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全国法治建设示范村

来源:建设工程网 发布时间:2022-08-1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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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国法治建设示范村

全国法治建设示范村5篇

【篇1】全国法治建设示范村

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名单

 

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名单:

 

河北省藁城市南孟村

天津市宁河县盆罐村

北京市大兴区北浦洲村

山西省太谷县郝村

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巴音图嘎嘎查

辽宁省灯塔市新生村

吉林省农安县东白鸰村

黑龙江省双城市新兴满族村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农垦)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大西江农场(农垦)

上海市嘉定区毛桥村

江苏省姜堰市河横村

浙江省德清县杨墩村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三岗村

福建省永安市八一村

江西省高安市卢家村

山东省寿光市三元朱村

河南省延津县集南村

湖北省仙桃市栗林嘴村

湖南省韶山市韶山村

广东省惠阳区阳光村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大皇后村

海南省琼海市中洞村

海南省农垦总局南田农场(农垦)

重庆市九龙坡区高峰寺村

四川省仪陇县九岭场村

贵州省余庆县光明村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茨营村

西藏自治区曲水县才纳村

陕西省礼泉县白村

甘肃省榆中县猪嘴岭村

青海省湟中县班仲营村

宁夏吴忠市北门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努尔巴格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三团(农垦)

 

湖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永定区沙堤乡郝坪村

  武陵源区索溪峪土家族乡河口村

  桃江县马迹桥镇三里村

  赫山区泥江口镇塘湾村

  北湖区保和乡小埠村

  宜章县城南乡寿福村

  蓝山县毛俊镇毛俊村

  零陵区黄田铺镇鹧鸪岭村

  芷江县禾梨坳乡古冲村

  鹤城区石门乡双村村

  娄底经济开发区大埠桥办事处中阳村

  冷水江市铎山镇眉山村

  吉首市河溪镇马鞍村

  泸溪县浦市镇马王溪村

  望城县白箬铺镇光明村

  浏阳市沿溪镇沙龙村

  宁乡县花明楼镇炭子冲村

  株洲云龙示范区云田乡云田村

  株洲县渌口镇杨梅村

  昭山示范区昭山乡马鞍村

  韶山市韶山乡竹鸡村

  蒸湘区雨母山乡雨母村

  衡东县大浦镇堰桥村

  邵东县石株桥乡公田村

  洞口县石江镇江潭村

  华容县万庾镇黄山村

  湘阴县新泉镇王家寨村

  安乡县三岔河镇罗洲村

  石门县秀坪园艺场洲浒溪村

 

 

湖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名单

 

    武汉市:洪山区青菱乡红霞村;
东西湖区慈惠街鸦渡大队;
汉南区乌金农场四大队;
蔡甸区奓山街星光村;
蔡甸区永安街炉房村;
江夏区山坡乡光星村;
江夏区金口街严家村;
黄陂区蔡店乡刘家村;
黄陂区前川街油岗村;
黄陂区武湖农场高车村;
新洲区汪集街茶亭村;
新洲区汪集街汪集村。

 

    黄石市:铁山区鹿獐街办三岔路村;
阳新县兴国镇宝塔村;
阳新县富池镇王曙村;
大冶市灵乡镇坳头村;
大冶市陈贵镇刘家畈村;
大冶市还地桥镇土库村。

 

    十堰市:丹江口市浪河镇青莫村;
丹江口市习家店镇小茯苓村;
郧县白浪镇杨沟村;
竹山县楼台乡三台村;
竹山县得胜镇圣水村;
竹溪县水平镇前进村;
郧西县店子镇李家坡村;
房县青峰镇青峰街村;
茅箭区大川镇大川村;
张湾区汉江街办水堤沟村。

 

    鄂州市:鄂城区杨叶镇三峡村;
鄂城区新庙镇将军村;
华容区华容镇周汤村;
华容区蒲团乡何桥村;
梁子湖区太和镇谢培村。

 

    宜昌市:宜都市五眼泉乡鸡头山村;
枝江市问安镇张家桥村;
当阳市两河镇群丰村;
远安县洋坪镇马渡河村;
兴山县黄粮镇金家坝村;
秭归县茅坪镇建东村;
长阳自治县龙舟坪镇何家坪村;
五峰自治县渔洋关镇汉马池村;
夷陵区龙泉镇雷家畈村;
点军区艾家镇刘家村;
猇亭区黄龙寺村;
伍家岗区共联村;
西陵区黑虎山村;
当阳市玉阳办事处三里港村。

