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地方税务局办公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6339

来源:环球网校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招标编号:

 2 5104022017000212 号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地方地税局 办公设备 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四川·攀枝花 · 东区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地方地税局

 攀枝花市东区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共同编制 二 二 O 一 一 七 年 十 二月 月

  竞争性谈判 文件目录

  一、竞争性谈判邀请 公告 ........................................................................ 3 二、谈判须知 ............................................................................................ 5 三、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7 四、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 ............................................................ 9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 10 六、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11 七、谈判 .................................................................................................. 11 八、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及标准等 ...................................................... 16 九、报价要求 .......................................................................................... 19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 20 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23 十二、政府采购合同 .............................................................................. 38 十三、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 42

 一、 竞争性 谈判邀请 公告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受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地方地税局的委托,拟对采购人所需办公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人: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地方地税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三)项目编号: 5104022017000212 (四)项目名称: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地方地税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五)资金性质:财政资金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项目预算:第一包:¥56,000 元;第二包:¥66,000 元 (八)项目内容:办公设备(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17 年 12 月 12 日 9:00 至 2017 年 12 月 14 日 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报名方式:网络邮件报名,请供应商将单位介绍信(须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要参加谈判的项目编号、名称、包号)、谈判保证金银行转账回执单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至邮箱:12024636@qq.com,否则视为未报名,未报名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报名后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四川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十一)谈判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1.谈判保证金:第一包:¥1,000 元;第一包:¥1,200 元 2.截止时间:2017 年 12 月 14 日 17:00 前(以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到账时间为准)缴纳,须注明资金用途(包括谈判项目编号及名称)。

 3.交款方式:

 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及现金方式缴纳,供应商可任意选择一家银

 行汇款或转帐至:

 账户名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12-3365390)

 开户行:

 (1)中国银行攀枝花新宏路支行

 118525951732 (2)工商银行攀枝花分行

 2302332119100116196 (3)中国建设银行攀枝花分行

 51001628637051517984 (4)农行攀枝花市分行

 22132201040013976 (5)攀枝花农商行东区支行

  88040120001737099 (6)交通银行攀枝花分行营业部 514004050018010055293 (7)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炳草岗支行 77220100007271984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攀枝花东区支行 951001010000346152 (十二)谈判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 11: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攀枝花市炳草岗榕树街泰隆商务大厦东大楼 15 楼开标厅 (十三)本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四)根据委托代理协议规定,对谈判文件技术参数的质疑由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答复;对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质疑由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答复;投诉由东区财政局负责答复。

 (十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攀枝花市东区地方税务局 地

 址: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街 374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80341058 采购代理机构: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攀枝花市东区学府广场 2 号楼 联 系 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812-3509004

 2017 年 12 月 11 日

 二、 谈判 须知 1.参加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 2017年12 月15日 10:30—11:00送达谈判地点,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须出具身份证)或授权代表 (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签到。无有效证件原件的、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 2. . 谈判地点:

 攀枝花市炳草岗榕树街泰隆商务大厦东大楼 5 15 楼开标厅 。

 3.谈判开始时间:2017 年 12 月 15 日 11 :00。

 4.供应商须提交响应文件 3 份,其中正本 1 份,要求编页并加盖鲜章,副本2 份为正本的复印件。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响应多个包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可共用,技术、服务性响应文)

 件应分包装订、密封,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 参加谈判的人员(不能超过 3 人,应有技术及商务人员)须有有效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无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6. 联合参加谈判的,须提交联合谈判协议书。

 本 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7.谈判保证金 (1)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④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退出谈判,导致采购活动终止的,或者供应商放弃成交候选资格或者放弃成交的; ⑥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并补交其差额; (2)用于保护采购单位免受供应商不全面履行合同而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3)成交金额的 10%; (4)成交供应商拒交履约保证金或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并按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6)采购项目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凭缴纳保证金银行回单、采购人出具的《项目验收报告》到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统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联系电话:0812-3365390 9.

