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汇编

来源:建设工程网 发布时间:2020-11-22 点击:

财务内控管理制度汇编 (修订稿)
财务管理部 2018年05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组织架构 第二部分 部门岗位职责 第三部分 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部分 业务审批流程 第一部分 部门组织架构 全面预算管理 ●负责组织公司编制年度财务预算,逐月分解指标,并监督考核执行情况。

●负责组织公司经济责任制方案的制定及经济指标考核工作。

●负责提供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的主要财务指标,每月进行对标分析。

●负责组织公司编报各种产品日常效益测算。

●负责组织公司编报资金周计划、月计划及月计划执行情况。

投融资管理 ●按年度预算做好全年投融资计划。

●组织协调各商业银行和与非金融机构贷款,确保公司资金安全供应。

●负责到期贷款还本付息计划工作。

●负责年度资金平衡计划工作。

●负责向各商业银行和非金融机构提供评级授信和贷款资料报送工作。

价格与成本费用管理 ●组织公司制定成本核算规程、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制定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公司编制产品成本计划和短期预测。

●负责组织公司做好公司费用指标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月、季、年度成本异动分析报告。

●负责公司成本费用考核工作,指导公司开展车间班组成本核算。

●监督关联交易价格,规范公司与合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

税务与关联交易管理 ●负责组织公司对税法规定的贯彻落实及税收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负责组织公司进行税收筹划,提出合理的纳税方案,督办公司减免税业务。

●负责定期组织公司的税收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

●配合稽查、审计、税务等部门以及上级公司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监督公司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降低关联交易引发的税务风险。

资产股权管理 ●制订并规范资产的购置、使用、调拨、损毁、报废、处置等相关的制度、流程。

●对公司所辖资产的使用及维护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定期组织公司资产盘点,编制资产盘点报告。

●制订并规范股权管理等相关的制度、规定和流程。

●负责公司股权的管理,动态跟进下属公司股权结构。

●参与、监督公司股权收购、转让、重组、清算等事项。

财务绩效管理 ●负责财务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司及公司关键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负责制定财务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负责财务人员绩效考核工作。

●负责财务人员培训工作。

项目成本管理 ●负责建立、完善、落实《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负责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审计对项目完工进度、项目决算进行审核。

●负责对合同付款及投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与跟踪,及时反映在建项目的成本控制情况。

●参与及监督项目的招投标审核工作。

●参与工程项目的概预算审核,组织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协调开展决算审计。

●负责建立非生产性支出超预算预警机制,对预算外重大非生产性支出的合理性进行监督与审核。

第二部分 部门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 财务管理制度 目 录 一、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二、资产管理制度 三、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制度、 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五、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六、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办法 七、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费用报销行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有效利用和控制资金,实现低成本高效益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差旅费、车辆使用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办公费、报销单据粘贴规范、个人借款、备用金借款的具体管理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公司。

第二章 差旅费报销管理 一、差旅费定义 差旅费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受企业派遣前往异地洽谈业务、开发市场、协调处理企业事务、开会、学习等活动发生的费用。

二、差旅费范围 差旅费包括城际交通费、住宿费、出差地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和通讯补助。

三、出差申请单 (一)员工报销差旅费必须附经审批通过的《出差申请表》。

(二)出差人员超标乘坐交通工具,需在《出差申请表》中得到领导事先审批。如未在《出差申请表》中填写或信息不完整的,则需另外提交《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申请表》。

四、差旅费标准 (一)出差住宿费及出差补助报销标准 1、国内地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人员报销层级 北上广深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住宿费 补助 住宿费 补助 住宿费 补助 住宿费 补助 中高层 800 200 500 200 350 180 300 160 中层及以下 600 180 400 180 300 160 260 140 注:层级由公司人力行政部负责认定。

2、国内地区分类:
北上广深: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城市;

一类地区:直辖市、经济发达城市。包括天津、重庆、厦门、大连、烟台、青岛、宁波、温州、福州、杭州、西安、济南、长春、太原、南京、西藏地区;

二类地区:各省省会或其他类似于省会的地区及包头、唐山、苏州和常州。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康巴什新区、独贵塔拉镇(含七星湖)视同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其他地级市(或等同于地级市)、旗(县)及以下地区。如内蒙古的临河、集宁、乌海、赤峰、通辽;
杭锦旗、鄂前旗、库伦、达拉特旗等。

3、境外地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住宿费 补助 住宿费 补助 住宿费 补助 中高层 2000 800 1500 500 1000 300 中层及以下 1500 500 1200 300 800 200 4、境外地区分类:
一类地区:日本、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伊朗、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巴林、法国、荷兰、 意大利、德国、丹麦、比利时、瑞士、西班牙、英国、希腊、美国;

二类地区:韩国、马尔代夫、伊拉克、也门、阿曼、以色列、巴勒斯坦、文莱、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东帝汶、泰国、新加坡、黎巴嫩、土耳其、卡塔尔、 香港、澳门、台湾、 埃及、南非、埃塞俄比亚、肯尼亚、罗马尼亚、塞尔维亚、 马其顿、斯洛文尼亚、波黑、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阿根廷;

三类地区:除一、二类国家(地区)以外的。

凡上述没有涉及到的国家,参照同地区同等经济消费水平国家标准执行。

5、报销职务层级 5.1差旅费报销的员工职务层级仅作为差旅报销时使用;

