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政府采购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大安区金保信息专网建设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3819

来源:新加坡移民 发布时间:2020-10-22 点击:

  项目名称:自贡市大安区金保信息专网建设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大交磋(2017)C04 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 :自贡市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采购代理机构:自贡市大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第 2 页

 共 42 页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 4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 13

 第四章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 ................................................................................................................. 17

 第五章

  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 17

 第六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 18

 第七章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19

 第八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19

 第九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20

 第十章

  报价要求 ......................................................................................................................................................... 20

 第十一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 20

 第十二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 23

 第十三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 32

 第十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 39

 第十五章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 41

 第十六章

  附件 ............................................................................................................................................................. 42

  第 3 页

 共 42 页

 第一章

 磋商邀请 自贡市大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自贡市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拟对本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诚邀符合本次磋商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大交磋(2017)C04 号。

 2. 项目名称:自贡市大安区金保信息专网建设项目(第三次)。

 3. 采购项目需求:本项目共 1 包;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4. 资金来源:新增预算。

 5. 项目类别:□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

 6.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8. 资格审查:本项目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影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或将导致其响应或成交资格被取消。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1. 获取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

 2. 获取地点: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

 3. 获取方式:在采购公告中下载。

 4. 文件售价:免费。

 5. 报名方式:不报名。

 三、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18 年 01 月 02 日 13 时 00 分起至 13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

 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8 年 01 月 02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开启地点:室 自贡市大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1 1 厅(大山铺镇东

  第 4 页

 共 42 页

 大家具城二期 0 10 号楼 2 2 )

 楼(大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内))

 。

 4. 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磋商代表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开启地点。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的磋商代表应提供《供应商签到函》【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自贡市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镇; 联 系 人:刘女士、柳先生;

  联系电话:0813-2210600、0813-2210620; 2.采购代理机构:自贡市大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大山铺镇东大家具城二期 0 10 号楼(大安区政务服务中心)2 2 楼(自贡市大)

 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内);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13-8556204、0813-8556205。

 2017.12.22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须知事项

 内容

 1.

 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275400.00 元(大写:贰拾柒万伍仟肆佰元整);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

 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75400.00 元(大写:贰拾柒万伍仟肆佰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详见《第十二章》 4.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实质性要求)

 详见《第七章》 5.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

 现场考察和磋商前答疑会 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另行通知。

 7.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采购项目需求、评审方法及标准的

  第 5 页

 共 42 页

 内容由采购人负责答复;除上述内容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进行询问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8.

 响应文件数量(实质性要求)

 响应人应提交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报价及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响应文件均为纸质版。

 9.

 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金

 额:人民币 5500.00 元((大写)伍仟伍佰元整); 交款期限: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1 个工作日的 24:00 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是否到账,以磋商时采购代理机构核实为准)。

 交款方式:通过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缴入下述任一账户,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保证金无效。

 账户一:

 收款单位: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大安支行

 账

 号:51001615308051500794

  账户二:

 收款单位:自贡市大安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广华山支行 账

 号:2303304409219503518

  10.

 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11.

 成交通知书的领取方式 成交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自公告的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联系电话:0813-8556204)。领取时应出具单位介绍信和领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

 12.

 履约保证金 金

 额:成交金额的 10%。

 缴纳方式:通过成交供应商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采购人缴纳(注:由采购人填写《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直接缴入大安区财政局保证金管理专户)。

 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退还时间:按合同要求。

 13.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编号、公告及备案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本项目采购人要求 5 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送大安区财政局备案。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货物、服

  第 6 页

 共 42 页

 务的资格条件、采购项目需求、评审方法及标准的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除上述内容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5.