 

    襄樊市:枣阳市新市镇火青村;
宜城市刘猴镇洪岗村;
宜城市板桥店镇王台村;
南漳县九集镇马家洲村;
南漳县李庙镇鱼泉河村;
保康县尧治河村;
谷城县五山镇堰河村;
老河口市李楼办事处朱楼村;
老河口市仙人渡镇柴店岗村;
襄阳区朱集镇翟湾村;
襄阳区伙牌镇老李家村;
襄城区尹集乡姚庵村;
樊城区柿铺办事处韩洼村。

 

    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浮山村;
咸安区双溪桥镇双溪村五组;
嘉鱼县官桥镇官桥村八组;
嘉鱼县新街镇马鞍山村;
赤壁市官塘驿镇双丘村;
赤壁市沧湖开发区普安村;
通城县隽水镇宝塔村;
通城县石南镇牌合村;
崇阳县白霓镇金龙村;
崇阳县沙坪镇古城村;
通山县大路乡吴田村。

 

    荆门市:京山县新市镇高岭村;
京山县永兴镇屈场村;
沙洋县李市镇董场村;
沙洋县拾回桥镇马新村;
钟祥市磷矿镇陈安村;
钟祥市石牌镇彭墩村;
东宝区漳河镇迎接村;
东宝区子陵铺镇子陵村;
掇刀区麻城镇斗立村;
掇刀区白庙街办江山村;
屈家岭管理区清阳队。

 

    孝感市:汉川市沉湖镇福星村;
汉川市湾潭乡湾潭村;
应城市长江埠街办大普村;
应城市三合镇西头村;
安陆市辛榨乡大廖村;
安陆市巡店镇新堤村;
孝南区杨店镇柏树村;
孝南区新铺镇徐山村;
孝昌县周巷镇新龙村;
孝昌县陡山乡刘店村;
云梦县城关镇白合村;
云梦县下辛店镇北堤村;
大悟县吕王镇大岗村。

 

    荆州市:监利县交通村;
监利县郭垸村;
监利县古堤村;
洪湖市洪林村;
洪湖市瞿家湾村;
松滋市木天河村;
松滋市三堰淌村;
荆州区紫荆村;
荆州区拍马村;
石首市调关镇北湖村;
沙市区岑河镇庙兴村;
江陵县资市镇华湘村;
公安县夹竹园镇陈榨村。

 

    黄冈市:黄州区陈策楼镇王福湾村;
团风县马曹庙镇薛坳村;
红安县永佳河镇狮子口村;
麻城市龙池桥办事处松鹤村;
罗田县凤山镇饼子铺村;
英山县金家铺镇龙潭河村;
英山县杨柳湾镇河南畈村;
浠水县清泉镇河东街村;
蕲春县大同镇李山村;
武穴市刊江办事处朱木桥村;
武穴市田镇办事处盘塘村;
黄梅县孔垅镇张塘村;
龙感湖管理区沙湖办事处大桥新村。

 

    随州市:曾都区三里岗镇吉祥寺村;
曾都区尚市镇群金村;
曾都区洪山镇温泉村;
广水市吴店镇东湾村;
广水市广水办事处铁板桥村;
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

 

    恩施州:咸丰县小村乡小村村;
咸丰县高乐山镇官坝村;
来凤县翔凤镇白羊坡村;
巴东县东瀼口镇雷家坪村;
宣恩县椒园镇黄坪村;
宣恩县李家河乡青龙嘴村;
建始县长梁乡火龙村;
利川市毛坝乡五二村;
恩施市芭蕉侗族乡高拱桥村;
恩施市白杨坪乡九根树村;
鹤峰县走马镇升子村。

 

    仙桃市:张沟镇先锋村;
三伏潭镇栗林嘴村;
沙嘴街办杜柳社区居委会;
陈场镇园艺场。

 

    天门市:岳口镇健康村;
小板镇黄金村;
多宝镇文湖村。

 

潜江市:渔洋镇新台村;
园林办事处工农村;
熊口镇石场村。

 

    神农架林区:木鱼镇木鱼村;
松柏镇松柏村

【篇2】全国法治建设示范村

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名单

 

全国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名单:

 