5.2差旅费报销的员工职务层级划分按公司人力行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层级 包含范围 备注 高层 中高层 中层及以下 6、交通工具乘坐标准 序号 职 级 可搭乘交通工具 1 高管 国际航班商务舱、国内航班经济舱、高铁商务座、动车一等座、火车软卧、轮船一等舱 2 中高管 国际国内航班经济舱、高铁一等座、动车一等座、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 3 中层及以下 高铁二等座、动车一等座、火车硬卧、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 6.1出差人员可在职级类别允许搭乘的交通工具范围内自行选择交通工具,票价实报实销;

6.2出差人员购票时正常支付的订票手续费用,因企业原因退票或改签费,凭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报销退票或改签费,需附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退改签说明;

6.3公务乘机可随机票报销一份人身意外保险费;

6.4企业董事长、总裁的随从人员可参照同行领导层级乘坐交通工具,票价实报实销;

6.5聘请外部专家、顾问、演员和记者等人员搭乘航班出差的,由相关人员发起《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申请表》,审批后方可报销;

6.6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时,购买列车餐车茶座的费用不纳入车船费报销;

6.7出差往返火车站、机场等发生的交通费可入车船费据实报销;

7、员工外出参加会议期间的差旅费报销 7.1由会议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企业不予报销住宿费,每天支付50元的出差补助;

7.2未安排食宿的,按本制度中差旅报销标准报销;

8、员工外出实习、参加非学历培训和进修期间差旅费报销 8.1外出培训人员由培训单位解决食宿的,不予报销住宿及出差补助,仅报销出发地至目的地的往返路途费用;

8.2培训单位不解决食宿的,按本制度中差旅报销标准报销;

9、长期驻外人员差旅报销,不按本制度执行;

10、司机及其他人员差旅费报销 10.1公务车司机出车发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及燃油费凭票按车辆使用费报销,住宿费按标准报销差旅费;

10.2工伤员工外出看病的,可视同为出差报销差旅费,住院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补助按照企业差旅费标准的70%发放;
随行护理人员按照其日收入*护理期限*护理人数支付(由护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其收入证明,由工伤医疗机构出具医嘱证明或诊断书确定护理时间和护理人数);
内部派出协调人员按照差旅费标准报支费用;

11、员工报销差旅费发票规范 员工报销差旅费时必须提供出差期间目的地真实、有效的住宿费、餐费等发票;

12、境外差旅报销规定 12.1需附境外消费清单;

12.2报销凭证须附中文说明,并由经办人签字确认;

12.3因国际差旅目的地使用货币不同,出差人员按使用的外币与业务实际发生期间的人民币汇率计算各项标准。

13、差旅费报销时效要求 13.1出差人员必须在出差结束、回到企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两周内报销发生的差旅费(节假日顺延);

13.2发票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超过360天抵扣期的,相关税费由出差人承担。

14、长期外派至项目所在地,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章 车辆使用费报销管理 一、车辆使用费定义 车辆使用费是指公务用车产生的油费、通行费、停车费和车辆保险费等。

二、车辆使用费范围 车辆使用费包括企业公务车辆出车费,私车公用的车辆费。

三、车辆使用费报销管理 (一)公务车车辆使用费报销管理 1、企业公务车包括所有权为企业的车辆及长期租赁的车辆;

2、企业公务车使用,需先申请后报销;
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用车事项的真实性、合理性;

3、企业签订合同租用的车辆,企业承担的租赁费列入租赁费报支。

(二)私车公用车辆使用费报销管理 1、使用私车办理企业事宜,报销车辆使用费时按公务车车辆使用费报销规定执行;

2、私车公用统一按1.3元/公里的燃油标准进行报销;

第四章 交通费报销管理 一、交通费定义 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外出且在企业驻地市内发生的公共交通工具费、出租车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

二、交通费报销范围 交通费报销范围包括市内交通费、包干车辆费、公务车运行费、临时租用车费。

三、交通费报销管理 (一)市内交通费报销管理 1、市内交通费包括:企业驻地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费用;

2、市内交通费实行部门预算制度,报销人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车票实报实销,无需发起用车申请,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

(二)包干车辆费报销管理 1、包干车辆费是指高管、中高管及其他有单独交通费预算的车辆费;

2、包干车辆费实行预算制度,报销人需凭发票报销,无需发起用车申请,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

(三)公务车运行费 1、公务车运行费包括油费、固定停车费、维修保养、保险费;

2、公务车辆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卡),加油卡充值统一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油费报销时发起“业务申请-通用费用直接报销单” 列入交通费报支,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油费报销时需附公务车出车记录表;

3、公务车所在办公地固定停车费,由车辆管理员负责,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

4、公务车辆维修保养、保险费,由司机负责,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

(四)临时租用车费 企业组织活动,临时租用车辆的费用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约定金额进行据实报销,在预算标准内进行报销,超支不补。

第五章 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 一、业务招待费定义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

二、业务招待费报销范围 业务招待费报销包括企业自有食堂招待、外部招待两种形式。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 (一)自有食堂招待业务招待费报销管理 1、企业自有职工食堂,发生招待时一般由职工食堂安排,费用统一由食堂管理人员报支。接待申请人按企业规定填写公务派餐单。具体流程由企业自行设定;

2、企业自有职工食堂,但因特殊原因在食堂外安排招待的,报销业务招待费时,仍需要按照统一规定填写公务派餐单,实行一餐一单;

3、上述方式接待,在报销时需附经审批的公务派餐单、用餐明细清单及正规发票。派餐单是否符合要求由企业业务财务自行判定。

(二)外部招待报销管理 无职工食堂的企业员工报销业务招待费,不需填写公务派餐单,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在预算范围内凭正规发票据实报销,实行总额控制。

