负责管理的项目;
公司投资建设但非为主负责管理的项目,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O.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自项目可研阶段开始,公司/项目组就应建立项目的报告制度。

第五条 定期报告及专项报告的内容要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编制,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可靠,全面完整,文字、表格、图片并茂,并且要保证定期报告的信息具备连续性。

第六条 定期报告的内容要提供项目完成情况和下步工作计划的信息,要按周/月/年度项目进展对项目进行连续性的描述。

第七条 公司在汇总各项目的定期报告的基础上,亦将各项目的定期报告直接报工程建设部。

第八条 截止日期:周报为从上周五到本周四的内容,要求必须于每周一前发到工程建设部。月报为上月1日至月底内容,要求必须于次月5日前发往工程建设部及总公司相关部门。年报为1至12月的内容,要求于次年第一个月之内发送工程建设部及总公司相关部门。

第九条 签发人:周报、月报、年报的签发人必须是项目(总)经理或者其授权人,电子版文件必须在签发处打印项目(总)经理或者其授权人的姓名,经负责人审核后发出。

第十条 本规定所涉及的定期报告、专项报告编写等是报告制度的基本要求,各公司/项目组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增加或补充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与外资合作的项目,可提交英文报告。

P. 第三章 周/月报 第十二条 周/月报要对项目的整体情况和按区域/设施/装置/项目阶段等内容进行报告,其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概述、工程进度、项目费用(周报无)、质量、HSE、下周/月计划、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建议、工程照片(周报无)、附表/附图等内容。各部分的编写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述 根据项目阶段的重点不同,概括描述本周/月项目进展情况、里程碑计划实施、重点工作、主要事件和相应的完成时间等相关信息。如各阶段的开工/完工时间、工程的分包商/供应商/服务商/专利商签约及执行情况、设计、采办、建造施工、调试等阶段的情况等。

(二)工程进度 周/月报中首先描述工程项目总体及分项的计划与实际完成的进度百分比,然后,按照设计、采办、建造施工、调试等若干阶段描述当周/月所做的各项工作及完成情况,要求针对项目的不同阶段有侧重地描述。对于复杂的项目,如炼油、石化等项目,需要按照设施装置或分区域划分来分别描述设计、采办、建造施工等各阶段的工作。

如项目进度落后,要求在本章节简要描述主要原因。

(三)项目费用(周报无)
报告中应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投资的执行情况,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本月完成投资额、截至本月底、本年累计完成投资额及占全年百分比、项目累计完成投资额、合同付款情况、变更情况等。对超出预算的和主要合同的费用变更情况要重点加以说明和分析。

(四)质量 项目组应按制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报告各项有关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的进展。要对无损检测一次合格率及项目设置的其它质量控制或检验标准等进行统计和报告。本报告要反映各承包商的工作(如设计、施工、材料/采办设备等)的质检情况,对所出现质量问题应进行分析并制定措施纠正。如果出现由于重大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进度和费用的情况,公司/项目组须提交专题报告。

(五)HSE 按照总公司有关HSE方面的各项规定报告。

(六)下周/月计划 按照设计、采办、建造施工、调试等阶段描述下周/月的主要工作及计划完成的状态。

(七)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建议 存在问题包括已经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可能出现的问题,在本章节均要全面详细描述,同时要针对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如在进度落后时,要制定赶工计划等。

同时,要对项目的工程建设风险进行必要的描述和分析。

(八)工程照片(周报无)
工程项目进入现场施工阶段,要随报告提交当月现场施工的电子照片,照片能够反映现场施工的进展情况。工程项目重要里程碑的电子照片应随时发送至工程建设部。

(九)附表/附图 图表应至少包括里程碑计划与实际对比表(周报无);
工程进度“ S”曲线;
重要的人力直方图;
工程合同/采办合同执行表,包括分包商/供应商/服务商/专利商的名称、签约时间、设备/材料计划到货日期、实际到货日期等;
工程投资执行曲线或表格(周报无);
设计、施工质量检验数据表,如无损检测一次合格率数据表。