 供应商投诉 受理单位: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 地

 址:自贡市大安区广华路 54 号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813-5528981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编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享有。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采购项目需求、评审方法及标准的内容由采购人负责;除上述内容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2. 有关定义

 (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自贡市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的机构。本次磋商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是自贡市大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3)“响应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3. 合格的响应人应具备的条件(实质性要求)

 (1)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 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2)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第 7 页

 共 42 页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

 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 磋商邀请; (2) 磋商须知; (3) 采购项目需求; (4)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 (5) 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6)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7)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8)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9)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0) 报价要求; (11)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2) 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 (13)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4)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15) 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16) 附件。

 1.2 响应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响应人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人的风险。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第 8 页

 共 42 页

 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已公告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更正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的时间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供应商认为需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

 (4)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涉及的更正事宜,因未查看更正公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3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3.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已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9 项”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参加磋商的资格。未按照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不具备磋商资格。

 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 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

 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3.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磋商保证金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退还。供应商凭本单位收款收据【原件】和开户许可证【影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收款收据应写明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即:自贡市大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事由(即:×××× 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等内容,并加盖单位财务章(鲜章)。

 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②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第 9 页

 共 42 页

 ④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⑤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不按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⑥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⑦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⑧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成交结果和成交通知书

 1、成交结果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的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视为成交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实质性要求)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七、签订和履行合同

 1 1 、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本项目采购人要求 5个工作日内),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或者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 10 页

 共 42 页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响应文件和评审、商定过程中的响应承诺范围。

 (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采购人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进行司法救济。

 (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成交供应商被依法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确定下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被取消成交资格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 2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1)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内容,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2)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3)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4)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 3 、合同转包

 (1)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2 2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实质性要求)

 4 4 、补充合同

  第 11 页

 共 42 页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5 5 、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送大安区财政局备案。

 6 6 、履行合同

 (1)成交供应商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验收和资金支付

 1、验收: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后,应按照第十五章的要求进行验收。

 2、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资金。本项目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时间和比例为:详见第三章。

 九、响应纪律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6)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8)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0)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第 12 页

 共 42 页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9)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

 2.根据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货物、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需求、评审方法及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质疑的,将视为完全认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及采购编号; (3)质疑事项; (4)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对采购让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一、其他事项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中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第 13 页

 共 42 页

 第 三 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实质性要求)

 本次“金保网”专线组网是为了承接相应人社、医保、就业、社保等经办业务下沉到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委的工作,因此本次“金保网”专线组网主要涉及大安区人社系统 4 条金保网专线(带宽要求 50M 以上),乡镇、街道、社区 49 条(带宽要求 10M 以上),行政村 87 条(带宽要求 10M 以上)金保网光纤专线,共计 140 条。共分为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满足人社系统及乡镇、街道、社区共计 53 条;第二阶段满足行政村 87 条,此阶段坚持经办下延条件成熟一个开通使用一个。

 本次项目采用通信运营网络服务 3 年租期的租赁模式。成交供应商全资建设,包括本项目所需要的软硬件的采购、网络传输、建设实施、维修维护、检测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租赁期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运维服务条款考核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租赁费用。

 二、项目清单(实质性要求)

 序号 品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金保网络项目运行服务 项 1

 三、项目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建设内容 本次工程建设要实现的目标是按照自贡“金保工程”建设要求,建成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专网,形成安全可靠的国家-省-市-区县-乡镇-村(社区)六级网络系统,以实现业务经办的全程信息化管理,实现社会保险转移和异地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实现五险合一、城乡医疗、生存认证等业务信息统计类信息的“网络扫描”,实现社会保障基金的非现场监督,以及社会公众对社会保险事务的有关服务要求,并实现与相关部门的横向信息交流,从而形成一个高度统一的、高效的、支撑各级人社部门业务经办的数据网

  第 14 页

 共 42 页

 络。

 (二)基本要求 组建覆盖全区人社系统、乡镇劳保所、行政村、社区(其中人社系统专网(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4 条带宽 50M 以上,16 个乡镇街道、87 个行政村、33 个社区共计 136 条带宽 10M 以上)的金保专用网络并接入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机房。

 (三)建设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费用的原则; 2、坚持高实用、高可靠、高扩展、高安全的原则。

 (四)技术要求 1、网络要求:运营商在构建网络中,采用三层结构模式,传输介质采用光纤。人社系统接入带宽为 50M 以上,镇、行政村、社区机构接入带宽为 10M 以上。