(三)业务招待费发票要求 业务费发票出具地、日期须和招待地、招待日期相一致,不能交叉使用。

第六章 通讯费报销管理 一、通讯费定义 通讯费是指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固定电话费(含网络)、手机通讯费等。

二、通讯费报销范围 通讯费包括固定电话费(含网络)和手机费。

三、通讯费报销管理 (一)固定电话费 固定电话费(含网络)由各企业在核定的预算标准内据实报销,按部门分摊核算。

(二)手机通讯费 手机通讯费由各企业按制度核定标准按月纳入职工工资进行发放,不按报销方式发放。

第七章 办公费报销管理 一、办公费定义 办公费是指因工作需要购买的办公文具、纸张印刷品、报纸杂志费、图书资料费、邮寄费等。

二、办公费报销范围 办公费包括办公用品、文印费、邮寄费、资料费、办公耗材等。

三、办公费报销管理 (一)办公费用按预算核定的标准逐月分解报销,一个预算年度内可以累计使用。报销办公用品时须附从开票系统打印出具的销货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否则不予报销。

(二)企业可安排统一部门对企业各部门的办公用品进行统一采购,开具一张发票,报销时分摊到各部门。报销时除附发票和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的办公明细清单外,还需附费用分摊清单。

(三)构成固定资产的办公及采购支出,按资产购置程序完成报销。

第八章 报销单据粘贴规范管理 一、报销单据粘贴规范管理 员工有义务在系统中及时提交费用报销单据,同时提交真实有效票据。当年发生的费用必须于当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销。对偏离事项酌情处罚。

(一)单据粘贴规范 1、所有发票全部分类粘贴至A4纸上。为提倡节能环保,尽量利用已使用过一面的A4纸(不含机密信息),实物票据粘贴在未使用的一面上,不可双面粘贴;

2、除差旅、用车、交通费报销单外,其余所有单据发票必须平铺粘贴在A4纸上,不能重叠或折叠;
所有原始单据粘贴不能超出A4纸边缘,应在横向A4纸左侧2公分处开始粘贴,空出装订区域;
单据四周必须粘贴严实,不留空隙;

3、所有单据须按报销业务和项目(系统上报账单上的项目,如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分类整理并按照每类单据的时间先后顺序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依次粘贴在A4纸上;

4、如差旅费:
4.1需先粘贴车船费票据,再粘贴住宿费票据,后粘贴补助票据;

4.2如多地出差,可按出差地先后顺序粘贴,先粘贴A地车船费票据、A地住宿费票据、A地补助票据。再逐一粘贴B地车船费票据、B地住宿费票据、B地补助票据等(注:火车票需单张平铺四周全部固定粘贴于A4纸,勿重叠粘贴,否则极易脱落);

5、如车辆使用费和交通费 5.1车辆使用费需先粘贴燃油费票据,再粘贴过路过桥费票据,后粘贴停车费票据及其他票据;

5.2交通费需先粘贴打车票,再粘贴公交充值票等。各类票据必须分类粘贴,更加便于审核,提高审核效率;

6、增值税认证发票抵扣联不用粘贴 6.1不可抵扣的业务除外,不可抵扣的业务包括职工福利费等;

6.2小规模纳税企业无法进行抵扣的除外,需交于企业业务财务处进行认证抵扣;

7、无需扫描上传报销的原始单据,如差旅费、车辆使用费和交通费报销,可重叠粘贴。但必须确保单据至上而下、从左至右,均匀排列粘贴在A4纸上,不可将票据集中粘贴在A4纸中间或一边,以免造成中间厚四周薄或一边 厚其他地方薄的情况,以至影响档案装订。每张发票必须直接粘贴在A4纸上,不能粘贴在另外的发票上。所有单据确保粘贴牢固,避免传递过程中脱落;

8、所有原始单据粘贴完毕后,将每一份报销单对应的所有票据及支持附件按照报账系统上的报账项目进行顺序整理,再将从报账系统打印的报销单封面粘贴至对应报销单据最上面。每份单据不要用订书钉装订,也不要用回形针,以免传递过程中单据的丢失。

第九章 员工个人借款管理 一、员工个人借款定义 员工个人借款是指员工因公临时性借款,主要用于零星、紧急或专项用途的费用开支。

二、员工个人借款管理 (一)员工借款管理 员工借款时,由借款人本人发起《借款单》,经审批同意后,出纳根据审批后的纸质借款单予以支付。

(二)员工还款管理 员工因公借款应在公务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报销且员工借款周期不得超过60天;
有未还清借款的员工报销时必须先冲销借款,冲销后的剩余报销款,方可支付给员工。

(三)管控措施 1、员工个人借款执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2、财务部门每月向本企业负责人提供员工借款催收单,本企业负责人有权根据催收单,责令借款人报销费用或归还借款。若因审批不当或未及时清收而形成呆死账,所造成的损失由企业负责人全额承担;

3、员工未及时报销借款费用或归还借款的,财务部门可在发放工资、补贴及分红等各种款项前,告知人力部门优先扣除其未归还的借款部分。

第十章 考核与评价 一、费用报销人员保证发票真实有效,粘贴、扫描完整规范;
对于不规范粘贴、扫描附件的报销人员全公司通报。

二、 当年发生的费用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报销,跨年度报销的费用按报 销金额的10%对经办人进行处罚。

第十一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审批生效之日起执行。

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资产管理工作,防止资产流失,明确企业资产管理及使用的权责关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业务流程,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 资产管理坚持统一政策、分级负责与归口管理相结合、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理念,本着激活“沉没资产”(不能给企业带来直接或间接效益的资产)、优化“呆账资产”(长时间没有被利用或者使用的资产)、培育“高回报资产”的原则,力争通过加强资产的有效管理,实现公司资产价值最大化。