 小微型 、 监狱企业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享受 投标产品的价格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 10.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采购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涉及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当供应商的评审价相同时,优先采购其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

 购清单内的产品。(提供清单复印件,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颁布清单为准。)

 )

 11. 成交结果挂网公示期 , 须 向 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报告原件。

 12. 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未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

 13.合同签订: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4.质疑与投诉:关于采购程序方面的问题提出质疑的,由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答复,其他方面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投诉由攀枝花市东区财政局受理,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0812-2243719。

 三、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采购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数量等

 第一包:万兆交换机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价 (元)

 备注

 1 万兆交换机 1、 24*10/100/1000Base-T 电口,4*10G BASE-X SFP+万兆光口,交换容量≥256Gbps,包转发率≥108Mpps,≥24 个 10/100/1000Base-T 以太网端口,≥4*10G BASE-X SFP+万兆光口,支持交流供电,支持 GE/10GE 端口聚合,支持二/三层交换能力。

 2、支持 IEEE802.3x 流量控制、支持本地堆叠和远程堆叠,支持分布式设备管理,分布式链路聚合,支持 OpenFlow 1.3 标准。

 3、支持 MPLS L3VPN、支持 MPL L2VPN(VPWS/VPLS)、静态路由、RIPv1/2、RIPng、OSPF、OSPFv3、IS-IS、IS-ISv6、BGP、BGP4+、ECMP、路由策略、支持基于源 IPv6地址、目的 IPv6 地址、四层端口、协议类型等ACL。

 4、支持 IGMP v1/v2/v3、PIM-SM、PIM-DM、PIM-SSM、支持 L2(Layer 2)~L4(Layer 4)包过滤功能,提供基于源 MAC 地址、目的 MAC 地址、源 IP 地址、目的 IP 地址、TCP/UDP 协议源/目的端口号、协议、VLAN 的包过滤功能,支持 IEEE 802.1x 认证,支持单端口最大用户数限制、支持AAA 认证,支持 Radius、HWTACACS 等多种方式、client 支持独立运行。

 5、支持 2c/v3,VBST 基于 VLAN 生成树协议。

 台 10 56000

 第二包:高清扫描仪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价 (元)

 备注

 1 高清扫描仪 扫描方式:馈纸方式,光源:光源 LED(红、绿、蓝),光学分辨率:300dpi、600dpi,输出分辨率:100dpi、150dpi、200dpi、240dpi、300dpi、400dpi、600dpi,图像处理:图像格式:BMP、JPG、PDF、TIFF,其他性能:灰度级别 256 级,24 位真彩,扫描速度:彩色:30ppm/60ipm(300dpi,A4)彩色:40ppm/80ipm(200dpi,A4)黑白 50ppm/100ipm(200dpi,A4),灰度:50ppm/100ipm(200dpi,A4)扫描区域:横向区域:50mm~216mm 纵向区域:50mm~800mm(最大支持 3000mm)扫描介质:厚度:0.03--1.25mm 介质规格:34-413 g/m²纸张;重张检测:超声波 ADF 容量 ADF 容量 75 张(75 g/m²)可处理证卡介质,如身份证和保险卡通讯接口:USB 2.0 高速接口歪斜校正:自动纠正图像的偏差,自动裁剪:自动对图像按照设定尺寸裁剪,文本方向识别:自动识别文件的文字方向自动识别:二维码(QR 码)识别、条码识别、OCR识别 台 10 66000

 备注 :1 1 、“ ★号条款”不允许出现负偏离,其余条款要求不允许出现 2 2 条(不含)以上的负偏离,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2 2 、须提供投标产品宣传资料(彩页资料或官网打印页面,包括技术参数、网址等相关信息),若投标产品宣传 资料不齐全,投标供应商 须 提供承诺函,否

 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3.售后服务:

 (1)所有设备质保期必须大于或等于生产厂商规定的质保期。质保期内所有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对设备实行终身维修服务,超过质保期后的维修只收零配件的成本费。