河北省藁城市南孟村

天津市宁河县盆罐村

北京市大兴区北浦洲村

山西省太谷县郝村

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巴音图嘎嘎查

辽宁省灯塔市新生村

吉林省农安县东白鸰村

黑龙江省双城市新兴满族村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八五七农场(农垦)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大西江农场(农垦)

上海市嘉定区毛桥村

江苏省姜堰市河横村

浙江省德清县杨墩村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三岗村

福建省永安市八一村

江西省高安市卢家村

山东省寿光市三元朱村

河南省延津县集南村

湖北省仙桃市栗林嘴村

湖南省韶山市韶山村

广东省惠阳区阳光村

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大皇后村

海南省琼海市中洞村

海南省农垦总局南田农场(农垦)

重庆市九龙坡区高峰寺村

四川省仪陇县九岭场村

贵州省余庆县光明村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茨营村

西藏自治区曲水县才纳村

陕西省礼泉县白村

甘肃省榆中县猪嘴岭村

青海省湟中县班仲营村

宁夏吴忠市北门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尉犁县努尔巴格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三团(农垦)

 

湖南省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永定区沙堤乡郝坪村

  武陵源区索溪峪土家族乡河口村

  桃江县马迹桥镇三里村

  赫山区泥江口镇塘湾村

  北湖区保和乡小埠村

  宜章县城南乡寿福村

  蓝山县毛俊镇毛俊村

  零陵区黄田铺镇鹧鸪岭村

  芷江县禾梨坳乡古冲村

  鹤城区石门乡双村村

  娄底经济开发区大埠桥办事处中阳村

  冷水江市铎山镇眉山村

  吉首市河溪镇马鞍村

  泸溪县浦市镇马王溪村

  望城县白箬铺镇光明村

  浏阳市沿溪镇沙龙村

  宁乡县花明楼镇炭子冲村

  株洲云龙示范区云田乡云田村

  株洲县渌口镇杨梅村

  昭山示范区昭山乡马鞍村

  韶山市韶山乡竹鸡村

  蒸湘区雨母山乡雨母村

  衡东县大浦镇堰桥村

  邵东县石株桥乡公田村

  洞口县石江镇江潭村

  华容县万庾镇黄山村

  湘阴县新泉镇王家寨村

【篇3】全国法治建设示范村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标准

一、村级组织机构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

  1、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配套。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健全,并成为“五个好”的村党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包括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及村民委员会的下属单位在内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健全。

  2、各村级组织依法组成,其成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能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管理和发展村级经济工作。

  4、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工作。

  5、各村级组织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并能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二、有完善的民主选举程序,村级民主选举制度健全

  1、选举工作制度健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村民能充分行使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民主权利,不受非法干涉。

  3、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并严格执行,选举秩序良好。

  4、选举结果群众满意,真正做到了把那些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勤劳实干、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级组织。

  5、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无未经批准自行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行为。

  6、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推选产生。设有村民小组的村,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无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委派或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行为。

  7、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实施。

  三、有完善的民主议事程序,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健全

  1、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起来。建立健全村级事务,特别是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决策过程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依法组成,制度健全,并能较好地发挥决策作用。

  3、村级重大事务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再交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村级重大事务的范围明确。主要是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并能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程序明确。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能严格执行。

  四、有完善的村民自治章程,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健全

  1、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内容全面、合法,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含有侵犯村民合法权利的内容,并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

  2、严格执行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基础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民主渠道畅通。

  3、村级各级组织之间关系明确,工作协调。村级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发挥较好。

  4、能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公共事务。村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并有不少于半数的村民参加;
每季度至少应当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并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参加。

  5、村委会印章的制发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印章保管人的确定,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建立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和备案制度。村委会换届后能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有完善的公开办事程序,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健全

  1、村级干部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公开化,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2、建立健全完善的村干部管理制度,包括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离任审计制度、过失责任追究赔偿制度、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和责令辞职制度。

  3、建立健全规范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凡村级重大事项和与村民密切相关的事项,都按时公开。

  (1)村务公开的范围应当包括: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村财务收支情况;
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
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使用情况;
宅基地使用审批情况;
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
水、电等费用的收支情况;
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
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
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承发包情况;
税费收缴情况;
招待费用支出情况;
村干部报酬与补贴情况,以及涉及村民利益普遍关心的和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2)村务、财务公开的时间应当固定统一,做到定期、及时公开,村财务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有条件的村可每月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时限长的事项,可以每完成一个阶段,公布一次。