本制度涉及的资产是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 (一)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二)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根据公司规定,将单位价值2500元以上且符合上述标准的定义为固定资产(低于2500元的电子设备,是否需要列入固定资产由企业业务财务自行判断)。

二、固定资产的购置管理 (一)企业固定资产购置包括企业自建、外购、融资租赁等。

(二)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经董事会审批同意实施的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开展资产新增及固定资产更新改造项目购置工作。

(三)按照《长期资产购置审批流程》执行固定资产购置审批。

(四)日常固定资产的购置采购金额50万元以下,依据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制度执行;
采购金额50万元(含)以上,依据招标管理制度执行。

(五)固定资产购置必须要与供应商签采购合同,且采购款项必须以公对公方式结算。

(六)各企业固定资产购置必须履行交接验收程序,确保账卡物一致,财务部门、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保管部门的购置资产信息一致。

(七)各企业自建工程,应及时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外购及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经办部门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接手续,填制固定资产验收报告,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发票等,发起审批流程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八)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验收管理 (一)固定资产交付(送货供应商应备妥发票、产品质量保证书或保修卡、使用说明书、送货单等资料及拟采购的商品)或者完工时,应由申请购置部门会同业务财务部门以及资产管理部门共同办理资产验收;
在建工程等完工时,必须由公司其他专业部门会同工程部及申请购置部门办理资产验收;
其他需要专门机构检测的设备,如有必要,可请相关部门协助进行检测后办理资产验收,资产验收项目包括:资产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附件资料及机器性能检测等;
如需要调试方可办理验收的(调试一般指大型生产线或机械的组装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检查、调整过程),申请部门及供应商调试成功后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完毕后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验收单一式三联,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业务财务部门各存一份。

(二)凡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应做好记录,并由资产管理部门督促经办人员立即办理退换或索赔手续,并按合同索赔条款处理。

四、固定资产编码管理 (一)固定资产编码规则 1、企业对固定资产实行编码管理,实物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固定资产卡片,并对每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标识;

2、固定资产在使用前必须先办理完毕入账手续,填制固定资产卡片并粘贴在固定资产实物规定的位置;
各使用部门必须保证所管理的固定资产标识的清晰、完整。固定资产分配编码填制卡片以后,方能由使用部门领用;

3、编码规则:固定资产卡片编码由系统自动生成唯一编码,至少包括公司账套号-固定资产类别编码-卡片流水编码;
实物资产粘帖的固定资产卡片编码应与系统编码一致;

4、已经编号的固定资产发生盘亏、报废、调拨或者出售等,其编号予以注销,不再使用,以免发生混淆。

五、固定资产使用管理 固定资产使用实行使用部门负责制,原则上谁使用谁负责。

1、除房屋、建筑物等由资产本身性质决定需由企业或部门管理外,其它各项资产都要确定专门管理人。资产在用的,使用人为管理人;
资产未用、停用或在维修而暂时没有使用人的,由各级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各企业(部门)负责人是本企业(部门)固定资产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人,对本企业(部门)的固定资产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没有明确资产管理人或管理人难以确定的,由各级资产占有企业主持工作的领导负责;

3、企业内部固定资产使用人变更,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在盘点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六、固定资产修理管理 (一)固定资产大修 1、固定资产的年度大修理计划由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制定,经业务财务部门审核后,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列入年度预算,预算编制细化至月;

2、通过大修理后,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改扩建支出记入固定资产成本:
2.1使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

2.2使固定资产的生产能力增大;

2.3使产品质量提高;

2.4使企业生产成本降低。

(二)固定日常维修 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费用列入当期损益。

七、固定资产处置管理 (一)固定资产处置包括资产的出售、转让、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毁损报废等。

(二)各企业对本企业所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时必须经过审批流程审批后方可进行,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处置。

(三)对于超出本企业审批权限的固定资产处置要报上报公司决策机构审批。

(四)固定资产处置由各企业经办部门根据有关批准文件组织实施,连同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协议、单证等,报送业务财务部门办理资产处置手续。资产处置完成后,经办部门应负责催收转让价款。

(五)各企业固定资产发生盘亏时,使用保管部门要负责查明原因,根据资产盘点 表及时填制《资产盘盈盘亏单》,按规定权限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八、固定资产盘点 (一)每半年度终了后的次月资产管理部门与业务财务部对半年度发生变化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

(二)固定资产使用单位每半年要对本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根据资产使用状态,应将资产分为在用优良资产、在用沉没资产、闲置优良资产、闲置沉没资产、毁损报废资产;
根据资产变现能力,应将资产分为即时可变现资产、年内可变现资产、未来可变现资产、无法变现资产;
实物管理部门及企业业务财务部门要对资产盘点清查结果进行确认,将盘盈、盘亏结果按照资产盘点汇总表上报公司财务部。

1、优良资产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为企业带来未来收益,有较高的预期回报率的资产,包括企业在用及准备出售的资产;

2、沉没资产指企业以前购置或拥有的,在可预见的未来不能给企业带来收益,无法创造价值的资产,包括企业在用的不能直接创造价值的办公楼、食堂等资产,以及闲置无使用价值的资产;

3、毁损报废的资产指由于自然灾害或责任事故等原因造成了毁坏和损失的资产,以及由于磨损或陈旧,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

4、在用资产指已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等生产性固定资产以及已投入使用的非生产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存货等;