Q. 第四章 年报 第十三条 对工程项目一年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从项目管理、工程进展、工程费用/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大事记、存在问题及经验教训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同时也要有附表/图,与月报相同的内容按月报的要求执行。年报中要对下一年度的主要工作进行描述。

R. 第五章 专项报告 第十四条 按工程阶段划分及专门的要求,公司/项目组需提交专项报告(如设计审查报告、重大设备招标情况总结、重大质量事故报告、重大HSE事故报告、赶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报工程建设部及总公司相关部门。

S. 第六章 格式要求 第十五条 定期报告的格式要求如下:
(一)纸张大小:标准A4纸,图表可采用A3纸。

(二)标题:报告的标题大小顺序按照以下格式编写:
一 二 三 (一)(二)(三)
1 2 3 (1)(2)(3)
(三)字体要求:全文为宋体,小四号字。

(四)页面设置:上、下为2.5厘米,左、右为3厘米,页眉页脚为1.5厘米。

第十六条 月报封面、月报、周报封面、周报的模板参见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T. 第七章 其它要求 第十七条 定期报告和专项报告必须使用Windows系统下的Office软件编写,均采用e-mail发送,年报需要附纸介质文件。如有其他变化,另行通知。

第十八条 本规定解释权在总公司工程建设部。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___________项目 月 报 第______期 ( 年 月)
项目(总)经理 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组 年 月 日 月报模板 一、 项目概述 二、 工程进度 总进度:
计划完成 XX%,实际完成 XX%;

计划累计完成 XX%,实际累计完成 XX%。

落后原因分析:
(一)
设计 (二)
采办 (三)
建造施工 (四)
调试 三、 项目费用 四、 质量 五、 HSE 六、 下月计划 七、 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建议 八、 工程照片 九、 附表/附图 附件1:
中下游工程建设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部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基本要求 4 第三章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4 1. 国家和政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建设标准 5 2. 总公司的相关规定 5 3. 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设计文件 5 4. 工程项目相关各专业设计规范、施工及质量检验评定规范 5 5. 项目合同文件及设备技术资料 5 6. 工程建设部批准的开工报告 5 7. 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 第四章 其它 8 附录一:竣工验收所需文件 8 附录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要求 9 附录三:项目竣工验收内容 11 附件四:《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内容要求 13 附件五:项目竣工验收证书样式 14 中下游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证书 14 U. V.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使项目的竣工验收科学化、规范化,确保竣工验收手续的完整性和完善性,根据行业标准和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若无特殊说明,本规定采用下述定义或缩略词。

1. 总公司系指;

2. 公司系指总公司投资组建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所属专业及集团公司或控股公司;

3. 合资公司系指由公司投资与外资或内资企业组建的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4. 工程建设部系指工程建设部; 5. 项目系指由总公司投资的中下游项目,包括液化天然气(LNG)、陆上管道、发电、石化、炼油(沥青、燃料油、润滑油等)、化肥、化工(甲醇等)等项目,但不包括上游油气田一体化开发建设的陆上工程;

6. 项目组系指由总公司或公司组建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

7. 项目文件系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公司独资、控股或负责管理的项目,总公司/公司参股的项目可参照本管理办法并按照主管方(大股东)的要求进行。

W.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四条 总公司直属的或公司所属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进行项目的关闭工作。

第五条 公司/项目组应负责在其各控股和中海油公司为主管理的项目中遵循并贯彻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公司应建立相应的竣工验收管理程序和规则,以加强对竣工验收的管理。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涉及竣工验收管理的内容是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公司/项目组可根据各项目的具体情况,补充或增加相应的内容。

X. 第三章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第七条 项目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 1. 国家和政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建设标准;

2. 总公司的相关规定;

3. 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设计(基础设计、总体设计等)文件;

4. 工程项目相关各专业设计规范、施工及质量检验评定规范;

5. 项目合同文件及设备技术资料;

6. 工程建设部批准的开工报告;