 2、网络传输硬件设备、光纤接入终端设备和接入交换机等终端设备由网络运营商免费提供,同时根据需要网络运营商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免费提供核心路由器等相关网络设备,要求相应硬件设备与对应网络的带宽相匹配,传输速率不能低于带宽要求。

 3、运营商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体规划和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IP 地址为用户配置。

 4、运营商负责提供网络的安全机制保障,网络运营商应具备相关信息系统安全资质。

 (五)服务需求 1、投标人需要承诺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1 个月内完成负责区域内链路建设、测试等工作,能够正式运行。

 2、在服务协议期内,成交供应商承担所负责区域内因业务需求新增的网点专网组建。

 3、运营商需要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网络的 IP 地址规划、接入端的调试、安

  第 15 页

 共 42 页

 装及系统上线等工作。

 4、运营商须指定项目经理全程负责专网建设工程的实施。

 5、运维服务需符合国家电信服务规范,安排至少一名具有通信行业相关从业资格的维护工程师驻点负责金保网专网后台的运行维护,为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网络技术处理、故障维修及相关指导,保证网络的实时连通和可用,保障金保网正常运转。现场值守的技术人员每天记录网络是否可以正常使用,网络的转发和路由是否正常进行,进行整体网络性能评估,针对网络的利用率进行优化并提出网络扩容和优化的建议。

 现场值守人员还进行安全设备的日常运行状态的监控,对各种安全设备的日志检查,对重点事件进行记录,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对安全事件的产生原因进行判断和解决,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

 同时能够对设备的运行数据进行记录,形成报表进行统计分析,便于进行网络系统的分析和故障的提前预知。具体记录的数据包括:配置数据;性能数据;故障数据; 设立巡检服务制度,每月对网点和设备进行检查,最大可能地发现存在的隐患,保障设备稳定运行。同时,将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及解决建议,最大限度降低运营风险。

 运营商须提供 3 年 7×24 小时服务。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运营商保障网络运行稳定。当光缆出现中断时,遵循“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当接到故障申报通知后,抢险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设法先抢、代通,代通时限在 4 小时内。代通线路应当保证独享与防窃密。在发生个别光纤断裂且由备用光纤抢通时,采用不中断电路的修复方法。若出现故障,按以下时限解决故障:对于专网接入用户出现的网络故障,指定客户经理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和受理每天24 小时故障申告;故障排除后要及时通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单位,并反馈处理结果和故障原因。

 6、要求线路故障申告即时响应处理。

 (1)城区内:一般光缆非传输障碍和传输设备故障 2 小时内修复;光缆障碍在具备熔接

  第 16 页

 共 42 页

 条件的情况下 4 小时内修复,不具备熔接条件的最长 6 小时内修复; (2)乡镇村:一般光缆非传输障碍和传输设备故障 6 小时内修复;光缆障碍在具备熔接条件的情况下 8 小时内修复,不具备熔接条件的最长 12 小时内修复; 7、在服务期限内,所提供的设备由运营商承担维护工作,维护费用由运营商承担。

 四、 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费用按年结算,次年年初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向供应商支付上一年服务费。

 (二)服务期限:3 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要求:

 采购人每年根据成交供应商实际服务质量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待采购人对服务质量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后,如当年成交供应商售后服务总得分少于 80 分,可立即终止合同;如当年得分在 80~90 分之间成交供应商需限期整改,整改次年得分仍低于 90 分,可终止合同。

 自贡市大安区金保信息专网建设项目(第三次)年度售后服务评分表 序号 自贡市大安区金保信息专网建设项目(第三次)售后服务内容 分值 得分 备注 1 网络速率不低于合同要求。