5、闲置资产指已停用一年及一年以上,且不需使用的,或是已被新购置具有同类用途资产所替代的资产。

九、固定资产核算管理 (一)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固定资产核算按实物形态分为:
1、房屋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运输设备;

4、电子设备;

5、井巷资产;

6、管道资产;

7、其他设备。

(二)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1、公司购入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成本包括公司为构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

1.1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包括买价、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1.2企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1.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应按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1.4融资租入的资产的初始计量:应当按照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较低者进行计量;

1.5接受捐赠的资产的初始计量:
1.5.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1.5.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1.5.2.1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1.5.2.2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1.5.2.3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认的固定资产原价,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1.6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应按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1.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初始计量,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1.8盘盈的固定资产的计量:
1.8.1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1.8.2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三)固定资产折旧 1、固定资产折旧的定义 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的部分价值。固定资产被损耗的该部分价值应当在其有效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形成折旧费用,计入各期成本。

2、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累计折旧统一选用:平均年限法(二)。

3、企业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除以下情形:
3.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3.2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3.3处于更新改造过程中的固定资产。

4、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净残值率 序号 固定资产分类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净残值率(%)
1 房屋建筑物 20-40 2.38-4.85 5 2 机器设备 5-30 3.17-19.40 5 3 运输设备 5-10 9.90-19.40 5 4 电子设备 3-15 6.33-32.33 5 5 井巷资产 25 1.90 5 6 管道资产 20 4.75 5 7 其他设备 3-15 6.33-32.33 5 5、固定资产后续计量 5.1后续支出的资本化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企业将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的,应将相关固定资产的原价、已计提的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转销,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发生的可资本化的后续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待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并按重新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5.2后续支出的费用化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在发生当期确认为损益。

(二)固定资产减值 会计期末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比较,两者之间较高者)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固定资产处置 1、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固定资产成本扣减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2、冲销被清理固定资产的原值和已提折旧,将被清理资产的净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借方。

3、以资金核算收回价款及支付清理费用。

4、将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收益)转入“营业外支出(收入)”账户的借方(贷方)。

第四章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一、无形资产定义 (一)无形资产定义 无形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四个特征的资产:
1、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并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2、不具有实物形态;

3、具有可辨认性;

4、属于非货币性资产。

(二)无形资产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无形资产保管管理 (一)公司应配备专人保管无形资产。保管无形资产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对接触无形资产中公司核心技术实行授权批准,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接触公司的核心技术。

三、无形资产使用 (一)公司应指定可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二)有权使用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每次使用,保管人员均应在登记簿上登记,详细记录使用人、时间、时长、目的、批准人。

(三)出租、出借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会同业务财务部门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协议,对无形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全、税负责任、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四)公司应定期对拥有的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先进性进行评估。至少在每年年末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和业务财务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分析,预计其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无形资产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按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五)对于无形资产的购置、验收、编码、调拨、处置,参照本制度第三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四、无形资产核算管理 (一)无形资产分类 1、权利型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矿产开采权、水权);

2、关系型无形资产(如顾客关系、客户名单等);

3、组合型无形资产(如商誉);

4、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

(二)无形资产初始计量 公司无形资产初始计量时应当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购入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购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其购买价格(含进口税和不能退还的购货税款),以及可直接归属于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支出,包括法律服务费等。任何销售折扣和回扣均应在计算成本时扣除。对于分批取得发票购入的无形资产通过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科目过渡进行核算。全额取得发票后一次性转入无形资产科目;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其入账价值通常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确定;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
3.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3.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3.2.1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3.2.2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其入账价值;

4、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企业应将自行开发过程划分为两个阶段,即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研究阶段不会产生应于确认的无形资产,因此,这个阶段发生的支出或费用应在发生当期确认为损益。而在开发阶段,则可能产生应予确认的无形资产,开发费用应予资本化。

5、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
5.1如换出资产与换入无形资产不同类,则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以收到的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收到补价,应将补价扣除;

5.2如所换出资产与换入无形资产同类,则换入无形资产应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

6、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初始计量:应按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确定其成本。

(三)无形资产摊销 1、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2、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3、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4、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无形资产处置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将所得价款与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第五章 资产权证管理 (一)资产的产权证公司人事行政部管理。

(二)对于资产权证,应建立资产台账、并实时更新台账信息,对权证原件严格进行整理、保管、归档。

(三)对于资产权证的有效性进行监督,督促管理部门对权证有效期续展。

(四)资产权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商标权证、专利权证、特许权证及其他权属档案资料等。

(五)每季度财务部门与权证管理部门对权证信息进行核对,确保实物与记录信息一致。

第六章 考核与评价 (一)
各企业资产每半年盘点一次,资产盘点表数据是否真实有效(包括资产状态和使用状态);
未按时盘点的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处以2000元罚款;

(二)
各企业资产账实不符的,对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业务财务部门负责人各处以2000元罚款;

第七章 附则 一、本制度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审批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统一会计核算形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建立规范、高效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规范》《企业财务准则(2006)》及其他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会计核算管理、核算处理管理,结账、单体报表编制及信息服务管理。

二、管理原则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会计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保证本公司的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会计核算规范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会计核算管理 一、会计核算定义 以货币为主要量度,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或预算执行的过程与结果进行连续地、系统地记录,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形成一系列财务、成本、成本指标,据以考核经营目标或计划的完成情况,为经营决策的制定综合平衡提供可靠的信息和资料。

二、会计核算原则 客观性原则:可比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性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配比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谨慎性原则,重要性原则。