7. 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八条 项目的验收可分为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和阶段竣工验收两种形式。

1. 项目整体竣工验收是指整个项目已按照批准的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的内容全部建成,主要设备、装置通过功能试验和性能考核,达到设计的技术要求,满足生产需要,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满足投产需要并取得相关政府部门证书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2. 项目阶段竣工验收是指对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建设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验收过程中对于前期已进行阶段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再作为重点验收内容,应对其原有的遗留问题进行检查,并纳入验收鉴定意见中。

第九条 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主体工程及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投产(投用),主要设备及相关系统经过单机和联动调试、试生产后,能够稳定运行,并达到满负荷正常生产的要求;

2. 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已按照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并试运成功;

3. 工程项目决算报告编制完成;

4. 项目投产遗留的主要问题已全部解决,剩余的不影响正常生产的问题有清单和解决的计划;

5. 生产、维护、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已就位,并能够熟练操作,需要特殊操作持证上岗的证件已齐全;
设施正常生产所需的各项维护设备和备品备件已按设计配备齐全,能够满足连续生产的需要;

6. 项目文件整理完毕,符合归档要求;

7. 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其他所需文件资料准备齐全,参见附录一和附录二。

第十条 项目竣工验收程序 1. 机械完工检查合格后,应按试运行时间(项目试运行时间一般为三至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组织试运行。试运行由公司/合资公司负责,对设备性能、系统指标和设计、施工质量等进行全面考核。在试运行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返修。试运行结束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项目组/公司应向工程建设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参见《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并配合总公司工程建设部组织竣工验收;

2. 竣工验收前应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委员会可由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合资公司各方股东代表、质量监督机构、特邀专家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等组成;

3. 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对项目设计、施工、工程质量评定以及生产部门投产后试运行等情况的报告;
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对工程的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审核竣工决算;
对尾留工程和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竣工验收委员会主要验收内容见附录三;

4. 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验收检查,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做出评价,并最终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见附录四);

5. 工程建设部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建设项目予以验收,并核发竣工验收证书(见附录五);

对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提出整改要求,待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后,再行组织竣工验收;
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尚遗留少量问题但不影响生产或者使用的,可予以验收,但应对遗留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限期完成;

6. 竣工验收鉴定书由竣工验收委员会组长和验收委员签字,汇同竣工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证书作为建设项目档案内容归档;

7. 验收组在审议中如有分歧,验收委员会组长应进行协调并做出裁决;

第十一条 当竣工验收发现问题时,验收委员会将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或者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经整改合格后,项目组/合资公司应当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检查确认,并在施工单位提交的“整改报告”上签认盖章。

Y.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总公司工程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所附附件是本规定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 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E. 附录一:竣工验收所需文件 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公司/项目组至少应准备以下文件内容:
1. 国家发改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2. 投资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会议纪要和启动项目的批文;

3. 项目开工申请报告及总公司或其他上级有关单位的批复文件;

4. 项目设计文件和勘察文件;

5. 项目的工程和设备材料招标文件;

6. 项目工程建设和设备材料采办合同文件;

7. 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检验和控制程序、文件、报告、证书等,第三方检验机构及监理公司提供的质量监理报告及其他报告;

8. 重大事故处理记录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9. 竣工验收报告及所需其他相关文件(工程说明、工程量总表、设备明细表、工程变更单、检验和测试记录、施工过程文件、完工报告、竣工图纸等)。

F. 附录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要求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述:工程概况包括项目批准依据、项目建设的规模、产品方案和工艺技术等;
工程设计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单位与分工、设计阶段评审情况,重大设计变更等内容;
工程施工应包括施工单位及分工、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工程建设进度描述等内容;
概决算包括总公司批准的工程总概算、中间是否发生调整、是否动用不可预见费、项目最终的决算以及主要材料消耗等内容。

2. 生产准备:包括生产组织机构、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技术资料准备(包括操作手册、维修手册)以及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物资准备(包括试生产所需物资、低值易耗品等)及水、电、气等其他准备。

