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城市管理示范道路”和“城市管理示范街区”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建设工程网 发布时间:2021-01-10 点击:

XX区“城市管理示范道路”和“城市管理示范街区”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促进“XX”建设,现就我区“城市管理示范道路”和“城市管理示范街区”试点示范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市容环境整治为突破口,以完善街区功能为提升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将XX路、XX街建设为“城市管理示范道路”,将XX、XX街区(位于XX乡长XX区,为东至XX路、南至华XX路、西至XX大道、北至XX大道合围区域)建设为“城市管理示范街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效应,久久为功,不断促进我区城市品质整体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市容环卫水平 1.加强环卫保洁。持续提高城市环卫保洁服务市场化、专业化水平,规范环卫保洁作业流程,合理配置工艺,提升机械化保洁率,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湿、吸扫作业。推广使用新型环保渣土车,实行建筑垃圾和渣土全密闭运输。加强城市沟渠、河道、湖泊等水域的水面保洁力度,确保城市水域无漂浮垃圾。

标准: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干净整洁,无杂物、垃圾、污渍,绿化带无积尘,道路两侧水域水面无漂浮垃圾。采用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无泼洒滴漏和带泥上路。

牵头单位:区市政环卫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XX乡、XX街道 2.完善环卫设施。合理布局沿街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清洗、更换污损的垃圾桶、果皮箱。各类环卫作业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标志齐全醒目,垃圾转运车辆应采取密闭运输,不得遗撒、滴漏。

标准:沿街垃圾收集容器设置有序、标识清楚、外表干净,无破损和垃圾满溢。各类环卫作业车辆车容整洁、标志醒目,垃圾转运车无遗撒、滴漏。

牵头单位:区市政环卫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XX乡、XX街道 3.推行垃圾分类。“城市管理示范道路”临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市管理示范街区”整体范围内均要逐步按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要求,加快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有条件的可采取积分奖励等方式,推进可回收垃圾有效回收利用。

标准:临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XX省生活垃圾分类导则》《XX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XX区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标准,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投放设施设置规范有序,分类标识清晰。

牵头单位:区市政环卫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XX乡、XX街道 (二)补齐市政设施短板 1.开展道路净化行动。开展道路净化行动,充分保障行人路权。消除路面坑洼、积水,窨井盖沉陷、弹跳等问题,清除人行道各类废弃杆桩、线缆、基础等障碍。争取支持对各类配电箱、变压器、信号柜等进行改造,优化位置、小化设备、绿化遮蔽、美化处理,提高道路平整度和通畅性。(针对尚未移交我区管理的道路,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对照标准加强协调督促)
标准:路面平坦、井盖平整、路牙顺直,无坑洼、积水,井盖无沉降、弹跳,地砖无残缺。路面无废弃杆桩、基础等障碍;
力争各类配电箱、信号柜、变压器等设置隐蔽、布局合理。

牵头单位:区市政环卫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指挥部、区住建交通局、XX乡、XX街道 2.规范各类管线设置。按照空间净化、设置有序、安全可靠的要求,对沿街建筑及可视范围内的私拉乱接、跨街飞线的各类架空管线进行整治。有条件的应将强、弱电架空线缆及相关附属设施统一纳入综合管廊;
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对依附于沿街建筑的管线进行整理归并,采取地下穿线管道跨街。

标准:沿街可视范围内无私拉乱接、跨街飞线的各类架空管线,沿街建筑物依附管线归并整齐。力争将强、弱电架空线缆及相关附属设施统一纳入综合管廊,推动城市空间景观净化。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指挥部、区市政环卫管理中心、XX乡、XX街道 3.完善市政管网建设。完善排水管渠和雨污分流设施,专项治理雨水、污水管网堵塞、错接、漏接等问题,确保城市道路两侧和街区范围内的污水实现全纳管、全收集、全处理,完成易涝点整治,消除污水直排、漫溢和雨天积水等问题。

标准:雨污分流设施完善,沿街无污水直排、漫溢和雨天积水等问题。

牵头单位:区市政环卫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XX乡、XX街道 (三)强化市容秩序整治 1.遏制违法建设。结合“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和“无违建县(市、区)”创建活动,健全违法建设治理防控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拆除各类违法建筑和设施,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依法整治破墙开店、“居改非”等违法违规行为。

标准:道路两侧无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无破墙开店、“居改非”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XX乡、XX街道 2.整治市容环境。集中查处和拆除违法违规设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楼体(顶)广告、店招店牌等户外广告设施,强化城市天际线管控。集中清理和取缔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乱设摊、违规接坡、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以及擅自占道设置彩票亭、书报亭、售货亭、指示牌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擅自迁移、砍伐树木,擅自占用公共绿地,以及损坏绿化设施等绿化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标准:沿街无违法违规设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沿街建筑立面、城市家具、公共设施无乱张贴、乱涂写等问题。市容秩序规范,无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沿街晾晒、乱倒废水、乱排油烟问题。沿街绿化设施完好,无缺株、死苗。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XX乡、XX街道、区市政环卫管理中心 3.规范停车秩序。清理慢车道、人行道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停车泊位,集中整治私设地锁、路锥等路障,加大车辆静态停放秩序管控力度。督促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加强运转调度和秩序维护的力量配比,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提供服务的车辆。