三、会计主体 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公司或组织,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时采取的立场以及在空间范围上的界定。本公司是独立的会计主体,且每个公司只能是一个会计主体。每个会计主体只能设立一个账套进行会计核算。四、会计科目设置 (一)合法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相关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当为提供有关各方所需要的会计信息服务,满足对外报告与对内管理的要求。

(三)实用性原则:指所设置的会计科目应符合公司自身特点,满足公司实际需要。

五、会计核算办法 各公司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公司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范围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二)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公司,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四)各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五)会计账簿 使用财务核算系统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账簿的记录、核算、更正,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会计账簿,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记录、核算,不得私设会计账簿记录、核算。

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各核算主体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完成核算系统会计账簿的打印工作,并分类装订成册,在封面加盖公司财务章,存档保管。

(六)会计凭证 列入核算范围内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公司重开。

会计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七)单体会计报表编制管理 1、单体会计报表的范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主表及附表)、往来抵消表(资产负债表项目、现金流量项目、利润表项目)、往来款账龄管理分析表(非关联企业)、资产数据核对及统计表;

2、单体会计报表出具时限要求:
每月1日:业务处理截止日;

每月2日:结转、记账截至日;

每月3日:报表生成上报。

(八)财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并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关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的规定;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设置总会计师的公司,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公司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九)
会计记录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第三章 结账管理 一、结账定义 结账是为了总结某一个会计期间内的经济活动的财务收支状况,据以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而对各种账簿的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进行的计算总结,是出具报表的前提。

二、结账基础 (一)各企业结账前完成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互相核对,做到账证相符;
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总账互相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开出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互相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完成现金流量校验;
出具银行调节表;
出具票据、现金盘点表。

(二)计提各项税金;
计提投资收益;
增值税科目结转。

(三)物资、材料、资产账账一致,账实一致。

(四)完成往来核销;
完成成本结转;
损益结转。

三、结账流程步骤及责任人 结账流程步骤及责任人参照附表《总账业务分工切分表》。

四、反结账 结账后,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反结账。因监管要求、数据披露、重大差错(金额重大、性质严重)等原因必须进行反结账操作、对当期经济业务进行调整时,应通过填制《反结账、取消报表上报申请表》,企业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一、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审批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统一规范各企业会计档案的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 为维护本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还原历史真实面貌,各企业要确保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 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定义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文件合同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或重要文件。

二、会计档案具体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科目余额汇总表,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如表外业务备查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重要的文件合同类:融资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险合同、评估合同、审计合同、公证书、募集说明书、税务稽查报告、税务机关或政府部门出具的减免税文件、各类债券发行的批复和合规文件、其他国家及行业监管(管理)机构出具的重要文件资料等。

(五)其他会计档案类: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各类资产盘存表,国地税税务申报表,土地证、房产证、会计人员工作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三、会计档案的归档要求 (一)会计凭证按月装订立卷,会计人员每月将打印好的记账凭证连同原始凭证粘贴在一起,按记账凭证序号排序组卷,不得空号、跳号。

(二)会计账簿按年度立卷,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按各类会计账簿分别整理、组卷。货币资金日记账(含日记总账)和其他账簿要分开单独立卷。

(三)财务报告按年度立卷,年度报告要与月度、季度报告分别组卷。

(四)文件合同类按季度分类立卷。

(五)其他会计档案按年度分类立卷。

四、案卷封面的编制 (一)重要的文件合同类和证件类资料不加封面,直接归档原件。

(二)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财务报告类及其他会计档案封面必须包括的要素:
1、档案名称: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季度、中期或年度财务报告,其他会计档案等;

2、单位名称:填写立卷单位的全称,并加盖与编制单位名称相符的财务专用章;

3、类目名称:记账凭证,**明细账,现金、银行日记账等;

4、年月:会计凭证填写起止年月,除会计凭证外其他会计档案填写所属年度 ;

5、数量:会计凭证填写本月册数、册号,会计账簿填写本度度会计账簿册数、册号,其他会计档案填写所属年度;

6、编号:会计凭证需填写起止编号,其它类会计档案可根据实际管理需求确定是否编号;

7、责任人:由财务负责人和立卷人签名或盖章;

8、保管期限:见后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9、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填写。

第三章 会计档案的保管和移交要求 一、会计档案的保管 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一式两份,一份作为当年会计档案的组成部分归档保管,一份留存财务部门备查。各企业历年会计档案均应编制留存《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公司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10年、30年两类,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公司纸质会计档案的最低保管期限如下表所示。

序号 档案名称 保管期限 备注 一 会计凭证 1 原始凭证 30年 2 记账凭证 30年 二 会计账簿 3 总账 30年 4 明细账 30年 5 日记账 30年 6 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7 其他辅助性账簿 30年 三 财务会计报告 8 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10年 9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永久 四 其他会计资料 10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10年 11 银行对账单 10年 12 纳税申报表 10年 13 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30年 14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15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16 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永久 17 重要的文件合同类 10年 二、会计档案的移交 (一)公司当年形成的会计凭证,在会计年度终了后,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半年内移交本企业档案部门统一保管,其它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半年内一次性移交。无档案机构的企业,在没有设立档案机构期间,由财务部门承担保管责任。

(二)会计档案移交时,移交双方应按照二级类目、年度、组织机构、保管期限排列顺序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和《档案案卷目录》。交接时双方逐卷清点核对,履行签字手续,加盖部门印章。《档案移交清单》和《档案案卷目录》分别由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按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的保管年限留存备查。

(三)各企业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在本企业保存十年后,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保管。