  (2)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在 2 小时内做出响应,24 小时内到场并解决问题。若在 24 小时内仍未解决问题,成交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处理意见:采购人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其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四、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 3 3 家。

 (一)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2. .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谈判,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谈判,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谈判,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4. .。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 .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谈判函原件、承诺函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已取得“三证合一”的只提供第“2 2 ”项,未完成“三证合一”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第“2 2 ”“3 3 ”“4 4 ”项)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时不需提供)

 (由法定代表人投标时只需提供第“5 5 ”“7 7 ”项,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第“5 5 ”“6 6 ”“7 7 ”“8 8 ”项)

 9.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5 或 201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5 或 2016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10.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提交谈判日前 12 个自然月,任意月份、季度缴纳凭证复印件均可); 11.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纳税证明(纳税凭证提交谈判日前 12 个自然

 月,任意月份、季度缴纳凭证复印件均可); 12.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13.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 14.其它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证明文件或承诺文件。

 ★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印章(鲜章)。

 温馨提醒:请投标供应商按以上顺序进行排列。

 七、谈判 (一)谈判小组 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谈判的内容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或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负责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比较、评定。

 2. .谈判小组成员评审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或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报价资格的取消。

 (二)谈判的内容 谈判小组就各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包含供应商推荐谈判设备的品牌、详细参数、响应及偏离说明、零配件、数量、检验报告、说明、售后服务、其他服务、合同草案条款和双方认为有必要谈判的其它内容进行谈判。

 (三)谈判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2.谈判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谈判,否则视为弃权。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人员最多为 3 人。

 3.谈判过程中如有供应商退出谈判,则视为该供应商弃权,谈判仍可继续

 进行。

 4.谈判按下列程序进行:

 (1)供应商谈判代表签到并出示有效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递交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2)宣布本次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的监管人员、谈判小组成员、供应商、主持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及标准等事项;供应商可当场对上述人员是否需要回避提出意见,对所提需回避的人员进行核实确认后,该人员必须回避。

 (3)谈判前谈判小组凭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能参加谈判。

 (4)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

 (5)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

 谈判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6)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7)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代表现场抽签确定谈判顺序。

 (8)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谈判专家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包含供应商推荐谈判设备的品牌、详细参数、响应及偏离说明、零配件、数量、检验报告、说明、售后服务及其他服务、合同草案条款和双方认为有必要谈判的其它内容进行谈判。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将变动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小组变动谈判文件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就变动的部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给予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合理时间。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第二轮供应商就与谈判小组谈判的情况做出响应的承诺后第一次分包(若有)进行报价。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报价包括提供的采购设备的材料、配件、人工、机械、安装、运输、装卸、调试、培训、维护、税费等全部费用。

 第三轮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分包(若有)进行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谈判室外独立填写报价单,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其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9)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

 (10)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供应商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变更内容书面材料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有效的变更内容书面材料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若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低于采购预算 50%或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应当要求该供应商现场作出书面承诺予以解释说明,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12)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13)谈判小组应保证每个参与报价谈判的供应商机会均等,但报价方自动放弃谈判报价机会的除外。

 (14)谈判过程中无论供应商因何种原因退出谈判,不影响谈判继续进行。

 (1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采购人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成交。谈判小组的专家将个人评审意见书交谈判小组组长汇总,组长有权要求专家就明显与其他专家评审差距较大的地方给予书面说明。组长根据汇总意见起草谈判报告,推荐一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的排序按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相同的,按售后服务优劣顺序排列。

 八、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及标准等 (一) 评审程序

 1.资格性响应文件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资格性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和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款中规定的要求的; (3)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编制,且影响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资格性的; (4)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5)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响应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谈判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3.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成员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当场宣布,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5.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