3. 试生产情况:这部分应主要描述各装置和设施在投料试生产阶段的运行情况,包括是否达到满负荷正常生产,在试生产过程中是否有不正常的情况发生,各项控制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原材料消耗、水电气等各种能耗是否符合要求、生产的产品是否合格),试生产期的各重装置和设备运转是否正常,试生产期以及生产的产品等数据等 4. 工程质量:这部分应重点描述工程质量的情况,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进行总评价,包括对招标采办设备和材料的供应商及其产品评价、对工程施工建设队伍的施工质量进行评价等。

5. 环保、劳动卫生和安全:应严格按照国家、政府以及总公司的相关法规、规定的要求以及项目安全与消防、劳动卫生、环境保护等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各种排放指标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建立的安全环保、消防、劳动卫生的制度是否齐全、完善。

6. 投资和经济评价分析: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做好项目的竣工决算。

7. 竣工档案: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是否归档、归档的材料是否齐全。

8. 经验教训: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好的经验和应该汲取的教训进行总结,并对此进行分析,好的经验以后发扬,汲取的教训通过制度建设、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今后的再次发生。

项目的其他相关文件、证书和附表等 9. 项目建设大事记 l 工程监理公司出具的项目监理报告 l 各套设施、装置的验收证书 l 质量评定报告书 l 消防验收证书(或批文)
l 环境保护验收证书(或批文)
l 安全评价证书(或批文)
l 工业卫生、劳动保护情况表 l 各种装置、重要设备质量评定表 G. 附录三:项目竣工验收内容 1. 主要检查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
配套项目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 检查建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概算、预算执行情况,发生调整概算的,是否经过审批部门批准;
材料、设备购置是否合理,工程其他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3. 检查建设过程是否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和设计修改,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和设计修改的,是否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 检查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设施的完工文件是否编制完成;

5. 检查主要工艺系统、设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6. 检查配套的公用系统、辅助系统和必要的生活设施是否满足生产要求;

7. 检查工程项目健康安全环保管理情况,检查环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设,是否经检验合格,所有工程设施是否满足国家有关规定;

8. 检查工程项目费用执行情况,竣工决算报表和决算说明书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9. 检查建设项目批准文件、设计文件、竣工文件、第三方检验/监理文件等资料是否齐全、准确,是否按规定归档;

10. 检查工程项目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11. 检查主要工程和设备/材料合同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工程和设备/材料合同执行情况以及费用变更的处理结果和支持文件;

12. 检查工程设施的移交情况:包括工程设施的移交和工程 剩余材料的移交,主要检查项目组与合资公司进行工程设施、工程项目的剩余材料清单和剩余材料移交的文件记录;

13. 检查财务移交情况:项目组财务帐目的移交,主要检查财务帐目清单、未付款清单和财务移交清单;

14. 检查文件移交情况,主要检查完工图清单、完工图、设备维修手册、设备操作手册移交给合资公司的文件记录;

15. 检查政府批文和证书的移交情况,主要检查政府的有关批文、陆地终端的消防设施证书/压力容器及管道的使用证书、主要设备厂家证书、第三方检验证书等移交给合资公司的文件记录;

16. 其它办公设备情况,主要检查项目组办公设备清单和设备处理文件记录;

17. 项目总结及相关报告验收:⑴工程项目总结报告;
⑵工程项目完工报告;
⑶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