第四章 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利用 查询和借阅会计档案必须执行所在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第五章 会计档案的销毁 公司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在与企业现行债权债务无任何关联、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的前提下,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销毁:1、由本企业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请示,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拟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拟销毁时间等。2、由所在企业财务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对销毁请示签署意见,由公司内控中心、督审委、财务部心就销毁请示签署意见,并共同派出人员进行鉴定和监销。3、销毁后由参与销毁的各方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

各企业会计档案案卷销毁后,应在案卷总目录和案卷目录上注明该卷已销毁,案卷号永久保存,新收进的案卷不能顶替该号。

经鉴定需继续保存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并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案卷目录的备注栏中分别注明抽出的记账凭证号和新编案卷号。

第六章 附则 一、本制度由财务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审批生效之日起开始实施。

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货币资金安全完整,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促进公司货币资金规范操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所指的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含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

(二)、本办法规范的对象为本公司。

三、岗位管理 (一)、本公司的出纳员为货币资金的直接责任人员。

(二)、所有货币资金的收取和支付只能由出纳进行,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公司的现金和现金支票。

(三)、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本公司应严格履行货币资金的授权审批制度。对于特殊事项和意外应急事项须临时收付资金,须按审批程序中规定的人员口头同意后先予办理,事后及时补办手续。禁止未经授权操作货币资金,禁止超越权限批复资金。

四、 资金计划 (一)、本公司的资金实行计划管理。

(二)、各公司于每月23日前将下月资金计划提交至本公司财务部审核,各公司财务负责人于每月24日前将本月资金计划执行情况和下月资金计划(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报送至财务管理中心;
本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于每月25日前完成对所属公司资金计划的审核汇总;
每月26日总管理中心召开资金调度例会,对本月资金收支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确定下月资金收支计划。会后由财务管理中心将审定的资金计划下发各公司执行;
每月26日各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下发的资金计划,填写《亿利资源集团资金计划》,并录入NC系统;
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上报亿 利资源集团资金管理部。

(三)、各公司、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资金计划收付资金。

(四)、资金计划在执行期间,由于项目预算调整、出现无法预测的经济业务等原因,需进行调整的,由本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常务副总裁审批。

五、支付程序 (一)、支付申请:各用款单位或个人需向外付款时,应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是否属于预算内款项或列明预算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并附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参照《重大款项支付流程》、《内部员工公务借款流程》、《预算内费用报销流程》、《对外捐赠、赞助审批流程》等执行。

(二)、支付审批:审批根据第十二条中相应的审批流程中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予以拒绝。

(三)、支付复核:相应的会计人员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主要复核的内容为:
1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

2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全。

3金额计算是否正确。

4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

5支付办理:出纳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凭证办理货币资金支付,并按时间顺序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

6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支付凭证支付资金后,根据支付资金的种类在审批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章,在附件上加盖“附件”章。

六. 现金管理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本公司及其所属各公司、各项目部只能在下列规定范围内支付现金,除此之外,财务支付款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超过结算起点以上的现金支出应报财务负责人批准。

(二)、 现金的库存管理 1 本公司的现金限额的核定,由财务部门根据现金支用量的多少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确定,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2 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超出部分应即时存入开户银行。

3 经批准可以收取现金的机构和部门,当日收取的现金下班之前必须全额交给出纳或存入开户银行。不得以任何名义将公款存入个人账户。

4 库存现金必须全部存入保险柜。出纳违反规定私自在外存放现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未造成损失的,每发现一次对出纳处罚300元,财务负责人处罚100元。

5 出纳应妥善保管保险柜钥匙和密码,并经常更换密码,不得随意将保险柜钥匙交给他人,否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出纳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6 单位保险柜在未经财务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凡经发现,一律作为公款现金溢余处理。

(三)、 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 1 公司取得的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应妥善保管,并做好安保工作。

2 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抵库。收入的现金必须入账反映。

3 对于现金收入,出纳员必须当面点清款项并验明货币真假;
对于当面没有履行点验手续或当面履行点验手续而由于工作失误事后发现短缺或假币的,由出纳员负责赔偿。

4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登记货币资金的收入和支出,账目要日清月结。每日下班前要盘点库存现金,与开户行核对银行存款,做到账款相符、账实相符。若有差异要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 财务负责人每月至少要组织抽查盘点一次库存现金,并做好盘点记录。盘点记录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七、 银行存款管理 (一)、 结算范围 本公司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供应商、客户、公司员工等)发生各种结算业务,除按本办法第5.1条的规定可以支付现金以外,一律要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

(二)、账户的开设:
本公司各企业、各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亿利资源集团财务管理中心的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业务。

(三)、账户的使用 1 本公司各企业、各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账户。

2 本公司各企业、各项目部不得出借银行账号,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银行账户办理公司业务之外的收支结算。

3 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没有资金保证的其他票据,不准签发远期支票。

4 本公司会计每月必须核对当月的银行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对调节事项必须查证原始凭证;
对调节不符的事项应查明原因,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作为会计档案保管。

八、其他货币资金管理 (一)、 本公司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用现金和银行存款结算外,还可采用其他货币资金结算办法,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和信用证存款等。

(二)、其他货币资金统一由财务部门管理。

(三)、财务部门应建立明细分类账和台账,确定专人负责及时记账和督促有关业务部门清理。

九、本办法归口财务部管理和解释,从审批生效之日起执行。

票据及财务印鉴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票据、印鉴管理,严格结算制度,严密工作手续,保证票据、印鉴的安全、完整,堵塞票据、印鉴使用、管理中的漏洞,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票据是指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汇票等重要银行票据、单位从外部取得的各类原始凭证及内部自制单据和内部结算凭证,其中,内部结算凭证是指由单位报账员填开的费用报销单、申请付款单和借款凭证等,财务印鉴指各家银行的预留印鉴及领导的各种手章、财务转讫章。

