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工作自查报告

来源:新西兰移民 发布时间:2020-10-21 点击:

 2020 年控辍保学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XX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X 政教督办〔2019〕52 号)和《XX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就 XX 区 2019 年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 区现有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50 所,公办中小学 33 所,民办中小学 17 所,其中小学 40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4 所,初中校 4 所,完中校 2 所。在校生 70885 人,其中小学生 53805 人,初中生 15857 人,高中生 1935 人。

 2019 年首批疑似失学儿童 282 人,经排查核实共核减人数277 人,其中 A 类(户籍原因)3 人、B 类(在校有学籍)81 人、C 类(省内就读无学籍)5 人、D 类(省外就读无学籍)18 人、E类(延缓入学)49 人、F 类(超龄离校)4 人、G 类(失踪失联)23 人、H 类(出国在外)94 人。疑似失学儿童 5 人,其中 I 类(因病因残)2 人、L 类(在家上学)3 人。

 第二阶段针对 5 名疑似失学儿童再次核实和动员,I 类的 2人中有 1 人已于 3 月病故,另一人在深圳自闭症康复机构康复治疗,L 类的 3 人中有 1 人在办理出国手续,2 人监护人坚持在家学习。

 第三阶段针对全国学籍系统认定的 25 名辍学和去向不明的儿童,区教育局经过核实,A2 类(厌学辍学)2 人,A3 类(因病因残)1 人,A4 类(在家上学)2 人,A8 类(其他原因:出国1 人、去世 1 人、超龄离校 13 人)15 人,B2 类(在校有学籍)5 人。针对 49 人申报已复学学生注册建籍情况,经过区教育局和街道的核查,已建有学籍 22 人,未建籍 15 人(经核实均在国际学校或者香港就读),剩余 12 人由于到外市就读或毕业离校,暂未查到学籍注册情况。

 二、主要工作与成效 1. 完善机制,层层分解责任

  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关心支持教育,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履行政府法定职责,从人、财、物等方面全方位保障义务教育的全面实施和优质均衡发展。2016 年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主任,教育、财政、公安等 9 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 XX 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全面协调和指导全区教育工作。今年初,收到《XX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X 政教督办〔201X〕46 号)和《XX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 XX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 (X府教督〔2019〕2 号)文件后,区督委会领导及时签署意见,及时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 XX 标为组长,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为成员单位

 的 XX 区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组,以区教育督导室牵头及时下发《XX 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层层分解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 化整为零,逐一排查核实 为确保此次专项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区教育局教育科对我区 282 名疑似失学儿童逐一比对学籍管理系统,核实基本信息,并按街道分别进行建档。督导室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下午召集各街道文教干部,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解读省市文件精神,分类指导不同类别疑似失学儿童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各街道在第一时间及时把辖区的核查对象再次化整为零,逐一分解到各个社区,社区文教干部或协管员根据不同孩子、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充分挖掘各方资源,充分利用春节前后的点滴时间走家串户,调查取证,逐一甄别,分类统计,确保 282 名疑似失学儿童的核查工作准确无误。

 3. 综合施策,分类指导就学 经多方取证核实,我区 282 名疑似失学儿童中,有 277 人属于核减对象,3 人疑似失学。核减对象中有 94 人出国在外(H 类),81 人在校有学籍(B 类),49 人延缓入学(E 类),23 人失踪失联(G 类),18 人省外就读无学籍(D 类),5 人省内就读无学籍(C 类),4 人超龄离校(F 类),3 人户籍原因(A 类)。3 名疑似失学儿童中,有 1 人因病因残(I 类)无法正常入学,2 人在家

 上学(L 类)。针对不同类别的孩子,教育局和各街道、各社区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综合施策,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法定义务教育。一方面进一步跟踪落实核减对象的真实就学情况,对于出国在外的孩子继续做好与监护人的联系,密切跟踪孩子的就学动态;对于有学籍的在校生,及时走访相关学校,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对于在省内外学校就读且无学籍的孩子,积极与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联系核实,协助按现行政策做好注册建籍工作;对于延缓入学的孩子,继续跟踪落实延缓年限,做好及时返学的相关准备;对于户籍原因和失踪失联的孩子继续密切联系公安局、派出所,想方设法查实孩子去向。另一方面做好疑似失学儿童的劝返复学工作,对于因病因残无法正常上学的孩子视情况采取送教上门等合适形式使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坚持在家上学的孩子要依法对监护人开展批评教育,敦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人法律职责。

 4. 多措并举,强化监督管理 为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我区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一是坚持适龄儿童文化户口滚动管理制度,以街道社区为单位,建立户籍适龄儿童文化户口册,实时掌握适龄儿童的动态信息,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把好入学关,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达标。

 二是强化学籍管理,以各义务教育学校为单位,依托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加强学生电子学籍的建档,规范日常管理,确保学籍信息实时更新准确无误。

 三是加强学校

 管理,保持校社良性互动,对有辍学倾向的孩子,学校在做好及时家访的同时,积极寻求社区帮助,校社联动有效控制隐性溜生,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

 四是创新工作思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把社区文化户口册的管理,纳入全区教育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为街道、社区解决了因公安部政策调整无法从派出所提取和打印相关户口信息的难题。

 五是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201X-2019 学年累计资助困难学生 1206 人次,预计共发放资助款项 148.3891 万元,全区无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孩子。

 六是加大特教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的建设力度,新建的特教学校占地面积 16306.77 平方米,招生规模为 15个班,可提供特殊教育学位 120 个,将于 2020 年交付使用,金安小学、进修附小等 5 所学校的资源教室也已配置到位。

 七是开展对街教育督导,坚持把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园、入学工作纳入三年一轮的街道履行教育职责综合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街道每年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是实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把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经常性督导事项,实现常态监督。多管齐下,有效地促进了我区控辍保学工作常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

 三、 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282 名疑似失学儿童经核查,仅有 3 名疑似失学,这对于我区出生于 2002 年 9 月 1 日至 2012 年 8 月 31 日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而言,所占比例虽然不大,但却是实实在在的存在,对于义

 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的法定职责,我们还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77 名核减人数中还有无学籍的孩子游离在学籍管理系统之外,因病、因残缓免学的孩子还缺乏强有力的学习保障;时至今日仍有 2 名孩子的监护人无视《义务教育法》的约束,坚持不让孩子到正规学校学习。这些看似“个别”的现象,都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把好师生、家长的守法关。充分利用集会、宣传栏和网络媒体等渠道加大《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学校、家庭和社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自觉性。

 2.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把好适龄儿童的入学关。充分利用XX 区教育服务管理平台的大数据,及时做好适龄儿童文化户口的滚动管理,及时关注适龄儿童的入学动态,从源头上确保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率 100%。

 3.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把好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关。一是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加强日常考勤,密切关注边缘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教育,防范于未然。二是密切家校社的联系,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及时动员辍学或有辍学倾向的孩子返校上课。三是加强监督检查,通过责任督学的经常性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通过三年一轮“对街督导”,强化街道、社区控辍保学责任意识。多方集智,多措并举,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标。

 依法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是政府行为,也是政府应尽的义务,XX 区将一如既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大力帮扶、精准控辍”的原则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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