 参加谈判 。

 6.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7.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谈判小组就各谈判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9.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采购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及变动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资料及记录; (5)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情况及供应商变动响应文件有关资料及记录; (6)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谈判情况等; (7)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二)评审办法及标准 1.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 独立评审 。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谈判小组评判的; (3)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影响谈判小组评判的; (4)报价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项目预算或不符合其他报价规定的; (5)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6)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7)谈判文件有明确要求,但响应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谈判小组对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审查评比,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评审方法:

 本次谈判采 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后一轮报价中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小型、微型(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投标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评审、汇总、计算过程接受现场监管人员的监督及鉴证。

 7.成交条件 成交供应商要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合格供应商的资质条件; (2)承诺内容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完全响应; (3)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

 前提下,最后一轮报价中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谈判过程的保密 从谈判开始,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参与谈判有关的人员透露(监管部门除外)。

 (四)终止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五)谈判结果公告 谈判结束经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报价要求 1.供应商在谈判现场报价,不允许在响应文件中报价。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注明。在谈判结束后,由采购组织单位报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在响应文件中报价的将取消其谈判资格。

 2.供应商对此次采购的设备分包(若有)进行报价,不得将该项目转、分给其他供应商。

 3.报价包括提供的采购设备的材料、配件、人工、机械、安装、运输、装卸、调试、培训、维护、税费等全部费用。

 4.供应商报价资料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5.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 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两轮及以上报价的,最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面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十、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一)供应商须提交响应文件 3 份,其中正本 1 份,要求编页并加盖鲜章,副本 2 份为正本的复印件。

 1.响应文件的语言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计量单位 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报价货币 本次采购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4.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5.响应文件有效期 (1)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谈判截止时间届满后 6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6.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谈判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谈

 判小组与供应商谈判。

 (2)资格性响应文件包含谈判函、承诺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各种授权证书、谈判保证金交纳凭据、设备经营资质及其它证明供应商的资质、技术能力、信誉等方面的有关材料。

 (3)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包含供应商推荐谈判设备的品牌、详细参数、响应及偏离说明、零配件、数量、检验报告、说明、售后服务及其他服务等。

 7.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

 响应文件(资格性响应文件 1 正 2 副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1 正 2副),应分别封装于二个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性响应文件”、“ 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或供应商企业印章)。

 (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二)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十一、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一、谈判函(实质性要求)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项目编号:

  )竞争性谈判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 第

 包的谈判。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

 二、我方已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我方没有任何含糊不清或误解谈判文件的质疑。

 三、我方接受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的全部内容。成交后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谈判文件、我方响应文件、谈判现场承诺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若有违背,愿意接受相关部门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处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我方的所有承诺在谈判之日起

  天内有效。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愿意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我方作为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实质性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谈判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五、严格遵照法律和有关法规、规章,进行正当商业来往,提供优质的服务质量。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不向采购人馈赠礼物、现金、有价证券及安排高档宴请、高消费娱乐、旅游活动。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供应商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_ 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 1 )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谈判适用。

 (2 2 )法定代表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携带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 3 )法定代表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 的,响应文件 将被拒绝接收 。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编号)第

  包响应文件、签定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供应商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1 )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加谈判而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适用。

 (2 2 )委托代理人提供的证件、证明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 将被拒绝接收 。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时间:

 六、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 ( 实质性要求 )

 项目编号:5104022017000212

 项目名称: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地方地税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地方地税局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投标产品数量(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响应及偏离说明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请勿修改表格格式。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 3 .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应商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时间:

  七 、商务要求响应/ 偏离表

 谈判供应商名称:

  谈判编号:

 序号 谈判文件条目号 谈判文件商务条款 谈判响应文件商务条款 响应/偏离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报价日期: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谈判或成交资格。如与采购文件所列商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供应商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

 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仅用于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如实完善以下内容,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 * 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供应商应答“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规格型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数量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单价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服务要求(如:交货期、质保期、售后服务等等)

 1、.... 2、.... 3、.... ......

 注:

 1、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2、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响应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3、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供应商商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报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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