H. 附件四:《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内容要求 ____________ 项目验收鉴定书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工程建设情况说明 建设依据 设计单位 主要施工建设单位 建设工期 投资和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 工程质量 试生产情况 安全、消防、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情况 验收委员会验收意见 验收委员会成员验收签名表 I. 附件五:项目竣工验收证书样式 CNOOC 中下游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证书 CERTIFICATION OF COMPLETION & ACCEPTANCE FOR DOWNSTREAM PROJECT 编号 NO. XXX 项目名称:
X Name of PROJECT: 公司名称: Name of operator: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项目所有设备和单个系统经中海工程建设部组织检查,性能达到设计指标,已经达到竣工状态。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above project facilities, as inspected by Engineering Department of CNOOC, achieved the requirements of completion.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Issued on: 发证机关: 工程建设部 Issued by Engineering Department of CNOOC 签发人署名: Signature: 附件2:
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 执行计划(PEP)编制指南 工程建设部 年 月 日 目 录 编写说明 3 基本要求 3 内容要求 4 第一章 项目概述 4 第二章 项目目标 4 第三章 项目组织机构 4 第四章 管理职责 5 第五章 招标采办策略 5 第六章 总体计划和费用 5 第七章 管理程序 5 第一节 设计管理程序 6 第二节 合同采办管理程序 6 第三节 施工管理程序 6 第四节 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程序 6 第五节 质量管理程序 7 第六节 进度和费用控制管理程序 7 第七节 变更管理程序 8 第八节 文件控制程序 8 第九节 财务控制程序 8 第十节 行政管理程序 9 第十一节 应急计划 9 第十二节 完工管理程序 9 附件 9 Z. 编写说明 总公司的中下游业务的正在蓬勃发展,大量的中下游工程项目正在建设或筹备中,但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模式与上游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许多不同之处,即便是各中下游工程项目之间也有一定差异。为了完善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体系,提升项目管理水平,规范内容及格式,同时也为了配合《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执行,特编制本《指南》。

为了更好的指导项目管理工作,尤其是项目组内部的管理和对承包商的管理,项目组应充分依据本《指南》编制《项目执行计划》。本《指南》主要借鉴了总公司上游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执行计划》,同时融汇了一些中下游项目的《项目管理手册》的内容。由于没有现成样板可以借鉴,加之编制时间短,如有对改进本《指南》的好建议,请各项目积极与工程建设部沟通。

AA. 基本要求 1. 《项目执行计划》是《项目实施策略》的延伸及扩展。

2. 《项目执行计划》的编制应具备项目管理的专业水准。

3. 项目组应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经验和专家的建议,必要时应对《项目执行计划》进行专家审查。

4. 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应对《项目执行计划》进行补充和完善。

5. 后述的“内容要求”仅是对《项目执行计划》的基本要求,根据项目的规模等实际情况,可以按需要适当增加章节和内容。

BB. 内容要求 CC. 第一章 项目概述 本章需要全面地介绍工程项目的各项基本信息。例如项目背景、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地点、里程碑计划、投资方比例、投资额度等。

描述《项目执行计划》涉及实施的单项或单体工作范围,例如工艺包、厂内设施、厂外设施、码头等,要求附上总平面布置图。

描述《项目执行计划》的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

DD. 第二章 项目目标 本章需要描述工程项目在各实施阶段需要实现的管理目标。

EE. 第三章 项目组织机构 项目组织机构的描述包括项目组组织机构图及其它相关的组织机构图,各方(如承包商、供应商、专利商、监理等)的工作范围工作界面、工作关系等。

要求项目组组织机构图要描述清晰,人员与岗位要完整,要包括项目组人员动复员计划。

FF. 第四章 管理职责 项目组人员管理职责应作详细描述,至少包括重要岗位的名称、重要岗位的基本职责、授权机制等。

GG. 第五章 招标采办策略 本章需要描述项目组的采办策略与原则、供应商的资格预审及短名单的确定、招/评标、独标、合同签订、合同执行/跟踪、合同变更、索赔、材料/设备到货后的管理、余料管理等。

项目组要重视采办策略与原则的制定,即便在《项目实施策略》中已经进行了描述,也需要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完善补充。

关于招/评标、独标、合同签订的描述要遵循总公司关于采办的各项管理规定。

HH. 第六章 总体计划和费用 本章简单描述项目的各项里程碑点的计划日期及总公司投委会批准的费用组成。

II. 第七章 管理程序 管理程序是指涉及项目管理各方面的管理性文件。根据项目的大小、模式等不同,下述章节可适当调整。

第一节 设计管理程序 本程序需要描述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分类/签署/审批、图纸审批流程、HSE对设计的要求、设计变更管理、设计分包管理(承包商界面)等。