 10

 得分为(实际带宽/合同带宽)*100%*10,不超过10分。

 2 网络运行稳定。

 30

 出现一次超过10分钟断网,扣1分。

 3 提供7×24服务,故障申报后1小时内反馈。

 10

 出现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扣2分。

 4 城区内故障:一般光缆非传输障碍和传输设备故障2小时内修复;光缆障碍在具备熔接条件的情况下4小时内修复,不具备熔接条件的最长6小时内修复; 20

 出现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扣5分。

  第 17 页

 共 42 页

 5 乡镇村故障:一般光缆非传输障碍和传输设备故障6小时内修复;光缆障碍在具备熔接条件的情况下8小时内修复,不具备熔接条件的最长12小时内修复 20

 出现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决,扣5分。

 6 采购人对大安区金保信息专网建设项目项目的运行情况以及整体售后服务给出主观评价分。

 10

 主观评价分。

 总得分:

 第 四 章

 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

 本项目通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不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第 五 章

 供应商 、货 物、服务 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特别说明:①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 18 页

 共 42 页

 第 六 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各项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

 (1)

 响应函; (2)

 承诺函;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磋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提 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磋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4)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影印件】; (5)

 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或地税)【影印件】

 (已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

 可不提供); (6)

 完整的经审计的 2016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影印件】(完整的经审计的 2016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三表一附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影印件】; (7)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对履行本项目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情况介绍; (8)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时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影印件】;( 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9)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0)

 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11)

 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 (12)

 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影印件】

 (提供银行支付凭证【影印件】

 和开户许可证【影印件】

 ); 注:1 1 、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 2 、本章要求提供的证件都应在有效期内,上述资格证明材料除明确提供“【影印件】”的外,均应提供“原件”,所有原件、【影印件】都应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七章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 、 报价的扣除( 实质性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2011]181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响应人为中小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报价的加成(实质性要求)

 1. 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3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三、无行贿犯罪记录(实质性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应当就自己的查询结果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3.在成交供应商确定期间,采购人负责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具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成交候选供应商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将不能确认其为成交供应商,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四、信用记录查询(实质性要求)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进行查询,并就自己的查询结果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第八章

 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带“(实质性要求)”的条款为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 20 页

 共 42 页

 第九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一、磋商内容:

 1、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性,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偏离及其影响。

 2、供应商执行合同的能力等。

 3、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

 二、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视磋商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 章

 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自主报价,不得修改或删减采购项目内容进行报价。(实质性要求)

 2、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的所有采购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实质性要求)

 3、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币种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实质性要求)

 5、供应商报价应按报价响应文件格式填写,且总价不得高于本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价和最高限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实质性要求)

 6、供应商报价的单价和总价金额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四舍五入精确到“元”,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应一致。

 7、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如未提供或提供的声明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则不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2011]181 号)的规定给予供应商价格扣除,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实质性要求)

 第 十一 章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一、响应文件的语言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所附或引用的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异议的,以中文资料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第 21 页

 共 42 页

 2.除技术参数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二、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包括部分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响应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或不作响应的,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有效期满之前要求响应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响应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磋商保证金按规定退还。拒绝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关于磋商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响应文件 的组成 和格式(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分为【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报价及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性响应文件 ① 封面; ② 按《第六章》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③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 :

 供应商不能在资格性响应文件中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报价及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 ① 封面; ② 报价函; ③ 《中小型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中小型企业的应提供,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声明函签字盖章等不符合竞争性磋商要求的,则其供应商不能享受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 但不影响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④ 《失信行为声明函》; ⑤ 报价明细表; ⑥ 综合评分索引表;

  第 22 页

 共 42 页

 ⑦ 技术、服务方案; ⑧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 ⑨ 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应答表; ⑩ 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应答表; ⑪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⑫ 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和 签署

 1.响应文件的份数: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前附表第 8 项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均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应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或“报价及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等内容。

 3.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表、图及证件可以除外)。

 4.响应文件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注: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实质性要求)

 5.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并逐页编目编码,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装订成册(装订必须采用左侧胶装或订书机装订,不能使用活页夹装订,不能是散页;对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除外)。...

推荐访问:自贡市 大安 竞争性
上一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高质量发展探索
下一篇: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资料(通知、登记表、流程图、主持词)&对于深人开展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Copyright @ 2013 - 2018 优秀啊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优秀啊教育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