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26层高楼大火【保证公共安全,终结高楼大火先天之痛】

来源:新西兰移民 发布时间:2019-09-26 点击:

  高楼林立,是现代城市主要特征之一。不过,随着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楼消防安全危机开始凸显。11月15日,上海静安区一高层教师公寓失火,多名居民葬身火海,再次敲响高楼消防安全警钟。
  纵观这场大火,除了居民丧生的悲戚和网友关注的温情交织之外。还有对高楼消防隐忧的惊惧。上海消防部门救援速度和力度值得肯定,但仍有力所不及之处,凸显高楼消防救援短板。要终结高楼大火之痛,理应从静安区这场火灾中反思:如何来构筑高楼防火绿色通道,并将其深化为公共安全命题。
  实际上,随着高楼增多,高层建筑防火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早已进入公共安全视野,美国“九一一”事件更是加深了反思力度。可是,因为高楼竖向通道的“烟囱效应”以及高空气流作用,大火在高层建筑很容易迅速蔓延。加之不合理的高层设计,一旦引发火灾,火势将难以控制。而高层逃生所需时间较长,当前国内大部分的高压水枪和消防云梯高度又是极其有限,只能覆盖到四五十米的高度,只有北京等极少数的城市装配有极小数量的高度可达七八十米的高压水枪和消防云梯,抢救高层建筑受困者,确实存在很多先天不利因素。
  但先天不足、客观条件限制并不意味着民众就该忍受这样的安全隐忧。生命代价敦促我们,无论存在多大技术瓶颈,这个“人命关天”的安全命题也必须马上提上议事日程。要克服高层火灾的救援瓶颈,归根到底还是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救人,二是自救。
  从救援角度讲,应该突破更多的技术障碍,对高层建筑防火环境进行更科学合理的设计,对救援设备进行针对性升级。用一般消防设备应对高层火灾,难免有心无力,错过最佳的救援时机。为防止高层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美国有袖珍降落伞、日本和英国研制了滑梯和充气滑道……我国1995年颁布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避难层,用作火灾时的临时避难场所。
  而说到自救,此次大火中,有不少居民采用湿毛巾掩口鼻等合理的自救手段避险,应该说,这是公民消防安全意识进步的表现。但在高楼时代。更多消防知识有必要进一步普及,并且佐以适时适度的高层建筑防火逃生演练,不能让消防知识仅停留于理论阶段。
  静安大火,敲响高层建筑防火警钟。唯有站在敬畏生命的角度,直面这次惨痛代价,通过升级救援设施和提升居民自救能力,体系化地构筑起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绿色防火墙,才能终结高楼大火“先天之痛”。这也是社会公共安全的起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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