第二节 合同采办管理程序 本程序需要描述发标、收标、开标、授标等工作流程,以及合同谈判及签订、设备/材料的催办、出厂前的验货。

材料/设备到货后的管理需要描述到货后的验货、短途运输、入库保管、领取出库的相关程序。

第三节 施工管理程序 本程序需要描述施工现场管理、征地策略、大型施工方案、现场材料管理、使用的大型机具清单、现场检测要求、HSE对现场施工的要求、建设施工分包管理(承包商界面)等。

在大多数中下游项目中,征地是制约现场施工的较大因素,应在《项目执行计划》中详细描述对征地工作的思路及策略。

还要描述调试时期的组织机构、责任划分、调试分包管理(承包商界面)、竣工验收及验收标准等 第四节 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程序 本程序需要描述项目的HSE体系/目标/政策、恶劣天气、安全因素、事故处理和报告、项目组的HSE职责、培训等。

第五节 质量管理程序 本程序需要分别描述质量保证/质量控制(QA/QC)。

建设方要对质量保证提出基本要求,如质量政策、建设资质管理、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组织机构、质量计划等。

需要描述对承包商及监理的质量工作的具体要求,尤其是质量控制目标(如现场无损检测一次合格率目标等)。

如实施TQM(全过程质量管理),需要对工程项目的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行描述。

第六节 进度和费用控制管理程序 本程序需要描述工作分解结构(WBS)、权重分配表、重大里程碑点、总体进度计划、项目进度控制体系(如进度的计算、跟踪、报告等)、项目费用控制体系(如预算的编制依据、费用跟踪、报告、不可预见费等)、变更控制等。

工作分解结构(WBS)始终贯穿于进度与费用的控制,应使用表格的方式来描述,如通过计划编制软件(如P3)直接形成的格式也可以附上。

项目进度控制体系是指项目组如何进行本项目的计划与进度控制,也是项目组的进度控制流程,可以描述如何统计、计算、进度落后的警戒线、赶工计划的编制与实施等。

项目费用控制体系是指项目组如何进行本项目的费用控制,也是项目组的费用控制流程,可以描述如何分解、计算、预算的实施、年度预算计划完成比例、费用支出计划、不可预见费的使用程序等。

第七节 变更管理程序 本程序需要描述变更的流程,项目组必须重视变更的管理,要注意的是,变更包括费用变更与工期变更。

第八节 文件控制程序 信息与沟通管理(文件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也应详尽地描述。本程序需要描述工程项目准确的中英文名称、项目代号(如有)、会议通知、备忘录、电子邮件、传真、开工通知单、竣工验收通知单、定期报告等的传递、归档、编号及其它信息。

第九节 财务控制程序 本程序需要描述与项目财务相关的制度及程序,如会计科目、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资金/现金/付款的管理、发票的审核、报销、税务及保险等。

第十节 行政管理程序 本程序需要描述项目组行政管理原则、会议、外事、招待、车辆使用、办公设施及用具等的管理。

第十一节 应急计划 本程序需要描述项目组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信息/指令/应急报告的处理程序、险情/事故的类型和等级应急的范围、应急状态的起始和解除、事故调查记录项、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二节 完工管理程序 本程序需要描述项目文件(如合同、证书、财务记录、往来文件等)、余料、办公设施的移交、工程项目完工报告、工程项目总结报告等。

附件 附件是指除管理程序章节外其它章节的附表及附图,包括总体计划(一级)、组织机构、各方(如承包商、供应商、专利商、监理等)的工作范围、界面及各种表格、图示、数据等。附件逐一编号,并与正文对应。管理程序的附件附在相应的程序之后。

推荐访问:
上一篇:年企业股股室工作年终工作总结
下一篇:北师大版语文二年级上册《我有一盒彩笔》同步练习B卷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