标准:慢车道、人行道和公共广场停车泊位和停车引导标识清晰,车辆停放有序,无违规私设地锁、路锥等问题。共享单车停放有序,车身整洁完好。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XX乡、XX街道 (四)提升城市容貌品质 1.加强绿化管养。及时清理绿化带杂草、杂物以及枯枝死苗。积极协调市园林管理处,及时对绿化带进行补种补栽,对沿街裸露地块进行复绿。有条件的可实施围墙围挡绿篱改造,实施破墙透绿,发展垂直绿化,提升绿量和层次,加强沿街建筑退线空间的设计利用,建设具有园艺观景、游憩服务等功能和体现文化底蕴的“口袋公园”,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标准:实施围墙围挡绿篱改造,提升绿量和层次。加强沿街建筑退线空间的设计利用,建设具有园艺观景、游憩服务等功能和体现文化底蕴的“口袋公园”,提升城市绿化品质。

牵头单位:区市政环卫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XX乡、XX街道 2.立面美化改造。整修破损的各类建筑外墙、围墙。有条件的可对沿街建筑立面、店招店牌、展示橱窗等实施整体出新和改造提升,展现城市文化内涵和历史风貌。

标准:各类建筑外墙、围墙无破损;
沿街建筑立面较好体现城市文化内涵和历史风貌。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住建交通局、XX乡、XX街道 3.夜景亮化建设。加强背街后巷照明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积极协调市路灯管理所及时对城市照明设施进行建设、管理和养护,确保城市道路、街巷、居民区等公共照明设施功能完备,正常使用。有条件可在已解决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等功能性照明的前提下,适当对城市商业集中区、公园、景观、名胜、标志性建筑等适度开展亮化建设,满足市民夜游观景需要。

标准:加强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管理和养护水平,确保道路照明设施功能完备,开闭正常;
有条件的要提升夜景亮化水平,对城市商业集中区、公园、景观、名胜、标志性建筑等开展亮化建设,满足市民夜游观景需要。

牵头单位:区住建交通局;
责任单位:XX乡、XX街道 (五)增强便民服务能力 1.完善便民服务功能。完善市民集中居住区及周边区域的综合服务功能,健全公共活动场所、休闲健身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以及菜市场、便利店、餐饮店、维修点等配套设施和场所。合理设置便民早餐点、夜市等流动摊贩疏导点,倡导入室、入点规范经营。

标准:完善市民集中居住区及周边区域的综合服务功能,健全市民集中居住区及周边区域的公共活动场所、休闲健身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以及菜市场、便利店、餐饮店、维修点等配套设施和场所。合理设置便民早餐点、夜市等流动摊贩疏导点,倡导入室、入点规范经营(仅限示范街区)。

牵头单位:XX乡;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2.持续实施公厕提升。积极争取市级相关部门支持,按照“合理布局、提升标准、改进服务”的要求,持续推进城镇公厕提升行动,达到每平方公里3至5座公厕。认真落实公厕保洁服务标准,提高女性厕位比例,完善无障碍设施的配置。

标准:持续推进城镇公厕提升行动,达到每平方公里3至5座城镇公厕。公厕内设施完好、干净整洁,无异味,保洁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区市政环卫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XX乡、XX街道 3.推进停车便利化。坚持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加强停车资源供给,方便群众停车。结合老旧小区整治,推进老城区及老旧小区停车泊位扩容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错时对外开放。

标准:坚持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推进停车场建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错时对外开放,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XX分局、区住建交通局、XX乡、XX街道 (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推行定人、定岗、定责的网格化管理,规范和加强城市管理巡查和执法,依托数字城管平台,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城市管理问题快速发现、及时处置。践行“721”工作法,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执法人员形象,树立执法权威。

标准:规范和加强城市管理巡查和执法,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执法人员形象,树立执法权威。不发生因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导致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负面舆情。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2.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各行业领域标准体系,细化并完善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等管理或作业标准,规范管理和作业流程,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做到“像绣花一样管理城市”。

标准: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各行业领域标准体系,细化并完善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公用等管理或作业标准,规范管理和作业流程,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的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做到“像绣花一样管理城市”。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市政环卫管理中心 3.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市场化运作,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专业化水平。拓展和完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等公众参与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互动协调的城市治理新局面。

标准: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市场化运作,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专业化水平。拓展和完善公众参与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城市治理,有效发挥公众监督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互动协调的城市治理新局面。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10前)。开展调查摸底,结合实际,选定条件适宜的城市道路和街区,确定试点名单。根据市实施方案,结合XX实际,制定“城市管理示范道路”和“城市管理示范街区”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底前)。对照试点示范标准逐项进行梳理,紧盯短板、缺项,按照“一路一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整治方案,细化任务分解,聚力攻坚克难,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试点达标任务,并保持长效管理,持续巩固工作成果。

(三)检查考评阶段(2021年1月上旬)。结合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会同区委督查考核办和相关部门,开展实地检查考评。对不符合试点标准的,提出工作意见,督促改进,并严格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四)总结推广阶段(2021年2月底前)。总结试点示范工作成效,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动态调整试点示范工作的重点任务和标准,每年推进打造一批“城市管理示范道路”和“城市管理示范街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市管理示范道路”和“城市管理示范街区”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住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政环卫管理中心、XX乡、XX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高效完成。

(二)强化督促指导。将“城市管理示范道路”和“城市管理示范街区”试点示范工作成效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建立月调度制度,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注重现场测评,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对照试点示范标准,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实行清单化管理。牵头单位要提高认识,发挥牵头作用,积极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8日前报送《试点示范工作进度月报表》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试点示范工作宣传,积极营造有利试点示范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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