  (3)村务、财务公开的形式应当方便村民实行民主监督,做到场所固定,面向全体村民。一般通过村务、财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必要时可通过村民(社员)会议、广播宣讲进行公开。

  4、建立健全规范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要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制,纳入电算化管理,按照《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做到账簿健全,科目完整,管理严格,手续完备。村级日常开支的审批程序明确、规范,并能严格执行。

  5、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并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预算方案和执行情况及结果。

  6、建立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村级项目的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7、建立村级民主监督小组。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财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

  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人员、有阵地、有措施

  1、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实施。

  2、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有专人负责。村级有法制宣讲组,村民小组有法制宣讲员。

  3、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全面,能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有固定的宣传阵地。

  5、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服务,农民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基层组织能正确引导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指导农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农民具有依法维权的意识,懂得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农村治安稳定

  1、治保、调解组织体系完善,人员配备到位,工作制度健全,能充分发挥作用。

  2、村民遵纪守法。连续三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无失学儿童以及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连续三年无因民间纠纷激化转化为刑事案件、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不低于本乡(镇)的平均水平,做到一般民间纠纷不出村。

  4、安置帮教工作到位,连续三年无归正人员重新犯罪。

  5、对本村的暂住人口管理有效,教育有方,其合法权益得到平等的保护,违法犯罪占暂住人口总数比例低于本乡(镇)的平均水平。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1、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性增长,农民收入逐年递增。

  2、干群关系融洽,政令畅通。

  3、基础建设得到加强,村风村貌显著改变

【篇4】全国法治建设示范村

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基本标准

一、村级组织机构健全,并能有效发挥作用

1、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健全配套。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村党组织健全,并成为“五个好”的村党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条例》,建立健全包括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村民(社员)会议、村民(社员)代表会议、村民小组及村民委员会的下属单位在内的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按照有关规定,共青团、妇女、民兵等组织健全。

2、各村级组织依法组成,其成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3、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能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民自治工作,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管理和发展村级经济工作。

 4、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能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在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协助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工作。

5、各村级组织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并能认真执行各项制度。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

二、有完善的民主选举程序,村级民主选举制度健全

1、选举工作制度健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村民能充分行使法律法规和政策赋予的民主权利,不受非法干涉。

 3、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并严格执行,选举秩序良好。

 4、选举结果群众满意,真正做到了把那些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勤劳实干、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级组织。

5、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无未经批准自行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行为。

 6、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代表由村民推选产生。设有村民小组的村,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无任何组织或个人指定、委派或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行为。

 7、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实施。

 三、有完善的民主议事程序,村级民主决策制度健全

 1、把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起来。建立健全村级事务,特别是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决策过程中,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依法组成,制度健全,并能较好地发挥决策作用。

3、村级重大事务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合作社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再交由村民(代表)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4、村级重大事务的范围明确。主要是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尤其是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并能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程序明确。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并能严格执行。

 四、有完善的村民自治章程,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健全

 1、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内容全面、合法,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含有侵犯村民合法权利的内容,并能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进行修改和调整。

 2、严格执行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基础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民主渠道畅通。

 3、村级各级组织之间关系明确,工作协调。村级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功能发挥较好。

 4、能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公共事务。村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并有不少于半数的村民参加;
每季度至少应当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并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参加。

 5、村委会印章的制发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印章保管人的确定,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建立印章使用的审批、登记和备案制度。村委会换届后能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有完善的公开办事程序,村级民主监督制度健全

 1、村级干部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公开化,能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2、建立健全完善的村干部管理制度,包括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离任审计制度、过失责任追究赔偿制度、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和责令辞职制度。

 3、建立健全规范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凡村级重大事项和与村民密切相关的事项,都按时公开。

(1)村务公开的范围应当包括: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
村财务收支情况;
村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
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使用情况;
宅基地使用审批情况;
村民承担费用和劳务情况;
水、电等费用的收支情况;
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
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
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
村公共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资、承发包情况;
税费收缴情况;
招待费用支出情况;
村干部报酬与补贴情况,以及涉及村民利益普遍关心的和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2)村务、财务公开的时间应当固定统一,做到定期、及时公开,村财务一般每季度公开一次,有条件的村可每月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时限长的事项,可以每完成一个阶段,公布一次。