三、具体规定 1、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规范传递手续,禁止制证、复核两个岗位由一人兼任,加强内部牵制,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稽核。

2. 建立银行票据使用登记制度。支票、汇票等重要银行票据经管人员在购买、签发票据时应即时登记《银行票据登记薄表》,登记内容包括购买、签发票据时间、使用单位、开户银行、票据种类、号码、使用内容、金额、经办人员。支票、汇票等重要银行票据发生退票、作废等事项,票据经管人应顺序登记、妥善保管退回和作废的票据,连同《银行票据登记薄》一并归档备查。

3. 单位从外部取得的各类原始凭证及内部自制单据送交会计报账时,对经审核合法、合规的应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并在单据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记账凭证经复核无误后,经管人应妥善保管,月末按顺序装订成册交档案保管人归档,并及时编制档案清册。

4. 经审核不能报账的外部、内部原始凭证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

5. 规范会计内部结算凭证的使用。单位以外部、内部原始凭证报销时应填开“费用报销单”。进行结算入账款项及预付账款时,而暂时无原始凭证的,填开“申请付款单“。因公出差借款或补充备用金的,填开“借款凭证“。

6. 票据管理出现过失行为(如票据丢失、毁损等),影响会计核算正常进行并给公司带来损失的,财务部门将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给予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7. 各企业应严格管理财务印鉴,因业务需要已刻制多套印鉴的,须将印鉴进行编号管理,建立印鉴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印鉴使用情况。印鉴需进行分离保管,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以外的人员专人保管,印鉴的使用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批。

8. 财务印鉴管理人负责各银行账户的管理,包括提现、转款、背书等与银行有关的各种款项的收付管理并负责与银行对账,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使用。

9. 对外提供的各类财务文件或对外提供担保需要加盖财务印鉴的,由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批准方可加盖。

10. 对于票据和财务印鉴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以上规定,违法以上规定使用者出现问题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后果严重的给予罚款或承担民事责任。

11.本办法归口财务部管理和解释,从审批生效之日起执行。

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保证财务工作的有序进行,保证财务信息及财务资料的安全、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二、具体规定 (一).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未办清交接手续和所经办的账务核对不符或由其追索的债权尚未清回的,不得调动和离职。

(二).财务人员工作交接应由移交人、接管人和监交人三方共同完成,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负责监交;
会计主管工作交接财务负责人监交;
财务负责人工作交接由督审委审计后,股东方派人监交。

(三).移交工作必须在账账、账表、账证、账实相符的前提下进行,接收人必须逐项核对清点接收,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必须在移交清册上签名,以明确责任;
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报送股东方一份。

(四).移交时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列明移交内容,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注明起止号)、发票、文件、未了事项说明、个人保管使用的办公用品和其他会计资料等。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财务软件用户名及密码、财务软件数据备份及有关资料、实物。移交时必须按照清册逐项移交,所有的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移交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基本情况及会计核算情况说明 1.1注册资本总额,如有增减变化列明原因;

1.2业务范围、业务特点和主要结算方式介绍;

1.3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纳税申报表原件及所有税种的填制说明;

1.4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的编报种类、编制要点及报送单位、报送时间节点;

1.5其它内部或外部需要填报的表格与资料说明;

1.6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金额、形成原因,到期日、逾期部分的主要原因、目前采取的催收措施以及收回金额预测等;

1.7资产负债主要科目介绍及增减变化原因;

1.8重大的财务收支及财务人员的情况介绍;

1.9对移交的遗留问题,写出书面材料

2财务档案和资料交接 2.1财务相关印章、证件;

2.2空白及已用发票、支票,相关领购及使用登记簿;

2.3现金、存单、有价证券及保险柜钥匙、密码;

2.4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2.5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2.6历年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原始凭证等会计基础档案,上一年度及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2.7上报当地有关部门的各种申报、统计报表;

2.8固定资产有关档案;

2.9各种保险有关档案;

3重要文件;

3.1其它财务档案及电子文档。

(五).接替人员应该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实行会计电算化核算的单位,应为接替人员重新授权或建立新的用户名、密码,并立即禁用移交人原使用的用户名、密码。

(六).财务工作交接过程当中,凡本规定中未尽事宜应由监、交、接三方协商后,报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处理。

(七).财务交接工作结束之后,移交人不得保留任何财务数据备份,并对交接报告由监、交、接三方签字之前的财务工作负全部责任;
接管人应对所有交接工作与报告进行核对,并对签字之后的财务工作负全部责任。接替人在继任期间对于交接报告中的未尽事宜有权向移交人追查资料,同时,移交人有义务给予解答和协助。因交接人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与处罚的权力。

(八).临时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的,要办理临时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财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九).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十).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由受托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即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未发现所交接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方面存在问题,如事后发现,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为由推脱责任。

(十二).移交人员对移交的财务信息和资料有保密义务。

(十三). 本办法归口财务部管理和解释,从审批生效之日起执行。

第四部分 业务审批流程 财务业务流程目录 1.公务(个人)借款审批流程 2.预算内费用报销流程 3.月度资金计划内重大款项支付流程 4.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购的采购申请 5.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购询比价审批 6.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报销入账及应付款的支付 公务(个人)借款审批流程 注:网络报销系统上线的公司借款人登录网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借款单。

预算内费用报销流程 注:网络报销系统上线的公司报销人登录网报系统按要求填写报销单。

月度资金计划内重大款项支付流程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购的采购申请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购询比价审批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报销入账及应付款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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