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法制建设【XX市司法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建设工程网 发布时间:2020-03-25 点击:

   2018年XX市司法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以及市政府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认真执行司法行政法律法规,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决策和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水平,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1.坚持职权法定。目前,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有权责事项27项,要切实抓好各项权力、职责的落实,做到该接的接好接到位,该放的放好放到位,该管的管好管到位,力争形成职权法定、权责统一、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进行清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颁布、修改、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等情况,对行政审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及时调整完善,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实施动态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3.强化市场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继续实施《辽阳市司法局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办法》,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检查事项(包括内部检查事项),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和备案管理制度,实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和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依法公开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4.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市司法局现有辽阳市律师协会、辽阳市公证协会、辽阳市司法鉴定协会、辽阳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等四家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逐步实现社会组织与政府部门的人员、机构、财务、资产、职能“五分开”。

  二、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法治工作有序推进

  5.制定司法行政机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根据《辽阳市司法行政机关2016-2020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细化各项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确定今年度重点工作,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岗位和人员,督促推进。

  6.制定科学规范的法治工作考核指标。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有关要求,推动局属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辽阳市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将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科学进行监督考核,以此推动法治工作落实。

  7.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坚持立、改、废并举,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细化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依法规范执法执业行为。认真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已出台并正在执行的各项规范性文件。年内,对局机关、局属单位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内部工作性文件进行系统清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8.健全依法决策程序和机制。落实司法行政机关重大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建立健全局直单位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的机制和程序,确保正确决策。

 9.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辽阳市司法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局机关和执法涉法事务较多的局属单位要按照条件和程序聘请一定数量的律师、专家学者担任法律顾问,制定相关配套制度,明确法律顾问聘用、提供法律服务程序、经费保障等有关要求,确保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10.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工作。认真落实《辽阳市司法局行政决定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按照程序和要求对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决定、合同制定以及投诉处理决定等事项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切实发挥合法性审查的作用,规避法律风险,确保行政决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四、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

  11.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认真落实《辽宁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与市检察院沟通协调,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依法依规持续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培训、监督等各项改革任务,切实为人民监督员履职做好保障服务工作。

  12.依法有序推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培训等改革保障措施,加强国家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和培训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充实人员力量,为改革落地实施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完善执法制度。健全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明确具体操作流程,规范执法文书,强化执法档案管理。重点规范刑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司法部制定的《司法行政机关执法标准》,认真执行刑罚执行、强制戒毒、法律服务监管等执法标准和细则,以标准化推进司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确定各部门、各单位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14.继续推行信息公示和“红榜黑名单”制度。落实《辽阳市司法局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办法》,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由市局作出的行政许可、审核转报审批结果、行政处罚及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变动信息及时通过市局网站等媒介全面公示。建设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诚信档案,继续实施《辽阳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信息发布制度》,严格按照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的标准要求,按程序履行申报手续,做到信息登榜严格规范,证据合法有效。年内,与市相关部门沟通联络,建立对守信主体实施联合激励、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逐步形成“守信者处处收益、失信者寸步难行”的法律服务信用环境。

  1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考试制度。定期举办培训班,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素质、职业道德和遵法守法意识教育。建立执法人员执法档案,推行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6.深化落实“规范执法执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市司法局结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实际,细化推出“规范执业行为、优化营商环境”10项具体举措。主要包括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组织百名律师法律服务团,组织律师进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开展“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等。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优化服务窗口,提高办证效率,拓宽服务网络,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扩大民事、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扩大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覆盖范围,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机制等。

  17.自觉接受外部制约和监督。认真办理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事项,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审计监督。

 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案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真听取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及时整改“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提升司法行政监管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18.加强行政监管。实施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强化对局属单位及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关键部门和重点岗位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强化警务督察和执法监督检查。

  落实《辽阳市司法局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利用多种形式对法治工作、重大工作任务的推进以及属内部审计范围的事项实施常态化内部审计,确保上级政策、法规、资金管理等按规定执行。实施科学、规范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辽阳市司法局内部控制实施办法》,强化协作和管理,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19.严格规范投诉受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公布投诉处理程序、投诉电话、通信地址等相关事项,方便群众依法投诉。要耐心听取诉求、认真解答问题,依法严格审查投诉事项和投诉材料,严格认定受理情形和不受理情形。严格规范调查工作,强化被告意识、责任意识、程序意识、期限意识,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加强证据收集和证据固定工作,认真制作调查笔录,严格规范投诉答复,按时向投诉人送达投诉处理相关文书,做到全程留痕。

 实行业务投诉与信访事项分离,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全面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狱(所)务公开。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创新公开方式,加强“12348中国法网”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行政机关咨询热线、法律服务热线、“互联网+服务”等服务机制的强化和管理,方便群众及监管对象办理各项司法行政政务、狱(所)务及其他法律服务事项。深化狱(所)务公开,依法公开狱(所)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1.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规范处理行政复议审理、答辩工作,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实行行政复议案件定期通报制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

  22.健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矛盾预警、利益表达、协调沟通、救济救助等机制,强化依法应对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机制和能力。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机制,尽可能把矛盾和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九、推进法治意识提升,加强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2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全面实施司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全市“七五”普法骨干培训,开展“七五”普法舆论宣传,加强运用新媒体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文化氛围。引导当事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制意识,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不断加强具有辽阳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

  24.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司法局紧紧围绕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列为全局重点工作之一,努力构建市、县(市)区、乡镇(街)、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便捷化的网络信息平台及电视平面的视觉信息平台,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四纵四横”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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