(3)村务、财务公开的形式应当方便村民实行民主监督,做到场所固定,面向全体村民。一般通过村务、财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必要时可通过村民(社员)会议、广播宣讲进行公开。

4、建立健全规范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财务要全面实行委托代理制,纳入电算化管理,按照《会计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做到账簿健全,科目完整,管理严格,手续完备。村级日常开支的审批程序明确、规范,并能严格执行。

5、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并向社员(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预算方案和执行情况及结果。

6、建立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村级项目的经营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7、建立村级民主监督小组。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财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案件。

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人员、有阵地、有措施

1、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按照“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实施。

 2、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有专人负责。村级有法制宣讲组,村民小组有法制宣讲员。

 3、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全面,能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样,有固定的宣传阵地。

   5、法制宣传教育做到与依法治理实践相结合,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积极开展农村法律服务,农民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基层组织能正确引导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采取有力措施,帮助、指导农民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农民具有依法维权的意识,懂得寻求法律帮助的渠道。

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农村治安稳定

1、治保、调解组织体系完善,人员配备到位,工作制度健全,能充分发挥作用。

 2、村民遵纪守法。连续三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无失学儿童以及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3、连续三年无因民间纠纷激化转化为刑事案件、无因民间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民间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不低于本乡(镇)的平均水平,做到一般民间纠纷不出村。

 4、安置帮教工作到位,连续三年无归正人员重新犯罪。

5、对本村的暂住人口管理有效,教育有方,其合法权益得到平等的保护,违法犯罪占暂住人口总数比例低于本乡(镇)的平均水平。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1、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性增长,农民收入逐年递增。

 2、干群关系融洽,政令畅通。

 3、基础建设得到加强,村风村貌显著改变。

不是民主法制村(社区)

养鱼,来龙,天池,四面山,大塘,塘湾

【篇5】全国法治建设示范村

民主法治示范村简介

民主法制示范村简介

村位于xx县城西南部5公里处,全村有564户1966人,总面积67.6平方公里,荣获省级文明村、省级“美丽乡村•文明家园”试点村、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近年来,该村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目标,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民主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坚持法治、德治和村民自治相结合,坚持把群众法治意识、思想道德的“里子”和村容村貌、群众福祉的“面子”同步推进,让百姓在“富口袋”的同时也“富脑袋”,实现物质、精神“双丰收”。

为进一步加大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每季度举办一次“道德评议日”活动,每次评议会确定一个评议主题,孝老敬老、赌博风气、环境卫生、遵纪守法等相关主题都纳入道德评议会的内容,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道德风尚大家议,选出了先进典型,也评出后进群众,建成了一支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身边好人”队伍,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地调动了起来,实现了德治、法治与村民自治有效融合。同时为了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修建村级文化大舞台,坚持道德熏陶与普法教育相结合,积极组织乡贤文化队,每天下午,都在广场讲解法律知识、跳跳广场舞、扭扭秧歌,打打渔鼓、正是因为这些文化活动的影响,全村打架斗殴的少了,遵纪守法的多了,打麻将的少了,跳广场舞的多了,矛盾纠纷少了,邻里之间更和谐了,在全村形成了“人人知法学法、户户平安和谐”的良好局面。

根据村情实际,将学法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爱护环境卫生、维护社会秩序、参加公益事业、树立文明新风、勤劳致富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中,并将其设置在进入村委会的醒目位置,让大家来相互学习、互相监督,形成“我制定,我签字,我承诺,我执行”的良好氛围,让“土政策”成为村民心中的“准法律”,成为村民自治和依法治村的生动实践。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同时,在广大农户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学法守法示范户”的评先活动,全村评先出“十星级文明户”10 户,“学法守法示范户10 户,并进行了授牌,形成了人人尊法、人人学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唱响了遵纪守法好声音。成立村调解室,由7名成员组成,采取首接责任制和两级四次的调解办法,两级:即调委会、村两委会,四次:即简单矛盾纠纷,调解员首次接待就一次化解;
有难度的,调委会成员共同参与研判就二次化解;
矛盾再涉及层面较多,调委会无法解决的,提交村委会商议进行三次化解;
矛盾纠纷涉及到政策法规等层面宽泛的,由支部牵头主持,组织调委会、村委会共同商议裁决进行四次化解,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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